“人家都还没有上班呢。”
莫炀点点头,他牵着林馥馥的手,将她的小手拉过来一起放在自己的衣服兜兜里,“初六是个好日子,到时候我把准备好的彩礼都送过来。”
林馥馥闻言顿下脚步,“还有彩礼?”
“那是自然的。”
“不是都给我了吗?”
“给了你是一回事,让别人知道又是另外一回事。你妈是个要面子的人,当然是要风风光光把你嫁出去的。”
林馥馥明白了,莫炀原来是为了照顾薛白梅的面子工程。
莫炀还说:“我今天一早让老猪帮忙联系看看喜糖了,正月里嫁娶的多,原是要提前去挑选糖果准备相关东西。之前十二月我给你求婚之后找上门来的赞助商多,喜糖都有好几家公司来洽谈。”
对于莫炀这样一个顶级流量来说,他结婚必然又会上热搜,赞助莫炀婚礼的大小细节都是商家一种宣传的手段。
娱乐圈里因为结婚受赞助的明星已经不是个例。
林馥馥闻言倒是两眼放光,“这样的话喜糖都不需要花钱了是不是呀?”
“是这么说。”
“天呐,当明星怎么那么幸福啊。”
莫炀闻言笑,他淡淡地说:“如果整个婚礼成了一种商业交易,我其实是不喜欢的。”
他只想纯粹一些。
所以他拒绝了所有商家的合作,除了自身代言的一些品牌主动提出赞助赠送礼物。
“你想要一个怎么样的婚礼?”莫炀问林馥馥,他也想听听她的意见,虽然他对她的喜好也算十分了解。
林馥馥摇摇头,“其实我也不知道。”
说起来,林馥馥倒是想起自己以前参加过表姐的婚礼。
林馥馥的表姐嫁的是一个富二代,婚礼排场十分大。婚礼是在五星级酒店宴会厅举办的,现场被布置成了粉红色花的海洋。粉红色是林馥馥最喜欢的颜色。那是林馥馥印象最深的一次婚礼,也是她迄今为止参加过的最让她震撼的一次婚礼。
当时参加婚礼的时候林馥馥刚刚大学毕业,她没有谈过恋爱,也觉得男婚女嫁这件事离自己很遥远。但是当司仪在台上宣布新郎和新娘将要携手走过一生的时候,林馥馥哭了。
携手走一生,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啊。林馥馥那时候心里其实也没有想过会和谁携手走过一生,只是想着,未来那个人啊,你一定要早点出现。
不想,这个人早在她十三岁的秋天就出现了。
两人走到了一条田野小道。
这里还有一大片田地。烽市大多是种水稻的,春秋两季。秋天的水稻收割了之后有些田地便没有再种任何东西,可林馥馥记得的是,曾经这一片田地上中了一大片的向日葵。那时候,她每次路过这篇向日葵海洋,心情就会变得十分美好。
想到这个,林馥馥抬着头对莫炀说:“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向日葵吗?”
莫炀笑:“因为向日葵是我啊。”
“原来你知道的啊!”
“我其实以前也不知道。”莫炀说,“那时候见你很喜欢向日葵我也没有想太多,后来出道以后粉丝后援会起名向阳花,我就想到了你。”
那时候自作多情,想着既然她那么喜欢向日葵,是不是也代表着,喜欢他?
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林馥馥笑嘻嘻的,她现在没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而是越来越觉得这一切难能可贵,她挽着莫炀的手,说:“我们真有缘。”
“嗯,有缘。”
话说完,两个人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第85章 (*^▽^*)
走着走着, 竟也到了学校。
年前校六十周年庆, 莫炀和林馥馥刚来过这里。莫炀本想着那次和林馥馥牵手在校园里再回忆回忆青春, 怎料林馥馥却中途失踪了。
林馥馥就是那晚知道自己怀孕的, 心里五味杂陈。
眼下学校里大门锁着, 林馥馥有些失望, 她其实也想到学校里逛逛的。上次来的时候人太多了,逛着也不方便。
莫炀问她:“想进去?”
林馥馥点点头。
保安室里倒是有人在值班。
莫炀对林馥馥说:“我去问问看能不能进去逛逛。”
运气是真的很好。
上次莫炀来学校代表优秀校友参加表演的时候,就是这个保安接待并做的安保工作的, 眼下看到莫炀,保安大哥那叫一个高兴, 还忙拿出自己的一本笔记本,让莫炀帮忙来一个to签。
莫炀没有拒绝,他问:“想让我写点什么?”
