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他嘴角动了动,似乎在按捺笑意,又有点不好意思。
简蔻当即否认:“不是!”
林玖肯定:“是。”
他说话特别干脆也特别普通,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说完看她一眼。我们不是在营业吗。
简蔻抿着嘴,妥协了,她斜眸睨他在她签名后填上他的名字。
这厮递回去的时候还很礼貌:“谢谢你们喜欢我岳父的电影,等我们电影上映后,也希望能支持一下我们。”
简蔻:???
你怎么这么不要脸的???
简蔻觉得林玖的笑不是礼貌,是在暗爽,不然他怎么连小梨涡都露出来了。这个认知让她十分不爽。
简骜闺女的男朋友,这么七拐八拐的关系,还不是看在她爸的面子上。
简蔻已经忘了前几天采阳补阴的心虚,问:“你有没有觉得你这是在吃我爸的软饭?”
林玖想了想,耳尖有点红,不过挺认真:“我觉得我是在吃你的软饭。”
简蔻冷哼:“小白脸。”
林玖也不生气,居然还“嗯”了一声表示答应。小梨涡跟长在那儿收不回去了一样。
简蔻不想和他说话了。
森雀买完东西回来就看见现场气氛十分诡异。
简蔻有些微妙的不满,林玖倒是心情不错。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
简蔻就是个小学生,林玖好她也不爽,林玖坏她也不爽,反正她一定要和林玖对着干。
这边天黑得晚,吃完晚饭太阳还没下山,镇上几乎没人,一路上只有空荡的街景伴随他们。
然而等他们快到学校的时候,一起惊了。
——镇上的人不是回家回得早,而是全聚集在了学校门口!
见到简蔻一行人后,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她在那儿”。
接着人群蜂拥似的呼啦啦涌过来,仿佛卷着尘土,不消片刻就已经近身。
“你就是罗杰队长的女儿?”
“哎哟我儿子可喜欢看《末日奇兵》了!”
“能不能给我们签个名呀!”
这黑压压的一片杵在落日和泥土一样红的贫瘠大地上,属实是有些震撼。
简蔻去过五万人的东京巨蛋演唱会,也在秀场外感受过林玖那粉丝如潮水一般的大场面,可此时此刻,在这个地方,心情却格外磅礴。
她被一张张因为风沙而略显粗糙的脸包围着,大部分人传达出来的不是爱与更深层次的东西,而是最本质最淳朴的,热热闹闹的崇拜——对简骜这个名字,一个世界巨星名字的崇拜。
森雀不知不觉间被人群冲散了。
这镇民大部队死死堵住了去路,哪怕她距离校门不过几十米的距离,也寸步难行。
兵荒马乱中好像看到了林玖,她奋力朝林玖游过去。
“骜哥太厉害了。”
森雀在他旁边大口喘着气,还有些回不过神。
林玖没说话,好像在找简蔻,不消片刻神情就松弛了下来。
应该是看到她了。
森雀往脸颊上扇着风:“我之前看见骜哥在电影节上被人包围,那感觉就是,知道骜哥很厉害,但又没什么特别的。”
“但现在我感觉到特别了。这种国民度,谁比得上。”
就问他崔政焕比不比得上,怎么有脸比?去掉微博上那些乍然一看很唬人的虚假流量,他还剩什么?
林玖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当然他也不是倾听者,他大多数时候更像“解难我可以,但排忧就拉倒”的幕后大佬。
站了一分钟,森雀到底有点不放心,踮起脚:“蔻蔻不要紧吧?”
说着又瞧一眼校门:“要不我想办法把他们注意力拉开,然后你赶紧带蔻蔻回学校?”
