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到极致,那么,就会有更多的美汇聚到它的身上,上苍就是这么不公平,多的,会给它更多。
“完了,宇初,你也进来吧,哥哥给你留着位置呢。”王孝杰驴子一般的声音在云初背后响起。
云初低头瞅瞅看起来跟驴子差不多的枣红马,心生感慨,再回头看看长出一对驴子耳朵的王孝杰,最后对隐隐长出一张驴脸的张东海道:“罩起来吧。”
张东海嗫喏一下,低声对云初道:“君侯,不能拿啊,这东西太扎眼了,隐瞒不住的。”
云初最后看了一眼那匹马形珍珠一眼,回头看看王孝杰,对张东海道:“把他放出来。”
张东海听闻云初要王孝杰,不要这匹马,立即松了一口气,迅速的给宝马披上罩衣,把王孝杰从囚笼里给放出来。
王孝杰甩着一对驴耳朵愉快的朝云初跑过来,就被云初一记凶狠的侧踹,又给踹回囚笼里去了。
所有的不甘,愤怒都从这一脚上宣泄出去了,云初也终于回归了平常心。
再看枣红马发现这孩子的两只大眼睛里满是委屈的神色,就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炒黄豆放在手里,让枣红马几口吃干净。
王孝杰哎呀哎呀的叫着再一次从囚笼里爬出来,小心的来到云初跟前道:“不能再踹我了,两天没给饭吃了,虚着呢,不经打。”
云初之所以会殴打王孝杰,完全是因为这个混蛋在西域待得时间太长,以至于开始有了西域人的思维。
西域与大唐之间的差别在于,一个极致的个人英雄主义,大唐却是一个集体社会。
在个人英雄主义盛行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想获得最美丽的女子,跑的最快的战马,吃最美味的食物,因此上,王孝杰在看到这匹天马之后,第一个念想就是藏起来自己用。
大唐社会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类似蜂巢,或者蚁穴这样的集体社会。
权力来自于蜂后,蚁后,再由他们将权力依次下放,最后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
这一现状不会改变的,自从秦始皇奠定了这种社会基础之后,很多很多年以来,不论这个民族如何变化,最终都是万变不离其宗。
在这样的社会里,那匹被重新罩上罩衣的珍珠一般的战马,只能属于皇帝。
除过皇帝的任何人获得这匹马,在大唐这个蜂巢一般的社会体系下都是不能容忍的,会打乱固有的社会形态。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话是陈胜吴广喊出来的。
王侯将相在中国确实没有种,你可以推翻原来的王侯将相,自己当上王侯将相,然后,在你已经成为王侯将相之后,王侯将相就有了种……也就是说,你继续延续了蜂巢一般的社会体系,并且是其坚定地维护者,直到被别的不满意的人推翻为止。
反正,屠龙的英雄最后总会变成恶龙的,这一点不会改变,云初甚至怀疑,哪怕这片大地上的人都死光了,重新诞生出来的新人类,或者别的什么种族,也会延续这一套社会体系。
只要他或者她的基因中还有一丝残存的上古基因,社会就不会变。
所以说——我们是龙的传人!
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孝杰,云初问张东海:“这个混蛋还有救吗?”
张东海道:“这就是一个混蛋,救他不划算。”
“为啥?”
“天山瀚海都护府已经被他给毁掉了,那里民不聊生不说,人口几乎跑光了。”
云初道:“牧民们的生活习惯就是这样的,逐水草而居,这在西域很常见。”
张东海犹豫一下道:“那就需要有人来背锅。”
云初看看依旧没心没肺的吃东西的王孝杰,就叹口气道:“他的都护府就在北庭都护府跟安西都护府之间,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统属。
你看,这口锅能甩到薛仁贵跟裴行俭的身上吗?
至于属地上的突厥人,回鹘人也不是不见了,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而已,反正,西域大地都是属于大唐的。”
“薛仁贵,裴行俭愿意被这口黑锅吗?”
“他们会非常的愿意,只要说这匹马是大家联合敬献给皇帝的就是了。”
“君侯,我听说这两人性情狷介,似乎并不喜欢拍马溜须之举。”
“你想错了,此时此刻,他们两个比谁都想拍一拍皇帝的马屁。”
张东海无奈之下,只好答应。
就在云初刚刚处理完王孝杰的事情,王孝杰就吃饱喝足了,走过来对云初道:“还是老朋友靠的住。”
云初笑道:“事情解决了,你却同时得罪了薛仁贵跟裴行俭,你就不害怕吗?”
王孝杰哈哈笑道:“得罪谁,都没有得罪陛下来的可怕,这两人最多不待见我,给我穿小鞋,陛下会让我此生都没有办法戴头盔。”
云初不解的道:“你就这么厌恶西域,宁愿犯一个错误也要离开这里?”
对于王孝杰想要把那匹马藏起来自己用的这个说法,云初一个字都不信。
原本摆烂的王孝杰在听到云初这样问之后,就擦一擦嘴,看着云初道:“我来西域已经五年了,当年,我们一起接受选拔之后,你们后来都去了辽东,只有我被派到了西域。
我上了血书,恳求陛下准许我也去辽东,结果,没有回应,所以呢,从永徽六年开始,我就一直在西域。”
云初皱眉道:“厌烦了?”
