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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活_分节阅读_第272节
小说作者:御井烹香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14 MB   上传时间:2024-12-17 19:12:59

第533章 脐橙和幻灯片(中)

  没有籽儿的橙子, 就像是没有核的频婆果,没有籽儿的西瓜、橘子、柚子……自古以来,籽、核, 似乎就是果子的一部分, 也是这世界上最坚定的真理——凡是果子, 当然是要有籽儿的, 倘若没有籽儿,该如何繁衍呢?只是对于果子,人们吃的多数是籽儿外的东西,而对于粮食,人们吃的就是种子本身而已。

  黄景秀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吃到无籽的水果,这一点的新奇, 还要远远地超过了晚橙本身的口感, 它又被叫做脐橙——这也是有道理的, 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因为在橙子的大头处, 有一个鼓起犹如肚脐一样的东西,剥开来一看,是一个很小的橙子,肯定是不能吃的,但也显得玲珑可爱, 令人想要把玩。

  当然,这橙子的口味, 这个没什么可怀疑的,自然也是好得让人吃惊,但凡柑橘类的水果, 总是有一丝难免的酸涩,凡是能把酸涩压下,突出甜味的,哪怕仍然是酸比甜多,也算是名种了,就像是万州的红橘,酸甜大概各半,就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情,红橘引种到别的地方,往往便会失去了这种酸甜的比例,变得更加酸涩,万州人也常常以此为傲,认为红橘独钟万州,是本地水土上佳的表现。万州的幼童都往往能掌握‘橘生淮南’这个典故。

  但是,如果和晚橙比的话,那万州的红橘也就黯然失色了,晚橙的甜已经完全压过了酸,甚至于酸味完全退化为了一丝余韵,就像是甜味的配角,一种可有可无的调剂,晚橙入口的感觉,就像是吃了一口柔润多汁的软糖,甜中带酸,和单纯的甜味比起来,更加不容易腻味,好像每一口都饱含了橙子特有的清香,那滋味丰富得,吞下去许久之后,还要咂嘴回味,似乎一闻到手上的橙皮味道,就立刻想起了口中的味道来。

  那个搞橡胶的小伙子,用一个晚橙来换一场加油,现在看来,也不能说是不厚道的了,这个报酬也的确能让人心动!黄景秀对于他的印象,似乎也因为晚橙的美味而更加有所改观了,尽管她本来就不算讨厌他。不过,这种突出的美味,和完全无籽的奇特相比,似乎又有些微不足道了——她急切地查看了金娥手上正剥开的另一个晚橙,“这个也没有籽儿吗?”

  “没有,晚橙就是无籽的。”金娥肯定地回答,“不然它卖得那么贵呢?这个东西是不好私留种籽的,只能通过嫁接——敏人叫做‘接换’的办法繁衍。而且,它对气候的要求也挺高的,像是衢县就种不得,现在种得最多的是鸡笼岛——只有鸡笼岛的气候才能种它,晚橙树只长在年平均气温高于3度的地方,也就是说,下雪的天气不能太多,还要有日照,现在小冰河时期,便是江南都种不得,在鸡笼岛、安南,倒是可以种的,我们出发之前,鸡笼岛刚装了一船的树苗去吕宋、安南,所以,你知道六姐为什么一定要取了南洋罢。”

  当然,光复南洋肯定不止为了种晚橙,但黄景秀还是第一次如此直观地看到领土扩张的好处,光是农业上,就多了这么多的作物。如果不是六姐开拓了鸡笼岛,现在恐怕连晚橙的插杄都无从准备吧,如果只能采取接换这种办法,那么,在大规模种植以前,就必须栽培一批合适的‘本木’,在它们长到合适大小的时候,再从母树砍下枝条进行接换。可想而知,从第一棵晚橙树,到如今这样大量上市的规模,中间门要经过几代的栽培!

  “晚橙还要三年才能进入盛果期,第一批果子出来的时候,真比这个还贵得多,也根本流不到市面上来,六姐从多年前起,就令人寻找温泉地区,进行种树的培育……这都是报纸上刊载的东西,这晚橙虽然贵,但却并不是贵在它是什么仙果——它贵在其来之不易,现在产量还很稀少,贵在这样一步步地走向量产的过程中,耗费的人力和心血,而不是被六姐随意点化出来的,所以农业专门学校的田师傅,是合该受到大家敬仰的。”

  谢金娥把报纸上的见闻,对黄景秀如法照搬着,她似乎也看穿了黄景秀的怀疑——说真的,任何人吃到晚橙以后,都会有点儿怀疑这是不是六姐仙法点化出来的吧,毕竟这实在是太难想象了,怎会有人力能够培育出如此甜口又没有籽儿的橙子,这难道真不是什么王母娘娘蟠桃宴上的鲜果吗?

