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北夏开会时没带手机,打开微信,被几百条聊天记录震惊了。
同事们在没有领导的群里聊得火热。
江越不输明星的气质,已经俘获了一大帮同事。有人甩出江越的履历,他做过文娱,之后又做制片人和出品人。
【江总家世不一般,爷爷是知名导演,父亲在几大影视公司都有占股。】
【据说江总跟钱总是发小,帅哥果然只跟帅哥做朋友。】
【口碑剧《最亲爱的你》的制片人居然是江总,大佬大佬。】
……
过了会,又有人从网上翻出江越出席业内活动的截图,大家纷纷发各种“好帅啊”的表情包。热闹极了。
方北夏慢慢翻看,对比着群里的照片,看老板办公室里的江越本人。
他跟从前没太大变化,十七八岁时长相已经基本定型了,现在更成熟了而已。
冷峻的外表没变过,眼里轻狂和肆意的那股劲,也一如从前。
忽然,江越漫不经心地朝她的方向瞟过来,眼眸像深不见底的海水,却泛着光亮。四目相对,方北夏呼吸一屏,有种被抓包的心虚,躲回电脑屏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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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办公室的会谈似乎一时半会结束不了。
方北夏揣着手机下楼,在园区里找了个没人的角落,给高中同桌程七初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程七初拖着长长的声音道:“方大导演,什么风把您——”
“吹”字还没讲出口,方北夏直奔主题:“初初,你最近见过江越吗?”
“我表哥?”程七初那边顿了顿,大概是在思考,几秒后声音又续上,“过年见了一面,后来……有半年没见了,平时都是微信联系。怎么啦?”
程七初和江越是表兄妹,只有熟人知道这层关系。
“我碰见他了。”方北夏补充道,“工作场合。”
程七初不意外:“你们俩这工作,碰上不是早晚的事么。”
“他好像没认出我。”
“怎么可能?”程七初不信。
方北夏笑问:“怎么不可能?”
程七初想了想,列举了几大理由。
第一,方北夏和她关系这么好,江越作为表哥,没理由不认识。
第二,方北夏跟江越当年经常代表文理科重点班,在光荣榜里并排出现,江越作为学霸,不应该不认识。
第三,方北夏是校花,江越作为男性,不可能不认识。
前两点还算有点依据,第三点有待考证。
“校花是婧妤,什么时候变成我了?”
周婧妤是她们的共同好友,公认的美人,现在是演员。方北夏自己拍过的几个片子里,周婧妤都出镜过。
“民间组织评选的。”所谓“民间组织”,只有程七初本人,她大咧咧地说,“婧妤是浓颜系,你是淡颜系,风格不同。”
“你说的这些理由都不成立。”方北夏把话题扯回来,“高考后我跟他就没再见过,九年了吧,不记得很正常。”
九年,真的很长了。
长到足以忘记一个隔壁班的普通同学。
“哪有九年?”程七初细碎的记忆上线,“有次我和你吃完火锅,江越跟我大姨正好在附近,他们开车过来接我,那时候你们见到了呀,前年的事而已。”
方北夏努力在脑海中搜索,却想不起来那次相见。
“还说人家不记得你,你不也不记得人家。”程七初揶揄她,“亏你高中时候还迷恋过他一阵。”
迷恋这个词,用得太暧昧。明明用crush更准确。
阳光帅气的少年,细碎的短发,干净的笑窝,骑车经过时衬衫被风吹得鼓起来,笼罩了少女的十七岁。
方北夏被人窥探了往日心事,提高声音叫对方大名:“喂,程七初!”
