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风大笑道:“你们六个是黑蛮,是僮仆,要是当着别的白蛮的面说那么多的话,会被割掉舌头的。”
云瑾穿过长长的车队,来到刘春风的马车边道:“我们走僰道。”
刘春风道:“世子,要走僰道的话,就不能不买一些僰僮。”
云瑾皱眉道:“为啥?”
刘春风道:“僰僮才是走僰道的最好货物。”
第二十七章 祸害林莽
僰人是一群死后喜欢把自己尸体装在棺木里,再放到悬崖上的一群人。
很多时候,为了往笔直的悬崖上安置一个死人,又会制造出好几个死人出来。
云瑾就看到大家用绳子刚刚把一具棺木放进悬崖上的洞里,就有一个僰人不小心踩空,从悬崖上掉下来了,就落在悬崖脚下,摔得很扁。
原本死了人的这家就是卖掉了一个儿子,才有钱雇人把死人搁在悬崖上,现在半途又死了一个,于是,刚刚摔死的那个家伙的家人,就从死人的这户人家挑了一个高大健壮的带到他们家。
摔扁的那个人还躺在悬崖底下,大家好像都不怎么着急收拾尸体,反而都焦急地瞅着陶锅里煮着的散发着奇怪味道的肉。
云瑾想起阿耶说过,美味的食物有时候根本就不需要繁复的厨工操作,所以就朝那一锅肉走了过去。
没成想,还没有靠近,就有人拦住了他,看样子没打算请他吃。
云瑾只好退回商队这边,啃着干粮,准备把这有意思的一幕看完全了。
温欢往啃一口咸菜,再啃一口干粮,最后灌一口水,这就是他吃干粮的固定节奏,吃干粮的时候温欢基本上是没有脑子的,因为他觉得他觉得干粮这东西就不是人吃的,一旦他吃了,那就表示这一刻他不是人。
他有一个很厉害的本事,那就是在吃干粮的时候隔绝自己对外界的所有感触,所以,这个时候的温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
只有等干粮吃完了,他的脑子才会回归。
云瑾见温欢吃完干粮之后,干呕了两下,就知道他的聪慧回来了,就对他道:“看来死一个人,吃一头猪,是他们僰人的习俗。”
温欢用手捋捋脖子,将残留在喉咙里的不适统统送到胃里,才虚弱的道:“我宁愿生啃活猪,都不愿意吃他们煮的猪肉。”
云瑾不解的道:“至少是熟的。”
温欢道:“我们吃猪肉的时候,唯恐猪肉里的血没有放干净,他们吃猪肉的时候,唯恐猪血被浪费掉,那一锅猪肉是用猪血煮的。”
云瑾觉得这是温欢的一家之言,直到那群人为了那个刚刚摔死的人再拖来一口猪的时候,云瑾这才开始相信温欢说的话。
猪是被棒子跟石头砸死的,褪猪毛的方式是把猪的尸体放火上烧,等猪被烧的黑乎乎的时候,再拖出来拿石头蹭焦皮,接下来……
云瑾没了吃饭的兴致。
杨春风过去了,也不知道跟那些僰人说了些啥,回来之后就拿出来一口锅,两柄小刀,几卷布,就带回来了六个强壮的僰僮。
僰僮们很是勤快,也很有眼色,见云瑾他们在步行,就蹲下来示意云瑾可以骑在他的背上。
云瑾不喜欢跟男人这么亲近,程蛟不在乎,将自己将近两百斤的身子伏在僰僮的背上,那个瘦弱的僰僮就背着胖大的程蛟走了,看样子很轻松,程蛟担心这个家伙吃不饱没力气,就时不时的往僰僮嘴里塞一块干粮,结果,那个僰僮行走的更快了。