  “若是孙大圣吃到这样的橙子,只怕就常驻花果山,不会出去拜师学艺了!”

  黄景秀愣了半日,才勉强想到了能和这晚橙相配的比喻,惹得金娥和其余几个来看书的客人都笑了起来——她现在一点也不觉得30文一个有多贵了,事实上,倘若有一天这橙子落到3、5文一个,黄景秀还觉得太便宜了点,似乎配不上它的好处,这样的好东西,如此便宜就可以享用的话,简直让人有种折福般的惶恐了!

  “能吃上一个,已经够啦!”

  她再三赞叹,又珍惜无比地品味了这个果子,金娥虽然也珍惜,但明显没她这样夸张,而是笑着说了一句,“喜欢吃这个,你就该到鸡笼岛读书,鸡笼岛上偶尔也有十文一个的遇到,不甜还包退——记住,吃这个脐橙,还是要剥皮吃好,切着吃就没那味儿了。”

  “包退?”

  “嗯,当场吃的话,遇到坏果的话,不甜会退钱,所以岛上卖脐橙的小贩边上,总是围着一群人站着吃橙子——不过,橙皮也不肯乱扔的,带回家煮水洗澡也很不错,可以解暑!”

  鸡笼岛的特色民风,也引来大家的关注和搭腔,黄景秀和金娥又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不过,这一次黄景秀并不局促了,她压根就顾不得在意这些,完全沉浸在一种神奇的体验之中——不仅仅是橙子本身的美味,还有……还有那种只要按部就班,做好筹划,就可以有条不紊地将世界改变,把这样奇妙的果子带到世上的感觉,怎么说呢……她无法完全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能说,这种体验,似乎比橙子本身更叫人心醉。

  就这样一片片慢慢地吃完了橙子,还没有完全从这种心情中平复,又开始稀罕《我在南洋做驸马》了,“这个纸,如何能这么滑,上头印的——是版画吗?栩栩如生!简直就和活人一样!”

  “哈哈哈,这叫铜版纸!也是才出来的贵价东西,你摸着滑滑的,是因为里头参杂了滑石粉,滑石粉这东西,也是最近找到了滑石的货源,这纸可金贵着呢,这样一本薄薄的书要卖到二两银子,所以说,书店是绝对不会外租的,要不是看你干净相,还要叮嘱你洗手了再看,就是怕把它弄脏呢。”

  二两银子,在黄景秀看来完全不贵,甚至可以说是该当的价钱,或许在买地这是很贵的,因为谈起价格时,许多人咋舌,但在万州,这就是正常的价格,一册难得的古籍,数十两的都有,论品相和稀奇程度,在黄景秀看来也完全无法和这版画相比。她说,“那这栩栩如生的人像——”

  “就是仙画留影直接印上去的,六姐说这本书有历史价值,用了仙器来印,一共就做了一万本,根本有价无市。市面上常见的另一个版本,是用我们自己的技术,那就是填色版画了,固然也像,但绝没有这样原汁原味,我们的机器还完全无法做到如此细腻的填色。”

  “确实,确实……”

  黄景秀禁不住一再喃喃地说,她的手指甚至不敢落到书页上,而是这样虚虚地抚摸着铜版纸上丰富多端、变化过渡得极为自然,仿佛浑然天成,就像是截取了一小段‘真实’印在纸张上的画面,上头那浓绿色的植被、人们的情态、服饰,都是那样的生动,简直如在目前!

