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香水了?”
今天出门没用香水,气味大概是在包间里沾上的。解释起来有些头疼,央仪索性低嗯一声承认。
“是什么牌子?”
“……”
不知道,不晓得。
央仪硬着头皮,眼皮更是颤动数下:“忘了,随便拿的。”
孟鹤鸣没再做出其他评价,低声道:“以后少喝酒。”
隐约察觉到笼罩她的威压散去,央仪睁眼,发现男人已经绅士地坐回原位,目光未再抬起,只用手指轻敲了两下书脊。
她疑惑。
孟鹤鸣却道:“去吧,别让你朋友等久了。”
央仪没做他想:“那下周——”
顿了顿,她纠正道,“再下周见。”
直至走到廊下,央仪才长吁一口气。
闺蜜抱胸靠在墙上,好笑地看着她不自在的模样。
“干嘛这么紧张?唔……你们在车上做见不得人的事了?”
央仪仍觉得心悸:“孟鹤鸣等了好久。”
闺蜜啧啧两声:“都说了别刺激我这种刚分手的人。孟总他,这么爱啊?”
明明等她好久,又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央仪一下说不清,心思还在游离,突然听见闺蜜咦了一声,勾着她的脖子靠过来。
“怎么了?”
“好漂亮的珍珠!”闺蜜表情夸张,“孟总等几个小时是为了送这对珍珠耳坠吧!天呐,光泽好润!看起来好温柔!孟总出差带回来的?一定是拍卖级的了?”
电梯镜面倒映出央仪错愕的脸,还有耳坠上两枚光芒润泽的孔雀绿。
是刚才在车里,孟鹤鸣给她戴上的?
她当时心不在焉,居然没有丝毫察觉。
强势霸道,不由分说。这一点很孟鹤鸣没错。
可是等几个小时,为了送一件对他来说微不足道的礼物,这又很不孟鹤鸣。
央仪弄不清他,只好发了条中规中矩的短信过去试探。
【珍珠好漂亮。谢谢你的礼物^ ^】
在等待回音的期间,闺蜜游魂似的一会儿从身前飘过去,嘴里嚷着“哇!五彩斑斓的黑”,一会儿又从身后突然出现,“我现在是全世界最酸的酸狗”。
叮得一声,手机有新消息。
央仪迫不及待打开,看到很简短的一句:【那对在大衣口袋。】
她回到衣帽架前,探身摸摸衣兜,很快摸出两枚有棱有角的硬质小物件。这是她出门前带的钻石耳钉。
小巧的钻石落在掌心,和那对乌黑泛绿的珍珠比起来相形见绌。即便如此,刚才在衣兜里时,它们仍包裹着丝质手帕,被郑重对待。
央仪边想着心事,边收起前后两对耳饰。正想着拿起手机再回点什么,方尖儿忽然探出头。
“不刺激酸狗了?”
“不是说快两天没睡了吗?”央仪将双手叠放在大腿上,扯开话题,“精神这么好?”
“我是突然想到一件事。”
闺蜜幽幽叹气。
这两天只顾着一吐不快她都快忘了——昨天凌晨气得离家出走去住酒店,今天又在央仪这过夜——但实际上,“离家出走”的那套房子是她的呀!
折腾半天,死渣男还在房子里赖着,弄得她自己倒是无家可归。
闺蜜捶了桌子一拳:“明天起来我得把他赶出去!”
那是再好不过了。
央仪赞同:“我和你一起去。”
“太好了!正好给我壮个胆儿。说实话我自己一个人真有点虚。张剑偶尔还像个人,但贱起来——”
话未完,闺蜜突然抬头:“咱俩行不行啊?他毕竟比咱多了二两肉,力气挺大的。不会……不会要动手吧?我现在真的一点不敢保证他不打女人。”
“……”
要是换旁的情况,闺蜜的男朋友就是最好的援手。但一想到孟鹤鸣,那个报纸上精英感和贵气并重的孟鹤鸣,方尖儿就觉得头疼。更何况极少的几次真实碰面里,孟鹤鸣都给她一种沉稳、缜密、礼数周全但又不可僭越的这么个印象。
压力很大,借方尖儿一百个胆子她都不想象请孟总帮这种忙。
孟总应该有保镖吧……?
