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休闲,不上价值,不搞酸涩,轻松小甜文
第91章 星色(1)
季辞从小惯见江河, 因而觉得北方人十分好笑——脸盆大的一片水也起名叫「海」,前海、后海、什刹海……虽然他也从未见过真正的海,但这并不妨碍他想笑。
等他发现这些所谓的海, 在冬夜会冻成一片冰疙瘩, 跳下去都没法将人淹死,他就觉得更好笑了。
海里淹不死人,浴缸却能淹死人, 北京城还真奇妙。
就季辞个人而言, 他并不想寻死,事实上, 他这次来京是为了寻亲。
怎么就差点丢了性命,他尚年幼的脑子完全想不明白, 只觉得恐惧。
以及寒冷。
人类毕竟是恒温动物,零下二十度穿单衣走在室外, 衣服还湿透了,任谁都受不了。
好在很快衣服和头发就结满了冰,手脚也感觉不出寒冷, 他找了个桥墩坐下, 甚至感觉到一丝悠闲。
灵魂轻飘飘的,似乎随时要离开身体,脑浆全是冻豆腐,痛苦的感觉反而减轻了许多。
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有人踩了一下他冻木的脚。
“是谁?”莽撞的家伙,却有一个很清甜的声音。
季辞以为自己快死了,所以才会出现幻觉, 否则为什么冰天雪地突然冒出了一个小女孩。
女孩被他绊倒, 在地上滚了一骨碌, 翻过身来惊惧地回望。她整个人裹成了一个球,风帽的边缘镶了一圈华丽软毛,像饼干盒上的俄罗斯小女孩。
季辞爬起来,摇摇晃晃朝她走去。
他快冻死了,而她全副武装,求生本能让他冒出了打劫的念头——野生动物都通过厮杀来获得过冬的储备,季辞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但他走到她面前,垂眸看到她的脸,却先愣了一秒。
好漂亮。
比饼干盒上的广告人物还漂亮,眼睛乌溜溜,映着天地之间微淡的雪光,奇怪的是她好像什么都看不见。
季辞的夜视能力确实比一般人强,但这街上也不算伸手不见五指,他就这么站在小女孩的面前,她却像看不见似的,小脸东转西转。
“你迷路了吗?你妈妈呢?你也没有家吗?”他嘶哑着嗓子问。
小女孩听到他的声音,惊恐的表情稍微淡了些,朝着他的方向抓了一把,正好抓到他冰凉的手。
像是打开了正确开关,突然整条街的灯火大亮,耀得两个小孩都眯起了眼。
因暴风雪中断的电力恢复了。
季辞的样子让小女孩震惊地瞪大了双眼。
“你不冷吗?”
什么狗屁问题,季辞的厌蠢症立刻犯了,又开始考虑打劫的可行性。当然冷,他快冻死了。
但他还没下定决心动手,那小女孩居然自己开始摘手套。
“这个给你。”
她将摘下的手套直接套在季辞手上,厚羊绒里子,还带着暖和的体温。摘完手套她又去摘围巾,季辞这才发现,她的帽兜是连在围巾上的。
“快戴上吧,哥哥。”她缩着脖子说道,头发立刻被北风吹得乱七八糟。
看起来更蠢了。
季辞没接她递来的围巾,想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羊绒手套带给他双手的温暖早已消失,他已经被彻底冻透。
小女孩见他站着不动,着急地跺了下脚。她环顾四周,忽然发现路边立着一个电话亭,当即拉住季辞的手——确切说,是拉住她手套的线绳——如同遛狗一般,拖着他一路进了电话亭中。
“来,这儿风小。”
她将季辞按在座位上坐下,用围巾裹住他衣着单薄的身体,将帽兜扣在他的头上,随后从口袋翻出一张电话卡。
“喂,妈妈,我跑出来找你了……不要着急,我在路边的电话亭……对,你慢慢过来,就在邮电局对面……没事,有个小伙伴陪着我呢……”
陪着她的小伙伴甚至没有听完这个电话。
当久违的温暖包裹住身体,倦意沉沉袭来,季辞靠着电话亭的内厢板昏睡了过去。
醒来时季辞身处于硫磺地狱。
皮肤被熔浆包裹,头疼得仿佛有人拿着凿子在疯狂凿,耳边起初水声不绝,后来渐渐声响全无,只有柑橘香味的泡沫将他包围,不断散发馥郁芳香,让他很想呕吐。
都是幻觉,他知道的。
但痛苦如此真实,于广袤的寂静中,无时无刻不将他折磨,让他生不如死。
苦海漫无边际,其实也就浴缸那么大,他却怎么都游不出来。
唯一安慰是,偶尔有微凉的手抚摸他的额头,像天降的甘霖。
那只手再次试探他的体温时,季辞努力睁开了眼。
是个身材微丰的妇人,笑容和气,面颊玫瑰色。总之看起来是「家和万事兴」一词的具象化体现。
他想象中妈妈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只可惜不是他的妈妈,应该是那个小女孩的。
小女孩也在,看见他睁眼立刻扑上来,欢喜地叫:“你醒啦!妈妈,小哥哥醒了!护士姐姐,小哥哥醒了!”