  比较起来,文章反而已经无关紧要了,这本书实际上集合的就是报纸上关于南洋驸马庄长寿的报道,故事本身的确是离奇的,还集合了南洋公主这些元素,谢六姐认为有历史价值,大概是因为这一点。至少,每一张仙画都是那样的引人入胜,仿佛一下就把异域风情,塞到了黄景秀的鼻尖底下,而倘若结合了故事来阅读,在照片上还能看到更多有价值的,相对应的东西。譬如说,三公主对庄长寿介绍她的部族和图腾,便可在照片里找到相应的图腾画——

  哪怕是一期不落地看完了连续报道,看过报纸版画的人,在这样的书面前也难免要迷失自我的。更何况黄景秀并没有一期不落看报纸的条件?在万州府,能隔三差五看一期买活军的报纸,都算是消息相当灵通的了。不用多说,这天下午,她的时间门便多数交代给了‘南洋派’了,反复看完了《我在南洋做驸马》。

  并且因为下一个客人等着要看,不得不依依不舍地将其交回之后,她便立刻看起了南洋派的其余书籍,有些也是下南洋的活死人,用自己的口吻写出的游记,其中的内容可以和《驸马》相互印证,让她对于那仙画中的景象有更深刻的了解。谢金娥离开去开了个汇报会议,出来找她去食堂吃晚饭时,黄景秀且还看得如痴如醉,连晚饭都不想吃了,“我不吃,我不饿——我在这对付一口面就行了,金娥姐你去吃吧,租书店天黑就关门,到时候我再去食堂找你。”

  “真是个书呆子!”金娥也是又好气又好笑,“罢了,也来不及了——今晚幻灯片上的是《驸马》,我估摸着,我们要去食堂出来,说不准还买不到票呢!那就在这对付个粽子吧!我们吃了刚好还书排队去!”

  按道理来说,似乎不该在租书店吃有馅有油的食物,避免污损了书籍,不过,买地的书籍毕竟是便宜的,而且,还有茶馆兼营的书铺进行竞争,因此租书店的规矩和服务都在悄然的完善,对于两个雅洁女娘一边看书,一边悄悄吃粽子的行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两个女娘因此得以享受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的快乐——黄景秀出于自身尊重字纸的习惯,左手拿着粽子,右手翻书——她中午的确吃得太饱了,只吃一个洒白糖的碱水粽子便足够饱。

  但金娥下午不但跑步了,而且还走来走去,又去开了个长会,小小的人吃了个足有小臂长的咸蛋黄鲜肉粽,这才满足——粽子毕竟是所有便餐中最顶饱的一种,她掩着嘴巴打了个嗝,“走罢,他们要收摊了!”

  租书铺在晚上会把椅子翻在桌子上,表示不接待坐铺客人,但还经营租还业务,主要是怕客人太多,打翻火烛造成火灾。这个考虑,是可以得到大家体谅的,此时天色已经入暮,各商家都在挂灯笼,黄景秀看了一个下午的书,起身后稍稍有些晕眩,也因为看书久了,看远处还有些模糊,揉了揉眼睛,扶着谢金娥缓了缓,这才扭过头看向骑楼外的街道。

  “这——”

  在这个下午,已经饱受了几次震惊的景秀,本以为自己已经完全麻木,甚至于看到任何景象都不能再吃惊,但,或许是因为刚刚吃下去的粽子,提供了新的能量。她还是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光华璀璨的世界,流露.出了一副乡下人一般的蠢相来。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她痴痴地念诵着故往的名作,“东风夜放花千树,这就是东风夜放,星花如雨么……”

第534章 东风夜放花千树

  万家灯火闹春桥, 十里光相照,最是人间灯火能入诗词,黄景秀自然也是见过上元夜灯的。千年以来, 上元就有走百病的风俗, 男女老少不论贵贱,都着白衣, 妇女走街串巷,形成一队,往往要绕城一周,或是出城前往城外近郊某处寺庙, 供佛、祈福、观灯而归。便是万州‘山上’最富贵的人家,这一夜也不会禁止女眷出门。

  黄家这里, 每年则是由她奶娘带着她去‘走百病’, 对于这个习俗, 家里是很当真的, 因为黄景秀的母亲体弱多病,她还在襁褓中时便染疫去世了, 黄举人唯恐女儿也遗传了妻子的弱质,因此每年上元节, 都要奶娘带她,从山脚处的码头开始, 一直走到山顶的亭子处, 在亭子中祈求平安,随后再下山回家——为什么是奶娘带着?因为万州的风俗,走百病要妇女带着才能灵验。

  直到奶娘去世为止,黄景秀年年上元夜里都要在外逗留许久,那天晚上, 城中灯花如昼,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花样百出的灯笼到处地悬挂着,人们手里提着的绛纱灯,这是不便宜的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山上的女眷出门了,孩子们手里举着的小鱼灯,烛光照透了彩纸,掩去了陈旧——灯笼在山上也未必是年年换的,更何况山下了?一盏灯笼精心呵护,能用十几年呢,便是偶有破损,赶快发现了去找裱糊匠,也能经过妙手恢复如初,在夜里是轻易看不出瑕疵的。

