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你选,你会把芦荟种在哪里?”
方景澄的手臂横跨过她的小腹,他像抱娃娃一样抱着她,可说出的话却非常残酷:
“25摄氏度的恒温环境、朝南的落地窗、精心调配的土壤还有营养液,如果这样还不行,我会觉得那是植株本身的问题,他缺乏了适应环境的能力。”
“如果他无心这些,就让我来,我会把富足的生活捧到你手上的。”
环境的确非常重要,方景澄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像他的奶奶了。夏茯不知道这是他隐藏的一面,还是压力导致的结果。
于是她慢慢抚摸青年的手臂,回忆那日步行街卖花时热闹的灯光,抚摸过脸庞自由自在的夜风,描述那个并未改变的美梦:“富足我能自己争取,我只要做喜欢的工作,能买得起喜欢吃的东西,有一个独立的空间,我就很满足了。我有过那种紧绷的日子,它没什么好的,所以我也希望你有快乐、自由的生活。”
她努力传达自己的感受,但方景澄却没有立刻回话,他把脑袋深深埋进她的颈窝,呼吸缓慢,像是睡着了一般。
“宣传视频制作”依旧停留在方景澄的工作计划中,只是这次它没有停滞不前,而是以蜗牛爬树的速度,缓慢持续地推进。
筹备重大项目的市场部实行大小周的工作方针,每周三晚上都是默认的加班日,方熙玉这时候往往会以“项目探班”的名义带着些茶歇过来,顺便问问夏茯的“间谍进展”。
她实习倒是一步一个脚印,老实本分按进度完成工作,从不加班,顶多是用着公司水电干自己的事。反倒正牌太子党的方景澄看起来更辛苦一些,每天打卡时长至少会多出三个小时,而且他身上天真的地方也没完全矫正,他还是没有放弃宣传部的工作。
方熙玉沉默地阅读手里浮于表面的汇报,终于感到了厌倦。
过去,她讨厌外姓人费尽心机拼命站稳脚跟的样子,觉得那是对方急功近利淡粉体现,可跟夏茯相比,拼命三娘的孟涵山都显得有几分可爱了。
夏茯显然没有认清现实。想要成为方家的媳妇,这点成果可不够……和方斯宇关系和睦又怎么样?她还没明白想在这个家待下去,应该抱紧谁的大腿么?
她瞥了一眼日程表上的航班记录,笑着邀请说:
“最近工作辛苦了,过几天涵山也要回来了,下班后跟奶奶去趟店里买件衣服怎么样,刚好到时候大家一起吃个饭。”
第89章
孟涵山何许人也?
同导师周鸿霞关系日渐亲近, 夏茯了解到她学生时期的丰功伟绩。出生在S市公务员家庭的女孩成绩优异、容颜姣好却从不以为为傲,反而友善待人,向父母离异、性格孤傲的乡下姑娘周鸿霞伸出了友谊之手。
她的履历一片光明, 和英俊的公子哥坠入爱河,只在婚姻上狠狠上跌倒了一次。但这不算什么, 她很快就振作精神重新爬了起来, 捂住伤痕,在夫家公司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进入“蓝星集团”实习, 出席会议、到访分公司或者海外商谈,夏茯每天都能在公司OA首页了解到这位金融CEO的最新消息。
孟涵山从默默无名的财务会计做起, 然后到主管, 重新规划财务流程, 在成为董事会秘书后直接把不成器的丈夫推向前台。照例说这种天之骄女在哪里都能生活的很好,可她不离开这场爱情骗局只是因为有了儿子这个软肋,无形的束缚反而使铁娘子身上多了一份令人唏嘘的柔软。
前往时装专卖店的路上,方熙玉表现得一直很友善。老人不断感叹媳妇的丰功伟绩, 对她的不辞辛劳长吁短叹, 一声声夸赞擦亮了一尊黄金塑造的“奖杯”,耀眼的光芒短暂地晃住了夏茯的双眼。
绝对的物质胜利面前,感情失败似乎就像她腕上玉镯内细小的丝缕,压根不值一提,
孟涵山绝对是世俗眼中的成功女性, 在夏茯这种还未毕业,仍在人生岔路口懵懂探索的年轻姑娘心里,她实在是惹人憧憬——
如果和方景澄在一起, 她也能成为下一个孟涵山么?由于两人关系更加和睦,她甚至是更幸福的版本。
即将见面, 夏茯不可避免地感到一丝期待。
而第一次带女友回家,方景澄比她更激动。他将夏茯的手盖在掌下,用拇指来回刮擦她的手腕。
“没事的,你是周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有闺蜜背书,妈妈肯定会接受你的。”开口时语速明显比往日快上不少,断断续续的声音比起安抚她更像在安慰自己:
“我这边展会进展不错,课题汇报没落下,也没给方斯宇添麻烦。”
直到临近出发,青年还在不停对着穿衣镜摆弄他的衣袖,确定黑色衬衫能最大程度隐藏他繁杂的纹身。
他一边叹气一边撩开银灰色的刘海,扭头征求夏茯的意见:“对了,你说我要不要用染发喷雾遮下头发?看起来比较老实上进?”