她好像打算通知全世界。
真吵。
季辞烦躁地闭上眼。
他寂静如死的世界,突然被欢声充塞,抵抗不住的那种,像汉族人年节的鞭炮,噼里啪啦,偏要你领教欢乐与团圆。
好似他醒来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好似他也可以参与她们的团圆。
这么丁点大的女孩子,居然能制造出这么多噪音来,他在心里直抱怨。
抱怨归抱怨,白噪音反而叫人好睡,两三下就将他催了眠。
等再醒来时,高烧已经退得无影无踪,头也不疼了,季辞打小生病就好得快——这也难怪的,只有被偏宠的孩子,才会蓄意拖拉病程,为了赖家里少上两天学。
他自幼没人可以撒娇的。
那对母女却分明有点小题大做,盯着他喝粥、吃药,一再确认他真的没事了。
才开始询问,他是谁,从哪里来,要上哪里去。
哲学三大问。这算终极问题,谁能轻易答得上来?
季辞沉默不语,喝粥倒是喝得很凶,差点没呛着,小姑娘坐在他旁边的座椅上,得意地晃脚,脚背上红皮鞋的宝石扣比舞厅的灯球还闪。
“喝粥得配橄榄菜,我妈自己做的。”
“知知别打岔。”那女人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知知。
蝉吗?这名字还挺适合她的。够吵。
季辞用筷子戳了点橄榄菜,放进嘴里慢慢品味道。反正不是他们四川人喜欢的味儿,辣子半颗都没有。
那他接下来要回四川吗?也不知道。
他是偷跑出来的,攒了大半年的钱,他二婶知道必然大动肝火。当然,可能她到现在都没发现他不见了,家里孩子实在太多。
他管自家二婶叫妈,但全村都知道,那根本不是他亲妈。
二婶只是顾不上他的死活……他亲妈,想要他的命呢。
病好了就得出院,季辞做好了流落街头的准备,他在北京根本无家可归。
却没想到,那个名叫知知的小姑娘,居然央求妈妈将他带回家——她妈妈居然还同意了。
别人的家。
季辞对此并不陌生,从小他习惯了寄人篱下,什么东西都最后轮到他。不过这家人不太一样,专门给他买了新的衣服,被褥也用新的,吃饭还特意照顾他的口味,会专门有一盘菜放辣。
估计是南方人家吧,口味清淡,小女孩好奇地尝了口他的辣子鸡,当场辣哭了。
好可笑。
她妈妈想来也觉得可笑,在她哭得时候大声唱着歌谣:呜里啦,呜里啦,敲锣鼓,吹喇叭。
于是小女孩哭到一半,又被气笑了。
原来正常家庭的氛围是这样的。
季辞沉默寡言,如同隔岸观察狼群,观察着将他捡回家的这对母女。
这个家里有很多书籍、绘画和噪音,都是他不熟悉的东西,他无所事事了几天,从书架上抽下了一本关于生物和细胞的书,开始看上面绘制的彩图。
“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先看这套绘本,买给知知的,但她不喜欢。”
别人不喜欢的东西才会轮到他,季辞对此也很习惯。但很显然,「知知不喜欢」这件事让程老师多少有点遗憾。
小女孩的妈妈是一个老师。
很厉害的那种,他在书架上看到了好几本写着她是作者的书。
他不知道自己出于哪种心理,打开了程老师给他的绘本——也许是为了暗戳戳争夺母亲的注意力,这也是他惯会的伎俩。
不过读着读着,他觉得那套书真的很有趣。
等到他的阿玛(外婆)从山里来,要将他接走的时候,季辞已经看完了书架上一大半的相关书籍。
他不舍得走,然而不走不行,这不是他的家,一直赖在别人家里算怎么个事儿。
何况小女孩的爸爸,似乎对他并不十分欢迎。
季辞跟着阿玛回了川西。
临行前小女孩送了他很多礼物,明显对他恋恋不舍,其实季辞也没做什么,只是偶尔在夜晚,会给她讲天上星星的故事。
他那时候已经发现,知知的眼睛在晚上什么都看不见。
她居然问他,星星是什么颜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