被云瑾拒绝的僰僮哀怨的看着他,直到云瑾把吃剩下的干粮给了这个僰僮,他才高兴起来。
杨春风让僰僮走在最前面,才对云瑾道:“他们早就习惯了给人当奴隶,并且以当奴隶为荣,如果一个女人的儿子能卖一个高价,她其余的孩子也能卖一个高价,结果就会有很多僰人男子要她。”
云瑾安步当车,行走的稳稳当当的,还是被杨春风的话惊了一个趔趄。
“这是林莽里的规矩,你也不要看不起人家,人家就是靠着这手本事,在这片林莽里活得平安喜乐,哪怕是最凶残的部族,找到僰人之后,也会好好的对待他们,哪怕自己饿肚子,也会争取将僰人喂饱……”
云瑾道:“长安农户家里的牛,也是这个待遇。”
杨春风呵呵笑道:“所以说,弱到极致,反倒成了这林莽中的主流,你看着,不出百年,僰人一定是西南林莽中,人数最多的部族。”
云瑾忽然想起来养育了自己阿耶的那个白羊部,塞人在西域执行的也是这种策略,他们永远在寻找强者,依附强者的道路上,西域有那么多的部族朝生暮死的,唯有孱弱的塞人却一直存在。
这一刻,云瑾开始理解自己的阿耶,为何啥都不要的从塞人部落离开了。
以前,他们曾经就阿耶从西域离开投奔大唐的事情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讨论,他们一致认为,如果阿耶一直留在塞人部落,估计很快就能成为塞人的王,以阿耶的才智,一定能带着塞人创建出一个强大的部落,即便是成为西域之王也不是不可能。
现在看来,阿耶不走不成……以阿耶的性子估计是一辈子都没办法适应塞人的习惯,塞人习惯性跪拜强者,而阿耶总想着如何弄死强者。
羊群里长大的狼,终究是狼,狼没有办法带着一群羊去打天下,最大的可能是狼会愤怒的将周围的羊全部咬死。
所以,看在塞来玛祖母的份上,阿耶只能离开。
慕强,是塞人的天性,是他们的本能,即便是被阿耶亲手养大的娜哈姑姑也难以逃脱天性,本能的约束,所以,娜哈姑姑接受了成为李弘外室的事实。
娜哈姑姑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可惜,李弘太强大了。
云瑾抬头看着僰道上高大的树木在想,如果自己在外边找一个女人,再把李思当外室……
云瑾晃晃脑袋,把这个恐怖的念头丢到脑后,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别说事实了,就算是有一点苗头,李思也会用毒药以那个女子为圆心,画出一个大大的圆圈,然后再把圆圈里的人都杀干净,可能连圆圈里的虫子都难逃一死。
这事,李思一定能干的出来!
云锦?
阿耶会直接把那个男子剁成肉酱!
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甘愿为奴隶的人呢?
人,难道不该自己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吗?