夏茯抱住方景澄的腰,感受他的肌肉紧绷得像一块温热的石板,顿时觉得心里无奈极了。于是她将脸埋进他的胸口,慢慢地磨蹭、发出轻柔的赞叹:
“你不染头发,也是个好男人。而且你黑头发的样子肯定也很好看,所以都可以吧。你有点太紧张了。有这么帅气、优秀的儿子特地去机场接她,阿姨心里一定很开心。”
他这才逐渐放松,放下手里的瓶瓶罐罐,转而低头亲吻她的额头,用薄薄的嘴唇吐露含糊的爱语:
“希望如此吧……谢谢你安慰我,你真好。”
青年似乎在暗中悄悄比较了些东西,语气说不出的伤感。
夏茯在机场见到了糟糕母子关系的罪魁祸首,方嘉诚的长相叫她止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还好方景澄没有染头发。
基因真是奇妙的东西,哪怕夏茯第一次见到男人,也能一眼认出他的身份,并在他脸上遥想出恋人年老的模样。
人至中年,男人风采仍不输当年,岁月风霜进一步加深了他的面部轮廓,为他的英俊增添了几分成熟的重量,加以保养得当的身材,那幅西装笔挺的样子完全可以登上国外时尚杂志封面。
他信步引向口处走来的妻子,朝她弯下腰来,试图代她保管沉重的行李,嘴角谦和的微笑几乎有几分讨好的意思。
而孟涵山显然不吃这套。
她厌恶地抿紧嘴唇,第一时间侧身避开方嘉诚伸出的手臂,接着她用力将手上的行李箱朝远处推远了几分,若不是男人及时后退,滚动的万向轮怕是会毫不留情碾过他的锃亮的皮鞋。
男人尴尬地停在原地。
“你顺利回国我就放心了。我等会儿还有场重要的应酬,让儿子们陪你好了。”
原来所谓的绅士于他不过是浮在水面的清油。他已在人生路上习惯了宠爱,碰了一鼻子灰便失去了大半耐心,收紧拳头用力地甩动手腕,冷着脸将手插回裤兜,丢下一句话就要走人。
夫妻关系肉眼可见的恶劣。
要是方景澄染回了黑发,增大和父亲的相似程度,很难不被男人的情债牵连。
可即便方景澄染成惹人注目的银发又如何呢?
孟涵山只会率先看见一旁的方斯宇,她望着他,像枝头的迎春花遇见了阳光,脸上和煦的笑容“啪”地一下展开花瓣。
女人将墨镜别在衣领上,露出一双清亮的眼眸,她温柔地打量着许久未见的儿子,絮絮叨叨询问他的近况:
“斯宇,你怎么来了?这么热的天,机场人又这么多,挤着了怎么办?在家等着我不好么?”任由母爱在温婉的脸上流淌。
直到方斯宇主动出声提醒,说:“嗯,景澄带了女朋友过来,准备一起吃个饭,我想着机会难得,就一起来了。”
孟涵山这才勉为其难转身面对僵硬的二儿子。
她蹙起眉头,以叹息的语气念出他的名字。
“景澄也来了啊。”
像用羽毛弹过落灰的墙角,孟涵山的视线从二儿子脸上粗粗略了过去,表情十分漠然。
如果对方斯宇是归家的热情,那当面对方景澄时,自女人身上涌现的只有长途旅行后疲于应酬的倦怠。
法律上他们是一家人,但站在一起时却因为外貌、因为对话时的语气,变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批人——像妈妈的孩子,和像爸爸的孩子,被爱的以及不被爱的。
方景澄的手指无意识地抽搐了两下,察觉到原来人的手能在几分钟内冷得像冰块,硬得像石头。
因为毫不在意,“我很想你”“我最近在公司实习”“我会做饭了”,无数藏在方景澄心里有关“我”的话语飞快得消失了。
他不该奢想太多的。
总是到自动挂断前一秒才接通的电话已经充分说明了孟涵山的态度。
无论是摄影比赛获奖、被F大录取、染发纹身、参加竞赛得到第一名,又或者在搅黄哥哥恋情后拥抱了一位灰姑娘……他做了那么多事,极力向她展示自己的变化,可无论哪件事都不值得她费心关注。
但她至少因为夏茯是好友的弟子,把她当成一个值得注意的女孩,而不是儿子的花招来看待。在夏茯主动和她打招呼后,愿意牵起一丝的笑容,客气地询问说:
“夏茯是吧?欢迎来我们家玩,鸿霞那个项目申请下来了么?”