保安大哥搓了搓自己的手, 有点激动有点紧张地说:“我的女儿很喜欢你,她叫陈欣怡,麻烦你随便写点什么送她就好了。”
莫炀手里拿着马克笔, 微笑着问:“冒昧,大哥女儿多大了?”
“就在这里上高中呢,十五岁。”保安大哥说着有些激动,“我女儿成绩很好,当初是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来的。”
“真棒。”
莫炀想了一下,写下:
To:陈欣怡
晨有清逸,暮有闲悠,梦随心动, 心随梦求,愿你天天快乐。
From:莫炀
20**.02.06
莫炀的一手好字已经是公认,但林馥馥很少当面看着他写。他潇潇洒洒落笔,一幅行楷行云流水。
保安大哥拿起笔记本连连道谢。
莫炀还跟保安大哥一起合了个影。
有“后门”进学校就是方便,保安大哥表示进去随便逛,现在放假,学校里一个人都没有,随便怎么逛。
莫炀也连连道谢,牵着林馥馥大大方方进了学校。
学校里还剩有六十周年庆典时留下的一些装饰物件,包括进校门口时那一条条的横幅,是来自各方的祝福。这些横幅里,也有莫炀的一条。
林馥馥很快找到,抬头看着那条红色的横幅念了一遍:“六十年砥砺寒暑育满室芝兰,新征程继往开来展鲲鹏之志。——**届学子莫炀贺。”
“上次我都没有看到这个横幅。”林馥馥说。
上次来的时候天都黑了,还真没有看清,今天倒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莫炀牵着林馥馥,“走,操场逛逛。”
“好。”
塑胶跑道,这里真的留下过太多的回忆。
曾经莫炀和林馥馥一个是一班的,一个是二班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尤其做操的时候,林馥馥都能借机看一眼莫炀。
看着操场上高高升起的五星红旗,林馥馥说:“上次你带我去天.安.门前看升国旗的时候,其实我想到的是你以前当升旗手的时候。”
莫炀高一的时候一直是担任升旗手一职,但随着高二签约经纪公司开始频繁请假后,升旗手这件事便没有他的份了。
回想起来,莫炀也有些感慨道:“能担任升旗手,的确让我感觉到十分骄傲。那时候高一刚开学不久吧,班主任就来找到我,说是让我去试试担任升旗手。我其实并没有那么多信心,当时竞争的时候有一个叫付临的家伙,长得又高又帅,若不是他隔天就因为旷课被记过,估计也轮不到我。”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你也认识付临啊?”
“怎么?”
“上次校庆的时候我也看到他了,我以前的前桌很喜欢付临的,他好像原来越帅了。”
莫炀闻言脸上表情淡淡,“也就那样吧。”
林馥馥抬头眯着眼睛看着莫炀,“你刚才还不是说人家长得又高又帅的?”
“说说而已。”
莫炀不想再继续和林馥馥讨论别的男人颜值高低。
进入演艺圈之后,长江后浪推前浪,莫炀最是知道好看的长相层出不穷。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看人第一眼是看颜值,谁都不例外。
两人走到操场中间的草坪上坐下。
林馥馥问莫炀:“你大学的时候还有踢足球吗?”
莫炀摇头,“好多年没碰了。”
高中的时候足球赛篮球赛莫炀但凡在学校里就一定会参加,但后来时间是真的太少了。
晒了会儿太阳,林馥馥热烘烘的,她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修身的毛衣。虽然身怀六甲,但她的上半身依旧很纤细,尤其小腹根本看不出来一点怀孕的痕迹。
莫炀笑眯眯的,对着林馥馥的小腹说:“小崽子,带你来看爸爸妈妈以前的学校了,你以后争气点也来这里读书。”
林馥馥一脸无奈,“他怎么可能听得到嘛。”
莫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腹,“还是要跟他说说话,树立一下老子的威严。”
“流氓。”
林馥馥躺下来仰着头看着天空。
今天天气好,天空蓝蓝的,看得人心里也是一片晴朗。林馥馥想起来,问莫炀:“对啦,你希望我生个男宝宝还是女宝宝啊。”
“都好。”莫炀说,“生个男孩,以后就我们爷俩保护你,生个女孩,以后我就把你们两个都当做公主宠爱。”
听到这些,林馥馥的心里甜蜜蜜的。
生男生女都无所谓,只要是他们的孩子。
两人后来又到了教学楼那边溜达,来到了以前就读过的班级。
林馥馥以前的班级和莫炀的班级就只有一墙之隔。
这么多年过去,教室里早就经过翻新,每个班级甚至都配有空调。
“这待遇可真是不错啊,想当初我们那会儿的时候哪有那么好的条件啊。”林馥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