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弈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这问题把俞远光给问愣了。
没有杀人经验的人通常很难想象,要搬运一具完全没有意识的躯体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然而事实上,就像是消防员有专门的负重训练,要学习如何在火场里背起、抱起、抬起一个失去意识的人一样,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即便是经常上健身房,自问体格不错、力量也练得不差的健壮男性,要背起一具超过一百斤的尸体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就算林美娟只是个未成年且体格在现在看来完全算得上是娇小的女孩儿,好歹也有八十多斤。
而后山的鱼塘离她遇袭的播音室还有好一段距离,且当年教学楼里还没有安装电梯,凶手要将女孩儿从五楼弄下去,再穿过后门,搬运到后山的鱼塘处——这个过程确实是相当耗时费力的。
更何况,那还是一所学校。
就算杏滘高中的校园纪律再如何也说不上严谨,但毕竟当年好歹有几百号学生,不管凶手是用拖的、用背的还是用抱的,他或者她当真就不怕撞到哪个学生,让对方觉得可疑并且记住他的长相吗?
“是啊……”
俞远光听得直皱眉,“凶手也太大胆了……还是说他有绝对的把握,就算让人看到了也不会怀疑?”
“嗯,不止如此。”
柳弈又再度补充了一个疑点:
“法医能分清是溺死还是死后水浸尸。我看过当时的尸检报告了,虽然粗糙了点,但意义最大的几个鉴定项目还是做了的,林美娟确实是溺水身亡的。”
他顿了顿:“那么,假如真的有这么个凶手,如果他是先把人弄到鱼塘附近再丢进塘里溺死,他就得仔细琢磨应该如何把人搬过去。而如果凶手是将林美娟在别处溺死以后再抛尸进鱼塘里,那么就更不得了了……”
俞远光和江晓原异口同声:“怎么个不得了?”
柳弈看了两人一眼,幽幽答道:“说明凶手拥有在当时还是很少见的法医学的相关常识。”
俞编剧和小江同学神色骇然。
如果柳弈的推测是真的,那就不止是第一次了。
在二十八年前的那桩火灾里,凶手没有选择杀人以后再焚尸这种最简单的处理方法,而是不知道用什么手段给了那对苦命的小鸳鸯一个“活活烧死”的结局,就让他们觉得那人十分“懂行”了。
现在再加上“淹死”这一茬儿,假若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那凶手未免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凶手已经在一个小小的村子里犯下了三桩案件,竟然从来没有任何人起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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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暂时没有证据,我们讨论得再多也只是‘推测’而已,你们姑且听听就好。”
柳弈看俞远光和江晓原两人都一副受惊不小的样子,笑了笑,似是要以此缓和他们的紧张情绪,“接下来,我们来聊聊第三桩案子吧。”
他在空白页上写了新的信息,“第三桩案子是发生在200×年,也就是二十二年前的5月25日……”
柳弈朝俞远光笑了笑,“俞编,当时你还差几个月才满七岁。”
“嗯。”
俞远光一想起噩梦中那个可怖的灰色人影就难以避免地感到心慌气短、神经紧绷,“所以我小时候看到的‘厉鬼’,是失踪的程娟娟,对吧?”
柳弈点了点头,“现在看来,这个可能性很大。”
“其实就目前来看,我们觉得这个案子反而是疑点最多的。”
他转头看向戚山雨,“对吧?”
戚山雨同意,“没错。”
俞远光立刻端端正正地坐好,一副专心听讲的模样:“哪里可疑了?”
“最大的疑点就在这几封信上。”
戚山雨从他的包里掏出了从程母那儿得来的几封书信,将它们分发给俞远光和江晓原看。
在当年那个计算机和网络并不普及,别说微信,连□□都没几个人在用的年代,通过邮政系统走的信件依然是最普通也最常见的通信形式。
俞远光从信封里抽出两张纸,一目十行开始看信。
信是用当年最常见的老式信纸写的,就是那种白底上印了玫红色横线的信纸,没有任何花哨之处,常见到毫无特征可言。
写字的人用的是蓝黑的墨水,从横折撇捺的粗细变化来看,应该是钢笔写出来的。
“这人的字挺漂亮的。”
俞远光评价道。
虽然俞编剧是个靠文字吃饭的,但他得承认,除了特地练习了一万八千次的签名之外,他那一笔狗爬字实在难看得不能见人,跟这封信上端正的钢笔楷书字体没得比。
“没错,这人的字很漂亮。”
柳弈点了点头:“简直跟字帖一样,一看就是认真练过的。”
俞远光不知怎么的从柳弈的话里品出了一丝丝弦外之音,“我怎么听着你不像是在夸他?”