他所珍惜的事物中最名贵的那项,总归是得到了一些温度。
在前往别墅的车上,孟涵山有一句没一句和夏茯聊了些自己读书时在F大发生的一些趣事,询问她当年的女生宿舍是否变了样子。
方熙玉已在别墅里等候了一段时间,她嘱咐保姆张罗饭菜,向闷闷不乐的方景澄背后张望,询问道:“你爸呢?”
他嗤笑了一声,回应道:“他说公司有应酬先走了。”
她早就习惯了儿子的临阵脱逃,对此不过漫不经心地一笑带过。
“不在就不在吧。”
“一家之主就是这样,总有大事要忙,但好歹陪小茯接到人了,也算是尽到了父亲的心,今晚我们女人家的在一起也更自在。”
对方景澄来说这次的晚宴只能用糟糕一词形容。就像过去无数个夜晚一样,因为父亲不在,奶奶便伸手总览全局。
灯光亮起,演员入席,方熙玉露出了笑容。
瓷盘铺上绒布,刀叉碰撞其上发出清脆的细响,而她的话语就溪水在声音的间隙间流动穿梭,笑眯眯地询问孟涵山的项目进展,夸赞方景澄实习期间取得的成果,说夏茯这位聪慧的女孩如何引导他一点点走上接管公司正路。
满桌佳肴,却食之无味,孟涵山的脸一点点冷了起来,她沉默地望着夏茯,费解于她为何专心帮助一个在她看来毫无指望的废品。
“我最爱的那道甜点还在准备中。要不要先听点音乐放松一下,这是我最爱的摇摆舞。”
方熙玉如是建议。
在磁针搭上唱片,播音器奏响浪漫悠长的曲调后,孟涵山约自己的学妹去露台欣赏风景,问她有没有在公司发展的意愿,未来的规划又是如何,
“我想专注事业,成为和你一样优秀的人。”
孟涵山倚在窗边,在繁星闪烁、爬山虎叶片随风摇晃的夜晚中舒展身体,听年轻的女孩诉说稚嫩的梦想,和曾经的自己何曾相似,感到指尖近乎嵌进粗糙的石台缝隙。
“不,你不会走上我的老路。”
她讨厌这个地方。
同样的夏夜,同样的地点,英俊的青年也曾搂住她的腰部,和她在露台接吻,许诺这所气派的洋房将是二人未来的爱巢,他们会像故事中主角般永远幸福。
而她信以为真,抚摸着黑棕色的扶手,在螺旋状的阶梯上前行,听着木板在高跟鞋下“哒哒”作响,感觉自己正踏着无数人的艳羡不断上升,只要伸手就能戳破阶级间的薄膜。
可最后破裂的却是她有关爱情的幻梦。
得知另一人存在的瞬间,相爱的一幕幕在眼前略过,在夜风中纷乱,像被她撕碎抛入雨幕的相片,一点点沉进污浊的泥水,被憎恨浸湿得漆黑。
她好恨。
她恨懦弱无能的丈夫、恨表里不一的婆婆,可兜兜转转,最恨的永远是天真的自己。为什么要陷入愚蠢的爱情?
她爱过他,为了他放弃深造机会,为他抛弃颜面,一而再二三伤害自己的身体,方景澄的存在就正是辱的证明,时时刻刻提醒她当初怎么为了完成妻子的义务,像生育机器一样接受各种治疗,只为了一个健康的男孩……
不能再错下去了。
从无忧无虑的少女时期起,她就是旁人艳羡的存在,应该有和睦的家庭、幸福的婚姻、成功的事业,而不是草草离婚一败涂地沦为笑柄。
她必须赢下去。
既然他们彻底的利用了自己,叫她沦为方嘉诚的踏板,凭什么她不能反抗?把流淌着她的血液,和她一样优秀一样自律的方斯宇推上那个位置,让真正有能力的人拥有一切,所有人都要知道蓝星集团是因为她的加入才继续延续的。
这是这孩子应得的,也是他们欠她的。
她关注的只有这个结果,除此之外她其实并不在乎那女孩实际说了什么,又真的在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