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加班没熬夜,不疲惫,所以入睡相当困难。
她在煎熬,闵廷感觉得到,想到她过生日那晚,靠在他身上能睡得着,于是问她:“要不要靠着我睡?”
时秒在呆了几秒之后:“好。”
可能两人之间,很多时候主动的是她,他忽然主动,她需要反应的时间。
她胳膊肘撑着起来,把枕头拉到床中间,紧挨他的枕头,刚要挪过去又想到什么,她把枕头往下拉了一点,这样一来人从被子底下侧躺过去的时候,脸颊正好抵在他肩膀。
他平躺,她侧躺靠着他。
即便不是躺在他怀里,男人身上沉冷的气息依旧侵略性十足,时秒的呼吸在屏了几秒,好不容易调整过来之后,把手搭在他腰上。
闵廷喉结咽动,问她:“明天有手术吗?”
“有,两台。”择期手术是上周提前排好,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取消。
闵廷的手已经伸过去,听到她说有两台手术,没再抱她,无声收了回去,拿到被子外。
另一只胳膊被她紧挨着,他没动。
大约十来分钟后,时秒抱紧他的腰,还没有睡着。
闵廷略转头,下颌贴着她发顶,低声哄道:“睡吧。”
第三十四章
◎半夜的吻◎
时秒以为他在说了“睡吧”之后头会转回去,十秒,半分钟,一分钟过去,他下颌始终贴在那。
来自他肢体的安抚,是被子无法给予的。
她仰起头,额头自然而然就蹭在了他脸颊上。
时秒此刻心如擂鼓,但没有挪开,她喜欢这样的亲昵。
闵廷的鼻尖下就是她柔顺的头发,清新里带着些许甜味的香气不断沁入鼻腔里,扰乱了呼吸。
眼睛早就适应了房间里的黑暗,他低头,嘴唇擦过她的鼻梁,在她唇上吻了下,声音染上了一层质感的沙哑:“早点睡,明天还有手术。”
时秒脑海里“嗡”地一声,什么都听不见,耳膜里只有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清晰又剧烈,剧烈到她能数出自己的心跳。
许久之后,她听见自己说了句:“明早你叫我。”
“好,几点?”
“七点。”
时秒眯眼靠回他肩头,男人身上很暖,她搂在他腰上的手又紧了一点。
在即将要入睡的时候,她怀里必须得紧紧抱住东西,被子或是抱枕,抱被子居多,有满怀的柔软感。
抱被子睡是四五岁时养成的习惯,奶奶见她抱东西睡觉睡得久睡得沉,于是每次睡前都把婴儿被塞她怀里。
这么多年下来,很难纠正。
闵廷也阖上眼,胸腔里的躁动已经不是他能控制。
他不是圣人,现在需要去趟浴室,奈何身边的人紧紧挨着他,要抱着他才能睡,他放在被子外的那只手几次想要掀开被子起床,最终又忍了下来。
翌日早上,闵廷被电话吵醒,摸了几次才摸到床头柜的手机,拿起来一看时间,七点十分,他确定昨晚定的是六点钟的闹铃,但今早却没听到。
应该响了后被他关掉,自己一点印象没有。
是父亲的电话,他随手接通。
“喂,爸。”
闵疆源一听儿子的声音就是还在床上没起,不免惊讶:“你怎么还在睡?”提醒道,“今天周一。”
“昨晚睡得晚。”闵廷搪塞过去,问父亲什么事。
闵疆源:“我包了云吞,你有空回来拿。”
“好。”
“还有个事,你们婚礼前,我们双方家长怎么也得见一面。”
“您和我妈有时间?”
