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和微微颔首。
两人穿过人群朝里走。
宾客们纷纷朝他投来视线,对于获得庄园主人亲自接待的男人充满好奇。
陆之和平时除了必要的应酬,基本深居简出。
像沈加昂这样红酒庄开业,邀请的客人五花八门,他本是不想来,嫌吵。
社交局三种基本模式,一种是平级去交换资源,一种是去攀资源,另一种就是被攀资源。
陆之和在今天这场局里,属于被攀资源的对象。
认出他的宾客抓紧机会过来寒暄,不认识的也大着胆子前来自荐。
一路周旋过去,终于来到地下酒窖。
面积堪比球场,灯光明亮,木制酒桶堆得比人还高,两侧安装了温控设备。
两人在酒窖内逛了一圈,聊了些红酒相关的投资。
最后停在一排酒架前,沈加昂拿了瓶醒好的红酒出来,给他倒了一杯。
“你要是早一点来我还可以带你看下葡萄园,现在天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陆之和对葡萄园没那么好奇,在勃艮第和波尔多他看过很好的红酒庄。
不知怎么地,他忽然就想起乔麦。以她的性子,必定想去葡萄园里探险一番。
酒窖内就他们两人,私密性好,沈加昂聊起八卦:“听我妈说,之前你外公给你安排了两场相亲,结果你都没看上。”
陆之和没说话,只是轻轻晃动着手里的红酒杯。
沈加昂故意道:“你怎么想的呢?我可是知道你外公挑那两家是独生女,样子学历都不错。随便娶其中一个,对你们秦家都是助力。”
陆之和举起酒杯,淡淡抿了口:“我也以为我能将就,没想到将就不了。”
沈加昂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弯起来:“你是不是还想着乔乔?所以才看不上她们。”
陆之和安静须臾:“她们很好,只可惜不是她。”
如果没有遇见她,或许他还能……
还能将就着度过余生。
沈加昂拍了拍他的肩:“陆哥,既然你放不下乔乔,就去把她追回来吧,赶紧的。乔乔那么漂亮,你再耽误下去,被别人拐跑可怎么办。”
陆之和淡淡瞥他一眼:“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外公是什么样的人你难道不知道?”
沈加昂想起发生在秦晚身上的事,顿时闭上了嘴。
陆之和轻轻晃着手里的酒杯,白色衬衣袖口处,一对墨绿色袖扣闪闪发亮。
“我需要时间谋划。在我没有足够把握之前,不能让外公知道她对我的意义。”
-
赵佳佳把乔麦拉进一个微信小群,除了她这个新娘,还有三个伴娘。
四个女人在群里讨论婚纱,伴娘服,敬酒服,以及各种婚礼琐碎事宜。
结婚仪式找人翻了黄历,定在九月初。
赵佳佳一直梦想办个户外婚礼,有阳光草地,白色花拱门,满地彩色气球。
于是她老公痛下血本,定了带大草坪的某家国际酒店。
伴娘这边是乔麦和赵佳佳两个大学同学,伴郎是林景森和她老公俩发小。
伴郎伴娘分组时,乔麦被分到跟林景森一组,两人要手挽手一起走花路。
很快到了婚礼当日,老天爷很给面子,难得没有暴雨。
碧空如洗,碎金色阳光落在青翠草地。
婚庆公司在草坪架起鲜花拱门,左右两侧摆上白色椅子,系上粉红色缎带。
周围装饰了许多白色和紫罗兰色的气球。
两侧椅子中间,是条用鲜花花瓣铺成的花路,待会儿新娘父亲会带着新娘从这儿走过。
乔麦昨晚睡在赵佳佳那儿,今天五六点就起来换衣服,然后被造型师摁在椅子上弄头发化妆。
随后赵佳佳老公来接亲,大家按照流程藏鞋子,堵门要红包。
闹了好一阵才从家里出发。
到达酒店后,婚礼现场已经布置好。
草坪前的雕花镂空铁门敞开,挂着赵佳佳和她老公的巨幅照片。
新郎新娘需要在入口处迎宾,乔麦和林景森也被安排在那儿,负责端喜糖喜烟,以及微笑。
等到所有宾客到齐,仪式正式开始。
司仪在前面讲话,赵佳佳和她爸爸,以及全部伴娘伴郎在后面待命。
乔麦穿的伴娘服是赵佳佳喜欢的浅紫罗兰色,斜肩收腰款,底下是薄纱裙摆。
她手上拿着一小簇鲜花,紧张地等待司仪cue她们。
没过多久,司仪给出入场信号,悠扬的音乐声也随之响起。
