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盛定了定心神,伸手拿过信封,便迫不及待地想要拆开来看,完全忘了要冷静,不过他动作不显,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第一次当着女生的面拆情书。
正在他准备拆的那一刻,听到燕越书说:“一个朋友的,回去再拆。”
池盛的心一跳,期待里混杂了一丝不安,为什么是她朋友不是她?
他耐着性子等到燕越书离开,便立刻拆开了。
拆开之后的欣喜,无法言喻,原来她所谓的“一个朋友”就是她自己。碰到李友裴的时候,池盛就忍不住了,这种喜悦的心情总归要分享。但是李友裴提章科遥,这让池盛有点不爽,想要分享的心情冷静了一些,淡定了一些,理智了一些。
池盛思考了一晚上,还临时起意想要去买个手机送给燕越书,算作是他的礼物,她的手机正好坏了。他问李友裴最新款手机时,李友裴说他手上有一部新的,他便没在大晚上出去买手机,不然他父亲可能会起疑。
那天早晨,池盛起得非常早。
他是有些兴奋的,比每一次考试成绩出来之前还要兴奋,因为这次答案确定。那是一封情书,代表的含义不言而喻。
但他怎么都没料到还会收到一封一模一样的信封,但内容完全不同!
他撕掉了那一封奇怪的做朋友的信。
……
……
……
夏末的一个雨天,池盛和燕越书在一起度过下午时光时,燕越书说想喝杯西瓜汁。
池盛便出了书房,披上衣服,去吩咐人做西瓜汁了。
燕越书靠在离书架很近的椅子上,目光看见有一本薄薄的书的一角悬在书架外,看起来有些旧了,应该是经常翻,她便伸手将那本书抽了出来。
纤柔的手却没有抓稳书,掉了下来。
书页翻开,其中夹杂着一张粉红的信笺,信笺的边缘已经微微泛黄。
燕越书俯身,将那页泛黄的信笺捡了起来。
……
池盛回来时,燕越书正靠在椅子上,手上举着一本书在看。
池盛将西瓜汁端到她面前:“还有力气看书?”
他还未走近,便发现燕越书看的书是《先知》,这本书他常常翻,只看一眼便知,这本书中夹着一封情书。
燕越书细长的睫毛扑闪着,夹起那张薄薄的信笺,举到他的面前:“这一封信你没撕吗?”
她记得池盛说情书早就撕了。
窗外的细雨迷蒙,池盛一手接过信笺,指尖轻轻抚过她的脸颊。
“我舍不得。”
舍不得撕掉一封你亲手写的情书,即便以为那不是给自己的。
也舍不得放弃你。
第80章
清晨时分,罗曼彻一座古老的庄园,新的访客到来,管家特意去门口迎接,因为池盛是庄园主人的朋友。
这座庄园以红金为主色调,整体风格奢华梦幻。
池盛和燕越书下车之后,让管家不用跟着,就当成普通的来访客人一样,管家这才退下。等两人参观结束,管家便派人去请庄园主人。池盛和燕越书则去歇息。
穿过绕有绿色马兜铃的长廊,芳香弥漫在长廊中。
燕越书抬头看了看绿色的马兜铃,有些好奇:“这花这么香啊?”
“不是它的香气。”池盛也抬头看了一眼,便笑了。
他拉着她往前两步,转了个弯,再往侧边走了一段路,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玫瑰花园。
玫瑰成片成片的开着,香气弥漫,一眼望过去,望不到尽头。不同的玫瑰品种大多数都开了,深深浅浅的红色花朵映照在一片绿叶中,奢华而美丽。
燕越书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壮观的玫瑰花海,连绵如海地延展铺开,不由大为惊叹。
“好多玫瑰啊!”她满心欢喜。
池盛看在眼里,问道:“你很喜欢吗?”
燕越书见到这样壮观的花海,很雀跃,脚步轻抬,几乎是带着跳的跑了过去,低头深嗅了一口气,浓郁的花香味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但她一转头:“好看!”
池盛站在原地,目光柔和,见她那么高兴,他嘴角的笑意便藏不住。
燕越书拿着手机便要拍照。
池盛:“不用相机?”
燕越书摇了摇头,背对着他,举着手机,一边拍一边道:“就用手机,我马上要发朋友圈!”
池盛跟着走了过去,道:“玫瑰都比我得宠。”
燕越书回过头来,一笑:“玫瑰的醋你也吃?”
池盛:“……”
燕越书太出名了,在国内出门旅游很难,更别说和池盛一起出去了。他们仅有的几次外出游玩都是全副武装,保镖层层包围,很难像普通恋人那样吃饭、看电影,什么游乐场更别想。
这次两人特地选了华国人比较少来的罗曼彻,此地人口少,风景优美,却不乏历史厚重感。但燕越书显然被这些美景和建筑迷花了眼,一个劲的给它们拍照。
池盛抱住了燕越书,将下巴搁在燕越书右边的肩膀上,亲昵地说:“我们也一起拍一张吧?”
