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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483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4-07-27 21:47:29

  温柔看过这封非常平常的问候书信,事实上,他就没有看信,眼睛一直落在书信上的标点符号上,大唐人一般不用这么复杂的标点符号,为了避免出现歧义,最多点个点,或者空出一格,另起一行。

  狄仁杰写给云初的这封信上,却标注了很多旁人看不懂的标点符号。

  别人看不懂,并不表示温柔看不懂,看完书信之后,温柔再一次长叹一声道:“长孙氏这一次是真的被啃咬的一点筋骨都没有留下啊。”

第七十二章 见不得好东西

  九月的时候,佛国这边下了一场毛毛雪,雪不大,也就给青草上蒙了一层白色的盖头,只需要等到明日太阳出来,这些雪就会变成露珠。

  佛国这边的青草八月底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变黄了,只是眼前这场小雪是杀死这些枯黄野草的最后一个凶手。

  来自库法的十二支商队已经有九支抵达了佛国,剩下的三支商队也将在三天内赶到。

  云初以大唐蓝田侯的身份邀请优素福来佛国做客,顺便给商队送别一下,鼓励一下。

  可惜,优素福不来,他很担心自己会被云初抓住,再勒索一遍钱财。

  本来都是正式邀请了,他来大唐的羁縻地应该是很安全的一件事,优素福隐约觉得云初能干的出再勒索他一遍的事情,所以,委婉的拒绝了,派来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大毛拉来代替他为商队祝福。

  大毛拉是大食人中的学者,事实上,能被称之为学者的人素质都是很好的。

  云初很想把儒雅之气用在这位大毛拉的身上,总觉得有些冒犯,把自己忐忑的心情给大毛拉说了之后,这个留着一大把白胡子的大毛拉拉着云初的手道:“站在苍穹下,人的心就是洁净的,只要是赞美,我为什么会拒绝呢,我从今后愿意说自己是一个有儒雅之气的大毛拉!”

  听了这个老家伙的话,之后,云初立刻就把这个老家伙归类到最危险的敌人的范畴里面去了。

  一个心胸开阔,且不拘泥于表象的大毛拉,如果想要欺骗蠢笨的西域人信教,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大毛拉对佛国那座宏伟的佛祖雕像赞不绝口,对沿着山坡修建出来的鳞次栉比绵延不绝的佛国建筑更是表现出极大的参观兴趣。

  站在巨大的佛像之下,云初试探着问道:“你们为什么不给自己的神建造雕像呢?”

  大毛拉笑道:“默罕默德说,神的启示是通过天仙遮普勒伊勒传达给他的,神又是无形无相,又无处不在的存在,所以,天仙不进有人像的屋子,或者说,只要一个人的家里有画像,天仙就不会进去为他们家诵经,祈祷,消除灾祸。

  所以呢,我们认为,给神,天仙,先知,绘制画像,塑造雕塑是不敬的行为。”

  云初抬头看看青天,看看雪山,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只要是神,就该无所不在,甚至就簇拥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安慰我们。”

  这是云初刻意抛出来的倾向于大食人信仰的话题,他希望这位负责传教的大毛拉能抓住这个话题,好好地给他传播一下教义。

  云初希望通过传教这个事情增进一下两人的情感,然后再研究一下,有没有可能通过这位大毛拉,弄到更多的好处,获得更多的便利。

  没想到这位大毛拉并没有向云初传教,或许,这位睿智的智者很清楚一个成熟的政客是一个什么德行。

  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的政客,他们信奉的其实都是利益之神。

  至于别的神,那只是看需要才有选择信奉的。

  因为,一个真正有神信仰的政客,会作出很多不理智的决定,继而伤害到国家利益。

  “在大食人心中,人不是作为具体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作为情感世界、一种情绪、节奏、音乐而存在。

  君侯就是一段极为优美的音乐,一片灿烂的风景,一朵正在盛开的花朵,甚至是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有时候,一条鱼跃出水面,看到了天空,这就是神的旨意,神允许它脱离平凡,成为一个见识过天空的鱼。

