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喽!喝喜酒喽!”他一边唱着一边往前爬,艰难地爬过了祠堂的门槛,“咣当”一声砸在地上,又将那门反手关上了。
门没关严,门缝里洒下一缕月光。于曼颐的脸被那月光照着,终于缓慢而无声地淌下一行泪来。
三叔的歌声也消失了,直面被烧毁的人脸的恐惧淡去,身上的疼痛也慢慢消失,唯一恒久而钻心的,是膝盖骨深处针扎一样的剧痛。于曼颐疼得动弹不得,她缓缓地转过头,避开月光,又将眼睛闭上,意识逐渐被黑暗吞噬。
没有办法了。
她没办法了。
她被捆住了,她的腿疼得动不了。刘丰盐明早就到,宅子里都是他的家丁,红灯笼点起来了,她要嫁人了。这次她没有周旋的时间,他就要在这里娶她。她势必成为他的姨太太,自此被关进深深的宅子里——扫盲班,上海,商务印书馆,都会成为过去,或许有一天有人和她提起这些名词,她也只会觉得陌生,都想不起那些是自己的亲身经历。
那她得趁着现在在仔细想一下,好好的想一下。于曼颐流着眼泪想,这一夜过去,她或许连想的资格都不会再有了。
她开始想很多人,很多地方,脑海里的一幅幅画面如电影一般闪过——苏文的画室,石桥上的游筱青,老板娘的布店,商务印书馆如钢铁机器一般的蒸腾,和她吵架又抱住她哭的尤红,姜玉,宋麒……宋麒……宋麒……
于曼颐控制不住地流眼泪,鬓角的黑发全被泪水浸透。
她无力再去想别人,宋麒在一瞬间将她的回忆全都填满了。她想起他与她的第一眼对望,黑色的学生服,像是漆黑的飞鸟。她想起他躺在地窖里和她吵架,撑起身体叫她补服成精。他站上墙头把她的风筝放飞,他重回于家用身体隔开她与于家。他在地窖里写字,低着头,给她摆放了桌椅和画册。
他带她离开,站在墙下张开手臂,让她跳下去。他和她坐船,她睁开眼,运河上空无边无际的星河。他们在上海再次相见,她扑进他怀里,大哭自己受的所有委屈。
她被刘丰盐搜查第一个求助的人是他,她考上商务印书馆第一个知道的人是他,他送了她一条那么漂亮的裙子,又因为她要改旗袍袖子和她吵架——他们为什么一直在吵架呢,他们为什么不能好好的相处几天呢?
他中弹了,躺在床上,静悄悄的,她坐在她床边,把抄来的笔记一本本地从包里拿出来。尤红被抓走,他包好了她身上所有伤口,又和她一起演了一出好戏。他终于和她恋爱了,粗心到忘记表白,但又带她去他长大的地方住下,教她打枪,骑马。他说于曼颐,你别怕。该教的东西都交给你了,你唯一记着的就是,别怕……
于曼颐,别怕。
于曼颐,不要怕。
不要怕,不要怕,不要怕,不要怕……
月亮又升高了一些,月光从门缝里流淌着,再度流到于曼颐的脸上。她睫毛颤动,缓慢而一点点地睁开,眼睛忽然黑得深不见底,像是将这片夜色都吸进去了。
她身上的所有知觉都在复活,疼痛加倍,力量也加倍。她膝盖疼得比刚才还要厉害,但她还是屈起身子,用嘴叼住手腕上的绳结,开始用力地撕扯。
这是绍兴的绳结,绍兴乡下人捆牲口的结。但她会解……
她忽然想起自己会解!
她用牙把绳结咬松了,又用没受伤的膝盖去顶。于曼颐弓起腰,两只手腕缠绕交叠,脑海里全是宋麒的声音:“你再多绕两圈。”
多绕两圈,她得多绕两圈。
腕上被拧出了血,这麻绳要比毛巾捆得结实多了。于曼颐用尽全身力气,又拽又咬,在某一个瞬间,她忽然感到腕上的捆绑感骤然一松,那截麻绳软弱无力地掉在地上。
她立刻坐起身子,用手去够脚腕上的绳结。一样的绳结,但她膝盖太痛了,起身让疼痛加倍。于曼颐咬着嘴唇,喉咙眼里一股血腥味。她用尽全身力气,脸色煞白,终于将脚腕上的绳结也解开了。
三叔居然没有将祠堂锁门,他一个疯子,他哪懂得锁门呢?
那根打断了于曼颐膝盖骨的木棍就扔在地上,她用两只手和一条腿拖着自己使不上力气的那条,终于爬到了木棍所在的位置。她把身体的支点架在木棍上,又在站起来之前将手伸进马靴里,掏出了宋麒最后塞给她的那把枪。
枪沉甸甸的,宋麒已经给她上好子弹了。于曼颐把枪栓拉开,用尽力气撑着木棍,一点点挪到了祠堂门外。
院子里没人,人都在屋子里,开着灯,人影映在纸窗上,像鬼影。她再次利用了自己对于家地形的熟悉,在一切漆黑无人的地方行走,避开了所有可能与人正面撞上的小路。
她不能走正门,正门一定有人。于曼颐凭着记忆往后花园里走,但心里又很是焦急:她现在的腿,根本爬不上那座假山啊!
