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你是不是在骗我,你是不是又在骗人?”
“我没有骗人,”宋麒举起手和她发誓,“这不是骗人的话,这是承诺。我做过承诺的事,有一件没有做到的吗?”
这承诺显得如此不切实际,但是这承诺是宋麒许下的,因此又变得十分可信而可以兑现。
那只黑色的大鸟在窗外愈发急迫,宋麒把于曼颐往怀里最后揽了一把,也将她最后的眼泪擦干净。
“不哭了。”
于曼颐都觉得很奇怪,这样简单的三个字,她居然真的停下了。她终于能说出完整的话,她尽力平静地说:“那我,就等到尽头,再去见你吧。”
“好,那我们尽头见。”
“再见。”她说。
病房里重归寂静,黑色的大鸟和宋麒都消失了,于曼颐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留下。她没有继续哭,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病床上。
她觉得事情很紧迫,她得快点回到那个现实的病房里,这世上还有许多事情等着她做。她得好好地吃饭,睡觉,买衣服,骑马,画画,陪伴宋华章。她得好好表现,以免宋麒回来检查的时候,因为她表现太差而不在尽头与她相见。
但是有一件事,于曼颐觉得自己恐怕很难做到了。
她的只和最,都已经给了一个人了。无论这一刻距离那个尽头还有多遥远,她也无法在半路上多看一眼旁人了。
第79章 不要回头(九)
◎拿到唯一的合照,变故突至◎
【上海,冬】
还有一周便是农历新年了,印刷厂的工人们陆续停工,商务印书馆其他部门的工作便也开始懈怠——光景再难过,新年也是要来了。
人来人往的印书馆门前的传达室里,坐着个穿了棉袄,昏昏欲睡的老人。他的困顿在看清一个姑娘走近时迅速消失,转而变成了真诚的关心。
“于小姐,怎么穿得这样少?冬天了呀。”他将身子从窗口探出来问到。
“齐叔,我不冷的。”来人脸上神色淡淡的,挂着永恒的客套得体的微笑。
齐叔就这样探着身子,一直张望着只穿了大衣、又裹了一条丝巾的于曼颐进门,最终止不住地叹了一口气。
距离那个秋天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刘丰盐的死轰动一时,但他不过一个外乡人,住进于家大院的半年间横行乡里,欺男霸女,乡亲们竟无一人为他说话。再加上丞相坟那日早上并无人路过,这暴毙一事便不了了之。
就此,这经手了于家三代人和刘丰盐的大院便彻底荒废了。家丁们将宅中财物一扫而空,徒留下一个空院子,最后来了一名镇上政府里的人,用铁锁和封条,将那大院彻底封死。
旁人都走了,可齐叔怎么办呢?他从17岁便住在这大院的门房里,见证了于家三代人的兴起与落寞,没有妻儿,也没有别的手艺。一筹莫展之际,镇上来了个肩上挂公职的小邮差,将一封从上海寄来的信递给了他,里面还有一张火车票,和一张去邮局兑换的汇款单。
竟然是于小姐!
她的字如此好看,信中一句一行,措辞也如此稳妥。她说自己就职的商务印书馆传达室里有一职空缺,若是齐叔不嫌弃,可以前往上海,她介绍他办理手续。若是齐叔不愿背井离乡,那于曼颐也愿按月汇款,供他养老余生。
齐叔惊喜极了:老了老了,竟然能去上海务工了,还是如此体面的公司里,如此闲适的岗位。那小邮差还与他介绍,这种机构干满若干年便有养老金发放,甚至比那些儿孙满堂却得等着嗟来之食的乡间老人更有尊严。
如此,齐叔立刻收拾铺盖出发了。
他从火车站下车,来接他的是苏文,将他带上黄包车,引他去商务印书馆的大门口。于小姐站在门口等他——她瘦了,稳重了,安静了,穿一条黑色的贴身修长旗袍,脸上挂着微笑等他。
这是齐叔头一次见到如此有派头的大企业,印刷厂里机械轰鸣运转,来往的员工都穿着长衫或长衫,若是女人便穿着旗袍、烫了头。他谨慎地跟在于曼颐身后将入职的手续办完,活了这么大岁数,第一次有了些上进之心,上进的原因是不能给于小姐丢脸。
从这一日起,他便开始看着于曼颐上班,下班,出去吃饭,又回来。有时会有一个女人坐在小轿车上来接她与她的老师,那女人年龄约莫不到四十,眉眼之间一股英气,齐叔觉得她有些面熟,但又想不起到底像谁。
在上海住久了,齐叔也逐渐学会了这里老爷叔们的生活方式,开始用自己微薄的薪水买茶,做西洋帽子,买收音机,甚至去广场上跳舞。他认识了一些绍兴的同乡——上海绍兴人不少的,有自己的同乡会、常下的绍兴馆子、常去的绍兴茶社。
他那日在同乡会里听到有新来的人说——
“真是凄惨啊,那样大的于家,那样凄凉的败落,以前多么风光的一个三少爷,因为偷了人家晾在窗户上的一条褥子,被人当街乱棍打死。”
齐叔沉稳地喝了一口茶,一言不语,但支起耳朵,这是他这一生最擅长的本领。他听见另一人又补充道——
“你说他松手不就行了?就是不松。他一边攥着不松手,一边喊,这是刘老板承诺给他的……真是疯了,谁不知道刘老板惨死丞相坟?据说是被姑娘坟的孤魂野鬼索命,将脸皮都撕下来了!”
