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姑姑说话的人穿着白衬衫,和刚刚站在玻璃外的人很像很像。
倏地,小李深戴上老虎帽子,两只耳朵一晃一晃。他跑回沙堆了。
李明澜略略松了一口气。
孟泽先是沉默。
李明澜发出讥嘲的笑声,也许是被她堵得说不出话了。
好半晌,他问:“李明澜,你真的交了男朋友?”
“这不是废话吗?”
“你好好回答。”这像是警告。
她心不在焉,直到望见于骊到来。
小李深眼尖,跑出沙堆,奔向于骊。
李明澜彻底放下心来。人轻松,说话倒是客气不少:“孟泽,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李明澜,我问你话。”
她突然笑:“追我的人从城东爬到城西,我就从里面挑了一个住在城中的。”
不着边际的回答,是她的风格。
孟泽不是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躲着,因为她另结新欢。
她喜欢长得帅的,她喜欢智商高的。李明澜从来不是痴情的人,她的“喜欢”肤浅至极。
见他半晌不回答,李明澜喊:“喂。”
孟泽说:“你别惹我。”
李明澜挑衅:“凶什么凶。”
孟泽眉目骤然一松:“李明澜,我和从前不一样,我现在真的能弄死你。”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说。上一回他这样说,有了严重后果——她怀孕了。
她见他眼眸漆黑,沉淀阴霾,上挑的眼尾如一把狩猎的箭。
不宜硬碰硬,她先上缓兵之计,软了调子:“孟泽,孟泽,有话好好说,不要弄死我。”
时间似乎拨回到五年前的一刻,她扯着他的头发,娇滴滴哀求他。
孟泽的耳根瞬时软了。
只有她会把他的名字连唤两遍,念快了,有时变成“孟咋”,有时变成“孟呢”,无论如何变,终究是李明澜的声线,碾一碾他的听觉神经。
久不曾悦耳。
孟泽松开她的手腕。
上面已经被他握出红印子。
他摩挲几下:“疼不疼?”
“疼啊,好疼。”
是了,李明澜总是这样说话,像是呼痛,其实和撒娇一样。
他放开了。
但她掉头就跑。
孟泽追上去:“李明澜,你去哪?”
李明澜低了低腰,见小李深还没跑出广场,她温和地说:“这里好热啊,我们去坐一坐吧。”
“快餐店。”
两人去了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孟泽坚持要坐在曾经的座位。
李明澜则要去角落。
她刚才远远看见,小李深的帽子被风吹开了,露出精致的小脸蛋。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孟泽未必能看清小李深,但李明澜不愿意冒险:“孟泽,那里好晒啊。”
撒娇是杀手锏,孟泽跟着她去了角落。
二人再次面对面而坐,已是物是人非。
第72章
李明澜出国在外是吃过些苦头的,她对着家里报喜不报忧,遇到了困难,她的第一做法是打落牙齿或血吞。
孟泽说,他和以前不一样。
能有什么不一样?脸臭是他的第一标签。
李明澜才是蜕变的那一刻。无忧无虑的李明澜不见了。
李父负担着艺术学校的巨额学费。
李明澜过意不去,想着生活费就不要麻烦父母兄长了。她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兼职,还给一个教授当助理,干着打杂的活。
她和哥哥说自己忙,是真的忙。
她想常常飞回来见见儿子。但她已经是大人,她不能依仗家里一辈子。
选择是自己做的,她从来不诉苦。
然而,坐在这里,望着对方,她忆起自己刚到国外时的狼狈,怨气忽然翻腾上来。
当年的事,眼前的人才是罪魁祸首。
李明澜没了好口气,翘起腿,向后挪椅子:“你有什么事?”
不等他开口,她又说:“我先说好,你如果要弄死,我要先踩着我男朋友的尸体过去。”
“李明澜,你劈腿。”
她莫名:“你胡说什么?”
“我们之间没有说分手。”他一字一句,居然理直气壮。
她想起的却是,第一次约会时,他们就已经道过分手,一人说一回,很公平。
而且,五年前,她让哥哥去做了个了断。
“李明澜,你的男朋友是第三者。”
“说分手已经是多余。孟泽。我现在过得非常幸福。”她脸上甜甜的笑就是证据。
“他比我好。”
“当然了。”李明澜恍然大悟。孟泽从小到大都是第一名,养成了极强的胜负欲。难怪他听见她有男朋友时,这般不甘心,他是不甘心自己输了。
“良禽择木而栖。”她睇着孟泽,“我的男朋友英俊多金,我随便混了个文凭,出来找不到工作,现在什么都不干,全靠他养着。”
孟泽的脸都黑了。
李明澜还觉得不过瘾,倾身向前:“瞧瞧我这吹弹可破的肌肤,都是我男朋友的金钱堆起来的。”
才怪。
她累得很,凭的是母亲遗传的天生丽质。而这么杰出的先天条件,当然是能用来吹牛的。
她把脸送上来,孟泽就不放过,抬手一捏,揪起她的脸颊。
“哎呦。”她叫一声,“孟泽,我疼,你个混蛋!”
他也倾前,手上松了松,但也不放手:“李明澜,你浑身铜臭味。”
李明澜扯起他的脸皮:“我就要男人养我一辈子。”
服务员经过,就见着一男一女互相揉捏对方的脸颊。
一个面无表情。
一个龇牙咧嘴。
彼此不甘示弱。
是李明澜先忍不住。她脸上的肉比孟泽的多,红得也比他的快:“你快放手。”
“你放,我就放。”他冷冰冰的。
“一、二……”她松了松。
他跟着松。
她喊:“三!”
孟泽松手。
松了不到一秒,李明澜又狠狠扯起他的脸,用力一揪。之后,她迅速向后靠,不给他捏。
孟泽被揪起一抹红,来得慢,去得却快。
反倒是李明澜,天生红润的脸颊像是涂了厚厚一层胭脂,半天消不掉。
她捂住脸,揉了揉。
这男人光长年纪,不长性格,真是气死她了。
“我走了。”她站起来,“我多少年不来这种店了,我去的都是高级餐厅。到了今年,我男朋友还给我包场。”
孟泽按住桌板,手背的青筋乍然凸起:“你这个爱慕虚荣的女人。”
“哦,我们用餐结束,还会跳一曲华尔兹。我要和我男朋友约会去啦。”她侧身溜走了。
到门边,她回头。
他没有追上来。还在跟桌板较劲,用的力气相当大,桌板都晃起来了。
气死他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