  还有滚在地上顽的滚灯,设计得极为巧妙,不论其如何滚动,中间装着烛芯的部分始终稳稳当当,绝不会有倾倒的危险。悬挂着如花瓶、如铁蒺藜的吉利彩灯,五颜六色的彩纸在灯光映照之下,都像是活了过来,灯上绘了的人物、花鸟、鱼虫、山水、日月……在光影中扭动着,好像随时随地都能从光中脱出,灯市有一种奇妙的氛围,好像模糊了现实和想象的界限。黄景秀对于灯火,是有一种别样的喜爱的,她熟悉那朦胧而又坚定,和影子纠缠相伴的光亮——

  但是,买地的灯,又哪来的影子呢?哪来的彩纸呢?买地的灯,根本就不是用纸糊的!自然也没有了彩光和剪影——没有人舍得在宝贵的玻璃上贴花样:不错,买地的灯全是玻璃做的!一根根蜡烛、一盏盏灯芯很粗的油灯,在玻璃灯笼中散发着耀眼的光,经过玻璃四面的折射,简直就像是一个个小太阳,两三个并排地挂在一起,这深蓝色的天空都要被映得亮了起来……在这样的光华之下走过,只怕连脸上的毛孔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简直连黑夜本身都被完全驱除了,完全失掉了夜的韵味。

  哪怕只有一家店铺,挂出了这样的玻璃灯笼,也足够让人惊叹的了,而黄景秀看到的,却是这一条街上,几乎所有店铺,或者多,或者少,都挂着同样的灯笼招徕顾客。这怎么能不让她发出‘东风夜放花千树’的赞叹呢?即便没有烟花,这乍然升起的星光,难道不比焰火更加璀璨绚烂吗?比起上元夜那需要细心品鉴的朦胧灯火,此时的买地玻璃灯,是如此的简单直接,却又带着不可违逆的气势,好像一下就席卷了她对于黑夜,对于灯火的认知!

  仔细想想,这还不是买地的上元夜,而是他们日常随处可见的一个晚上啊!

  “其实耗费的烛火,和从前比还要更省了一些,之所以这样光亮,完全是因为高透玻璃的价格开始下降的缘故——”

  一如既往,金娥贴心地充当了黄景秀和买地之间的桥梁,作为一个也曾在买地之外生活,只是早来了几年的活死人,她很明白黄景秀诧异的点在何处。“以前倒也不是没有人想做琉璃灯笼,但是,透光度没有这么好——做琉璃瓦用的那种琉璃,和这种高透玻璃是不能相比的。”

  琉璃瓦这个东西,在万州实在是非常稀奇的,就算是整个川蜀,能用得起琉璃瓦的人家也不多——这里说的用得起,是指在屋舍的瓦片中夹杂着一两片琉璃瓦,在书房、卧室的上空,方便平日透光,形成一种犹如天窗的效果,想要通铺琉璃瓦,这个耗费哪怕是皇家都承担不起,琉璃瓦是很沉重的东西,而且往往是泛彩光、带颜色的,以五彩晶莹为贵。至少,在黄景秀的见识里是如此。

  如果烧不出五彩,那就是一种灰扑扑的温润的白色,也有个名字叫做‘药玉’,这种颜色可以用来做摆件,不过,无论如何,琉璃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昂贵而沉重,不论怎么烧,都是非常非常昂贵的东西,运输也不容易。和买地这里这种便宜的,高透光的玻璃,虽然都是烧出来的,但可以说完全不是一种东西了。

  黄景秀虽然之前也听说过买地的玻璃,并且在丰饶县见到了玻璃窗户,但是,她当时还没有把玻璃窗户和玻璃灯联系在一起,直到见到了这样光澈的玻璃灯,她才豁然洞开——是啊,透明玻璃,瞧着就知道轻盈,比厚厚的五彩琉璃肯定要轻得多了,难道不是天造来做灯的好材料吗?!