方尖儿顿了又顿,内心小人疯狂摇头。
排除掉孟总选项。
家里的男性亲属,那就更不行了……要是知道她还跟张剑在一起,估计先断的是她的狗腿。
踌躇间。央仪忽然开口:“我表哥——”
“不不不,你哥等于我哥。咱俩家这关系,不不不合适。”
又排除一个选项。
一时间两人真想不到什么人高马大、足够有威慑力的男性帮忙。
至于孟鹤鸣,只在央仪脑中出现半秒便消失了,理由同上——次元壁会破。
两人僵坐片刻,方尖儿双手一拍:“我有办法了!”
央仪:“嗯?”
“你等着看就行!”
次日下午。
刚将车停到闺蜜小区楼下,电话就响了。方尖儿跟对方描述完具体地址,认真指派:“我就在楼下呢,白色奥迪,直接过来吧。”
没几分钟,有人叩响车窗。
央仪顺着声音一起望过去,是张挺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是因为刚见过没多久,陌生则是没了那身西装制服,对方生活中的打扮与之相差极大——铅笔裤,豆豆鞋,金链子,整一个精神小伙。
但至少,工作时间之外小伙依然有眼力见儿。
敲完车窗他就用手指指几步之遥,耐心等着去了,丝毫没有催促的意思。
央仪挑眉:“你喝完酒还加人家微信了?”
“逢场作戏嘛!再说,这不派上用处了?”闺蜜伸出左手,“还得是金钱关系最牢靠。昨天我给他这个数一小时。”又伸出右手,“今天给这个数,他能不尽力吗?”
……有道理。
“待会儿是这样,我叫他扮你男朋友,一马当先把张剑那个贱人从房子里赶出来。咱俩躲后边点,主打一个加油助威。”闺蜜成竹在胸。
央仪不放心:“就这么简单?”
“嗯啊!就这么简单。”
说完下车,央仪这才发现来的不止一人。
等在一旁的金链子精神小伙此刻正在熟络地跟另一人说话,那人侧对她俩,因为长腿劲腰,站在那很是引人注目。有了极致对比,高个子男生的运动穿搭简直清爽得能让人闻到浆洗过后干净的气息。
像确认身份似的,央仪下意识去找落在他右手虎口处那枚伤疤。
暗红色一条,仍未脱痂。
往闺蜜方向歪了下头,央仪问:“也是你找的?”
方尖儿语焉不详:“我倒是想。”
说话间,金链子已经踩灭烟头迎了上来:“姐,听你说是来干‘力气活’,我多带了个人过来。没事吧?”
方尖儿凑在她耳边:“果然有眼力见儿。我昨天多看了几眼,今天就找由头带出来了。要命,得加钱。”说落,立即扬声对那头道:“当然没事,两人好,两人更好办事儿。”
随着她的话,央仪的视线轻轻飘过去。
视线在风中轻触,很快撇开。
既然多来了一人,方尖儿又发挥自己的才能,给方案做了调整。俩男生一个扮央仪男朋友,一个扮表哥、堂哥或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扮什么不重要,气势在就能赢。
方尖儿叮嘱完一回头:“宝,你熟悉一下。来,这你‘男朋友’。”
说完手一推,就把昨晚上坐央仪身边、从头到尾与她有过三面之缘的男生给推了过来。
第一次见面在凌晨便利店。
第二次是露台。
第三次在包间。
这是第四次,次次都与闺蜜失恋这件事充满了蛛网般的联系。
央仪没来由地走神,直到对方并肩立到自己身边。
抬眸,眼神不得已再次交汇。
干净坦荡的视线与她相触。
或许金钱确实拥有无穷魔力,一旦被分配到“男朋友”这重身份,他望过来时感情充沛了不少,唇角轻微扬起。
那些敷衍啊,疲倦啊,公事公办啊,在短暂调整后消失殆尽。
趁她立在原地,闺蜜翩然掠过,顺势用肩撞了一下她的。
到底是多年好友。
央仪从她眼睛里读出:够义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