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其实最常联系的朋友也经常搞不清她现在正在干什么,上一份工作是什么,就连夏莉也是如此,夏莉会突然问她:“你还在卖辣条吗?给我搞点。”
“我早就没做了。”
“我记得你离职的那家是个快消啊?”
陈茉咬牙切齿地科普:“那就是辣条!因为!辣条!属于!零食!零食!属于!快消!”
“你小点声嘛。”
“说过起码三遍了!”
“真的很难记。”夏莉诚恳地说,“你换工作比你换男友还频繁。”
如果算起来,夏莉是陈茉在江城最好的朋友,她们是高中同学,然后各自出省上大学,毕业之后又同年回到江城,分开了四年并没有太大区别,两个人还是很聊得来。
不在晚高峰的轻轨线还算友好,陈茉找到了位置坐下,摸出手机来玩,新消息正好进来,这次是私信,看到了私聊界面陈茉才知道这是谁,过往聊天记录还停留在过年时发的新年快乐,而且是陈茉先发的。
这个人是李豆豆。
李豆豆也没有回她什么很特别的话,只是回了一个大吉大利的表情包。
半年都过去了,现在是盛夏,她怎么突然想起她来了呢?
陈茉是出省在北京上的大学,李豆豆是陈茉的大学室友,专业相同,学号连着,人也连着,形影不离了四年。
毕业后陈茉回了江城,李豆豆也回了家,她是东北冰城人,刚开始的一两年,大家聊得很频繁,总是兴致勃勃地沟通近况,渐渐地少了,然后更少。
然后就越来越少。
到最后,具体是哪一天,哪一个节点,是谁先好几天没回复的,也想不起来了。
偶尔有个什么契机说上两句,又或者朋友圈刷一刷点个赞,基本就是这样的关系。
再也没有见过面,冰城离江城太远了,不是一般的远,几千公里,三千多块的飞机票,十四个小时的高铁,无论是出差还是旅游,陈茉最远只到过北京,而李豆豆好像基本没有出过东北。
距离是一种很客观的东西,能影响很主观的关系。
客观决定了主观,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对话框更新,李豆豆说:“所以你不卖辣条了?”
“早就换了。”
“那你上份工作是什么来着。”
陈茉忽然觉得有点难以启齿,她克制住了自己幽默一下的冲动,没有打字说,我是放高利贷的。
遇事不决就发表情包,然后转移话题,陈茉说:“刚找到新工作。”
李豆豆很可惜地说:“还以为你还在卖辣条呢。”
在陈茉的诸多工作之中,辣条的传播范围相对是最广的,因为和高利贷相反,卖辣条平易近人,安全无害,又广受欢迎,虽然不是必需品,但是你要送给人吃,基本无人拒绝。
陈茉在公司出新品要求试吃出反馈的时候经常在朋友圈发,每次都能收到热情的回应,有时候她都想不起来这人是什么时候加的。
于是李豆豆又问:“新工作干嘛的呀?”
“大类别上算旅游吧。”
“旅游好,可以出差去玩。”李豆豆说,“什么时候来冰城,咱们这最近可火了。”
“我也想啊。”
“你来,我请你吃饭。”毫无预兆的,李豆豆突然说,“我要结婚了。”
图穷匕见,陈茉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然后是恭喜和客套,然后是询问婚期,陈茉当然有点好奇男方叫什么,怎么认识的,但是李豆豆没接话茬,反而邀请陈茉来冰城参加婚礼。
男女方合在一起只办一场,所以陈茉猜测男方大概也是冰城人。
婚礼定在明年五一假期,基本上是一年后,不仅日期遥远而且距离遥远,何况陈茉都不知道她能不能在新公司待满一年,更不知道那时候的工作安排,而且来回的路费实在是太贵了。
冰城旅游这两年确实很火,但是陈茉在北京上学时已经去东北玩过,把大连长白山和冰城连着转了一圈,专门为了婚礼去一趟实在难下决心,只好说:“到时候再看。”
“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陈茉不免笑了一下,然后说:“当然。”
她发过去一个八百八十八块的转账。
这是她们大学时期既玩笑又郑重的约定,是李豆豆提出来的,李豆豆说:“我们两个之间先结婚的那个收八八八,后结婚的收六六六。”
陈茉当然问:“为什么后结婚的收的少,说不定会隔好多年,通货都膨胀了,物价都上涨了,怎么反而少了啊。”
“总得有点奖励吧?”
“结婚要什么奖励,又不是比赛,又不是什么好事。”
“怎么不是好事,难道是坏事!这也是比赛,没有竞争的比赛,我们比赛谁能更快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好吗?”
陈茉心想我要是答应就太亏了,我才不结婚,所以我不是亏了二百二十二,我是纯亏八百八十八。
但是李豆豆摇她手臂:“陈茉答应我嘛!”
当时她们都还是大一而已,并且单身,军训过后年级里成了好几对,李豆豆也想谈恋爱,于是冒出来这样孩子气的约定。
一般来说,人脑在二十五到三十岁的时候才完全长全,所以年轻的时候蠢一点也很正常,陈茉一心软,就答应了。
本科四年,毕业四年,八年过去了,约定已被兑现,结果李豆豆说:“不是这个。”
陈茉不好意思说别的她实在想不起来,李豆豆自己说:“我们约好了谁先结婚,另一个就当伴娘的。”
……确实好像是,但是陈茉没法一口答应,只好又发表情包。
我怎么回事,陈茉心想,我约那么多干什么!