但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连假山也没有机会试爬了。
几乎就在于曼颐抵达后花园的瞬间,于家院子另一头,忽然传来一声咆哮:“祠堂!谁把祠堂门打开了,于曼颐跑了!”
于曼颐跑了!
这消息无异于一声惊雷,将整个喜气洋洋筹备婚礼的于家院子都炸蒙了。于曼颐听到身后传来嘈杂的脚步声,许多人都开始四下奔跑。后花园目前没人,但下一秒呢?
她再次忽视了膝盖钻心的疼痛,使劲用一条腿跳着,跳到了杂草丛生的花园深处。那扇地窖的门静静地生锈,被杂草掩盖着。于曼颐将门打开,不再顾得上什么梯子,直接一脚踩空,将自己摔了进去。
她身子重重落地,“扑通”一声,随之而来的是地窖门的闭合。于曼颐浑身剧痛,又咬着嘴一声不吭,因为地窖上面很快传来人们搜查的声音。
“后花园有吗?”
“没有!没有!”
“假山后面!假山上面!”
“都没有啊!”
有人在地面上行走,脚步声就响在她头顶。她蜷缩起身子,手撑着泥土,脊背贴住墙面,又将枪举起来,直冲着地窖的门。
她胳膊举得发酸,几乎支撑不住时,嘈杂的脚步声终于远去了。
“又给她跑了……她于曼颐是不是会飞!她莫非还有翅膀不成!”
“完了,这下完了。又跑了,刘老板明早就到。他要是知道了,我们都得……”
“继续找,继续找啊!都给我出去抓,去码头,去火车站,去所有出城的路,给我抓回来!她一个丫头片子,哪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就不信了!”
所有人都在跑,脚步声轰隆作响。于曼颐浑身没有力气,忽然又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哭喊着:“我的褥子!我的褥子呀!我没有褥子啦!”
四肢着地攀爬的声音也消失了。
于曼颐闭上眼,她感到绝望。所有人都出去找她了,但她并没有安全,她现在甚至不知道怎么从地窖里爬上去!她的膝盖根本没法让她去爬那个以前自如上下的梯子!
宋麒,怎么办啊。
宋麒,宋麒!
她还是下意识地寻找宋麒,可是宋麒不可能出现了。他只是反反复复地在她耳边说,于曼颐,不要怕,于曼颐,别怕。
对。
于曼颐睁开眼,眼神忽然变得很决绝。
她还可以死。
她不可能嫁给刘丰盐,她宁愿死。她手里有枪,这就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她的手怎么都举不起来,就像是地窖里有人在死死按着她。这地方除了她和宋麒没人知道,是宋麒在按着她吗?
就在她这样想的下一秒,地窖的门忽然被人“咔”的一声拉开了。手腕上的压迫感迅速消失,于曼颐火速抬枪,就在她要朝着地窖门射击时,一道熟悉的声音竟然传过来:
“二小姐,二小姐,你在吗?”
于曼颐浑身的血液冰冷又沸腾!
是齐叔!
是于家人要卖掉她时,提起她父亲若是见到今日的齐叔;也是那个总坐在于家门口,玩忽职守又无所事事的齐叔!
于曼颐的眼泪再次流下来。齐叔手脚并用,举着一台油灯,从梯子上爬了下来。油灯照着他皱纹密布的脸,她才走了不到两年,齐叔都这样老了。
他伸手来扶于曼颐,抱着她将她搀起来,看见她手里漆黑的枪口时,吓得身上一哆嗦。
“啊呀,二小姐,你怎么还用枪呢?”
“齐叔,你知道我在这儿?”
“你以前不是成日和那男学生藏在这聊天?”
他扶着她去爬梯子,于曼颐又惊慌,又恍然,又感激。齐叔早就知道,齐叔什么都知道。他不是玩忽职守的看门老头,他早就知道他们的秘密。他每一次路过都故意发出很大的动静,他什么都不说……
于曼颐一边流眼泪一边被他拖着后腰去爬梯子。
膝盖钻心地疼,但齐叔在身后给了她大部分助力。于曼颐拼尽全力爬上地面,将要摔倒时,又被齐叔从后面扶着。
“二小姐,快跑吧,”齐叔急匆匆道,“他们都出去找你了,你从大门跑,你尽管跑。”
可她怎么跑啊!
于曼颐用尽全力拄着木棍,问:“齐叔,家里有没有马?”
