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孟思远拧开杯盖,冰块如冰山般堆积着,填满了缝隙的是冒着气泡的可乐。她许久没有喝可乐,再次感受到气泡在舌尖跳跃着,碳酸中的甜意让人有种轻飘飘的快乐。
即使拿了吸管,她端着杯子连喝了两口才放下,看着他仍是一本正经的镇定样,“你心理素质怎么这么好?”
肖华拿了根薯条嚼着,“为什么要紧张?”
“被发现了很丢脸呀。”
“那就做好点,不要被发现。”肖华撕开蕃茄酱,挤在一旁,“一杯可乐,不会出警的。”
他这逻辑听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但也不像是她这种正常人的逻辑,孟思远问了他,“你是不是经常做坏事?”
她咬着吸管,眼神中带着笑意看着自己,肖华拿着薯条蘸酱,这玩意很不健康,却对它的喜爱,是人类的基因,“得看你对做坏事的定义是什么。”
孟思远突然发现这人很擅长把问题抛回来,“那你的定义是什么?”
“犯法。”肖华看着她,“你呢?”
她倒是没想过这个,“我觉得......做起来让我有心理负担的事,就没那么好。”
“正常。”
“你也会这样吗?”
“会。”
看出他不想讲太多,孟思远没有再多问,拆开汉堡,做得十分潦草,酱都漏了出来,她拿张纸巾抓住咬了一大口,酸黄瓜的清爽中和了肉的肥香。估计真的是饿惨了,她竟然觉得十分美味。
见不知是酱汁还是融了的芝士蘸在她的脸上,她似乎不知道,咽下食物,就凑到吸管前喝可乐,肖华递了张纸给她,“以前吃腻过吗?”
“谢谢。”孟思远接过纸巾潦草地擦了嘴角,“当然,吃腻了就换个口味的汉堡。”
“这么节约吗?”
“我给自己定的标准是吃饭零用一周花一百刀,自己做饭的话,能吃好点的。但赶时间时,我就麦当劳解决了。”她笑了下,“这么抠门其实还蛮开心的,特别是到周日,算下花了多少钱,有剩余多了,就会出去吃顿饭。”
肖华有资助侄辈来美国读书,在费用上他有过考量,一方面,他不希望他们将这种机会当成理所当然、乱花钱,另一方面,在外边还是要手头多些钱,不将自己置于危险的环境中。虽然不同城市花销不同,但他知道在这一年大概要花多少钱,他给侄辈的生活费会稍微多一些,其他的欲望,需要他们自己去赚钱满足。
她这么个费用标准,算是非常严苛了。他看着她的笑容,她似乎没觉得苦过,“那点钱,能出去吃什么?”
“中餐有点贵,吃不了。我会去一家还挺便宜的墨西哥餐厅吃塔可。”孟思远对他刚才不以为然的口吻有些别扭,“那点钱买来的食物,对当时的我来讲很幸福了好吧。”
肖华不喜欢解释的,但看着她认真的神情,他多说了句,“我的意思是可选择的种类很少。”
她没指望有钱人能理解没钱时的微小幸福感,她也不在意,“是的,很少。非要讲烦恼的话,就是同学邀请一起出去玩或吃饭时,我要想理由拒绝。”
“那编理由会让你有心理负担吗?”
“这才不算做坏事呢。”孟思远没想到他还记得刚刚的话,“会说不爱吃法餐,作业没写完。但编理由太难了,我的临场说瞎话能力也不行,于是想了个万能理由。”
“什么?”
“说我有男朋友了,于是每次都说,要去跟男朋友约会。”
肖华笑了,他刚才还想了下,到底什么理由是万能的,没想到竟是这个,“所以是真不爱吃法餐吗?”
“没有不爱,法餐里甜点还挺好吃的,但价格让我没法爱。不过有男朋友是假的,本来我就够穷的,谈一个一起穷死吗?”