在国内,池盛很是注意形象,说是怕形象不好,万一被拍到了,会给她丢脸,到时候被她粉丝围攻就完蛋。一到国外,池盛便毫无顾忌了,总想跟她贴贴,什么形象都丢到脑后了。这会儿他的下巴搁她肩膀上,燕越书都能想象到池盛现在弓着腰往她脸边凑的样子。像一只大猫。
来到了这里,燕越书这才放开一些,去掉了口罩,但戴着宽边大帽,勉强算作是遮挡;她出门有了遮挡,会更自在一些。但没有口罩就没有安全感,她还是有点担心被人看到,连忙看了一圈四周——没有外人。但她轻轻动了肩膀,道:“这是人家的地盘,注意点形象。”
“没事,很快就是我们的地盘了。”池盛笑着道。既然燕越书喜欢这里的玫瑰花园,那就买下来,如果以后可以常常和燕越书过来,他这么想着。
燕越书跟不上他的壕气,不明所以:“啊?”
池盛淡淡道:“你喜欢,我们就买下来。”
理所当然的样子,没有多余的思考和半分犹豫,就像随手买件衣服似的说要买下这样一座庄园。
燕越书知道他家有钱,也知道他有钱,但是不知道他到底有多有钱,眼都不带眨一下,就说要在国外买个1多万亩的庄园?一
“这是可以随便买的么?很贵吧?”
池盛长长“哦”了一声:“喜欢的东西能用钱买到,当然要买下来。我和庄园的主人认识很久了,这点面子是可以给的。”
燕越书:“……”
“先拍照,等休息好了还可以再逛一逛。”池盛将手绕过她身前,举高她的手机,调成前置摄像头,跳过了这个金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他已经认定了燕越书,婚礼地点当然迟早也要选。燕越书说要再等等再公开,但他每次看到好的地方,都会想到可以举办婚礼,觉得这里不错,那里也不错。看到这片玫瑰花园的时候,他便想,这个庄园也可以举办婚礼。
这座庄园有这这么一大片燕越书喜欢的玫瑰花。
等到玫瑰花开时举办婚礼,他可以摘最新鲜的,捧到新娘面前,送给她。地方也够大够美,宴请宾客,也够格……
两人一起拍了张照片,燕越书便将手机收了起来。人美拍照就是方便,随手一拍都美。
池盛:“照片要给我一张。”
他们一路以来拍了不少照片,每次拍完,池盛都说要给他一份。燕越书笑着道:“为什么每张都要啊?”
池盛:“因为照片里有你。”
他错过了她太多,现在不想再错过了,只要有机会,他都希望和她有关联。一张照片都不能少。
燕越书微微一愣,抿着嘴笑了。
池盛一侧头,捏了一下她的脸颊:“不准笑。”
燕越书笑得更欢了,将他的手打了下来,趁着池盛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平时发信息的时候,她觉得池盛挺冷的,因为把表情包一去掉,就剩干巴巴的聊天信息。但是只要见面,她就能明显感受到池盛的变化,自从谈恋爱之后,他到哪儿都想牵着她,想要跟她贴贴……
拥抱的时候,燕越书偏了一下角度,这时她敏锐地觉察到有人在看他们,便抬头看了一眼。
一个上了点年纪的中年人站在那儿,黑发碧眼,手持文明杖,正微笑着对看着他们。
燕越书看过去的时候,那人脱下头上的帽子,微微一笑,朝她一躬身。
她连忙松开池盛,推了推池盛。
池盛也转过身来,便看到了庄园的现任主人。这座庄园是Theodore众多的产业之一,平时给人参观,但他本人很少住这里。
池盛牵着燕越书的手,拉着她一起过去,同时告诉燕越书:“这就是庄园的主人Theodore。”
池盛问Theodore什么时候回来的。
Theodore说:“你要带女朋友来这儿参观,我就来了。”
Theodore转而向燕越书道:“这里有两千余不同品种的玫瑰,你喜欢哪种,我让人给你摘来。”
Theodore顺势引着两人一起往玫瑰花园深处走,一边走一边介绍。
池盛则问起这座庄园的历史渊源。
Theodore:“你很喜欢这里?”
池盛:“我女朋友喜欢。”
Theodore点了点头,目光点在燕越书身上,露出一个绅士的笑容,好像这样一个解释,就非常说得通了。
告别时,Theodore让人摘了几束玫瑰,包装之后送给了燕越书;又送了一幅画给她。
“听说燕小姐喜欢绘画,这幅画权当初次见面的礼物了。”
燕越书一看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名家画作,顿时瞪大了眼,侧头看了看池盛。
池盛替她接过了画,上车之后道:“这是见面礼,很正常,他对我的女朋友很有礼貌。”
而庄园内,Theodore一边往回走一边对管家感叹道:“年轻人的爱恋,像玫瑰一样热烈,羡慕啊!”
他很羡慕池盛,能有玫瑰花香一样热烈的爱情。有这样一个女人,他愿意为她花费无数的精力和金钱,只为讨她的欢心,真是令人艳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