第03章 内向害羞的胆小鬼
仿佛突然之间,好多人都要结婚,吃晚饭的时候杨兰告诉陈茉:“君君要结婚了,下个月就办,邀请我们去。”
陈茉问:“君君是谁,什么我们?”
“凤君嘛,她爸爸和妈妈在一个单位,你忘记了?你们小学的时候可要好了,一个班的好朋友。”
陈茉立刻冷脸:“什么好朋友,我说多少遍了,她欺负过我!”
“多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都小,懂什么事,人家都道歉了。”
“不去。”
“在周末,又不耽误什么,就当是去吃个饭。”
“不去!”
杨兰不悦地皱起眉毛:“林科长亲自和我说的,人家难得记得你还给面子,你怎么回事。”
陈茉一直认为自己现在形成的奇怪人格,林凤君是占了一部分原因的。
她小时候的性格和现在截然不同,只喜欢关在房间里面看书,社恐到难以置信的地步,几乎和谁都不敢说话,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又或者卖气球的阿姨,是个内向且害羞的胆小鬼。
她跳级入班,作为转学生和林凤君当了同学,年纪小,又寡言,上了好几个月的学了,没有交到任何朋友。
体育课的时候女生们分成一小团一小团的在一起玩,并没有刻意排外,只要活泼胆大,说一句“带我一个”,就可以愉快的加入。
但是陈茉说不了,她不敢跟人搭话。
她一个人上学放学,总是特别羡慕地看着别人。
林凤君是女生里面的头儿,性格特别有感染力,跟她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是最多的,因为有一次体育课有人拉肚子没来,林凤君注意到了落单的陈茉,就招呼说:“来,带你,你跳皮筋吗?”
陈茉赶紧点点头。
就这样成为了朋友,或者叫跟班,陈茉特别珍惜自己在林凤君身边的这个位置,珍惜到了惶恐的地步,基本上会答应林凤君让她做的任何事。
林凤君也不客气,是个很会提要求的人,杨兰给陈茉新买的文具都会被林凤君换走,不管是荧光笔还是会闪灯的书包,又或者是陈茉自己叠的一百只纸星星。
她还被要求,放学之后先送林凤君回家才能自己回家。
她们的小学在杨兰和林科长的单位附近,分的房子也在附近,但是林凤君住在干部小区,更远一点,陈茉每天走的路是正常距离的三倍。
很多年之后,当陈茉真正长大了,她才意识到也许当年林凤君是在霸凌她。
林凤君或许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很会拿捏别人,陈茉不是没有想过反抗,也有实在受不了的时候,这时候林凤君就会跟她说:“你要是不愿意跟我换,那你就不要当我的好朋友了。”
然后林凤君会发动全班的女生不理她,有一次陈茉生气,不肯送林凤君回家,林凤君发表了一通宣言之后发现无效,路过陈茉桌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滑倒了,还摔坏了一支钢笔,然后放学之后十几个女孩子全都围了上来,让陈茉道歉,并且赔偿钢笔。
道歉了也不够,光赔一支也不行,得赔十支。
林凤君的钢笔是林科长买的,一支要两百块钱,对陈茉来说很贵,乘以十更是天文数字,她偷偷哭了好几次,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了杨兰。
杨兰说两百块钱有什么,赔人家就好了,陈茉说不是的,林凤君说要赔十支。
“哎呀没必要,行了,不用担心。”杨兰摸了摸陈茉的小脑袋,“我去跟林科长说。”
杨兰赔了钢笔,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林凤君被林科长批评,因此每天带着人围着陈茉。
她们站在道德高点,并不觉得自己多过分,她们既没有敲诈陈茉的零花钱,也没有动手打她,她们就是在讨一个公道,是十分正义的。
所以这才让陈茉知道校园霸凌这个概念之后仍然困惑了很久很久,她不知道自己这种算不算,电视上和案例里面的霸凌行为都非常恐怖,可是她并没有被那样严重的对待。
无论如何,当时七岁的陈茉十分崩溃,最终选择低声下气地求林凤君和好。
每次想起小时候的这段记忆的时候陈茉都感觉非常羞辱,想要穿越回去给自己一拳,为什么要逆来顺受,为什么这么怕,没有朋友就没有朋友,又他妈怎么了?
可是七岁的陈茉实在做不到这一点,她再也不敢不陪林凤君回家,而经过钢笔事件后林凤君变本加厉,开始会想很多花样考验她,如果做不到的话,标准话术就是:“那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她们回家的路线要经过一条开放的废弃水渠,水渠大概两米多高,底部已经有一层杂草,略超过一个成年人的头顶,一群小女孩突发奇想要探险,林凤君让陈茉跳下去,陈茉小心翼翼地跳了下去。
“下面有什么?”
“没有什么,就是草,还有虫子。”
“那你爬上来吧。”
陈茉呆呆地把手伸出去,林凤君说:“不行,你得自己爬上来,不然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陈茉开始努力,水泥的渠壁粗糙,借力可以蹬上去,但是陈茉做不到,林凤君带着其他女同学看着她尝试了五六次,不免有点失望。
“我看我们班的男生都可以啊。”
陈茉快急哭了:“我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