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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140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也不知道是怎么传的,竟然变成了一件属于文人的浪漫传奇故事。

  司农寺就在承天门大街上,前边是右武卫,右骁卫,后边是右领军卫,右威卫。

  之所以前后都是军营的原因,就在于,司农寺里就有老大的一片农田。

  司农寺是一个大衙门,置卿、少卿各一员为长贰,属官有丞五员及主簿、录事等,领太仓、典农、平准、廪市、钩盾、华林、上林、导官等署。

  云初倒是很想见见,西域方正最厉害的当司农寺卿的姐夫,可惜,人家是真正的从三品大员,云初这个七品官想要见人家,需要提前半个月递帖子,然后看大佬的心情,选择见与不见。

  好在这一次打交道的是上林署的官员,大家都是七品官,这就很好打交道了。

  上林署的老大是一个叫做林子平的家伙,看起来黑乎乎的跟真正的农夫一样,这家伙的皮肉黑得发亮,且油光光的,如此黑人,没有入选那首比谁黑的诗,实在是作者的不严谨。

  “云县尉莫要怪罪,愚兄这才从岭南回来,上林署上下劳累得人仰马翻,还有三人死于痢疾,丧事都没有办理妥当呢。

  现在的上林署里,万事稠溏的没个头绪。想要办理公务,就要劳云县尉晚两个月再来。”

  云初抱拳施礼道:“哎呀呀,没想到林兄竟然刚刚从岭南归来,辛苦,辛苦,是小弟不懂事,这个时候过来麻烦,真是对不住啊。

  却不知是为了何事,需要我兄走一遭岭南?”

  “交州都督府那边有一个农学博士上书说,在交州发现了一种可以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稻子,这不,一道旨意下来,愚兄这就带着上林署的十七个博士走了半年走到交州,再从交州走半年再走回来。”

  云初皱眉道:“小弟曾经听安南归来的军中袍泽说,人家那里的稻子都是野稻子,安南的野人们狗屁不通,看到有稻子就收割,从来没有种稻子这种事情。”

  林子平苦笑一声道:“确实如此,稻子在人家那里就是野草,成熟的稻子没人吃,就烂在地里,然后就发芽,继续长出稻子来,可不是一年三熟吗?

  不仅仅是稻子,人家那里还长满了奇奇怪怪的树,树上有吃不完的果子,果子树上一边开花,一边结果,一边成熟,等你把成熟的果子吃完,正在长的果子又成熟了,如此反复之下,稻子实在不算什么。

  还有一种叶子奇大的果树,人头大小的果子就一嘟噜,一嘟噜地挂在树上,砍下来,就打开喝,里面就有清凉的浆水,喝完浆水,又有白白的果肉可以充饥。

  娘的,老子要是住在那里,老子也不种庄稼,县尉也知道,种庄稼可从来都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

  这就是不同人,不同命啊,一大群懂得诗书礼仪的人,在这边把腰累弯了才能种出来的粮食,在一群猴子一样的人那边,连野草都不如。”

  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位老兄,是真的被岭南的气候,折磨得已经有些疯魔了。

  一行十八个人去,只回来十五个,看起来,这一趟公务这位老兄也算是豁出命去干了。

  云初当年也去过交州,不过,他去交州跟眼前这位老兄去交州的法子完全不同,睡一觉醒来就到了,回到酒店稍微休息一下,立刻就有丰盛的水陆大餐吃,更有别具风情的交州女子轻歌曼舞的欢迎。

  只是,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这位老兄可以在交州为所欲为,看上啥就往家拿啥,即便是杀人也是家常便饭,不像自己当年去交州的时候,拿块火山石都被扣下,罚款。

  “不知这交州双季稻,能否在长安附近栽种?”云初想了一下,小心地问道。

  林子平惊讶地道:“县尉要在万年县栽种双季稻?”

  云初点点头道:“我知道长安附近一年的热度可能不够,在这里栽种会不会长不熟?”

  林子平大笑道:“只要在暖棚中育秧,长安这边五个月下来确实可以栽种两季。”

  “暖棚育秧?你是说大唐有暖棚育秧?”云初听了林子平的话,惊讶地快要跳起来了,他总以为,这门本事是他独家的秘密呢。

  “上林苑就有啊。”

  “能否一观?”

