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怀袖诧异道:“你怎么不急?”
李闲笑问道:“我急什么?”
叶怀袖想了想说道:“若真的是冯孝慈亲自带人来查看地形,趁着他手下没有多少人马,派人出去将他擒拿也好斩杀也罢,右候卫没了将军,不战自溃。这样凭空飞来的好机会,难道你就不想把握住?”
李闲叹道:“你明知道我不会派兵去,何必还要问我?”
叶怀袖斜靠在椅子上,看着李闲问道:“这样一个好机会错过了,你不觉得可惜?”
“可惜?”
李闲道:“冯孝慈死了,这一战就能避免?哪有这么简单,右候卫的人马还在,杨广再派一个名将来就是了,说不得还会增兵,名将这种东西,杨广手下好像并不稀缺。杀一个冯孝慈,这一战还是要打。”
“你的意思是,想办法将右候卫几万人马全都屠尽?”
叶怀袖微微皱眉道:“如果真打了这样一个大胜仗只怕才会真的引来更多的朝廷人马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若是你全灭了右候卫必然引起杨广的重视,到时候说不定会派更多的军队来,若是将在东莱备战的朝廷水师调来,水泊芦苇荡可挡不住数不清的五牙大船!”
“所以这一战不好打,要打赢,还不能赢得太干脆利落。最好能一直拖到明年开chūn才好,那时候杨广就没功夫也没有兵马再派来东平郡了。”
李闲叹道。
叶怀袖问道:“你就那么确定,明年大隋还会第三次征讨高句丽?”
“一定确定以及肯定。”
李闲站起来走到门口,看着外面山中深秋景sè道:“杨广这个人太固执,而且又好大喜功,他不真真正正的将高句丽击败他是不会罢手的。你不是也说了吗,大隋的水师回援东都洛阳之后为什么有赶回了东莱?还不是为了明年开chūn继续征讨高句丽做准备?”
叶怀袖也站起来走到李闲身边并排占着,想了想说道:“如果真的还要第三次征伐高句丽,朝廷大军远征,只怕到时候这天下就会更乱,而是……朝廷再想收拾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你有什么办法将冯孝慈拖到明年开chūn?还有几个月呢。右候卫无粮,冯孝慈必然想速战速决,他可没时间跟你耗着。再有,明年大隋如果继续东征,右候卫的人马也会被调往辽东吧。”
李闲笑了笑道:“办法总是有的,我不急,冯孝慈急,而我又要让冯孝慈急也没办法只能干着急,他娘的……真头疼。”
……
……
冯孝慈带着护卫远远的看了看山上的地势,虽然没有到近处去也看得出来,想硬攻燕云寨的山寨确实很难,他看着那山峰奇峻壮阔叹道:“这样一个好地势,却让贼人占了,可惜。”
正说着,一个亲随骑马从远处赶来,到了冯孝慈身前气喘吁吁道:“将军,果然不出您的预料,之前村子里那个老家伙等将军您才离开,他便和一个年轻人上了山。只是我不敢靠近山脚,所以不知道他们如何进去的。”这人冯孝慈离开那村子的时候留下来悄悄躲进密林中观察的士兵,将他看到的事与冯孝慈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刘世宝怒道:“我就说,那老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
崔志笑道:“将军妙算,这巨野泽外村子里的百姓,果然一个都信不得。”
他正笑着,忽然想起一件事:“将军,咱们必须赶快离开!那个老家伙进山给燕云寨的贼人通风报信,若是燕云寨的人马下山的话就坏了。”
冯孝慈点了点头道:“咱们这就回营。”
众人顺着来时路向回疾驰,没多久就汇合了在后面遥遥跟着的一千jīng骑。汇合了后援之后众人心中稍定,准备返回郓城外大营。只是崔志和刘世宝才往前走了几步,却见将军冯孝慈并没有动身。
“将军,咱们快走吧。”
刘世宝勒住战马说道。
冯孝慈摆了摆手道:“我不能回去,能否破开巨野泽山寨就在今夜!世宝,你带几个人立刻返回大营,不要耽搁,今夜子时前必须将人马带至此处。我与崔志就在这里等你,切记,速去速回!”
