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暧昧焦灼的热气卷在一起,费尽心思地往颜姝耳朵里钻。
他委屈什么?她想。
颜姝头回做到了真的精力耗尽,眼皮沉重地阖着,昏昏欲睡,但仍旧能感受到一对目光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像生怕自己跑了一样。
大半夜,谁都累得不想动,没有谁想去洗一洗。她不知道对方要看到她什么时候,就这样将就着一身黏腻入睡。
颜姝第一次睡得如此实,一夜无梦,只朦胧中身边多了一具发烫的热源,不自觉地向对方滚过去。
沈遇书一晚上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滚向自己怀里,惊醒他不可明说的梦,而后愣了愣,才小心心翼翼地避开她受伤的手掌,将她抱紧怀里。
后半夜几乎都是半梦半醒,每一次入睡见到的都是昨晚在那门口看到的画面,她放逐自我,避开所有人,独自承受自己施予自己的刑法。他生气,心疼,甚至有点恨她……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害怕,她活得虚虚实实、不像个真的“人”,让他觉得,自己哪一天抓得不够紧,她就凭空消失了。
早上六点,他被固有的生物钟叫醒,沈遇书睁开眼的一瞬间,下意识看了眼怀里,仿佛噩梦还未醒。用力眨了下眼,才将走失的清明召唤回来,小心地查看了怀中人的手脚,尽管昨晚已经很小心,但那么激烈的场面下,伤口还是难免渗出了血。
他眉心蹙了下,只能等她醒了再换药。
他小心挪开她不太规矩的四肢,悄无声息地下床出了卧室。
卧室对门,就是昨天颜姝呆的房间。
他本来只是想顺便关上门,在门口觑见了没来得及收拾的废墟,昨晚见到的画面再次争先恐后地钻进他脑子。窗子被封住了,透不进阳光,这间房仍旧昏暗看不清。他在门口顿了顿,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打开灯。
“见不得人”的空间一下子亮堂起来,沈遇书怔住了。
一眼望去,这里面的价值大概可以在澜禾里面买上好几套独栋别墅。大约四五十平的房间里,整整齐齐地放着好几排设计统一博古架,瓷器被分门别类地摆放在上面,瓶是瓶,碗是碗,最前面的一排架子已经空了,想必就是昨晚的消耗,也就一套别墅吧。
靠墙的架子上,放的都是玉,各种各样的玉。
沈遇书想起上回在古镇,温玉无意间说漏嘴的话——
“你要是一天摔个十件八件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唉,粥粥发出担忧的叹息。
多的看评论吧,粥粥有空了就写。
注:博古架就是古代那种大户人家放花或者放收藏品的架子,姝姝家里的装修,是比较古韵的。
姝姝发病,就是败家子啊!
么么么么么么么么mua~
第39章
早上, 颜姝是被凯撒臭醒的。
昨晚可怜被望在院子里的凯撒一放出来就往楼上跑,瞧见早该起床的颜姝这个点还在床上躺着,立即前脚扒拉上l床查看,一只脚去扒颜姝脑袋。
德牧体味很重, 雄性德牧体味极重, 就像十年未洗的臭脚。凯撒作为豪门贵狗, 一个周期被拉去做一次美容洗澡, 但人就盖不了它扑向你时, 铺天盖地的狗臭。
特别, 它还在外面呆了一夜。
颜姝捂着晕得冒小星星的脑袋坐起来, 十分嫌弃地发泄起床气:“凯撒, 你很臭啊!
挨了骂, 大公狗凯撒娘里娘气地嘤嘤两声, 死皮赖脸地凑来嗅了嗅她裹成馒头的手,而后将大长嘴搁到她腿上。
闻着狗臭味, 加上身上的不舒服,成功点着了她的起床起气。
可一对上大黑脸狗子委屈巴巴的表情, 颜姝憋着的火闷声泄了气, 不太耐烦地啧了声,伸出半残废的手敷衍地挠挠它脑袋,“谁放你进来的?”