王孝杰苦笑道:“五年时间,你成了蓝田侯,正五品万年县令,而我,还是一个正七品的天山瀚海都护府的小都护,见你需要通禀之后,还要看你的心情好不好。
我留在西域根本就没有人能看见我,如果再不折腾出一些动静来,我会死在西域,最后腐烂在西域。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只要把都护府境内弄成无人区,朝廷说不得就会撤销这个都护府,能准许我回长安。
结果,没什么用,我的辖区里一个西域人都没有了,朝廷依旧不准我离开,命我带着两个团,再加上一些罪囚继续留守瀚海。
一千人啊,整日里无所事事的你看我,我看你,军营里几个营妓大家弄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到了见着就呕吐的地步,朝廷的调令还是没有来。
这五年以来,我部下战死了十一个人,但是呢,自杀的却有三十八人。
再不回去,就没人能活着回去了。”
“所以,你弄到了这匹马之后,故意要占为己有,就是想以罪囚的身份回长安,你就不觉得可惜吗?”
王孝杰笑道:“区区一个七品官无足挂齿,老子只要回到长安,哪怕是从头开始,不出两年,再弄一个六七品的官员易如反掌。
君侯,你也知道,如今的长安正是用人之际,像某家这种有真本事的人,不愁找不到欣赏的人。
用一个小错,换一个回长安的机会,值得啊。”
听了王孝杰的一番话之后,云初就当着王孝杰的面对张东海道:“怎么样才能让他官复原职?”
张东海道:“除非君侯自己愿意背这口锅。”
云初瞅着一脸呆滞的王孝杰道:“好了,你的罪责我替你背了,你就好好地回到瀚海都护府继续当你的小都护去吧。”
王孝杰张牙舞爪的来到云初面前,却在云初阴冷的目光下又退回去了。
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捂着脸怒吼道:“你这是要干啥呢吗!非要看着我死在,烂在西域吗?”
云初淡漠的道:“都护府中还有贞观十九年就来西域的老兵,你这样回去了,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第七十四章 人总会长大的
云初自己就是当兵的出身,最看不起的人就是丢弃部下独自逃跑的将军。
王孝杰不是一个傻子,他之所以说自己有本事在戴罪回到长安之后,还能马上被人重用,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没有说清楚——他贿赂上官的钱在哪?
既然这个家伙能把瀚海都护府弄得寸草不生一个人都没有,就必然在这个过程中捞取了极大的好处。
也就是因为手握这么多的好处,他才有底气说自己只要抵达长安,就能立刻被别人重用。
如果他的才华真的那么显著,早在当裨将的时候,就出人头地了。
其实这些事情对于云初来说,也是日常操作,如果王孝杰是带着自己部下一起用这个法子回到长安,云初一定会闭嘴,不当这个阻拦别人好事的坏人。
可惜,他只想自己回去,说不定还把属于他们都护府的钱粮也一并拿走了。
他走了,留下自己的一千部下继续守着几个老营妓在瀚海上苦熬。
这样做不对头,会严重伤害大唐安西军的战斗力,也会让安西军的荣誉受到损害。
现在好了,不管他从瀚海都护府得到了什么,都要还回去,不管他是如何伤害了瀚海都护府一众官兵的心,现在,他都需要自己去面对。
云初喜欢聪明人,却极度讨厌毫无原则的投机者。
另外,王孝杰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才。
这种人才,太子也很需要。
只有在王孝杰生死两难的时候,太子再给他一点好处,王孝杰才会真正的臣服于太子。
综合以上几方面考量,王孝杰都不能这样轻松地一走了之。
王孝杰此时恨不得杀了云初。
可是,他清楚,自己打不过云初。
官位没有云初大,武力不如云初高强,现在看来,就连耍心眼也不是云初的对手,王孝杰干坐在一个木头马槽上,目光呆滞,心头的思绪千折百洄。
张东海对云初处理王孝杰的手段钦佩的五体投地,尤其是从云初口中知晓这样做的原因之后,更是觉得君侯不愧是君侯,永远都是如此的英明果断。
佛国陡然增加了将近两万人,还需要负责筹备商队开往下一地的粮草。
好在,现在正是冬宰的好时候,也是佛国食物最丰盛的时候,供应这些人前往龟兹的粮食储备,还是能做到的。
只是,需要全民动员。
娜哈想到了一个极好的筹备粮食的好办法,那就是大规模的捕鱼,弄咸鱼。
西域人不会捕鱼,娜哈就学大哥的样子往佛国附近数量奇多的水泡子里丢雷火弹。
她还很聪明的带上了大毛拉。
大毛拉很喜欢明媚如春光一般的娜哈,虽然娜哈身边养着一张人皮唐卡让大毛拉有些不适应。
可是,既然这张活着的人皮唐卡很活泼,他也就表示认可了娜哈的宗教习惯。
一颗雷火弹造价两贯钱,被娜哈点燃之后丢进水泡子里,只听咚的一声响后,水泡子就像是开锅一般,片刻功夫,水面上就漂上来了好几条不大不小的鱼,至于指头长的小鱼,娜哈是不要的,她知晓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
如果仅仅是丢几颗,大毛拉还以为这是娜哈在向他示威,可是,看到娜哈的随扈们两人一组抬着七八箱子雷火弹备用,大毛拉这才知晓,娜哈真的是在用雷火弹来炸鱼。
每一次炸弹响过之后,那个小人皮唐卡小姑娘就欢笑着用一根带着兜网的长杆子捞鱼,大毛拉的脸皮就忍不住微微的抽搐。
他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有研究,探索雷火弹的任务。
他几次想要提出要求,研究一下雷火弹,都在娜哈随扈首领严厉的目光下,放弃了。
大毛拉看的出来,娜哈是一个身份极为尊贵的人,这一点从随扈身上就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