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瑾被明智明理二人惊醒了之后,终于是将这件事暂时放到了一旁,继续自己百无聊奈的养病日子。
却说周芳出了周家的门之后,急急地回了自己的家。
她与夫婿算得上恩爱,就算他已经是伤了腿,日后上不得战场,她也是一直不离不弃。
今日回娘家,她的夫婿说着要与周芳同去,却被周芳担忧他的伤势,强行将他留在了家里。此时见她急急地赶回来,她的夫婿也是诧异,连忙问:“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如今可还早得很呢。”
周芳连忙将周瑾的建议说了,犹豫道:“瑾哥儿这话,我路上来回想了好几次,也不是不妥帖的。只是如今我与县君并不相熟,贸然求上门去,只怕县君不答应。”
她的夫婿握住她的手,将周瑾的话也想了一番,也不曾察觉出周瑾这话里面有什么对自己一家不利的地方,心中早已意动。
一来他的伤情在京城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二来岳父大人在京城也是声名赫赫,在边城却是鞭长莫及。若是去了京城,说不得发展更好。
此时听周芳这样说起,连忙道:“虽然与县君不熟悉,但毕竟日后是一家人,也该走动走动才是。”
两人当下商议,再过两日,就借了周瑾的名头去探看林娇娘,求了帖子过来,一家人上京城去。
第61章
周瑾给林娇娘的礼物,是周瑾自己制的胭脂,并一封长信。
“……躲着外人摘花磨粉,明智明理那些日子出去,外人的视线都奇怪得紧。幸而当初没有说出来是我在做这档子事,否则只怕又要被人当做贪花好色之人了……”
林娇娘看着那封信,不由莞尔,笑着将那胭脂取出来看了看。
选的是木芙蓉的花瓣做的胭脂,并不太过艳丽,带一点淡淡的粉。但林娇娘的皮肤白,抹上去显得无比自然,仿佛从皮肤里头透出来的一样美丽。
她将那胭脂捏在手心把玩了许久,将那信件又来回看了几遍,终于是决定做一件穿越女应该做的事。
她写了帖子去问周瑾,要不要开一家专做女子生意的脂粉铺子。
“不起眼,但最是赚钱。如今单靠着我的嫁妆过日子,虽说不至于缺钱,但也不会太过宽裕。周家的家业又大部分都被大房看在眼中,你要做些什么也不方便。有了铺子,会方便许多。”
周瑾迟迟不曾回信,但周芳的帖子却很快就递了过来,求见林娇娘。
后者很是诧异:“我与她并不相熟,这拜帖来的委实奇怪。”银红道:“想来是有求于姑娘?”
不幸被银红说中,周芳一上门,甚至连多余的寒暄都没有,就直接说出了来意:“我知道这样让县君为难,只求县君看在瑾哥儿的份上,帮我一把。”
她咬牙,说出自己的筹码:“日后无论如何,大房都不会再与瑾哥儿有所冲突。”
林娇娘听到她要去京城,眼珠一转,笑道:“周家的事,你愿意如何,都是你的事。”在周芳的惊讶的视线中,她道:“你求我一张帖子,帮我带两个人去京城,如何?”
周芳讶异地想说什么,转念却想清楚,林娇娘已经答应了给自己写帖子,当即喜不自胜,笑着应了,也不管那要带的人到底是谁了。
三言两语事情商定,周瑾的消息才姗姗来迟,说两人是想到一起去了:“我早已派了手下人去想法子谋取钱财,你的主意倒也极好。”
天寒地冻的,林娇娘怕周瑾又因为半夜跑出来伤了身子,故而只是让他在家歇着,两人之间有所往来,都是书信往来。两人都是极为谨慎之人,就算是书信往来,明面上也都是大大方方地派了下人送着吃食点心,并不曾有半点出格的举动。
满城人都看在眼中,对两人的举动也是多有宽容。
若不是周向华死得不凑巧,如今两人早已是夫妻,又何必这般来来往往的。
两人这边商量着赚钱的事,周芳已经是快手快脚地收拾了东西,就要往京城去了。写给周向荣的信尚未得到回复,可是她却已经是等不得。
这腿伤一日日地拖下去,日后就更加难治,她也是不得已。
上门来谢过林娇娘,见了林娇娘托付她带到京城的冯婆子与夏至也没露出什么不恰当的神色来。林娇娘看在眼中,也是满意,叮嘱过夏至之后,方才放心大胆打发两人跟着一同去。
夏至没想过这么短短时间内,就要回到京城去,等听到林娇娘的叮嘱,方才安下心来,扶了冯婆子上了车。
周芳居然是半点也等不得,正月十五还没过,就已经走了。等她一走,周兰就上门来,邀请了林娇娘一同出门去看灯。
“虽说比不得京中繁华,但也别有风味,”她笑盈盈的,倒是让林娇娘挑不出什么不恰当来,“县君来了这么久,也没好好玩耍过,如今正该趁着这好时候,好好玩一玩才是。”
林娇娘虽然是被她说得动心,却还是婉拒了,不为别的,只因为早与周瑾商议已定,两人就要趁着这个时候见一次面,说一说那胭脂水粉的事情。
周兰出了门,后槽牙咬得紧,这县君,当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自己都上门来刻意交好了,她却还是这般拿乔,真是让人厌恶。
她心中尚且有不忿,连周芳那个笨的都能从她这里哄了帖子过去,自己不过是邀请她看个灯,居然还被拒绝了。
一时对周芳也生出怨怼来。若不是看她事情办得轻而易举,她哪里会上门来。
林娇娘拒了周芳,心中倒也不曾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又与城中大小官家夫人相互送过礼物,到了十五那日,方才换了衣裳,带足了丫鬟侍卫出门去。
因为周向华的孝期的缘故,林娇娘固然是不曾成为周家妇,却依旧是穿了好些时日的淡色衣裳。今日也不例外,穿着白青色的衣裳,外面披着白色的皮裘,格外风流雅致。
周瑾远远见了,也是一怔,随后就心中暗自得意,自家媳妇果然是美得动人心魄。
远远地见了一面,等林娇娘在茶楼里坐定了,方才偷偷地溜了过去。
周瑾依旧是穿着一身素服,见了林娇娘调笑道:“美人从何处来,为何在此处枯坐?可是觉得长夜漫漫独坐无趣?小生愿舍身相陪,未知美人心下如何?”
“不如何,”林娇娘挑眉道,“独坐无趣,也比对着你这等登徒子来得好些。”
周瑾啊呀一声变了脸色,凑上前去道:“美人居然这般诬蔑小生,当真是让小生心如刀绞,疼痛难当。”说着伸手在林娇娘脸颊上一摸,笑道:“只是平白被人叫了一声登徒子,小生觉得,不妨坐实了这名声才好。”
林娇娘嗤笑出声:“怎地好好的才子佳人的戏码,被你一下子就变成了登徒浪荡子调戏人?”
周瑾趁着她没有发怒连忙将刚刚摸了她的手收回来,想着方才温香软玉,在她对面坐下来,道:“我平生最是看不得那些什么才子佳人的戏码,不过是读书人写来了安慰自己的。”
倒是不妨他说出这样的话来,林娇娘听了也是一笑,道:“倒是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想的。”
两人调笑一阵,觉得心情愉悦,方才来说起林娇娘所说的胭脂水粉的事情来。
周瑾原本为林娇娘淘换胭脂也不过是为了投她所好,却不料她给住这样的建议来,心中意动之余,也有些不解:“如今胭脂水粉的铺子不少,娇娘提出这样的法子,却不知道有何取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