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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宝的七零小日子_分节阅读_第31节
小说作者:林芷筠   小说类别:言情小说   内容大小:297 KB   上传时间:2025-01-06 15:37:54

  “这是我给你买的两件衣服,你到时候回去看看合不合适。”唐实从提包里拿出两件衣服,这是一件蓝色的毛衣和一件红色的线衣,他怕老家的衣服跟不上首都的潮流,都是他到首都后买的,这蓝色的毛衣花了十八元,红色的线衣花了二十元,都不算便宜。

  姚秋月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思,如水的眼眸落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唐实的手心十分炽热,她眉眼带了丝调笑,“我回去了,可就不下来了。”

  唐实闻言,心里虽然有点遗憾,他摸了摸她的耳朵,“那好吧,晚上早点休息,明天我再来找你。”

  眼看四下无人,姚秋月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小声道,“你真的舍得我就这样回去吗?我去跟宿管请个假,今晚不回宿舍了,我们有一整个晚上的时间。”

  唐实的目光落在她秀丽柔美的脸上,仿佛能听到自己胸口跳动的声音,他咽了咽喉咙,“可以吗?”

  姚秋月看着四下里无人,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当然可以。”

  “你在这里等我。”说完,姚秋月就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朝宿舍走去了。

  不到十五分钟,姚秋月就下来了,她已经换上了唐实给她买的那一件蓝色的毛衣,看着十分温婉动人。

  

第43章 父母的爱情故事

  姚秋月来到唐实住的招待所房间,深吸了一口气,就躺到了他的床铺上。

  “好久没有这种踏实的感觉了。”

  唐实刚将提包放好,目光落在她娇艳的嘴唇上,情不自禁地吻住了姚秋月。

  “想我了吗?”唐实问。

  “想,每天都在想,想你抱我的温度,想你吻我时的样子……”姚秋月眼角流出喜悦的泪水。

  两口子忘情地搂抱亲吻,在这个安静的空间里,不会有任何人打扰他们,哪怕天荒地老。

  姚秋月曾经说过,嫁给唐实是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决定。

  但在唐实眼里,她愿意嫁给自己,才是天上的仙女对凡夫俗子的施舍。

  唐实小时候家境还不错,他爹唐福海年轻的时候去给人家拉货,用一口大青骡子帮人家把瓷器给拉到山西去,这也为他们家挣下了第一份家业,在绿水村村子里建起了这一座共有九间宽敞屋子的唐家大院。

  但好景不长,唐实五岁那年,他爹唐福海上山打猎,却意外撞见了一只老虎,那时候的山里还是有不少的猛兽,虽然捡回来了一条命,但身上受了伤,加上惊恐过度又吹了风,回来之后就病倒了,这一病就是好几个月,最终还是撒手人寰了。

  唐福海跟陈凤篱夫妻俩前前后后一共生养了七个儿女,唐福海这一死,就如同唐家的天塌了,撇下妻子陈凤篱还有七个儿女们,家里的重担都落到了陈凤篱的头上。

  唐福海去世时,唐老大已经十二岁,歪好能帮扶着家里干一点活,家里还剩下一点钱,就供着唐老大上了初中。

  唐老二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辍学回家了,唐老三还算好点,起码念完了小学。

  至于三个女儿,大姐唐国霞,二姐唐军霞,三姐唐民霞,都是连书都没去念的,帮着家里干了许多年活,陈老太给她们各自准备了一份嫁妆,就嫁出去了,因为嫁得远,所以平日里走动也不多。

  唐实比几个哥哥姐姐差了七八岁,到他开始读书时,唐老大已经初中毕业了,虽然家里条件还是很差,年年闹饥荒,但好歹已经能缓一口气,唐实自己也争气,在小升初考试中考到了全县前三,所以陈老太就送着唐实去县里上了初中。

  那个时候芦花溪公社还没有成立初中,要上初中只能去到县里的初中。

  每次上学的时候就背半口袋的黑高粱和土豆交到学校灶上,陈老太就从自己单薄的棉衣袋里掏出几毛一分钱,塞进唐实皱巴巴的口袋里,叮嘱他要好好读书。

  在那个一件衣服要穿三代人的年代,做衣服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很多人哪怕是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都没办法穿上一件新衣裳,唐实只能穿着几个哥哥穿剩的旧衣服,膝盖肩膀处缀满了补丁,裤腿早已经短了一大截,脚上穿着一双早已经磨损得看不出原本模样的黄胶鞋。

  加上粮食也吃不饱,那半口袋高粱和土豆交上去,只能一天吃不到200g的粗粮,这对于他这样一个长身体的男性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哪怕班级上的其他人家庭再差,也鲜有人能过得像他这样的恓惶。

  所以唐实当时整日罗着腰,降低身体因为活动需要消耗的能量,他这样一副形象,他也不愿意坐到前边让众人议论他的贫穷,就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