“马?哪有马,于家早就把马都卖了。刘丰盐来的时候,就剩下我一个糟老头。你要马,我……”
于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暴怒的嘶鸣。于曼颐和齐叔同时回头,那嘶鸣又来了一声,穿透半夜秋日的冷气。
于曼颐忽然激动道:“麒麟!”
麒麟为什么会在绍兴?
齐叔急忙去开门,于曼颐则在身后用尽全力而一瘸一拐地跟。于家大门打开,门口站着一匹气喘吁吁的黑色大马,它跟在马车后面一直跑,一直跑,跑得乌黑发亮的皮毛都蒙上了道路的灰尘。
它胸口许多划伤,是被铁器划出来的。于曼颐愣了一瞬,意识到它跃过了宋华章花园的铁栅栏——他竟然撞倒了那铁栏,跟上了他们的马车!怪不得它听到她尖叫时,会发出暴怒的嘶鸣!
“二小姐,你会骑马?”齐叔震惊,又心有余悸地看向她手里的枪。
“我会骑,”于曼颐泪流满面道,这都是宋麒教给她的,他已经把一切都教给她了,“齐叔,你扶我上马,我一个人上不去。”
“哎,好,好,二小姐,我来扶你。”
他帮着托举于曼颐,苍老的手一直在抖,气喘吁吁。麒麟弯下腿任由她跨/坐,又在她坐稳的一瞬喷着气站直身体。
马起身的一瞬,齐叔就变得非常矮小和苍老。这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叫于曼颐二小姐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她被叫了二小姐不会反驳的人。她低下头看着齐叔,喉咙哽咽道:“齐叔,我……”
“走吧,二小姐,”齐叔颤巍巍地倒退,又朝她提起了灯,“你真的好像四少爷小时候,于家一群混账,只有你们父女……快走吧,二小姐,不要回头啊!”
于曼颐,走吧,不要回头。
他也让她不要回头!
麒麟鼻子又喷了一口气,它从上海一口气跑过来,已经累极了,但还是支撑着四蹄,等着于曼颐的驾驭。她俯下身子抚摸它的脖子,脑海里迅速想:去镇上的路都有刘丰盐的人,码头有,火车站也有……
她眼神忽然清明,直起腰来勒住缰绳,有力的那条腿踢了一下麒麟的身侧,黑马眼神振奋,立刻带她往她指引的方向奔去。
天这么黑,但是也要亮了。
这片土地地势开阔而肥沃,放眼望去,是故乡望不到尽头的稻田。于曼颐策马在明暗交界的田埂上狂奔,马的四蹄在柔软的泥土上留下极深刻的印记。平原的尽头有了隐约的山峦,山路上浮现了清晨特有的浓重的雾气。
这不是于曼颐第一次走这条路。
是绍兴的荒郊,荒凉的郊外尽是孤坟,是通往丞相坟和姑娘坟的那条山路。于曼颐策马狂奔,越跑眼神越凌厉,越跑越是浮现出一身的杀意!
麒麟身上开始出汗,汗水重刷了细密的皮毛,洗刷了一身尘土,一匹天神一样黑色的巨马撞碎了这片多年不化的山间雾气。于曼颐一手拉缰绳,一手握着枪,终于在这晦暗的天地间,听到了山路上传来的锣鼓声。
刘丰盐竟这么着急。他不但自己回来,还直接带了迎亲队回来。这吹锣打鼓的队伍上次没接成于曼颐,今日又来了,像一群傀儡一般在雾气里摇晃着。队伍最前面,是一个骑在戴了红色绣球的马上的,穿着喜服的男人!
这是一直迎亲的队伍,他们如此欢喜,又如此缺乏纪律,刘丰盐还不如带一支家丁回来。这些摇头晃脑、敲锣打鼓的人在看见雾气里缓缓浮现的于曼颐时发出了惊讶和起哄一般的笑声,而这笑声又在看清她手里的枪后被冻结。
于曼颐举起枪,朝天鸣。
队伍立刻散开了,身后的花轿也跌落山路碎石。迎亲队的人们尖叫着四散奔逃,唯一没走成的,是那个坐在队伍最前的马上的男人。
他的脸隐藏在一团雾气里,于曼颐并不好奇,她根本不想知道刘丰盐长什么样子,就像是她也已经忘记了表哥的样子。他们行尸走肉,或许根本就算不得活着,他们不需要长相,他们最大的意义莫过于在于曼颐面前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让她起了杀心的虚无之意。
他在害怕,他也想逃,可是于曼颐的枪已经对准了他。他策马去哪里,她的枪口就对准哪里。他的马也在害怕于曼颐的马,麒麟是何等的马匹?黑色巨马的逼近让那只矮小的迎亲马吓破了胆,后背一抖便将自己的主人摔落在地,而后撒开四蹄狂奔,消失进山间的雾气。
走吧,都离开吧,为虎作伥不是你们的罪恶,你们后半生仍能悔改。可是刘丰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