孟思远讲完才意识到讲这个干什么,似乎是不由得顺着他的话口给多回答了。虽然她也没说错什么话,但聊到这个,就莫名有些尴尬,不应该说这个。
她笑了下,“那时候对美好生活的想象就是等有工作了,能每周出去吃顿好的。”
六七年前在麦当劳刷夜准备面试时,她就是这么想的。或许那时也是刻意与国内的朋友断了联系的,他们的生活踏入正轨,为买什么房、配什么车而筹谋时,而她的愿望只是能吃顿好的。
此刻坐在这,她像是能隔着时空对曾经的自己说,不要沮丧,你可以将许下的愿望一个个实现的。
“那你还挺大胆,钱都没准备够,就一个人出国了。”
“对啊。”
笑意从嘴角消失,孟思远继续低头啃着汉堡,安静地咀嚼着,不再多说什么。
没有闲聊,一顿快餐吃得迅速,她喝完最后一口可乐,杯中剩下了一堆冰块,“走吧。”
刚饿着肚子走过来时,孟思远还觉得有些冷,吃饱后身体变得温暖,踱步消食,是正正好的凉意。
这里地广人稀,即使位于市中心,除了路两旁的建筑楼稍多些,几乎看不到人,这么一路走着,也没见车驶过。漆黑的夜里路灯明亮地投射而下,更显得安静。
这一条道路颇长,身旁的他没有讲话,她忽然转头问了他,“前面右转就到酒店了吗?”
“左转。”
“哦。”
“怎么了?”
“您先回去早点休息吧,我想在这再走两圈消消食。”
走过熟悉了点,她觉得还算是安全,刚刚的汉堡和小食吃得有些撑,现在也没什么睡意,在外边走走更舒服。
肖华看了圈周围,“那你走吧,我在这抽根烟。”
孟思远愣了下,随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这是烟瘾犯了,“好。”
她转身往回走,肖华停下脚步,掏出烟盒,拿出一根后背着风,手捂住烟,啪嗒一声蓝色火焰亮起,香烟随即被点燃,他吸了一口,将打火机扔进口袋,抬起头时,就看到了她的背影。
这还是他落地后的第一根烟,跟张一峰聊了许久的事,聊得投入,过了饭点,随便吃了点便回酒店。
一出差他就容易神经紧绷,若非刚刚的插曲,直接回酒店房间,估计也睡不着,在想事情。或许是转换空间能让人思维活跃,脑中会冒出太多的想法,几乎是困扰。
此时在夜里的马路上抽着烟,他感受到了平静。
他一口又一口地吸着,见她走到道路尽头后过了马路,再往回走。她边走边看着街旁的店铺,距离相隔甚远,他看不到她的表情,却觉得她是充满新奇的。
想起她刚刚描绘曾经对美好生活的期待,那一瞬目光中的复杂情绪,不由得让他去想很多年前的自己,对生活有过什么期望。
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很好的公司,升职非常快,他相信不出五年,华东大区总经理会是囊中之物。但他知道,自己并不想永远给别人做事。
那时他只想要成功,巨大的成功。
老天其实很吝啬,只让追求一件东西。其他的,都要拿来做筹码。
他得到了。
但有时他也不知道,他失去了些什么?那些东西到底重不重要?
他指间的烟无声地燃着,道路另一侧的她走的越来越近,穿着风衣,书包单挎在肩上,踩着帆布鞋,脸上是放松的神情,没什么心思,某一瞬仍像在这读书的学生。
孟思远很喜欢散步,不论是家附近日复一日走过的路,还是旅游时的陌生马路。虽是出差,但此刻在明日还未到来前,像是偷了一晚的旅行。
太久没来美国,深夜走在路上,就算知道相对安全,她一个人还是会有那么点怕的。但他在对面抽烟,就在那个位置没动过,散步就能全然放松了警惕。
路上没有车,孟思远还是老老实实地按下人行道按钮,等待着交通灯的通行提示。在等待的间隙里,抬眼便能看到对面的他。看到他指间亮着红点,是快燃尽的烟,他从烟盒里又掏出了根烟咬着,微低着头将手中烟靠近了过度火星子,引燃的瞬间,他吸了一口时,就已经抬起头,看到了她。
交通灯仍红着,顶头的路灯扫去深夜里的暗意,静悄悄的,能听到风拂过树叶的声音。在异国的街上,在马路两侧的他们不经意地看着彼此,已经熟悉到不需要再特地点头或微笑,但迅速避开眼神的交汇又显得很不礼貌。
她在等着他看向别处。
而他似乎也在等着她挪开视线。
不知为何,前几次也是,她隐隐察觉到他身上的疲惫感。可看着他这么若无其事地站着抽烟,又像是她的错觉,即使疲惫,发生任何事情,他好像都能撑得住。
直到吐出的烟雾将视线模糊,此时耳旁的交通灯发出滴滴声,提醒着行人可以过马路了。孟思远迈开步子,向对面走去。
肖华看着走过来的她,“等我抽完,你再走一圈?”