“我放的。”沈遇书突然出现在在门口,手里还拎着双不符合他气质的毛绒拖鞋。
凯撒转动眼珠子,酷似不屑地瞟了他一眼。他又补充道:“我打开笼子,它自己就上来了。”
凯撒:“……”
沈遇书大概是回隔壁换了身衣服,昨晚是件白色居家服,今天就换了颇衬气质的黑色风衣。他走进来,将窗帘打开, 按开关的动作自然地仿佛在自己家里。
今天又是楠市冬日里少有的晴天,阳光倾斜,透过玻璃落在床上。昨晚树梢的鸟,一大早出去觅食,窗外静谧一片。
颜姝轻挑了下眉梢,视线顺着人体中线从他高挺的鼻梁掠过冷淡的唇,而后在印了斑驳痕迹的脖颈绕了一圈,早起福利欣赏完毕,满意地收回目光。
拿过床头柜的闹钟看了眼,她怔了下,不自觉地喃喃道:“八点了。”
除开头晚上吃过药,她从来没有睡得这么晚过,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精力消耗太大。
不知想起了什么,她蓦地蹙眉,就要下床,可过于发泄后的脑子跟宿醉一样,晕得她一踉跄。
沈遇书连忙扶住她的肩,皱眉:“别急,隔壁房间和楼下我已经打扫了。”
颜姝诧异地抬起眼,这家伙在她肚子里放了蛔虫么?
沈遇书没有解释,只是问:“头很晕吗?”
他拿了那双刚剪掉标签的毛绒拖鞋,小心地将她的脚放进去。
他观察了隔壁被封死的收藏间,联想到她每一次发作身边都没有人,想必她并不想让外人知道。他,只是意外地闯进她的领地,发现了这个秘密。
这个过程中,颜姝故意捣乱不好好穿鞋,刚穿上,本就因为缠了纱布不好穿的脚忽然往下伸直,随后毛绒拖鞋就跟着掉了下来。
沈遇书十分耐心,捏着她脚后跟,又将鞋子捡了起来。
凯撒歪着屁l股坐在一旁,比它主人老实了十倍,拉着大黑脸,满眼写着担心地盯着颜姝的脚。
颜姝垂着眼睫,凝眸望着少年的脸,心不在焉地问:“拖鞋哪儿来的?”
她这儿可没有这种粉色毛绒绒的,鞋面上还长了兔子耳朵的拖鞋。看做工、logo,这野兔子还是双奢侈品。
“我哥女朋友的。”沈遇书第N次给她穿半天没穿上的鞋,略顿,补充了一句:“没穿过。”
“你哥?”颜姝突然从他手里抽出脚,往上一抬,大拇指好巧不巧点到了他的喉结上,懒洋洋地问:“沈殊白?”
沈遇书“嗯”了声,昨晚让沈殊白去送礼物的时候,就已经没想隐瞒了,本来也没什么好隐瞒。她这么聪明,早晚会发现。
拖鞋是早上他给沈殊白打电话,特意要的,一定要软,然后对方就开车送了过来。
颜姝不明不白地“哦”了声,脚拇指用力摁了摁,悠悠道:“学弟深藏不漏啊。”
沈遇书喉结没出息地滑动了下,稍抬下巴,颇具报复心理地捏上她另一只脚的脚后跟,一寸存向上。不知想起了什么,他抿紧了唇,却还是没控制住从耳根蔓延到脸上的红。
颜姝笑了起来,像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沈遇书在她脚肚处稍稍用力捏了下,淡淡地接她上一句:“我和沈家已经没有关系了。”
只是他意外地和沈殊白关系很好,那个她妈妈口中不堪的“私生子”,许是因为对方身上有他没有的东西。
反抗,和自由。
颜姝超强的敏锐力在他眼里清晰地看见了,一抹略显压抑的情绪飞快划过,她不动声色继续“脚底按摩”。
刚刚沈遇书开了一点窗,流动的空气明显又热了起来,谁的呼吸声被冬日晨风卷走。
沈遇书蓦地用力,用最后残存的理智说:“学姐,你确定现在能继续吗?”