乔麦和林景森是第一对出场,按照彩排时的流程,分别从左右两侧走出,到中间花路集合。
林景森西装笔挺,比她高一个头,在她面前站定。
他屈起手臂,乔麦轻轻挽上去。
两人相视一笑,他便带她沿着花路朝前走,有小小花童一路跟着他们撒花瓣,还有人拉响礼炮。
乔麦难得在这么多人面前亮相,内心紧张,视线死死盯着前方司仪,脸上保持着机械的微笑。
短短一条花路,似乎用了很长时间才走完。
直到上了T台,她才松开林景森手臂,各自转身,站到两侧的等候区。
她只顾看着底下满座的宾客,自然不会留意到酒店二楼,有双眼睛从始至终没有离开过她。
第40章 是陌生人。
婚礼仪式结束, 宾客们纷纷起身,从草坪返回酒店内堂。
乔麦走在最后,新穿的高跟鞋有些磨脚, 她趁着没人看见,左小腿往后翘起, 低头瞄了眼,已经磨破皮了, 难怪火辣辣的疼。
林景森走在她前面一点, 见她没跟上, 回头找她:“怎么了?”
乔麦摇了摇头, 微笑:“没什么, 踩到点东西。”
林景森没有察觉异样,抬眼看了看天:“快点进去吧, 今儿这太阳还是有点大,晒久了热。”
“好。” 乔麦踩着柔软的草地紧走几步, 跟着大家一起进入酒店。
中午的餐标规格很高,赵佳佳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婚礼, 不能留下遗憾, 所以能力范围内要选最好的。
乔麦看着那一桌子食物,馋得直流口水。
为了化妆造型,她五六点就起了, 早餐只吃了两片全麦面包垫底。
忙忙碌碌一上午, 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
可她完全没有功夫坐下来好好吃一口饭, 婚礼现场需要搭把手的事太多了。
很快赵佳佳换了套中式敬酒服出来,开始挨桌给大家敬酒。
乔麦和林景森端着托盘,上面放着白酒和酒杯,跟在一对新人后面打辅助。
林景森作为伴郎, 还帮新郎挡了好几杯酒。
直到敬酒结束,两人才终于有空坐下来吃点儿东西。
“今儿累坏了吧。” 林景森给她倒了杯饮料,放在她手边。
“谢谢。” 乔麦端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灌下去大半杯,这才缓过来。
“简直比上班还累。我之前以为伴娘就是走下T台然后美美拍照,没想到要做这么多事。”
林景森笑了笑:“你这是第一次当伴娘?”
“对呀,我身边的朋友都跟我差不多大,没有结婚的,所以也没人找我当伴娘。你呢?”
林景森诚实道:“我这是第三次。”
旁边有人插了句嘴:“森哥,以前有个说法,说女生当伴娘超过三次就会嫁不出去。你这要是再当一次伴郎,以后会不会娶不到老婆啊?”
说完大家一通哄笑。
这时赵佳佳老公过来,听见这话拍了拍林景森的肩,暗示意味十足:“赶紧把伴娘搞定,老婆就有了。”
林景森转头朝乔麦看过来。
乔麦接不住他视线,唰地低下头,佯装无事地继续吃东西。
-
午餐结束,宾客们有的起身离开,有的还坐在位置上闲聊。
乔麦估摸着后面应该用不到伴娘,便去外面找到酒店的工作人员,问她们要了两个创可贴,贴在脚后跟磨破的地方。
也怪她自己经验不足,没想到新穿的高跟鞋会磨脚,所以什么都没准备。
处理好伤口,她顺路去卫生间上厕所,出来时意外地在酒店走廊碰到个人。
起初她以为自己眼花看错,对方大概只是身形相似罢了,没成想看去第二眼,竟然真是他。
陆之和站在走廊那头,依旧穿着他惯常喜爱的白衬衣,领口解开两粒扣。
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下颌线比她的人生规划还要清晰,路过的酒店服务员纷纷朝他侧目。
乔麦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整个人愣住。
原本已经结痂,在慢慢愈合的伤口,忽然被撕开一小块,心脏隐隐有些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