刘世宝不解道:“还没有凑齐船只,今夜就要进水泊吗?”
冯孝慈摇了摇头道:“不走水泊,攻山寨!”
他对刘世宝说道:“你先回去调兵,待你回来自然明白我的安排。”
刘世宝得令,带了十余个亲兵快马加鞭往大营赶回。
冯孝慈命令一千jīng骑在不远处的密林中藏身,他在林子里下马选了个干净地方坐下来闭目养神。崔志实在忍不住好奇,在冯孝慈身边蹲下来问道:“将军,山路崎岖而且贼人不放下吊桥的话,根本过不去,您这一战,准备怎么打啊?”
冯孝慈睁开眼睛,笑了笑习惯xìng去摸酒壶却摸了个空,想起之前时候那壶老酒已经送给了那老头,随即叹了口气:“既然拿了我一壶好酒,自然要帮我做些事情的。不管情愿不情愿,总是要还回来的。”
-------------------【第二百三十章 父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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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大山脚下只有四里半路的这个小村子确实无名,这一点李老头却并没有骗冯孝慈。这村子也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会有人在此定居渐渐的这里形成了村落。李老汉记得他还小的时候问过他的爷爷,为什么这村子无名?他爷爷想了想告诉他,或许最早来这里定居的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名气很大很大,他躲在这青山下绿水旁隐居或许就是为了让别人不再知道他想起他,他想无名,所以村子也便无名。
这回答当时的李老汉听不懂,也懒得去认真想想,等到慢慢长大慢慢变老之后却根本就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了,管它有没有名字,这只不过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有费神费力思考这个问题的时间,还不如啃一只猪蹄喝几口今天才赚来的老酒。
普通农户人家总是很吝啬,所以才不会熬夜不睡浪费灯油。
李老头在自家小院子里大树下石凳上借着月光啃一口猪蹄喝一口老酒的时候,他儿子已经早早钻进了被窝呼呼大睡。那一壶老酒儿子喝了一小半,给他留下一大半。而今天上山回来的时候,山寨里送的那许多肉食新酒还有一匹蜀锦就放在李老汉的炕头上,这些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其最大的意义不是以后最起码十天都有酒肉吃,而是和山寨上那些人的关系令人心安。
因为要保存所以卤肉做的很咸,但正因为味道重所以吃起来格外的香。
想起那一匹蜀锦,李老头嘴角咧了咧露出笑容。村子西头老刘家的闺女已经成年,他打算明天托个人将这匹蜀锦送过去。如果老刘家收下的话,那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大好事。只是自己儿子已经快三十岁,儿媳几年前染了重病没能治好,自此李家也就只剩他们这一对光棍。
老刘家的闺女才十五,也不知道他家人会不会答应。
正思考着这些事,李老头忽然抬起头jǐng觉的看向门外。篱笆门关着,但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外忽然出现了一个黑影。黑影就那么直直的在门外站着,月sè下那人的眼睛看起来格外的明亮。
这一下把李老头吓的立刻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猛的站起来盯着篱笆门外的那黑黑的人影大声问道:“什么人!”
门外的人像是笑了笑,然后用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语气说道:“来要账的人。”
人都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李老头的院子只有一圈篱笆墙,一道拦不住野狗的篱笆门。如果真的是鬼魂来的话,只怕想敲也敲不响。可是那人yīn森森的在那里站着,然后说一句要账的人,这让李老头一下子如坠冰窟,连头发都炸了起来。
他刚要大声呼喊让儿子起来,可忽然脖子上一凉。李老头下意识的低头去看,原来是一柄寒光如水的钢刀从后面伸过来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一个很魁梧的人从他身后慢慢的转过来,走到他对面但钢刀依然指着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