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仰头吐着烟,安静又有点冷酷。
他普通话流利,很有教养的样子,带她去吃肯德基,拉着她的手过马路。让人安心。
喜欢他的姐姐不少。
她从这些女孩子的嘴里听说他的事情,然后跟她们一起懵懵懂懂地仰望。
似乎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已经,把自己放在尘埃里的角度,远远仰视林笙…
深深知道,彼此的距离。
太荒唐了。
长大后,她也爱上了他……
可现在她只是个,十几岁的高中生啊…
干妈他们会怎么想。爸爸妈妈他们肯定会很生气、很震惊吧。
她默默消化着苦恼与羞耻。
然后努力集中注意力,写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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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节期间的干休所,用大红色装扮得很传统。
林笙坐在客厅的木质沙发,旁边林振国拄着拐杖,眼神严厉,胡秀先在一旁看着,免得爷孙两个闹出问题,眼看老爷子刚出院还没几天。
沉默持续很久。
林振国忍着脾性,苍老的眼睛慢慢往那边一瞟,问道:“初几走?”
“后天。”
“后天?”
林笙没有抬头,语气很淡。“嗯。”
林振国盯一眼孙子那冷冰冰、不进油盐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忍耐着脾气:“人家皎皎哪儿不好?家室、外貌、性格,哪点不优秀。一片真心等你这么多年,你倒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弄得我在老关面前下不来台!”
林笙不说话。
胡秀先给丈夫抚了抚背,安抚说:“激动个什么,当自己还年轻啊,心脏不要了?”
“还不是给这些不孝子孙给气的。”林振国重重呼出一口气,拿起老式茶盅喝了口浓茶,重手放茶几上,“说句话!”
林笙抬起眼皮,“您保重身体。”
“想我多活几岁那就给我把家庭定了!”林振国道,拐杖在地板一拄。
“我不喜欢她。”
“现在还谈‘喜欢’?”老爷子气急了,“你不喜欢的不娶,喜欢的也不娶,你想干什么?感情谈着玩、耍一辈子流氓??”
林振国站起来,拄着拐杖在客厅走了一圈,棍子冲林笙一指,“你看看你,马上28了,晃眼就三十,还一点沉下心的想法都没有。大丈夫成家立业,整天漂在外面像个什么!”
毕竟七十好几,一生气呼吸都发颤。
胡秀先忙劝抚丈夫,回头道:“不想你爷爷再进医院,就少说点顶撞的。”
林笙眼皮眨了下,鼻子呼出一口气,从茶几上摸了烟点燃,就默默听着。
老两口相扶着,重新在沙发坐下。
紧绷的气氛里,四个人谁都不说话。
孙子薄情。
以前老两口就让人悄悄调查过,他交往的女孩里也有不错的,就等着他带回来见家长。
但无一例外,没多长时间就分开了。没一个长久的。
从林笙小时候,老爷子就觉得,男子汉大丈夫就不该长这么俊,相貌太惊艳真不是什么好事。流于表象,不容易成才。
大多数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是庸才、浪子。他最瞧不上那种徒有其表的酒囊饭袋。
所以对林笙是严格上更加严格。家里人丁单薄,就一个孙子,必须不能败了。
况且林振国职位高,多少人看着他,他生性要强,绝不能让人看笑话。
好在林笙争气,确实优秀聪明,长得漂亮但特别能吃苦,作风一点不娘。
可他什么都好,就是那点薄情孤傲的个性,真的让人头疼。
感情生活一团糟。
眼看身边的同事朋友的儿子孙子都安安心心结婚生子,自家这个,不但没想法,还翅膀越来越硬、不羁得很。
快到而立之年,还一点恋爱结婚的想法都不见。
老两口也是着急。
林家不是喜欢吵架的家庭,行动永远比口头快。
林振国最后只说:“当年允许你出国的条件,28岁前结婚。你给我好好掂量掂量。军令如山,你虽然不在部队但从小应该听得不少,不需要我再费口舌!好自为之吧!”
他重重一哼,进书房摔上了门,动静震得客厅里的胡秀先都抖了一下。
年纪大了,她头发白得只剩发根还有些灰,长长叹一口气,看了孙子好一会儿,语气稍软:“你是不是,在外头又有女人了?”
林笙抬起眼皮。睫毛下眼睛,平静冷淡。
“要真是有喜欢的女孩,带回来看看也行。”胡秀先说,“你爷爷也是为你着急。我们年纪大了,是没多少年好活了。有生之年,还是让我们安心看你定下来,啊?”
林笙垂下眼睛。很久,才应了一声。
客厅的钟摆,轻轻晃动。
刚点燃的烟,在烟灰缸里被摁灭,林笙口吻很淡,“我知道了。”
“你知道就好。”
胡秀先叹息,看一眼书房紧闭的门,小声地问:“你爸爸什么时候回来?过年回来过吗?”
林笙摇头,“他接了鹃姨去北方过,我没去。”
胡秀先暗暗叹息,多说一句都觉得累,就挥挥手,示意林笙可以离开了。
林笙站起来,拿了外套出门。
听见开门的动静,胡秀先看着孙子高大英俊的背影,无声地叹。
——如果可以选择,她真的宁愿孙子平庸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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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时捷从干休所大门开出去,林笙从后视镜看见门口站岗的军人。眼神略微麻木。这种场合每年他习惯了。
唯一差别就是,两个老人似乎越来越老。
林笙漫漫地开着车,往自己买的房子去。
医院的工作早辞了,所以他换了个地方住。本来他也不是规规矩矩的上班族。不是大部分医生那种保守、规矩的性格。
当年学医的动机很简单。
他问了个年长的大哥,什么专业学的时间最长,离家最久。
那个人说,出国学医吧。
年节期间,出行的车辆多,密密麻麻地排一马路。空气里有微尘和尾气的气味。林笙无动于衷。
保时捷开得很慢。
缓行的时候,他手放在车窗,随意往旁人行道一瞥。正好看见一个女生从便利店买东西出来。
她扎着低马尾,牛仔裤和黑色棉服外套,很素净的打扮,就是普通的小女生。
书包拉链上的毛绒兔子,随着步伐有节奏地晃。
微风吹起她耳边和脖子根的碎发,在那片白净的肌肤上摩挲。
说不出的…
温柔。
林笙慵懒疏冷的眼睛,一点点深下去。
徐写意买了一排笔芯出来,往公交车站走。
作业真是太多,刚才在杨冰冰家一起写卷子,居然写到笔芯都没了。只好先走了。
她在人行道上走,丝毫没有察觉到,后面有车辆默默地跟着。
第57章 chapter57
开春这几天气温变暖,衣服减得快,感冒的人很多。
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被传染。
林笙开着车,头有点晕,隔着两三米的距离耐心地跟着。
人行道上的女孩,走在阳光虚晃的空气里。
头发和衣服都是素净的黑色,耳朵的肌肤白净如瓷,背影有点纤弱。
有和阳光一样,自然生长的气息。
徐写意步子不疾不徐,在神色匆忙的行人里,有种不骄不躁。
林笙看着那背影,呼吸长了一下。
这个女孩明明对他动了心,却还是能够舍弃。年纪小,却是够心狠的。
没想到。
到头被只小雁啄了眼。
上山的公交车车站就在前头十来米,可女孩走着却莫名停下来,就站在那儿出神。
林笙眉头动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