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已经很久没从她脸上见到这么鲜活灵动的表情了。自从父母离世,许茕茕身上就总是透着颓丧和疲惫,尽管她在外人面前很少表现出来,可眼神无法骗人。现在,她又重新有了活力。
人不能永远深陷于悲伤,总要走出来。
前些年沐山在狱中病逝,被病痛折磨成了皮包骨头,死得孤孤单单,没有留下半句遗言。沐煦从没有去探视过沐山,他以为这样就能摆脱父亲带来的阴影,可每当有人称呼他为沐老板,夸他把杂货铺经营得风生水起,沐煦都会恍惚觉得,父亲并没有死去,而是附到了他身上。
多么可怕。
还好,他不是孤单一人。
他和父亲不一样,他是光明的,有人陪的。
“茕茕。”他开口唤她。
“嗯?”
“晚上去我家吃火锅吧?我买了牛肉。”
“好耶!”
许茕茕开心地差点扑上去。
她已经好长时间没吃肉了,只有在纪寒灯放假回来的时候,他们家饭桌上才会出现肉类,当纪寒灯不在的时候,她便能省则省,最多来根火腿肠。
“你啊,”沐煦无奈地揉了下她的头发,“以后天天都来我家吃肉吧。”
许茕茕摇摇头:“那邻居又要在背后说三道四了,有损你的清誉。”
沐煦自嘲道:“我这样的人,还有清誉可言?”
一个杀人犯的儿子,连相亲都要指望女方不介意他的家庭背景。
许茕茕严肃道:“你是哪样的人?你是全世界最善良最优秀的沐煦哥哥!”
沐煦失笑:“茕茕妹妹,我可一点都不善良。”
许茕茕正色:“那世上就没有善良的人了。”
晚上,到了沐煦家,许茕茕看见桌上摆了两大盘肥牛,以及她爱吃的玉米,蟹棒,鱼豆腐。
“全是你的。”沐煦说。
他今天心情很好,因为眼前这个女孩说她会永远待在雪粒镇,和他一起。
往后的日子里,他有人作伴了。
客厅香味四溢。
沐煦夹了一块又一块肥牛放进她碗里。
许茕茕笑容灿烂,如临天堂。
“瞧,我们沐煦哥哥根本就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大善人!”她大口吃着肉,发出满足的感叹。
“傻姑娘。”
沐煦笑着摇摇头,拧开杯盖喝了口水。
他手上拿的是许茕茕送给他的保温杯,杯面上的图案是一大片霞光。他似乎很喜欢,一年四季都随身携带,杯子里常年泡着枸杞,才三十岁出头就已经老成得像个退休干部。
许茕茕望着他仰头喝水的样子,忍不住抿唇低笑。
喜欢的人。
她最好最好的沐煦哥,喜欢的会是谁呢?
雪粒镇(十四)
原创 尸尸 尸姐 2023-09-01 19:16 发表于江苏 272人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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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生一世好姐妹-
每年父母的生日,许茕茕都会买点水果小食,去给许江和赵静文扫墓,坐下来跟他们聊聊天。
纪寒灯在省城来不了,但一定会在当天跟她视频通话,陪她一起线上扫墓。
农历十月初四,是赵静文的生日,许茕茕如往常一样去了墓地,却在父母的墓前看见了纪晖。
他不复三年前的气派,看上去非常憔悴疲惫,满头灰白,手上颤颤巍巍地拿着一束山茶花,放在了许江和赵静文共同的墓碑前。
前两年,每到农历十月初四,父母墓前都会放着一束大红山茶花。虽然许茕茕去得已经够早了,那束山茶花却总是到得更早,仿佛天没亮就守在墓地了似的。
哪有给逝者送大红花的?
许茕茕甚是疑惑,曾和纪寒灯一起问遍了父母的熟人,始终没有打听出送花人的身份。
此刻,她看着眼前的纪晖,惊讶:“怎么是你?”
纪晖沉默站着,没什么反应。
顿了顿,许茕茕重新问:“纪叔叔,前两年一直是您送的山茶花吗?”
语气带上了晚辈的礼貌。
纪晖终于转头看向她:“不是我。”
许茕茕疑惑:“那是?”