云瑾瞅着前方背着程蛟行走的僰人陷入了沉思。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杨春风带着云瑾他们来到了一个山坳里,这里有一个不算小的寨子,杨春风热情的跟寨主打交道,还奉上了一卷林莽中难得一见的棉布当礼物。
于是,他们这一支商队就走进了这个被木栅栏围起来的寨子。
杨春风带着伙计们在寨子的谷场上开始愉快的交易了,没事干的云瑾,温欢,狄光嗣,李承修就在这个不算小的寨子里的闲逛。
“女人除过脸黑了一点,仔细看的话还是挺清秀的。”
听了温欢的话,李承修笑道:“在这个林子里再待半年,就连那些身体肥硕,奶子有一尺多长的乌蛮女人,你也能从她们身上隐约看到长安贵妇的影子。”
温欢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李承修说的恐怖场景,坚决的摇头道:“不会的。”
寨子里的建筑当然是以竹楼为主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楼养猪,二楼住人的格局,也不是所有人家的竹楼下都有猪,寨主家的竹楼不但大不说,一楼还养了三十几头猪。
刚才温欢说的清秀女子,就是寨主家竹楼上的。云瑾也看了一眼,所谓的清秀估计是温欢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放在脸上,而是放在了人家就围了一块类似平康坊女子胸围子一样的麻布上边,麻布下的东西才是让他觉得那个女子长得清秀的原因。
天黑以后,杨春风他们就在谷场上点了一个老大的火堆,还把货物车围成一圈,众人围着火堆烤干肉,烤干粮,或者熬鸡汤。
这里距离寨主的竹楼不算远,抬头就能看见。
晚上的时候,寨主带着十几个壮汉满寨子乱窜,估计是在巡查,没听见狗叫,这里应该没养狗,也没有听到鸡叫,估计也没有养鸡的习惯。
倒是女人的喊叫声很是刺耳。
还以为这里出现了寨主欺男霸女的场面,没想到是一个剽悍的女子在不停的咒骂寨主,前天找她,昨天找她,今天还找她,却不肯让她住进寨主家里,还骂寨主是一头只知道配种的猪。
天太黑,看不清女人的模样,能惹得寨主天天去找的女人应该是温欢口中模样清秀的女人。
寨主带着女人上了竹楼,然后,就有一个看起来跟山一样雄壮的汉子,一个人落寞的蹲在竹楼下,似乎在等待那个女人出来。
云瑾拿着烤的酥脆的干粮凑到那个汉子身边道:“进去的是你女人?”
汉子点点头。
云瑾分一半干粮给了那个汉子道:“你的女人谁都能睡?”
汉子摇摇头道:“那是寨主。”
云瑾皱眉道:“寨主就能欺负人?”
汉子叹口气道:“寨主的手下多我打不过。”
云瑾立刻拿出自己特制的长柄砍刀插在汉子身边道:“我要是你,现在就去砍死寨主!”
汉子瞅着插在面前的明晃晃的砍刀,伸出手想去抓,手伸到半路又缩回来了,对云瑾道:“没事,一会就好。”
云瑾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弄岩。”
“你的力气很大?”
“寨子里没人的力气比我大。”
“可是,寨主正在睡你的女人,你只能在外边看着,告诉你啊,谁的女人谁睡,这是规矩,谁都不能破这个规矩,你的女人刚才还骂寨主是猪,你希望你的女人被猪拱?”
弄岩犹豫的看着那柄刀。
云瑾笑道:“杀了寨主,抢回自己的女人,让我看到一个真正的猛士的样子,这柄刀就是你的。”
第二十八章 成为林莽
弄岩拔出刀子,大踏步地朝寨主家的竹楼过去了。
狄光嗣凑过来道:“他去抢他老婆去了?”
温欢道:“他想要这那把刀。”
李承修道:“看来啊,那把刀比他老婆重要。”
云瑾紧紧的盯着远去的弄岩对在场的三人道:“我不想继续跟着商队走了,我们从这里打下一个基础,然后向西南挺进。”
李承修道:“以这个寨子为基础吗?”
云瑾摇头道:“以这里为出发点,而后就一去不回头。”
温欢道:“直到苍山洱海?”
狄光嗣道:“如此做派,与流寇何异?”
云瑾道:“只有流寇,才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只有流寇才能彻底的打破西南多年未变的生活习惯,要让这里的人学会反抗,也要让他们明白,自己吃不饱全怪头人。”
“这个弄岩……”
“他以后就是我们的大首领,是林莽里的英雄。”
就在四个人嘀嘀咕咕的时候,竹楼里传来惨叫声,弄岩的身影被火塘映照在稀稀疏疏的竹篾上,显得格外的高大。
那柄长刀跟身材高大的弄岩非常的相配,每一次挥刀,都有大股的血喷溅在竹廉上,片刻光阴过后,竹楼里就安静了下来。
云瑾眼看着弄岩提着刀子从竹楼里下来,全身似乎都被血给浸透了,捏着那柄刀子站在火光下,如同一个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