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名声大噪!
发展到后来,很多非纨绔的读书人也选择了翰轩书院。
因为翰轩书院地处偏僻,远离繁华、不见喧嚣,是个能让人静下心来,好好苦读的地方。
对于沈重要去翰轩书院读书的决定,杨枫就很赞许。
沈重年仅二十岁就考中了解元,正是年少得意、意气风发的时候。
春风得意之下,难免会飘,会膨胀。
杨瑟已经进了沈家的门,不管杨家认不认这门姻亲,跟沈家也算是有了关系。
杨枫自是希望沈重能一路顺遂,顺利通过三年后的会试。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杨枫就觉得沈家的风头太过,担心沈重被迷花了眼,正准备把人叫来好生敲打敲打。
没想到,还不等他出手,沈重就自己想通了。
很好,他果然没有看错人!
“去翰轩书院也好,静静心,打磨打磨性子,好好钻研学问,三年后也好去京城!”
杨枫语重心长的跟沈重说着。
有了杨枫的这番话,杨瑟再不舍,也不敢拦阻。
她只能挺着还未显怀的肚子,亲自将沈重送出了府城。
沈重出门求学,将家里的事都托付了牛氏。
他倒是想让“安氏”来管家,可“安氏”比他跑得还快。
在听闻他要外出求学的消息后,这个女人,麻利的打包了行李和闺女,直接搬去了元溪先生所在的小山村。
对此,“安氏”也有解释:雄儿还小,虽然有先生照顾,可到底不如父母长辈在身边方便。
且元溪先生也有了春秋,他指点沈雄功课已经够费神了,又岂敢劳烦他照顾沈雄的饮食起居?
所以,还是由她这个做母亲的过去照顾最妥当。
外人听闻了安妮的打算,也都众口一词的夸她“慈爱”。
唉,一个继母,为了继子的学业,放弃府城富贵、安逸的日子,却跑去一个小山村。若非真心疼爱继子,若非真的善良大度,一般人真做不出来!
“安氏”俨然就是好继母的代言人,若是本朝修烈女传,兴许她的事例还能被收录进去呢……
第1377章 恶毒继母上线(四十六)
外人都觉得安妮跑去小山村是在吃苦,其实并不然。
安妮提前命人在元家不远处修建了一栋宅子,宅院背山靠水,环境很是宜人。
安妮又买了几亩地,招了几户佃农帮忙耕种。
每日里,都有佃农送来新鲜果蔬、肉蛋,院子里又有下人干活,安妮根本无需忙碌什么。
她还是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奶奶,只是住的地方变成了更为宽敞的山居。
安妮每天盯着厨娘做了饭食,然后提着食盒,一天三顿的去元家送饭。
每次过去,安妮都会带着沈宁。
元溪先生是真正的大儒,他不会迂腐的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看到沈宁乖巧,又怜惜她幼年丧母却还要照顾幼弟,虽然没有收她入门,但每次看到她,都会指点她功课。
知道沈宁每日都在练大字,元溪先生还把自己写的一些字帖送给沈宁。
元溪先生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谈吐间,哪怕是寻常闲话,也都透着真知灼见。
不说沈雄这个亲传弟子受益颇多,就是沈宁,每天借着给弟弟送饭的当儿,跟元溪先生说上几句话,也学到了很多道理。
安妮又高薪请了一位家世败落的世家女给沈宁做先生。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沈宁彻底褪去了曾经的怯懦、畏缩以及小家子气。
她变得越来越自信,举手抬足,也透着大家闺秀的气质。
最最重要的是,她不再是啥都不懂的黄毛丫头,而是成为言之有物的小才女,她的大脑被各种知识、奇闻充盈。
在她的身上,隐约有了“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味道。
沈雄亲眼看到了姐姐的蜕变,他欣喜又心酸。
而姐姐为何能有这般改变,沈雄更是心知肚明。
这一切,都是继母带来的!
不知不觉间,沈雄对于继母的感觉也越来越复杂。
他不止一次的在心底告诫自己,继母是仇人,前世她亲手打死了姐姐,还把自己卖去了草原当马奴。
可今生的继母,又是他和姐姐的恩人。
不管出于怎样的目的,继母庇护了他们,给他求得拜师的机会,为姐姐聘请女先生……他们姐弟能有今日,全都是继母的功劳!