柳弈笑了笑:“我想,那人是故意在用这种跟字帖很相近的字体,来掩盖自己平常真正的字迹。”
“啊?”
俞远光更惊诧了,“还能这样!?”
“可以的。比如一个人平常写字很潦草,当他或者她刻意模仿字帖用正楷来写信的时候,即便这封信落到熟悉他字迹的人眼中,别人也很难认出来。”
柳弈解释道:“当然了,就算是模仿字帖的字体来写信,个人的一些书写习惯仍旧会被带进书信里,只要有足够的样本进行比较,还是能鉴定出是否是同一个人的笔迹的。”
他顿了顿,“可是,这也得是首先有怀疑的对象,才能进行对比,对吧?”
俞远光感觉自己又涨了知识。
“另外,这人的信用词很文雅,标点符号也用得严谨,几乎没有错别字。”
柳弈笑道:“能写出这样的信件,显然是受过不错的教育的。”
“没错……”
俞远光同意柳弈的判断。
以他一个专业小说家和编剧的眼光来看,他手上这封信的文风虽然土了点,情绪描述过于丰富而显得感情充沛到有些抓马,现在看起来难免尬尬的,但不可否认,这封信遣词优雅,妙语连珠,加之字迹漂亮,书面整洁,读起来颇有种赏心悦目的怀旧感,很能打动读者。
俞编得承认,就算是他自己亲自捉笔,也很难写出方方面面都那么优秀的一封手写信来了。
“如果每一封信都是这个水平,那这个写信的人还挺厉害的……”
“嗯,确实每一封信都写得很好。”
柳弈刚才在车上时已经抓紧时间将所有信都看完了,这会儿很有发言权,“情真意切,一副陷入热恋,与程娟娟山盟海誓、非卿不娶的样子。”
俞远光神色凝重,盯着那两页信纸像是想盯出朵花儿来,“是啊……程娟娟那么一个文艺范儿的思春少女,想必很吃他这一套吧。”
“你再看看信封。”
柳弈看俞远光只顾看信的正文,根本没仔细研究信息量同样巨大的信封,心中暗叹了一句“外行人”,忍不住出声指点他。
俞远光连忙低头去看信封。
第116章 5.Mulholland Dr.-23
信封是最普通的白信封,因保存时间很长,且南方潮湿多雨,表面已经发皱起毛了,边缘还隐隐有要磨裂口子的趋势。
俞远光顿时连拿捏的力度都放轻了几分。
信封上是几行端正的钢笔楷书,字迹与内页相同。
六位数的邮编,数字极陌生,俞远光都恍然记不清那到底是不是曾经的东湾市的邮编了。
接下来的是收件人地址:
【东湾市青沙区杏滘村17组103号程娟娟收】。
格式很标准,数字很清晰,甚至为了精确区分1和7,书写人在“7”字中间加了一道小横杠。
而信封的下半部分偏右侧则是寄件人的地址:
【鑫海市彩云区临江路62号英才中学教师宿舍传达室江知哲寄】
连邮编也是鑫海市的。
说实在的,俞远光寄信的经验很少,盯着信封看了好一会儿,才幡然醒悟应该看看邮票和邮戳。
右上角的邮票是一只工笔画的画眉鸟,面值八角钱。邮戳上清清楚楚几个字:
【鑫海彩云(营业)2 200×.04.14.10】。
“看时间是程娟娟失踪一个月前收到的。”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愚蠢,俞远光很小心地分析道:
“这邮戳……有问题?”
柳弈笑了笑:“你再把信封翻过去。”
俞远光照做。
背面是另一个邮戳,【东湾 445021】,时间则是200×年的4月17日,与前一个邮戳相隔了三天才投递。
以俞编浅薄的邮政知识来判断,背后这个应该是收件地的邮戳,数字可能是邮局支行的代码。
“这个……我没看出有什么问题。”
他怯怯地看了看柳弈,神情紧张得像个回答不出老师提问而忐忑不安的学生。
旁边的江晓原也拼命研究着自己手里的信封,还时不时偷瞄隔壁俞远光手里那封,但除了寄出和收抵的时间不一样之外,地址和邮戳都是相同的。
柳弈笑着点了点头:“确实没有问题。”
俞远光和江晓原:“啊??”
他们一时间不晓得自己是听错了,还是被耍了。
“没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柳弈又拿出了几封信,将它们全部排在了桌面上。
出于某种奇妙的信任和希冀,程娟娟的母亲将女儿的出走留书连带保存至今的所有信件全都交给了柳弈和戚山雨,两人手头上的信件一共有九封。
九封信都是这个名叫“江知哲”的男子写给程娟娟的。
从信末的落款和信封上的邮戳来看,两人持续通信了得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平均三四周互相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