……确实不能继续了。
颜姝的脚趾顺着他风衣里的衬衫中线,若即若离地往下划过,用正人君子似的语气说:“学弟也太不禁逗了。”
一直以来,她做这事儿是为了发泄储存在心底暴躁的情绪,发泄过后还继续,那就很伤身体了。
沈遇书的目光从她落下这只脚的小腿一扫而过,继续给她穿鞋,这回颜姝老老实实、没再捣乱了。
颜姝的小腿一样没有肉,稍稍用力,就能捏到她笔直的腿骨,好像她浑身就那两处有点肉似的。
头回穿这么可爱的拖鞋,她有点儿新奇地晃脚甩了甩上面的兔子耳朵,甩得凯撒的眼睛也跟着兔子耳朵晃来晃去。要不是知道她脚上有伤,估计这傻狗就已经扑上来“撵兔子”了。
沈遇书站在一旁格外有耐心地看着一人一狗,嘴角不自知地含了点笑。
颜姝忽然一顿,问他:“给我做饭的阿姨呢?”
阿姨每天基本上七点准时到,现在都八点多了。
“能站起来吗?”沈遇书扶着她手臂问了句,才回答她:“我说你还在休息,让她先走了。”
颜姝“哦”了声,眼睛眯了眯。
也好,这样正好印证了昨晚她和颜城说的“有人等她过生日”。
她平时里的生活习惯,阿姨都很清楚,几乎没有她到家了自己还在睡觉的情况。家里又出现了男孩子,阿姨自然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她还在楼上,阿姨也不会擅自上楼。
一点不会察觉昨晚之前的事情。
颜姝挣开被沈遇书扶着的手臂,没事儿人一样站起来,换了声“凯撒”,十分正常地走了出去。
沈遇书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追上来盯着她脚下。
颜姝的脚步很稳,拖鞋“啪嗒啪嗒”地砸在楼梯上,半点不像脚受伤的人,除了走路姿势不太自然。当然这个不自然,很明显不是因为脚上的伤。
颜姝瞥了他一眼,有点不耐烦:“我又不是废人,这么小心做什么?”
并不喜欢对方如此珍重的态度,她更希望他们之间只是过了一个很带劲儿的“one night”。过完他能“拔d无情”,她也可以马上找其他人继续。
城市里烟火缭绕,生活跟不上节奏,哪有那么多真情,无外乎由孤独个人变成伴侣陪伴,饮食男女则是一夜的进食发泄。
她不孤独,所以不需要陪伴。
刚走下楼梯,她就隐约闻到一股陌生的煎饺子之类的味道,直到瞧见餐桌上的中式早点,震惊了一瞬。明明过去半年,这张餐桌上放过无数丰盛的食物,可没有哪一刻让她觉得如此有人情味。
旁边小桌上的照片,清丽女人仿佛在笑。
她盯着看了一会儿,不动声色地调整了下自己脱缰的表情,有意无意地调笑:“这一定不是学弟做的吧?”
“不巧。”沈遇书给她打开椅子,边说:“不知道学姐喜欢吃什么,就煮了面条,煎了饺子,饺子是昨天我家阿姨包的。”
颜姝尝了一个,室内开了暖气,饺子并没有凉,煎的火候拿捏得很好,咬破一层恰到好处的焦脆,肉馅的汤汁儿顺势流出来,两种不同却毫不违和的味道充满了整个味蕾。
沈遇书黑得发亮的眼珠盯着她,问:“怎样?”
颜姝口不对心地回答:“一般嘛。”
沈遇书轻轻笑了声,笑得人心里冒火,忽然急转弯地转移话题问她:“学姐,昨晚感觉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被锁了,无心码字。
写这章粥粥是在认真地嫌弃德牧的体味,谁养谁知道,臭死我了。
粥粥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