  “有何不可,只是愚兄还要赶去同僚家中吊唁,不能陪你前往,这里有本官的上林苑腰牌,县尉可以自去。”

  这是碰到实心眼的好人了,云初在接过人家递过来的牌子的时候,很自然地将代表自己的,可以在大食堂随便吃的牌子递给人家。

  这叫做礼尚往来。

  这样挺好的,云初知晓进入上林苑的意义所在,人家林子平也知晓带着同僚们去大食堂猛吃猛喝一顿的意义所在。

  临别之时自然是依依不舍。

  此时,林子平想的是,如何能带更多的人去大食堂美美地造一顿。

  云初却在想,自己明日能否赶着马车进入上林苑,把里面的好东西通通地薅一遍。

  真正的两相宜。

第四十章 上林苑的劫难

  要去上林苑了,听说那里有着大唐人所能搜集到的一切奇花异草。

  所以,云初准备大清早去上林苑,在哪里待上一整天,从开门就进去,直到关门前再出来。

  因为时间有限,去那里的人必须是精兵强将。

  狄仁杰自然全票当选,崔氏认为自己这些年做了不少的跟花木有关的生意,必须入选。

  虞修容听说上林苑里有一种叫做“相思”的兰花,她早就对这种兰花相思入骨了,必须去。

  公孙觉得能去皇家林园这种事不能少了她,所以她也去。

  刘义已经为云家服务多年了,这一次把他带去上林苑,也算是酬劳了。

  至于真正的专家,也就是农夫,偏偏因为身份是黔首,人家嫌晦气,不让进。

  大唐的上林苑,就在曲江池边上,因为没法跟方圆数百里的刘彻的上林苑媲美,不知道是李渊,还是李二,给上林苑起了一个叫做“宜春苑”这样一个略带青楼气息的名字。

  大唐的上林苑,也就是宜春苑,虽然占地超过了一千亩,云初站在门前依旧觉得有些小家子气。

  看门的是金吾卫,一看就是混得不咋地的金吾卫,身上的甲胄明显不合身,像是偷来或者借来的。

  腰上的唐刀看样子是锈在刀鞘里了,被云初抽了两个嘴巴子,他还没有把刀抽出来。

  什么毛病,一个腰牌,只准一个人进,这是什么道理,要知道林子平这会正带着三四十个人在晋昌坊大快朵颐呢。

  嘴巴子抽得足够了,再给一点钱,衣服不合适的金吾卫们就准许云初一行人进去了。

  其实云初有些后悔抽人家嘴巴子了,害得他手上沾染了一些鼻涕,黏糊糊的洗了好几遍手,心里才觉得舒服一些。

  早知道给钱就能通行,至于让林子平那个家伙占自己那么大的便宜。

  “我们此行的目的是种子,只要是你们觉得有用的种子,有用的东西都能挖回家,只求多,不求好,希望诸君多多努力,最好能把上林苑里的种子统统弄回家一本,或者几本。”

  云初在队伍前面,发表了简单的动员,众人就嗷嗷叫着扑进了皇家园林。

  八月的时候,正是所有秋作物成熟的好时候,云初才走了几步,就看到了长长的黄豆夹,这里的黄豆荚与外边见到的黄豆荚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的黄豆荚基本上都有三颗豆子,不仅仅是豆荚结得多,每个豆荚上还多出来一颗豆子,没得说,这是好东西。

  黄豆荚已经枯黄,这是成熟的标志,再不摘,这些豆子就要掉地里了,于是,云初钻进黄豆地,开始疯狂地摘干豆荚。

  狄仁杰站在一块晚熟的麦田里,这里的麦子与长安其余地方的麦子不同,晚了将近三个月成熟,每个麦穗上都结满了成熟的麦穗,仅仅是看着成熟的麦穗,狄仁杰就发现,这应该是一种很好的麦子种。

