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几乎是一眼就看到,市集门口有个小小的市集模型。
不仅如此,这个模型上还用图像和文字分别标注着“市”内各处的布局,即便是第一次来的人也能一目了然,不至逛错地方。
沈伯谦当然不是怕逛错地方,而是这个模型给了他一点儿启示。
给刘近南小盆友的礼物有着落了。
一桩心事又了,沈伯谦的心情彻底放松下来——逛街!
带着杨风,跟着刘房子在市集内东走西逛,什么东西他都饶有兴趣的拿来瞧瞧。
沈伯谦自问不是个购物狂,但还是忍不住买了不少东西。
除了原本打算买的尺头布料,还有有些精巧的摆件、首饰什么的,他也下了手。
自己不用送人也行嘛。
就连杨风都用他本就不多的钱给爷爷和妹妹买了礼物。
逛着逛着,沈伯谦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
这个市集对与杨风来说的确很繁华很大没错,但对他而言,也不过就是横竖几条街而已。
算不上特别大,他们来回都已经走了两圈了。
百味楼新推出的孜然烤肉,他也吃了两回了。
但好像有一条街刘房子故意避开似的,两次路过都没带他们过去看看。
“刘大叔,这条街是干什么,我看里面也有人呐?”
在他们第三次路过那条街的时候,沈伯谦终于忍不住问道。
刘房子抬手打了个千儿,解释道:“那条街啊,那边是人市。
不过人一般好点儿的,人伢子都会收拾干净了送到家里去让人相看,不能让主家受累嘛;
在这里卖的都是些次等的,要不就是犯事的人,好人家都不肯要的,多半会被买去当苦力什么的,一般都活不长。”
“照你这么说,那不就是公开买卖人口的地方?”沈伯谦一听来兴致了。
不过,居然刘房子这个本地包打听一直没带他们过去,也许是有什么忌讳?
入乡随俗,问清楚没坏处。
“刘大叔一直没带我们进去看,可是有什么忌讳的吗?”
刘房子一笑,答道:“忌讳倒是没有,不过,这里头没什么好看的,就是脏乱差,怕脏了您的衣服,所以才没带沈公子进去。”
“这样啊,没关系,既然来了,去看看吧。
沈伯谦发话,刘房子自然没有意见。
穿过那条略显萧条的街道,一转弯,似乎是到了另一个世界。
真的,这就是沈伯谦看到人市的第一感觉。
刚刚所过之处,可说是繁华一片,在那里的人们,不管是商户还是客人,都让人感到富足、祥和、安乐。
仅仅一街之隔,这里的人却存在于另一个世界,那是地狱。
刘房子说这里脏、乱、差。
其实算是含蓄的了。
这简直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见到的最为可怕的地方。
沈伯谦也瞬间明白,“人市”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意义。
在这里,人是作为商品存在的。
那就与其他的商品没有任何区别,别说什么尊严,就连最起码的生存权也无法保证。
土地面上大概是泼了水,弄得东一片西一片的泥浆子。
就在这泥土交融的地上,楔着一排排的木栅栏。
上面拴着的都是人。
遍地都是。
这些人,身上穿着分不出颜色的破烂衣裳,连蔽体都不能够。
无论男人女人,大人小孩,尽皆如此。
甚至有些人根本就是赤身裸体,能用来蔽体的就只有散落在地上的稻草。
在亲眼见到之前,这样的景象是沈伯谦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的。
他原本以为,所谓的买卖人口,就像是电视演的那样。
卖家拉出一个人来,介绍一下情况,买家在下面喊价之后带人走而已。
但眼前的一切都在告诉他,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前面刚好有人在挑人。
就像当初杨大爷去买牲口一样,买家随便的在待售之人身上翻看,看身高、身材、四肢、牙齿、头发等等等等。
而为了看的更清楚,买家看的时候会扒光他们的衣服,以确定没有隐藏的伤口之类的。
沈伯谦实在看不下去了,闭着眼睛扭过头。
再睁眼,却看到不远处一个小萝卜头从地上抓起一团好像是裹着稻草的土疙瘩,不管不顾的就往嘴里塞。
但看他的表情,沈伯谦居然有种他吃的十分香甜的错觉。
之所以称呼他小萝卜头,可不是像对李家坪那帮孩子一样的昵称。
而是,他像极了原来小学语文课本里,那位九岁就牺牲的大头细身子的小烈士小萝卜头。
他似乎是被打过的样子,脑袋上脸上都有血渍。
身边还躺着一个认,跟死了似的,纹丝不动。
可沈伯谦知道,那个人没死,因为小萝卜头正在嘴对嘴的喂他吃嚼碎了的稻草渣子。
他一向自认为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以前看到个流浪猫、流浪狗之类的也会喂点儿东西,却从没想过带回去养。
可此时此刻,他想把这个孩子带回家。
太揪心了。
“刘大叔,你去问问,那个孩子怎么卖?”沈伯谦指了指不远处的小萝卜头。
这大概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下的最快的一个决定。
刘房子一楞,不过还是应声去找卖家。
不一会儿,他带着个瘦瘦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沈公子,这位是楼老板,那个小孩儿是他的货。”
沈伯谦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深呼吸了几下平复心情,才开口道:“楼老板,这孩子有什么麻烦吗?有的话就当我没说过买人这事儿。”
楼老板一听,脸顿时垮了下来,叹了口气说起来。
他跟地上躺着那个是一起送来的,没什么来历,倒也说不上麻烦。
据小的说,他俩是同乡,被人拐卖来的,可又说不清自己是哪里的。
大的是为了护着他被人推下山坡,磕的头破血流,伤的不轻。
所以当时他俩就收了一个人的钱。
我还以为占了便宜呢,结果,唉,楼老板叹了口气继续说说道:
“大的伤的太重,我就没打算给他治,你说光是看病吃药的钱,卖了他俩也不够啊。
但我也没缺了他一天一顿吃的,我想着,看他自己的造化吧。
收人的时候,我看小的还不错,养养还能卖去当个小厮下人什么的。
但没想到是头白眼狼,咬死了说要要跟那个大的一起卖,不然他死就不卖。
沈伯谦听到这里,疑惑的看了看楼老板,又看了看那个小孩。
小孩儿而已,楼老板都搞不定?
楼老板一看就明白了,“嗨”了一声,“您是不知道啊,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小子真有股子狠劲儿。
谁要买他,他就喊着早晚杀人全家,您说,这谁还敢来买!
但要搭着那个半死人,谁也不乐意啊,买回去就死了,不是自找晦气吗?
为这个,我教训他也不是一两次了。
每次打完,他都顶个死人脸,说打死了是我赔本跟他没关系。
你说,碰上这么一个滚刀肉,我招谁惹谁了,真他妈够倒霉的!
现在可倒好,我说那个大的快不行人,这都一两天没动静了,本来我是好心好意的要帮他收尸,可这小子,谁过去就咬谁!
我就饿着他,看他能撑多久!”
楼老板越说越生气,“沈公子,我今天给您一句准话,您要肯买了他俩,我就收个本钱,您看怎么样?”
他这么一说,沈伯谦对这个小孩儿倒有些刮目相看起来。
第一,够厉害的呀。
第二,有情有义啊。
第三,够不要命的。
不禁转头看了他一下,小孩儿估计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也正在看着他。
但他眼中并没有对生存的渴望,而是有着与他极不相称的漠然。
只有低头望向那个濒死之人的时候,他似乎才有些温度。
沈伯谦又是长出了一口气。
他坑卫氏,栽赃何氏,这些都毫无压力,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嘛。
但要看着这个孩子在这儿等死,他实在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