“哎,你都来了这里,要讲科学,不要再说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这世上有许多东西,偏偏科学解释不了,最终还得归于你看不上的迷信。”
这话题到这里就结束了,齐叔缓缓放下茶,舒出一口陈年浊气。
总之,他就这样在商务印书馆做了一年多的新门房,除了偶尔打打盹,可谓尽心尽力,又因为总和员工们笑着打招呼,年中时候拿下一笔奖金,奖励他老则老矣却有精神气。
他的笑容在看到于曼颐一早来上班时最为明显,也在看到她下班时最为宽慰。齐叔唯一担忧的,是于曼颐看起来太平静,又太可靠。
她三餐不落的吃饭,睡眠也很充足,脸色从不青白憔悴。齐叔刚去上海的时候,她穿了个把月的黑色旗袍,而后便开始买新衣服,一件一件不停地买。她赚钱应当不少,除了商务印书馆的薪水,还有月份牌和连环画,商家们慕名上门,排队都来不及。
那位中年女人来接她下班时,她还没走到门口,脸上便会挂上微笑。她也时常给那女人买吃的,用的,丝巾和衣服,国外进口的新鲜玩意,她会把这些东西存在齐叔的传达室里,见她过来再取出来,哄得那女人的脸上也浮现欣慰和快乐。
于曼颐看起来情绪稳定,生活健康,无懈可击,而齐叔为她身上没有破绽的完美感到担忧。
今天是1932年的1月28日,几近新年。
齐叔近来一直在研究上海当地的春节蒸糕,今天终于研究出了成果。他在劈啪作响的炉子和沸腾的锅水上放置小蒸桶,又洒下米粉,成功蒸出一块蒸糕,切做半张扑克牌大小,上面点了红枣。
他将这蒸糕切成三层,单独拿出当中心的那一摞,用手帕包好了,等着给下班的于曼颐。很快,下班的员工们便开始成群结队的向门口移动,齐叔抱着蒸糕站在门口,一眼从人群里见着了和那个叫尤红的舍友一同往前走的于曼颐。
他听到尤红说:“你晚上就不和我吃饭了吗?”
“嗯,我和时雯姐约好了。”
“她都好久没消息了,怎么突然要见你?”
齐叔自认已经将于曼颐身边的人都认全了,但霍时雯他并没有听过。于是他只是跑过去,将蒸糕递到她眼前,邀功道:“于小姐,过年的蒸糕。”
蒸糕米香扑鼻,又热着,让于曼颐脸上露出一些真切的笑意。她道谢后将米糕接下,抱了一会儿觉得不妥,又拿给了尤红。
“我怕路上走凉了。尤红,不然你帮我拿回家吧,这样抱着,手上也暖和。”她说。
“行,那我也谢谢齐叔。”
齐叔很满足。
一老一少目送着于曼颐走出大门,又拦下一辆黄包车,便往租界的方向去了。齐叔忍不住叹气,让他意外的是,尤红也叹了一口气。
“尤红小姐,”齐叔问,“你是她的好朋友。你告诉我,我家于小姐,当真像她看上去一样么?”
然而尤红只是摇摇头,说:“齐叔,我说不上,我真的说不上。我觉得她看上去太好了,可人是不能这样好的,人是得有缝隙的。我上一个瞧见这样没缝隙的,就是她要去见的那位霍时雯。”
“尤红小姐,什么叫缝隙?”
“我解释不清,但人若是没有缝隙,就会出大问题。”
*
霍时雯约见于曼颐是在一家很小的咖啡馆里,店极狭窄,总共不过三张桌子,提供些简单但精致的菜品。老板养了条狗,满店乱跑,见于曼颐进来便嗅了一番,熟悉她的气味后便离开了。
霍时雯拿了本外文书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于曼颐都坐到她对面了,她才反应过来。
“时雯姐,”于曼颐放下皮包,朝她笑笑,“怎么选一个离报馆这样远的地方,你回家方便么?”