“不用。”
幕后大佬终于开口了。
林玖很肯定。
“我了解她。不把名签完,她不会走的。”
18岁的简蔻就已经让林玖见识过了。
哪怕后排周起的粉丝把她骂得红了眼眶,她也坚持给支持她的所有粉丝签完了名。
那是简骜教导女儿的。
不要觉得我们是明星就高人一等。
我们在的这个圈子叫娱乐圈,顾名思义,我们是娱乐大众的人。
我们必须感恩每一个支持喜爱我们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
简蔻当真是全部签完了才回去,还有几个人想和她合影,她也照做。
从太阳挂在天边,折腾到到月亮升起一截。
晚上睡觉后,简蔻心里还有些异样,像是有一块小小的海浪,在来回拍打礁石。
她想了半天,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所以从相册里找到一张不知道什么时候拍的她爸的丑照,放上INS,配文:“这是我父亲。”
是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她不知道,但对于她来说一定是。
简蔻安心陷入睡眠。
第二天剧组如原计划那般启程回A市。
江导的班子就是这点好,从工作人员到大小演员,全都靠谱省心。
曾负责过把简蔻东西收拾进柜子里的林玖,再一次负责把她东西收拾回行李箱。
简蔻一边倚着床柱当监工,一边咯咯吱吱啃森雀送她的苹果。
吃苹果前,林玖问她:“分我一块?”
简蔻:“为什么?”
林玖示意了一下她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言而喻:奖励。
简蔻蓦地想到了棒棒冰的广告,你一半我一半什么的。这厮根本不是讨要奖励,他就是想骗她的苹果。
简蔻觉得林玖太幼稚了。
所以她干干净净地将苹果全部吃光了,只剩下一个核。
宿舍正中间放着垃圾桶,简蔻比了比,远远投篮过去。
“嘭——啪。”
苹果核碰到了垃圾桶边缘,掉到地上。
简蔻:“林玖。”
林玖:“……”
自己认了的大小姐,还能怎么样。宠着呗。
林玖看她一眼,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却很可爱的小朋友,然后他将她扔偏的苹果核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去洗个手,继续收拾。
西北的清晨,早风带着未散去的干燥的寒气,在房间里打转。
冯若华看完全程,额心跳了又跳,到底年轻气盛,忍不住:“你这样使唤别人,不好吧?”
她很看不惯,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简蔻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林玖又不是别人。”
林玖顿了顿。
冯若华也不算圈子里的纯新人,之前有拍过两部微电影,演女三号,不过电影都扑得很惨。合作过的导演都对她这个人有点哭笑不得:她演技好,可就是有点呆,太直来直往,很容易得罪人。
往好听点说是正直,往不好听说是情商低一根筋。
冯若华似乎很不喜欢简蔻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但她也知道,简蔻命好,生在罗马,不是什么人都能惹的。
她只能尽可能淡漠,用“我好言相劝,你爱听不听”的语气说:“你是简骜的女儿,别人不敢说你,但不代表你能理直气壮地做任何事。林玖又不是你的宠物,你对他也应该尊重些。”
话音刚落,林玖已经从善如流:“我就是。”你有事?
冯若华一愣:“???”
简蔻:“……”这话我没法接,因为他答得太快了。
林玖现在心情应该不错,看过来的时候,表情不像那天晚上那样在踩蚂蚁,而就是在看蚂蚁,挺平淡的:“我不介意。我乐意。”
他抬眼扫了她一下,那双眼睛像在笑,挺理所当然,又挺漠然森冷的。
冯若华不吭声了,背过身去整理床铺。
简蔻想了想,到行李箱翻出化妆包,随意找了张椅子坐下,一勾手:“林玖,过来。”
依然是使唤宠物的语气,冯若华抿住嘴角。
林玖到简蔻面前。
简蔻:“蹲下,闭眼。”
他依言照做,睫毛又密又卷,如同复古的洋娃娃。这张脸这样看还蛮可爱的。简蔻翻出眼线笔,在他眼睛下面写了个“Cardamom”,然后笑笑。
“我们在读书的时候,都会在课本第一页写自己名字,这叫对自己的主权盖章。”
这样能说明他是她所有物,她怎么使唤都合情合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