  “技术在进步,原料也在不断地被买进来。我们买地向外输出的好东西,那可太多了,但我们要买的东西也是无穷无尽,简直就像是永远都填不满的胃口。尤其是专门学校,在摸索出合适的配方之前,完全就是烧钱,但是一旦把配方和生产流程确定下来,那好了,一年之内,这个东西生产出来的速度就会提升到你想不到的程度,然后把商品通过海运、河运,发到天下各地去。”

  “就像是这种高透的玻璃,其实敏地也不是没有,无色琉璃灯在宫中不算是很稀奇的东西,但是,他们的价格压不下来,根本就没有普及的可能,而买地就不同了,我们的玻璃灯,能够便宜到在民间创造出一种广泛的需求——便宜到你认为自己非买不可,于是,广阔的市场就立刻被这么织造出来了。”

  谢金娥原本大概是管专门学校的,说到专门学校烧钱时,她有一种感同身受的心疼和不舍,但一旦说到他们的研究成绩,便禁不住眉飞色舞了起来,“就像是这个玻璃灯吧,没有它之前,大家还不是一样做生意?但它一旦推出了,而且一盏只卖个一两银子,那你立刻就觉得,没有几盏灯,这晚上的生意压根就做不起来了。”

  这当然是实话了,哪个城市都有通宵达旦燃烛助兴的店铺,蜡烛虽然昂贵,但这贵也是贵在客人身上,总会折进菜价、酒水的价格里,也总有消费得起的客人。买地这里就更不用说了,蜡烛都已经是便宜货色了,买地的蜡烛好像不是荤油蜡烛,也不是白蜡——在川蜀,人们还是用牛油蜡烛的多,因为牛油便宜,到了大江下游,白蜡就比较多见了,也比牛油蜡烛便宜一些,白蜡是蜡虫所产,因为蜡虫在川蜀没有人养,黄景秀很少见到,还认为白蜡烛是很稀奇的东西。

  买地这里,常见的好像是更耐烧的石蜡,这就是更少见的东西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这里最名贵的燃料是煤油,在店铺里轻易是见不到煤油灯的,黄景秀现在也只是听说而已,现在商店用的,都是烟淡的石蜡,按照谢金娥的说法,价格不比白蜡贵,而且还非常耐烧,“这东西是煤炭里提取出来的,山阴的煤好,副产品的石蜡烟少。所以把山阴的煤卖过来的商人,政审分都要多一些。”

  山阴的煤、鞑靼的滑石、东瀛的白银、高丽的石墨高丽的铜,这些遥远的地名,在金娥的讲述中被轻描淡写地带过了,天下各地的矿产汇聚到了买地这里,变成了高透玻璃、石蜡做的蜡烛,成为了一盏盏便宜的玻璃灯,把店铺照得犹如白日一样光亮,而这光亮的灯又更带动了人们出行的热情——

  既然灯便宜了,折进菜钱里的本也就少了,菜也就跟着便宜了,便宜的吃食,便让很多家庭觉得,比起下工回家还要起火烧饭,坐在灶台前苦苦地盯着火候,倒不如出门买点儿——于是,这也就更促进了夜市的繁荣,店铺摊位也因此越来越多,买地不但有光,还有能享受这些光亮的人群,才在各地的州县中酝酿出了这样热闹的景象,这其中所体现的力量,哪里仅仅只是灯火一样呢?

  “那是老虎灶,专门卖热水的,背过就是澡堂,现在天气热了,澡堂的生意不太好,他们就主要卖热水——倒也不怕亏本的,这个澡堂没有热水池子,来多少人洗澡放多少热水罢了。老虎灶一般都兼着帮邻里蒸饭,比自己煮要省事,你要常在他家买热水,蒸饭的钱都不收你的。”

  确实,时不时地就能见到有百姓提着篮子来取饭盒,一个个马口铁的饭盒被夹出来,放进篮子里,和已经买回来的荷叶包熟菜一起拿回家,最多自己再烧个汤,一顿晚饭这就有了。正赶上工厂下班,两边的灯火中,人潮川流不息,食物的浓香已经传出来了,各式各样的吆喝声混杂在一起,让还不太熟悉此地口音的黄景秀颇有些反应不过来——买地的人大家都是说官话的不假,但也还带了方言的口音。

  “酢辣椒啊,酢海椒,南湖道刚下船的好酢辣椒来——一碟子送两碗饭,最杀饭的好东西!快都尝尝来,新货!”

  “老板来个蒸茄子浇汁带走!”

  “烤肉串五元一根货真价实!”

  “老板,炸童子鸡来一只带走!”

