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程麦直接被人打横抱起,周围背景模糊了一瞬。
再次聚焦时,程麦发现她已经被人抱着坐在了沙发上。
不知是浸润了水雾,还是单纯的汗水,整个人从头到脚湿漉漉的,但因为发烧,白皙的俊脸上多了一层平时看不到的粉红,眼神混沌,像被冲昏了头脑。
“我不能激烈运动,”他停顿一秒,告诉她:
“所以,今晚就靠你了,宝贝。”
“要不要试试自己掌控,嗯?想要什么节奏,什么力道,都由你来决定,好不好?”
程麦坚信,当时一定是这人嘴角的浅笑太妖孽,太蛊惑人心,所以她才没忍住,真被他哄着扶着腰抬起臀。
他描述的足够让人心动。
亲身体验过后,她发现,池砚没骗她。
沉闷的细沫声中,那种主导的新鲜感和满足感让人上瘾。
她很喜欢。
证据就是在男生白皙修长的脖子上留下的好几道刮痕,第二天还泛着明显的红。
但她男朋友也是个根本不知羞的生物,隔天就这么大剌剌地带着厮混罪证去上解剖课了。
被人注意到时,不仅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倒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
配上脖子上的点点痕迹,有种浪荡公子哥的败坏感。
脸上那股春风得意劲,隔八百米其他人都能嗅到,仿佛在无声炫耀自己媳妇有多爱他。
于是瞬间沦为大家转移注意力和泄愤的对象,被一通好怼。
诸如:
“请偶尔也当个人,OK?”
“哪怕欲盖弥彰也好,弄个创口贴稍微遮遮呢哥。”
以及
“在单身狗面前秀恩爱,死得快”。
然后就被池砚一顿暴揍。
武力镇压。
逼着那家伙把话收了回去。
02
池砚生日过后没几天就到了十二月末,冬天的严霜彻底将首都层层包裹。
北京很大,每天都有怀揣着满腔热情而来的新人,也有遗憾退场的败将。在这座钢铁森林里,他们犹如太仓稊米,可能几天过后,周围都无人知晓。
程麦关注不到人。
但对小区附近流浪动物的动向,她了如指掌。
碰到咪咪的下午,是干燥的初冬傍晚。
她那时突发奇想,要在家吃火锅,下课后拉着池砚去超市狠狠扫荡一通。到家等池砚停车时,她一转眼,就发现了缩在车位角落里的新家伙。
一只小小的中华田园犬。
不知道是不是跟人打架输了,脸上有明显带血的伤口,正趴在地上呼哧带喘,见她靠近,却没有半点警惕,尾巴反倒摇成螺旋桨。
程麦乐呵呵地,正要伸手去摸,正巧车门砰地一声响,把狗惊了下。
她不满,回头骂他:“砚砚你小点声,吓到它了。”
池砚看到毛发结绺的小狗,直觉不卫生,眉毛拧着,声音冷冷淡淡地提醒她:“你玩的时候离它远点,别碰它,等下被咬了还要带你去打针,又哭。”
程麦喜欢动物,但有分寸。
知道流浪狗可能除了细菌,更有携带狂犬病的风险,所以硬是忍住了,支使着池砚去外面等便利店买了包火腿肠,才隔了点距离投喂。
结果这一喂,狗就跟认定了她似的。
等池砚放完超市里买的东西,下来叫她回去吃饭时,这狗就跟装了gps定位一样,也自动自发地跟在她脚边。
天色越沉一分,就越冷一分。
看到它被吹得瑟瑟发抖还要寸步不离跟着她的样子,程麦顿时心就软了,拉长着声音喊他名字,又扯着他的大衣衣袖不让人走。
男生无动于衷,装看不到,只问她:“磨蹭什么,刚刚不是下课还在喊饿?”