  那个时候班上的男生都喜欢姚秋月,唐实也不另外,尽管这种想法不亚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他也不是要吃天鹅肉,他这只癞蛤蟆,只要远远的能看上一眼天鹅就足够了。

  姚秋月家里显然光景还不错,听说她爹是手艺人,家里还有三个哥哥,穿着崭新的花衣裳,梳着两条黑亮亮的长长的辫子,一看就是在家备受宠爱的小女儿,她学习成绩好,文思敏捷,任课的所有的老师都喜欢她。

  她在班级上担任副班长的职位,对所有人都很温柔礼貌,哪怕是像唐实这样一个叫花子形象的年轻人。

  当时学校里实行的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制度,唐实被分配到了后面的河沟里铲土,刚用铲子挑起一铲子土运到斗车上,唐实就觉得眼冒金星,手脚发抖,他虚弱的捂住了疼痛的胃部,嘴唇上半点血色也没有,他的手撑在铲子的平柄上,生怕别人发现自己的异样。

  他知道自己是饿的。

  在前面分发农具的姚秋月发现了他的异常,她把手上的活计交给了另一个人,朝他走了过来,温声询问眼前的这个男生,“你怎么了?”

  唐实只觉得眼前一片白茫茫,一阵眩晕袭来,他马上就倒在了地上。

  失去意识前,他只听见了姚秋月的呼唤,“喂,你怎么了?你醒醒,醒醒……”

  唐实再睁开眼睛时,他已经躺在校医室了,消毒水的味道窜入鼻尖,他手上还吊着葡萄糖。

  旁边的大夫絮絮叨叨,“你这是饿的,你们这些年轻人要注意身体,每天除了学习还要繁重的劳动,不吃饱怎么能行?多亏了那个女生将你及时的送到校医室,吊完这瓶葡萄糖就可以回去了,以后要注意……”

  说着那个大夫也叹了口气,她悲悯的看向唐实身上那一身破衣烂衫,能推断出,他不是不愿意吃饱,而是没办法吃饱。

  唐实只听见了“多亏了那个女生将你及时的送到校医室”这一句话,他紧张的从病床上起来,问那大夫,“是一个穿着花衣裳长辫子的女生将我送到校医室的?”

  “是啊,你别乱动,这还吊着葡萄糖呢。”

  唐实感觉大脑轰隆了一声,脸上瞬间浮现了死灰一般的神色。

  他的贫困不堪就这样被揭露在了她的面前。

  他已经十几岁,也有需要维护的自尊,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在无人的地方死去,也不想让姚秋月发现他的落魄潦倒,连饭都吃不起的事实。

  吊完一瓶葡萄糖,唐实有气无力的走出医务室,他没有继续参加劳动,而是转而回到了教室。

  他坐在了那个靠窗的位置,看着外面的萧瑟秋风,拢紧了身上单薄的棉衣,他伸手往抽屉里探了探,想找本书出来看,尽量忽视身体的饥饿感。

  手刚伸进抽屉里,就摸到了一种异物感。

  他抽出来看,发现里面是七八个白面馒头,还有一沓粮票,不必猜也能知道是谁给他的。

  强烈的饥饿感使得唐实什么都顾不得了,他抓起一个馒头三两下就吞咽进了肚子里,白面的香甜萦绕在口齿间,唐实吃着馒头,一同吞咽下去的还有他苦涩的眼泪。

  初中毕业之后,唐实就回绿水村参加了农业生产,而他曾经喜欢过的这个女子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高中。

  虽然再无交集,但唐实仍然在心里为她高兴,姚秋月是这样好的姑娘,如果她前途光明,他也会打心底里为她感到高兴的。

  他们家里因为有四个壮劳力挣工分,日子也过得好了不少,不必再像以前那么恓惶了。

  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是在村口的闲话中心,这一群大爷大妈往日里最喜欢聚在村口大树下说长道短,正巧绿水村一个媳妇是茂山村的,唐实扛着锄头路过时,从她的口中再次听到了“姚秋月”三个字。

  “你们不知道哟,这个女子是我们那村里唯一念过高中的人,长得水灵灵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书把脑子读傻了,连脸面都不要了,跟男人耍起了恋爱,出双入对的那叫一个难看,本来那男人要是娶了她还好,结果那男人听说是傍上了城里有钱人家的闺女,把她给撇在半道上了,这下哪个男人敢接这个盘哟!”那女人嗑着瓜子,唾沫横飞的说道。

  唐实当时脸就沉了下来,这不三不四的说道已经传到了外村,不敢想象她在村里会遭受着怎样的流言蜚语。

  他闷不做声地放下了锄头,午饭也没吃,只跟家里人说了一声就出门去了。

  唐实想要告诉她,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千万不要因为外人的闲言碎语而影响。

  他爬上一道土坡,就看见了站在湖边的姚秋月,她穿着一件灰青色的棉袄,寒风吹拂过她耳边的细发,前面的湖泊深不可测,眼看着她又向前走了一步。

  不好,她这是要寻短见!唐实心里警铃大作,他感觉一阵热流涌上脑海,他几乎是冲上前去揽住她的腰往平地的方向跑。

  姚秋月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哪里来的登徒子,她的鞋子因为剧烈的挣扎掉进了水里。