急得脚也跟着跺了一下。
“你别急嘛,我又没跟他说过。我知道那段时间你迷《蓝色大门》里的陈柏霖嘛,他又正好穿衬衫骑单车。”程七初笑道,“不过也没持续多久,几个礼拜后你就整天写写画画的,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神神秘秘的,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话题无声无息地从江越身上滑走。
方北夏回想自己高中时期,确实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行为。
她漂亮,却从不懂得利用,只沉迷在自己的小宇宙里。大多数时间,她都在看电影,在本子上写各种天马行空的故事,剩下的时间,都专注于传纸条。
跟江越有过零星交集,但是不多。有过一瞬心动,也在夏天结束的时候转瞬即逝。
“他不认识你,你也当不认识他呗。”程七初给她出主意,“他那人太张狂,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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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北夏刚挂电话,就看到不远处闪过一道熟悉的橘色影子。
她经常投喂这片园区里的几只流浪猫,猫咪都认识她。只要她出现在室外,猫咪就会围过来。
一只胖嘟嘟的橘猫从花坛里出来,绕着她脚边来回蹭着,突然碰瓷般倒下,朝她露出肚子。
方北夏无奈笑笑,蹲下挠猫咪的头:“你都肥成什么样了,还要吃的。”
猫咪委屈地“喵”一声,仿佛在说“我饿了嘛”。
她平时会在包里随身装一小袋猫粮,遇到流浪猫就放一把。
她对橘猫说:“乖,你等我一下,就在这儿别动,我上楼给你拿猫粮。”
她安抚好猫咪,刚起身,迎面撞上几个人从身后的门里出来。
是江越和钱朗。
方北夏呼吸一紧。
两个男人如同两棵挺拔的白杨,把她的去路挡得严严实实。
江越的高眉骨和挺鼻梁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闯进她视线里。
当年的白衬衫,是桀骜不驯的少年气息,而现在他穿着衬衫西装,有成熟男人的味道,又好似有当年干净的影子。
跟他们同行的还有职业装女人,在方北夏愣神的瞬间,职业装女人礼貌微笑:“方小姐。”
方北夏回过神来。
钱朗是人精,开会时就察觉到方北夏多看了江越几眼,而江越竟然很反常地,说她的选题很有意思。
会议室里那么多人里,方北夏虽坐在角落,却最打眼。
皮肤白皙,杏脸桃腮,干净澄澈。
影视公司里都是搞艺术的,个性鲜明的不在少数,方北夏在其中属异类。搭配简单,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人却亮眼。
钱朗分析,这两个人不是之前认识,就是擦出了火花,钱朗决定给哥们助攻一把,贴心地嘱咐下属先走。
随后,他问了句:“认识?”
方北夏没说话。
她满脑子都是程七初那句“他不认识你,你也当不认识他呗”。
身边的男人手抄西裤口袋,散漫地站着,一脸的玩世不恭。
方北夏盯着他,他却毫不在意,肆无忌惮地看回来。
眼神赤诚坦荡,桀骜难驯。
这人太张狂,得治。
对视片刻后,方北夏移开视线,微笑礼貌而疏离:“不认识。”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追文。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一下我专栏的两篇完结文~双向暗恋《天知地知我知而已》,双向救赎久别重逢《飘摇》~
第3章
方北夏觉得自己真是误会了江越。
当她来到在老同学的婚礼现场,面对一群昔日的同班同学,竟也有好几位叫不出名字。不光名字想不起来,就连面孔也都是模糊的。
方北夏庆幸自己是和程七初一起来的。
程七初人缘和记性比她好,跟每个人都能热络地聊上几句。
新娘是当年文科重点班的,新郎是理科重点班的,两个班都来了不少人,各占一桌,俨然京江一中的小型同学会。
方北夏跟程七初坐在文科班这一桌。
多年老同学相见,大家都暗暗下了功夫。
文科班这桌女生居多,各个都妆容精致,盛装出席,有人浑身上下都是夸张的logo。毕竟多年未见,自然要把最好的那面拿出来。
隔壁理科班的男生们也能看出用心收拾过的痕迹,看起来都还算清爽。
程七初也不例外,恨天高,烈焰红唇,墨镜遮了半张脸。不过程七初向来高调,家底也厚,高中时就是drama queen,高中大家普遍穿耐克阿迪的时候,她就已经蹬着GUCCI的运动鞋上体育课了。
程七初热情地跟两边人都打了招呼,又回头扫了眼隔壁那桌,低声笑道:“有些人不是来参加婚礼,是寻找心动嘉宾来了。”
方北夏被她逗笑:“你怎么知道?”
“你没看大家有多用力。这种场合,要不拼个面子,要不拼个艳/遇,空手而归就没意思了。”程七初摘下墨镜,斜她一眼,“就你没多余的心思。”
方北夏低头看了看自己。
一件法式碎花连衣短裙,搭配平底小白鞋。
程七初捏她的脸颊:“你啊,是这脸蛋和又细又白的大长腿救了你。”
方北夏反问:“那你呢?算用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