沈雄觉得,他是应该恨继母的,可又不能抹杀继母对他们的恩德!
唉,真是左右为难啊!
在沈雄的各种纠结中,两年多的光阴转瞬即逝。
沈雄已经启蒙完毕,年仅五岁的他,开始读四书五经等经典。
沈宁则有了小少女的模样,安妮的精心投喂,小姑娘不再瘦瘦弱弱、头发稀疏。
她还是不胖,脸上却有些许婴儿肥,皮肤白里透红,头发乌黑靓丽,一看就是被人精心教养的娇小姐。
“母亲,咱们真的要回去啊?”
沈宁有些不舍,她已经习惯了山村的生活。
“嗯,前些日子你们的父亲来了信,说他已经从书院回来,不日就会抵达府城。”
安妮也舍不得山村的安静生活,可现实却不允许他们继续在这里躲清闲。
沈重回来了。
这也好理解,再有几个月就是会试了。
参加会试,就要去京城。
府城距离京城两千多里地,前去一趟就要花费十天半个月的时间。
而在彼时,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很多举子都会提前进京。
一来是避免路上出了什么意外,而耽搁了会试。
二来也是早去做准备,提前到了,可以参加参加诗会,结交一些贵人朋友,若是能打听到会试的小道消息,那就更美了。
沈家出身一般,可他们有严家的资助啊。
严家也是奸猾,虽然决定“舍沈重而择沈雄”,但沈雄太小了,想要出仕,怎么着也要十几年的时间。
沈重却成功在即。
如果这时骤然撤销对沈重的投资,不但会得罪沈解元,还会让自己前期的投资打了水漂。
严家是合格的奸商,自是不会做这样的赔本买卖。
顶多,就是严家借着那次流言的事儿,略略削减了一些对沈家的投入。
一来是省钱;
二来也是警告一下沈重——不管严氏是不是他沈重的正缘,她都是他的原配,杨氏出身再好,也不能盖过严氏去!
对此,沈重倒也能理解。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严家已经够好说话了,要是换个稍微有气性的人家,知道杨氏踩着严氏“正名”,而沈家又纵容,早就跟沈家翻脸了。
沈重得了解元,跑来投靠的商户很多,倒也不全指望严家的那点银子。
可严家到底是他的岳家,之前他利用严氏刷足了“情深义重好男人”的名声,倒不好对严家太过凉薄。
严家削减了投资,沈重理解之下,倒也帮忙牵线搭桥,帮严家促成了几笔大买卖。
严家见好就收,不但恢复了过去的投入,还偷偷塞给沈重不少红包。
严家这边没有放弃沈重,对沈雄那边却还继续投入。
别的不说,安妮能在山村过得那么惬意,能有钱买房置地、请先生,全靠严家买单呢。
这次,沈重要去京城参加会试,严家第一个跳出来表示:提前进京,一应费用,严家全都负责。
沈重大方的收了银子,看着杨氏怀里抱着的儿子,白白净净,眼睛明亮,一看就是个聪慧的好孩子。
唉,可惜占了个“庶”字,明明他的血脉高贵,却硬是被沈雄那个商户女所出的孩子压了一头。
杨瑟生了孩子,不见憔悴,反而愈发美艳,如同一颗熟透了的桃子,无比诱人。
她也不跟沈重说什么委屈,就是抱着孩子哀哀的哭,哭得沈重心都碎了。
正好,沈雄拜师的事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安氏带着孩子隐居山村,坊间也没了她的诸多传言。
绝世好继母什么的,也没人再讨论。
此时,倒是动手的最佳时间。
“什么?母亲,他、他要带咱们一起进京?”
沈雄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有些担心,赶忙跑来问安妮。
安妮笑着点头,“是啊。你父亲说了,如果没有意外,这一科他应该能中。若是考中了,以后就留在京城。”
“不只是咱们母子三个,就是杨姨娘母子,还有你祖父祖母,都要进京的。”
“只是你祖父祖母年迈,而沈默年纪又太小,他们不好赶路,倒是咱们母子三个,最适合跟你父亲一起进京……”
进京好啊,不进京,不赶路,沈重哪有机会动手?
他不动手,安妮又如何让他身败名裂、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