孟思远正是这么想的,她本来就想遛两圈的,“好,你等我。”
“嗯。”
这一圈孟思远走得稍快了些,她走回来时,对面的他帮忙按了交通灯,她刚到路口,信号就变了。
她以为他急着回去了,过马路时小跑着过去的,风吹在身上很舒服,“走吧。”
不复出酒店时刚睡醒的低落,吃饱喝足后在深夜里压马路,享受着城市中难得的宁静,这让她心情变得很好,她转头看了他,“谢谢你。”
肖华猝不及防地撞见了她的笑容,“不用。”
道完谢,孟思远继续向前看着路,酒店已在前方。心想着睡了许久,不知今晚还能不能睡着,睡不着就听着播客催眠吧。
进入酒店大堂时,金发碧眼的前台帅哥笑着跟他们打招呼,走进电梯时,孟思远才跟他说了句,“他长得挺像汤姆克鲁斯的诶。”
没听到他的回应,孟思远透过电梯里的镜子看了他一眼,他在镜子里看到了她,说了句不认识。
好吧,没有共同话题。她闭了嘴,不再说话。
第18章
翌日早晨八点,一行人就要从酒店出发,要坐车去参访的工厂。
孟思远提前十五分钟到大堂等待,才坐了几分钟,同行的同事们就陆陆续续地抵达。
大家道完早安后聚在一起闲聊了几句,孟思远旁听着,观察到老板的助理,杨旭,平时与他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发现这个人讲话几乎是滴水不漏,而无多少圆滑。
此刻身旁的上司胡志锋对她轻声叮嘱了句,认真点,老板不喜欢下属犯低级错误。
她刚要回答,老板就从电梯口的方向走来,他身着黑色西装,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像是不想浪费等待着的他们的一点时间。
孟思远看了眼时间,七点五十五。而所有人,已经全部聚集,颇具时间观念。
车已经在酒店外等候,两辆SUV,老板与其助理一辆车。据孟思远从上司那得知,虽然要参访的公司主动提出全程负责接送,但委婉拒绝了,仍是他们自己安排的行程。
她一开始没明白为什么拒绝,也没追问,想了想,大概率是出于安全的考量。出门在外,所有行程都能被别人知道甚至是掌控,如果有个万一,会将自己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况中。
设身处地,自己倒是不一定会这么考虑。估计身家数字后多好几个零,命更值钱了,她才会这种意识。
加州像是个连绵不绝的巨型农村,车在公路上疾驰着,偶尔向窗外看去时,从一个路口到下一个路口,只见两三户,房子很大,后面的院子面积更大,估计是豪宅区。
车速很快,她坐在车里没多大感觉,倒是胡志锋感叹了句,都到一百四了啊。司机说是的,都开这么快,这帮不要命的孙子,上桥都这个速度不带减的。
肖华难得昨晚睡得不错,他以为躺下后又要等天明,却是没多久就睡着了。他坐在车里翻完最后一页文件,合上后丢在一旁,往车窗外看去。
窗外是大片的空地,开了许久也没见什么人烟,这一段路还略有些颠簸。不知为何,肖华倒是想起了小二十年前。
他妈让他去城里探望她哥嫂。他一个人坐着长途大巴车,六十码的速度颠簸着进城,是个夏天,车窗打开了让风吹进来。窗外是同样的荒芜,中间停车都是公路上直接放下。
他在车上看到了一个窃贼,正在偷窃,他想也没想,直接走上前锢住窃贼,没让人得逞。小偷也是个力气大的,两人对峙一番后,最终小偷服软了提前下车,他也坐回座位。车停下又即将起步时,对他怀恨在心的小偷突然扒上了车,隔着打开的车窗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抡拳就打。他反应迅速,立即甩头躲了过去。此时车速已起,一脚油门就已经相去甚远,他只好吃了这个暗亏。
这时,车中的几个人开始自顾自地点评他,说他肯定不是咱这的人,咱这的人哪里能吃这种亏,就是从车窗跳出去也得跟他拼命。
而刚才在对峙时,周围无一人发声,都在默默观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