  指引人,野兽,鱼超越自己本身的阶层,得到原本不可能得到的学识,获得原本不可能得到的巨大幸福,这就是神存在的意义。”

  “至于我们人,并不比鸟兽虫鱼高明多少,人的最终归宿是来世的天堂或火狱,今生之所以重要,只是因为它在为来世做准备……”

  云初不得不承认,传教这种事情一定要由那些有学问,会说话,且外表极具欺骗性的人来传播才能有好结果。

  就像云初以前在上学时候知晓的共产主义跟他在博士导师口中得知的社会主义完全是两回事。

  前者生硬,苦涩难懂,昏昏欲睡,后者说的让人精神振奋,如沐春风,且有喜洋洋之感。

  如果类似大毛拉这种人有一百个,云初对于守住西域人的信仰没有半点把握。

  这一百个大毛拉,比来一万个骑着马,手持弯刀的全甲胄骑兵传教更加的可怕。

  毕竟,云初觉得自己家有炸弹,可以对付一万个全甲胄骑兵,却没有办法用炸弹炸碎大毛拉传教的声音。

  云初与大毛拉一边游览佛国,一边谈话,两人都能从对方的话语中得到启发。

  大毛拉对云初的信仰很是尊重,至少,在来到大佛跟前的时候还抚胸施礼了。

  “对于任何不可知的强大,我们都应该心怀谦卑之心,毕竟,我们人类仅仅是青天下的一颗草籽。”

  “您说的这句话,与我大唐最高妙的学问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您刚才说的沧海中的一粒种子,我们那里称之为沧海一粟,一样的发人深省,一样的广阔辽远。”

  大毛拉笑道:“学问的尽头便是神,我只希望能早日抵达神的身边,亲自聆听神的教诲,解开我心中积存的疑惑,探索更多的未知。”

  站在雪山下,佛陀雕像脚下,目光所及一片秋色,如果身边的这位不是负责教化皈依波斯人的大毛拉的话,云初还是很愿意邀请他走一遭长安的。

  不过,现在不成,这个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太具有欺骗性了,而大唐长安的百姓虽然精明,还没办法抵抗得住这个老家伙的蛊惑。

  这个老家伙对于长安百姓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尤其是云初一想到当年张角大呼一声道:“青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然后,原本还非常强盛的大汉就分崩离析,云初就觉得害怕。

  有些人长嘴是为了吃饭,有的人长嘴是为了说话,唱歌,而有的人长嘴,就是用来祸乱天下的。

  参观完毕了佛国,云初送大毛拉去房间休息之后,等他在看到娜哈跟卓玛弄了一个火堆,在烤糖萝卜吃,心中就愁的厉害。

  吃出一圈黑嘴的娜哈见哥哥在看她,以为他也想吃烤出来的糖萝卜,就用黑爪子拿着一块烤的焦黄的糖萝卜过来,示意哥哥吃。

  烤的糖萝卜果然很好吃,就是甜蜜的糖萝卜吃进肚子之后,就开始泛酸。

  娜哈是这边的宗教领袖,大毛拉是对面的宗教领袖,一个风光霁月的,一个吃的满嘴黑。

  这让云初对佛国不确定的未来充满了忧虑。

  娜哈就不该坐镇佛国,应该换玄奘大师亲自过来坐镇才好……玄奘大师跟大毛拉才是真正的对手,娜哈不是!

  大食人对于做生意似乎非常的狂热,尽管云初已经预料到初期会有一个试探期。

  没想到仅仅是试探期,佛国就聚集了整整五十六支大食人的商队,超出了云初与优素福商议好的五十支商队。

  五十六支商队,拥有一万六千匹骆驼,将近四千大食人,虽然大食人的骆驼跟西域的骆驼相比,显得比较小,背上只有一个驼峰,可是,架不住数量如此之多。

  再加上西域本地的商队,以及云初带来的商队,汇和成一个巨大的商队之后,就不再是商队了,而是一支具有攻城夺地能力的大军。

  幸好,大唐人最不害怕的就是有攻城夺地能力的军队,换一个时代,玉门关绝对不会为这么一支商队打开城门的。

  国力强大的好处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皇帝只会认为走进玉门关的这一万六千头骆驼是财富。