霍时雯迟疑片刻,提醒道:“曼颐,我辞职很久了。我……我和你说过两次了。”
于曼颐一愣,而后反应过来。
“对,提过的,”她自嘲一笑,“我最近记性不大好,总是心不在焉的,这回我一定记住了。”
霍时雯点了下头,将书收回皮包。
两人说了几句近况,于曼颐的罗宋汤便端了上来。她吃东西很仔细,一口一口,每一口都咽得很认真。
霍时雯看了她一会儿,开口问:“过年,去哪里?是不是去宋……”
她想说宋麒的姑妈,但又敏感地绕开了这个名字,转而问道:“宋女士那里?”
“时雯姐,你的记性也不大好,”于曼颐笑道,“我上次和你说了,姜老师决定去法国游学,她也去那边旅居了。她想带我走,我不愿意……就这样。”
“哦,对,我想起来了,”霍时雯点点头,“那你要不要来我这儿?我搬了新家,一个人也很无趣。”
“可以吗?我回去问问尤红。我们两个都去,行吗?”
“好啊,那太好了。”
说完过年的事,两个人就又没有话可说了,于曼颐便又开始认真吃饭。她余光见着霍时雯吃吃停停,还提醒道:“时雯姐,你吃得这么慢,汤都凉了,对胃不好。”
“凉了我就不吃了。”
“你不能剩饭呀。”
“你怎么管得这么宽,”霍时雯被她逗笑,“像个封建大家长,连人家吃饭都要管。”
“我才不封建。”她否认道。
勺子与碗壁的轻撞声里,这顿饭终于吃到了尾声。霍时雯示意服务生将餐具撤了,又将方才挂到身后的皮包拿出来。
她翻找皮包的样子有些犹豫,但神情又很笃定。于曼颐觉出异常,也将自己的餐具撤走,目光落在她伸进皮包的那只胳膊上。
霍时雯翻了好长时间,终于拿出一个牛皮信封,里面装着一张硬硬的东西。她把信封从桌面上推过去,轻声说道:
“搬家的时候,找到一些东西。我觉得……应该拿给你。”
于曼颐脸上还挂着得体的笑,在小咖啡厅昏暗的灯光里伸手去拿。指间触着牛皮信封一瞬,她肩上忽然传来一阵酥麻,就像落了什么东西上去。
她微笑着打开信封,又微笑着将里面的那张洗印的硬卡抽了出来。她的眼神落在手中的黑白相片上,神色并没有在一瞬间产生太大的变化。
只有霍时雯的声音轻轻的陈述着:“那张合照……你们在于家那张合照,我洗出来了,一直忘了给你。我想你不愿意见着旁人,就让朋友帮忙,把别的地方都模糊了,又裁剪放大,只印了你和宋麒前后站着这部分……你是不是,没有他的照片?”
于曼颐安安静静地看着那张照片。
的确是她和宋麒……是17岁的她和21岁的宋麒。他们站在于家后院的凌霄花下,他站在她身后。那照片像是忽然在眼前动起来,一整朵凌霄花随风而落,“啪嗒”一声落在她肩头。
于曼颐侧过目光,想伸手去把肩上的落花拂开。然而就在她的手探过去的瞬间,另一只手覆上她肩膀,也来拿那泛红的花朵。
然后照片定格,两人指尖相触。她记忆里只有那一瞬的记忆,但照片是旁人拍的,样子也是很客观的。照片里的宋麒穿一身黑色的学生服,五官俊朗,眉眼漆黑,没有看镜头,也没有看她的肩膀,而是看着她微微侧过的脸。
于曼颐很安静,霍时雯也很安静。宋麒说得没错,霍时雯总是不动声色地发挥一些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惜这个帮人记着她重要性的朋友,也已经不在了。
霍时雯看着于曼颐没有破绽的神情里,终于露出了一丝断裂的缝隙。她的笑容逐渐消失,永远微微弯着的眼睛也闭起。两行眼泪从她眼角渗出来,滴落在照片上,就像是那朵花落下去时一般,发出了“啪嗒”的声音。
霍时雯慢慢将一张纸巾推了过去。
“骗子……”于曼颐闭着眼,轻声对霍时雯控诉道,“说是会回来看我,又说他回来的时候我会有感觉。没有的,姐姐,他根本没有回来过,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过……”
她的眼泪越流越多,终于将那张完美的面具击垮了。霍时雯看着于曼颐,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心疼,第二反应却是松了一口气。
哭出来是好事,她是得哭出来的。她若是一直像是刚才那个样子,或许就不止是流流眼泪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