他不接茬,没关系,程麦最懂怎么在这种时候一招拿捏让他妥协。
她抿着唇瘪着嘴,再次抬眼看他时,大眼睛湿哒哒的,满是祈求,看起来就跟身边的小狗一个德行。
仿佛他要是敢说不,当场就能哭给他看的架势。
沉默对视三秒后,他率先撇开眼,揉着脖子低声骂了句草,语气满是无语。
程麦知道这是答应了的意思,但不敢太得意忘形,还在努力咬着嘴唇憋笑,就听他毫不留情地拆穿了她。
“想笑就笑吧,别忍了,”他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还不知道你。就会来这招。”
见目的达到,他的微嘲也挡不住程麦的好心情。
她笑嘻嘻地抱住他的腰一通乱晃,头在他胸膛上蹭来蹭去的,赖皮极了,嘴里好听的话就像不要钱一样慷慨:“砚砚你真好!我就知道,你是全世界最善良最帅气最好心的人~~”
虽然嘴上很不屑地说着“马屁精”,但程麦抬头那一瞬,并没有错过他嘴角一闪而过的笑,知道他是默认了,激动得跳到他身上连连亲了他好几下,抱着他的脖子笑声就没停过,像个小愿望得到满足后就欢天喜地得像得到了全世界一样的小孩。
池砚猜到了她会很开心。
毕竟他很清楚,程麦从小有多么想养宠物。
小时候碍于她妈的威压,提了就是“你要是敢往家里带动物,你就跟它一起打包滚出去流浪”,这话池砚都偶然听到过几次,可见她妈态度多坚决,程麦这怂丫头就是再心痒痒也不敢去挑战逆鳞。
后来她妈去世后家里一团糟,没多久又搬到了他家住,根本没有合适的场合。
其实洁癖的人基本都不喜欢这种长毛动物。
难收拾。
林桐是这么觉得,他也是。
之前哪怕心知她有多喜欢小动物,池砚也必须得尊重他妈家庭女主人的地位。
但现在,两人单独住一起了,哪怕他依旧觉得养这么个小东西是真挺麻烦的,但,如果能让她这么开心的话,那就麻烦着吧。
但池砚也是有要求的,跟它约法三章:
“我去拿个纸箱子过来。先说好,带回家可以,但狗做完检查打完疫苗前,不能碰它,不准跟它玩,能做到么?”
这会儿他说什么程麦都无有不应,头点得像土拨鼠:“Yes, Sir!”
她答应得很快,生怕他反悔,后面也没耍赖,确实带小狗检查前那两天乖乖守规矩,没碰一下,只是不知道从哪联系到一个同城宠物店的老板,在微信上框框下单,发泄自己快要漫出来的激动劲。
结果就是,池砚隔天给她拿了六七个快递,从狗粮到狗窝,从狗的衣服到DIY定制的绳子,什么都有。
对他态度也格外热情。
兴冲冲拆完快递,见他抻了下背,立马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说要给他捏肩。
说是捏,其实她那点力道,落在池砚的肩胛骨上,就跟软趴趴弹琴一样,权当她在挠痒。
不过他倒没拒绝自家女朋友难得的殷勤。
大少爷似的趴在沙发上享受了会,听到一边的狗叫声,才侧过头,觑她一眼,问她:“狗叫什么?”
“咪咪!”她答得清脆。
“……”池砚提醒她:“这是狗。”
不是猫。
以及,这狗已经长得够土狗了,真不能取个稍微洋气点的名字吗?
看他就差把“请别指鹿为马”写脸上了,程麦哼了一声,不喜欢自己的取名品味被人质疑,直接回怼:“你懂什么?没听过那句老话啊,贱名好养活。你看它都混成流浪了,不得取个草率点的名字压一压。”
“再说了,一家不容二狗,谁让我已经有只狗了呢,”她溜了下他干净的下巴颏儿,暗示意味十足,又笑容满满说道:
“要猫狗双全的人生,就只能委屈它这个后来者忍辱负重,当猫了。”
“所以,针对咪咪这个名字,还有意见吗?”她眼眸弯弯,人畜无害的和气样,语气却很危险。
池砚相当识时务,被她抓得轻嘶一声,头又埋回手臂间,闷闷的欠欠的声音从底下传来:
“哪敢。一家之主,你开心就好。”
那几天程麦是真的很开心。
新得了个心心念念的宠物,每天都兴奋的不得了,每天一大半的时间都在跟小狗玩,连男朋友都要往后稍稍,池砚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答应她养宠物到底是不是个正确决定。
但,好景不长。
领回家不过才三四天,就出了意外。
那天是周六的早上。
因为前夜胡闹了好久,九点多日头都顺着窗帘爬上床中央了,窗上两人依旧在被子下拥着,睡得很沉。
门铃响起的那一刻,她烦躁咕哝一声,立马毫不犹豫地躲进被子里。
耳朵被人亲了下,迷迷糊糊间,程麦听到了他出去的动静。
没过多久,门铃声停,世界终于安静下来。
她紧皱的眉毛松开,正要重新睡去,可才刚培养出睡意,就被他叫醒。
经验丰富,池砚甚至很清楚她要发多久的起床气,没跟她多嘴,把人薅起来后耐心地帮她穿衣服,等她终于神智归位要往后倒赖床的时候,才扯住她胳膊把人带下地,告诉她:
“麦麦,先别睡了,那狗不是流浪狗,主人找过来了。”
一句话,像扔下个地雷,瞬间把人炸醒。
了解到小狗是跳窗从一楼跑的,又核实过主人身份以后,事情的流程也就清晰了很多。
把小狗送出门的时候,池砚第一次觉得,如果真有第三次世界大战,爆炸程度也不会比现在更严重了。
那头家长带着小孩和狗欢天喜地走了。
结果门一关,他这边的小孩彻底失控,原本强憋着的眼泪扑簌落下,跟珠子似的往下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