  不会有别的想法。

  云初早早申请的入关文书,是张东海风尘仆仆的送来的,这份文书是鸿胪寺签发的,后边还跟着一枚户部的印信。

  皇帝还贴心的给了云初一道可以要求沿途官府供应粮草的旨意,当然,粮草的价格也非常的感人。

  张东海不是一个人来的,除过他身边的那些百骑司的人之外,还多了一个囚笼,云初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笼子里装的竟然是瀚海都护府的都护王孝杰!

  云初指着用袖子蒙着脸的王孝杰问张东海:“他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张东海道:“私藏马王!”

  云初愣了一下道:“马王?”

  张东海点点头道:“那是陛下才能用的东西,这个狗东西竟然敢私藏不交出来。”

  云初道:“什么样的马王,能让这个家伙如此的忘乎所以呢?”

  不等张东海回答,云初就听到了一声高亢入云的战马嘶鸣,这一声嘶鸣,竟然引得云初驻地的战马,齐声嘶鸣起来应答。

  一向不愿意被拴在槽头吃草的枣红马竟然自己跑进来了,围着云初不断地打着响鼻,还总是用头去拱云初,似乎很担心遭到云初的丢弃。

  云初一边安慰着枣红马,一边好奇的对张东海道:“带过来,让我看看。”

  张东海犹豫的道:“君侯,还是别看了,看了之后拿不到手,反倒不美。”

  云初抓着枣红马的耳朵笑道:“什么样的马能让我心神失守的起贪心?”

  被关在囚笼里的王孝杰抓着囚笼栏杆冲着云初大喊道:“宇初兄,别看,看了就是灾祸。”

  云初笑骂道:“你这狗日的是在怂恿老子犯错呢,东海,把马王拉出来,让我看看,我就不信了。”

  张东海叹息一声,就出去了,片刻功夫就牵着一匹全身都被麻布包裹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跟耳朵的白色战马。

  云初瞟了一眼道:“这没有什么稀奇的嘛。”

  王孝杰道:“老子当初也是这么想的。”

第七十三章 没人喜欢西域

  战马的外衣被掀掉了,云初如遭雷击!

  很久很久以前。

  云初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在一个无聊的下午,云初与一位女孩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云初还记得那一天的天气,街头上的广告,绿树红墙上斑驳的光影,他甚至还记得画外音一般的吆喝声,那是一个卖杏子的商贩喊出来的。

  杏子很黄,很大,看着就肥美多汁……

  云初下意识的看着女孩的背影拿起杏子就吃,等女孩的背影从视力极好的云初的眼帘里消失,他才发现那个卖杏子的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

  再低头,才发现自己吃了好多的杏子。

  那一天,云初把中午饭钱全部给了卖杏子的。

  而他,因为吃了太多的杏子,以至于牙齿被酸倒了,整整一天啥都吃不下去。

  他什么都记得,甚至记得卖杏子的那个家伙流露出来的猥琐表情,还记得他鼻孔里探出来的两根长长的鼻毛。

  偏偏记不得那个女孩子的长相了,只知道那个女孩子真的美丽到了极致。

  看到眼前这匹马,云初就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令他缠绵悱恻了很多年的那个下午。

  美丽的事物,就是美丽的事物,之所以称之为美丽,是因为他是真的好美……这是一句废话,却是云初心头真正的想法。

  这匹马的美丽不仅仅在于它珍珠般皮毛,还在于它流畅的身形,各个部位长得极为匀称,不大,不小,不高,也不矮,最过分的是云初居然能从这匹马的双眸中看出一丝丝的妩媚之意来。

  这就很人性化了,也不知道这一丝人性是这匹马本身旧有的,还是人们看到这匹马之后自愿给它添加上的。

  这是一匹闪着光的马,最妙的地方在于光线会随着马匹的肌肉运动而随之变化,明暗交替,流动如水。

  这是一团活着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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