  姚秋月紧握着拳头直往他胸口的位置砸,唐实虽然吃痛还是紧闭着眼睛尽力的将她拖离这个湖边,脑海中的话一股脑就倒了出来,“人世间还有许多美好的事,你千万不可以因为这一阵的流言蜚语就妄自菲薄,轻易寻了短见,你是个很好的姑娘,你只要熬过去,以后一定会一帆风顺,一路平坦的!”

  唐实已经耗光了所有力气,两人一起双双倒在泥地上,姚秋月捂着胸脯用力的喘着气,原来他是以为她要寻死在救她,一颗心也算是落到了实处。

  她的脸因为刚才的挣扎也涌上一抹红色,她稍微平息了下,“谁跟你说我要寻死了?我只是想要透口气罢了。”

  

第44章 我们一家人

  “真的?”唐实问。

  姚秋月将身上的落叶拍干净,看着眼前傻愣的年轻人,唇角浮现了一抹淡淡的笑意,“真的。”

  “你的话我听到了,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刚走没两步,姚秋月就皱紧了眉头,她的鞋子在刚才掉进了湖里,她现在光脚走在泥地上,土里的砂石刺得脚疼。

  “你等等。”唐实叫住了她。

  在姚秋月不解的目光中,唐实将自己脚上的鞋脱了下来,整整齐齐的摆在她面前,“你穿着这个回去吧。”

  姚秋月抿了抿嘴唇,“谢谢你,唐实。”

  “你还记得我?”唐实意外的抬头。

  “这很意外吗?好歹我们也是初中三年的同学,我又不是那种记性很差的人。”

  唐实高兴的笑了,露出一口白牙,眉眼都带着喜悦的笑意,他看姚秋月不穿那鞋,干脆半蹲在她的脚边,修长的手掌托着她的脚腕穿进鞋里。

  “对不起,弄丢了你的鞋子,我会再赔你一双新鞋的。”

  姚秋月垂眸看着脚上这双不合尺寸的鞋子,再看他光着的脚,摇了摇头,“不必了。”

  眼看着她就要走了,唐实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姚秋月,虽然有趁火打劫的嫌疑,但我想问你,如果你将来要考虑嫁人,能不能考虑一下我?我虽然条件不好,但我保证,结婚以后我一定会尽力的对你好,绝不三心二意,我一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你让我考虑一下。”姚秋月几乎是逃跑似的离开了这个小土坡。

  姚秋月回去考虑了几天后,就同意了和唐实的婚事。

  婚后尽管唐家的日子比不上娘家,但唐实真的有拼尽全力的对她好,村里人说三道四时,他永远会护在她的身前,也从来不计较有没有孩子的问题,他爱她,呵护她,姚秋月也在一日一日的生活中爱上了她的丈夫唐实。

  ……

  姚秋月的衣服已经褪到腰间,露出了一大片如凝脂一般细腻如雪的肌肤,唐实吻她的动作越来越粗暴,大掌抚过她细腻的肌肤。

  姚秋月闭上了眼睛,沉沦在他如狂风暴雨一般的吻中。

  招待所客房的电灯被拉灭,掩住了一室的清晖。

  天刚亮姚秋月就醒了,她伸出纤细的手指抚过唐实的眉眼,日思夜想的人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唐实抓住了她的手,一个轻盈的吻落在她的手背上。

  姚秋月用头顶蹭了蹭他已经长出胡茬的下巴,一种温暖的气流环绕在周围,她抱住了唐实,不舍的说道,“我准备去上课了,你再睡一会……要是我们一家人再也不用分开就好了,你、我还有宝儿,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但这是不可能的,过不了几天,唐实就要赶回绿水村了。

  唐实起来时,姚秋月已经买好了早餐放在桌子上,她还留了字条:粥可能有点冷了,你用开水热一热再吃。

  他将暖壶里的开水倒进盆里,把一碗粥和茶叶蛋加热了,吃完了早饭后,唐实算着时间,离他媳妇下课还有一段时间,他打算先出去在首都城里随便转转。

  唐实租借了一辆自行车,骑着自行车在城里随便转悠,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条街道上。

  这条街道的后边是一片居民区,往前正好是主干道,周边好像还有一些工厂单位,人流量还挺多的。

  首都似乎早就允许私人经营了,这街道上好几家卖饭食的店铺,也有卖其他东西的,服装、干货、副食品,唐实算了下,一共有二十多家小店铺。

  唐实的目光落在眼前一家挂着“店铺转让”四个红纸黑字的小饭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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