  采摘了百八十个指头长麦穗,狄仁杰才发现,在地头上写着青稞的字样。

  怪不得这里的麦穗与他平日里见到的不怎么像,于是,他就丢掉那些辛苦采集的青稞麦穗,重新寻找目标。

  云初弄了半篮子豆荚之后,就起身去了谷子地,这些谷子明显也是收割了一茬麦子之后,才播种的谷子。

  想起粘牙的小米粥,云初就用刀子不断地割那些足足有半扎长的谷穗。

  成熟的谷穗都非常得谦虚,总是低着头,云初就从田地这头,一路向田地尽头厮杀,只要是他看中的谷子穗,一个都没有放过。

  虞修容早早去了繁花似锦的地方,公孙早早爬上了一棵果树,骑在树杈上,也不摘梨子,就是对着长在树上的梨子啃,最后只留下梨核,再转战战场。

  刘义光知道天爷爷,天爷爷的胡乱喊叫,还到处乱跑,他什么都想要,最后却什么都舍不得动。

  稻子地里的稻子也已经成熟了,崔氏虽然不明白这些稻子为什么会成熟的这么晚,潜意识告诉她,这绝对是好东西,于是,脱掉鞋袜,就钻进了稻田里,专门冲着最肥硕,最丰满的稻穗下手。

  至于娜哈,她举着篮子去追杀蝴蝶去了。

  当云初从谷子地里钻出来的时候,他看到一地雪白的棉花,这东西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小的时候没少摘棉花,摘棉花甚至成了他生活中的一种本能,即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摘到棉花,且不会被棉桃干燥后锋利的刺尖刺伤。

  这东西就是云初少年时期的噩梦。

  明明头一天已经摘得一棵不剩,等到好不容易睡醒,再看那片天地,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昨夜还没有开的棉桃,又绽开了一地。

  云初发现有些棉花已经盛开了好一阵子,好多棉花没有及时采摘,被露水,雨水打湿之后,已经发黄了。

  正好狄仁杰路过,见云初似乎要把这里的几亩地的棉花有斩尽杀绝的意思,就跳下田地来帮助云初采摘。

  “看样子,你已经确定了要在万年县种什么东西了,你确定要这东西?”

  “没错,种棉花,应该是种粮食的五倍利。”

  “你种植可以卖钱的作物,不想种粮食。

  想过春秋战国时期,几场著名的关于粮食的策略吗?”

  云初站起身将一把带着棉籽的棉花丢进箩筐里道:“你说的是管仲的买鹿制楚策略?

  还是管仲策划的服帛降鲁梁?

  亦或是管仲的买狐皮降代国?

  或者是勾践假种灭吴之术?”

  狄仁杰道:“都有,我不担心你万年县一县种植这种可以卖钱的东西,而不种粮食,我担心的是当人们发现你种棉花发财之后,人人都想放弃粮食改种棉花。

  到时候,粮食不足,棉花大丰收你该如何应对呢?”

  云初大笑道:“到了那个时候,我就用粮食来换棉花,他们因为没有吃的,只能乖乖地用很多棉花来换取我手中不多的一点粮食。”

  狄仁杰站起身子道:“他们是你的同袍,不是你的敌人,你不该这样对付他们。”

  云初笑道:“不吃一堑,长不了一智,那些愚蠢的人,饿几顿就长记性了,他们会调整好,棉田与粮食地的比例的,就像现在,人们对于桑田跟粮食地的比例,拿捏得非常好一样,棉花地也是一样。”

  狄仁杰忧愁地道:“这是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啊。”

  云初一边随手抓着棉花,一边道:“没人会记得以前祖先们总结出来的血的经验教训。

  这么明显的例子,他们全部当看不见,我有什么办法,即便是将来饿肚子都是他们自找的。

  而我,会从棉花播种下去的那一刻,就会大肆地搜购足够多的食物,至少要有足够万年县四十七万人吃一年的粮食,才会大力种植棉花。

  当然,我也不会把所有的田地种上棉花,只会轮流在这些土地上种植棉花。

  之所以会种植棉花,是因为万年县的土地已经被开垦了几千年,肥力下降,土地中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盐碱,而棉花虽然算不上最耐盐碱的作物,却也是能够有效吸收土地盐碱的一种作物。

  等我们万年县种植上几年棉花,让棉花把土地里的盐碱给吸收得差不多,我们再回过头来种植粮食。

  到了那个时候,我想,种植棉花的人一定有很多,我们不种植,正好底价从他们手里收购棉花。”

  狄仁杰见云初已经下定了决心,且不像是一时心血来潮,就把跪在地上,跪拜每一株皇家植物的刘义喊过来的,一起摘棉花。

  三个大男人摘下来的棉花片刻时间就铺满了地头,湿润的棉花在烈日的曝晒下很快就干了,然后,娜哈就愉快地扑进这一堆跟白云一样的东西上面……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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