“没时间也得见。”
“那等时秒哥哥回来再见。”
父子俩又聊了几句才挂电话。
时秒在他接电话的时候醒来,如果没到她的起床时间,他不会吵醒她,这一点她还是很确定。
“七点了?”她问。
“七点一刻。”
时秒忙从他身边坐起来,想到他睡前的那个吻,心跳仍然会漏一拍,一时间忘了下床。
闵廷催促:“去洗漱,别迟到了。”
时秒以最快的速度洗漱,闵廷差不多时间洗漱好,两人一前一后去衣帽间拿衣服,衣柜里的衬衫黑、白两色最多,他顺手拿了一件黑色,夜里没睡好,忘记昨天穿过同色。
时秒一转脸就看到他手中的黑衬衫,他那么多衣服,给她印象最深的就是灰色西装搭黑衬衫,清贵优雅,沉冷中又透着点温和。
“昨天拍婚纱照应该给你穿灰色西装再拍一套的。”当时只顾着选她自己的礼服。
闵廷侧眸,她语气明显是遗憾。
其实黑色衬衫百搭,可以搭像高级灰这样的浅色系西装,也适合搭墨蓝色这样的深色系。
他伸进衣柜里的左手要拿的正是墨蓝色西装,几乎没有考虑,他转而拿了旁边的一套高级灰。
拿好衣服,他去了隔壁房间换。
晚起了十五分钟,早饭来不及吃,阿姨给时秒打包好带去医院。
闵廷不打算吃,同她一起出门,顺便送她去医院。
“那你的早饭怎么办?”她的目光落在他脸上,下意识看了眼他的唇,不到一秒便不动声色挪开,去提桌上的早餐。
“我去公司吃。”闵廷边穿西装边走向书房,拿上笔记本电脑以及一摞项目计划书,平时去公司的路上他都用来处理工作,今天没让助理过来。
那支钢笔醒目躺在桌上,他收进电脑包里。
两人带上各自的物品下楼。
电梯从顶层抵达地库要几十秒,闵廷两手都有东西,时秒空出的一只手无事可做,于是插进风衣口袋,手探到底时摸到一个丝绒盒,她握在手里,指尖轻捻着盒子打发乘电梯的时间。
“我周四去海城出差。”闵廷从电梯镜里看着她说。
时秒也从镜中回看他,两人在镜中对视:“去参加互联网金融大会是吗?”
闵廷微讶:“你知道?”还当她现在只关注自己领域的新闻。
“商韫在朋友圈转过今年大会的相关链接。”每届大会的时间与举办地都不一样,自从决定放下叶西存,她已经有好几年在朋友圈看到类似链接不会再点进去,现在会有意识去关注。
闵廷让她放心,没忘记要见岳父:“会议结束了我就赶回来,不会耽误和爸吃饭。”
时秒:“没关系,迟一天不要紧,我爸说会在这边多待两天。”
电梯到达地库,司机启动车子慢慢开过来。
今天开的不是宾利,后排是独立座椅,中间有扶手箱,打开来是车载红酒柜。
从小区到医院只有三个红绿灯,时秒感觉刚坐稳,就看到了医院的大楼。
她还在想着早上闵廷和他父亲的那通电话,他们说了什么她听得一清二楚。
他单独见家长的情况下,只见时温礼,完全没问题,都是同辈且同龄,可如果是他父母要见一面,那就不能只派哥哥过去,太失礼。
闵廷从电脑包里拿出钢笔,“时秒。”
时秒回神,转过头看他。
闵廷把钢笔放到扶手箱上,“这支笔给你用,朋友送的,我用不着。”
眼前的钢笔她再熟悉不过,是她那个系列的顶配版。
“你看到我阳台桌子上的钢笔了?”
“嗯。现在很少有人用钢笔写字,还要吸墨,比较麻烦。”
“我以前也不用钢笔,买来后……用着就习惯了。”
闵廷道:“那支以后放家里用,这支你带去医院。”
他总是那么细心,一支笔看过都能记在心上。
可他这支太贵,顶配版是收藏级别,不是用来写字,至少对她来说,拿来写字过于奢侈。
时秒:“你朋友送的,你留着用,我一支足够。”
闵廷没直接劝她收,而是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那支钢笔哪年买的。
怎么能不记得。
叶烁十八岁那年。
时秒没说是买给叶烁的礼物,点了点头:“记得。”
这个品牌的钢笔每年推出一个系列,当年买的话都会买新出的系列。
她买笔的时间,应该与他朋友送他笔是同一年。
闵廷:“你的钢笔买了多少年,这支钢笔在我那吃灰就吃了多少年。”
时秒懂他的意思,再贵,对他这个不收藏钢笔,平时又很少写字的人来说,一百块和一百万没太大差别。
然而她因为这几年用惯了也用顺手,觉得钢笔比签字笔好用一些。
她收下:“谢谢。”
闵廷:“你就当普通钢笔用,摔坏了如果实在不能修,我再给你买新的。”
这句话堪比昨天夜里的那个吻,让她心脏某处像被熨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