纪晖喃喃道:“晓慧。”
许茕茕记得纪寒灯母亲的名字,金晓慧。
原来是她。
怪不得这花每年都会出现在赵静文生日这一天,因为送花人是牢记她生日的好姐妹。
尽管赵静文生前一直很嫌弃这位好姐妹。
“金阿姨真是有心了,”许茕茕蹲下来将水果小食摆在墓碑前,随口问,“她今年怎么没来?”
许久没有等到身后传来应答。
许茕茕回头望着纪晖,发现他身体佝偻着,嘴唇发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纪叔叔?”她站起来扶住他,“怎么了?”
纪晖也不知道金晓慧是怎么了。
当年得知赵静文的死讯后,她突然就发了疯。
整夜整夜地流泪,绝食,嘴里不停重复着:“赵静文,你不是答应了会让我放心的吗?”
纪晖没想到金晓慧竟然会那么在乎赵静文。
明明每次提起赵静文的时候,她都只是冷冷讥笑:“她啊,老好人一个,小时候被我欺负得死死的,一丁点都不敢反抗。”
长大后她也依然在坚持欺负赵静文,生完纪寒灯,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哭着喊着命令赵静文坐长途过来看她。
纪晖好奇:“这姓赵的娘们儿有那么重要?”
金晓慧嗤笑道:“老娘只是让她来随份子。”
赵静文竟然真的坐了七个多小时的火车赶了过来,跋山涉水,风尘仆仆,还拖着六岁的女儿。
纪晖感到不可思议,明明一句话就可以回绝的事。看来她们感情真的很好。
金晓慧挽住赵静文的胳膊,甜甜笑着:“不愧是一生一世好姐妹!”
等赵静文吃完满月酒离开,金晓慧立刻拆开她给的红包,发现里面只有一张五毛纸币。
赵静文一分钱都不愿多给。
“那个贱人!”金晓慧咬牙切齿,“她就是在报复我!七年前赵静文结婚,我只送了她一条五块钱的项链,估计她从那个时候就怀恨在心了!拜托,五块已经是老娘当年兜里仅剩的钱了好吗?!当年她突然宣布婚讯,我连她什么时候谈的恋爱都不知道,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愿意送她礼物已经很给她脸了!”
那个贱人,连场像样的婚礼都没办,在旧衣服的领口上别了朵红花,就成为了别人的新娘。
那个贱人,嫁给一无所有的穷鬼,却笑得那么灿烂甜蜜。
那个愚蠢的,该死的,离她而去的贱人。
纪晖刚想陪着金晓慧一起骂,又见她掏出一根暗红色发绳,洋洋得意:“还好我刚才偷了贱人的新发绳,扳回一局!”
已经是孩子妈的人了,还那么幼稚。
纪晖就喜欢她的幼稚。
往后好几年,金晓慧一直戴着那根发绳。她那纤细的手腕上戴过玉镯,戴过金链子,戴过珠串,换了一种又一种,唯独那根发绳从未被摘下来过。
最易坏的东西,却保存得最好。
直到小小的纪寒灯因为好奇扯了一把,早已脆弱无比的发绳霎时断裂,从她手腕直直脱落。
那天金晓慧发了很大的脾气。
纪晖特地去金店偷了对镯子回来,才把暴怒的妻子哄好。
结果下一秒警察就找上了门,顺带还查出了他们之前的偷窃史。
于是,镯子变成了手铐。
全怪纪寒灯。小偷夫妇双双抱怨。
拨通赵静文家的电话时,金晓慧其实不抱什么希望。虽然她嘴上哭得撕心裂肺,但她根本不信赵静文会吃这一套。
老好人也要有个限度。
那个女人不可能答应帮她养孩子的。
那个穷酸货连养自己的孩子都费劲。
可她听见赵静文在电话里轻声说:“晓慧,放心。”
晓慧,放心。
金晓慧低下头,看着自己身上的囚服,心想:真丑啊。
她拒绝了赵静文的探视,理由是,囚服太丑了。
出狱后,金晓慧偷偷去过一次雪粒镇。
她原本是想接回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