  “卤豆腐干切一叠,饶我些卤汁——我碗在这里。”

  因为是要带回家做晚饭配菜的缘故,都不是什么贵价的大菜,那些灯笼最多最明亮的餐馆反而不吆喝,都忙着接待进门吃喝的贵客,小摊子小门脸是更热闹的,要蒸菜的人很多——蒸,是最便宜的加工手法,和汆、烫有得一比,便宜在省油上,只需要把菜蒸得熟烂了,再浇上料汁,就可以下一大碗饭了。

  很多人白日里在食堂吃了一顿,晚上这一顿就不吃荤菜了,来两片卤豆干、一碟蒸茄子浇汁,拌在饭里再下点儿蒜泥——这样看,买地虽然有许多花里胡哨的东西,但百姓的吃口和敏地却还不算是天差地别的,至少荤菜、大油炒菜,对于百姓来说也还是比较奢侈的东西。

  不过,即便是素菜,这样的吃口对于辛苦了一天的汉子也足以让他欣喜啦,有些人干脆就站在路口,打开马口铁的饭盒现拌现吃,吃得满脸饭粒痛快淋漓,吃完了筷子往饭盒里一丢,饭盒一盖,往斜挎的布囊里一塞,取出手帕擦嘴,又凑到老虎灶边上要一点热水来投投手帕——还算是讲究,把头脸的汗一抹,他着急地去占位子了。

  占什么位置呢?那就看各人的喜好了,但需要占位的地方是很多的,先一个,街头的戏台,这会儿人必定多,四面的玻璃灯挑起来了,演员们开始涂脂抹粉,准备上台唱戏了——黄景秀瞟了一眼,白话戏的妆容,和万州酬神庙会的戏码也差不多,不怎么精致,不过这不妨碍百姓们围观的热情。今晚演的是经久不衰的《鸳鸯错》,倘若不是要去看皮影戏,黄景秀也想留下来看看这个白话戏呢!

  再往里走走,大棋盘就摆出来了,这是棋社在招徕社员,只见一个小院子里,玻璃灯下好几个棋桌,都有人正在眯着眼下棋,有象棋、围棋,甚至跳棋的都有,还有人下一种新式的棋,金娥说叫飞行棋,院子外竖了一个很大的铁皮棋盘,上头用红漆打了格子,有人不断来回传话奔走,大概是在播报里头一盘棋的进展。

  伙计随时把磁石做的棋子拍在棋盘上,外头一样有一群人摇头晃脑地围观赞叹——买地这里不许赌博,爱好这种计算型游戏的人,多数都会参加棋社,不乏有人如痴如醉,追逐名局的。黄景秀也略懂手谈之道,停下来看了几眼,心道,“这个棋水平很高啊!不知道是哪里的棋坛名家也到买地来了。”

  她见过的新东西已经实在是太多了,这样新式的大棋盘,若是在从前也能赞叹好久,现在却因为技术含量没有玻璃灯那么高的缘故,也就是挑挑眉便淡然视之。再往前走一步,看到的是花色十足的布庄——有玻璃灯在,布庄晚上竟也开门了,还有估衣铺里忙着翻新的裁缝、脂粉铺里手舞足蹈和客人介绍着什么的女娘……只有当铺还守着自己清高的传统,入夜后便上了门板,其实大家都知道铺里是有人的——不过,夜里拍门来急当的价钱,和白日里又是两样了,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因此不得不走一个过场儿。

  唱戏的、下棋的,再往里还有耍百戏卖艺的,弹琴唱曲儿的,茶馆里座无虚席谈笑阵阵,小小一个衢县,平日的热闹比万州的上元节还要有得瞧了,这会儿大家还在吃饭,便已经是摩肩接踵了,还不知道天色正式入暮之后该有多热闹呢。黄景秀生平从未来过如此街市,看得是目不暇接,要不是金娥一路拽着她,早要忘了来意。

  “快快,已经有人排队了!”

  街道尽头,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支了一个特别高轩的帐篷,相当特别,不过这是个很热门的场所,夜市才刚开始不久,院子外头已经排起不短的队伍了,金娥连忙拉着景秀排到队伍末端,庆幸道,“还好我下午去开会时先买了票,不然就得等第一波了——这会儿应该还能找个好位置。”

  买地的队伍,秩序是很井然的,几乎没有人敢插队,甚至也很少有在万州排队时常见的现象——一拨人让一个人占位置。大家都是规规矩矩地排在自己的位置上,时不时有孔武的男女伙计满面阴沉地过来巡视,这就让三教九流的人群都不敢妄动了。也让黄景秀又一次发觉,为何买地的女娘都很强调自己的健壮,果然在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时候,一身肌肉都能胜过千言万语——甚至就连她都又一次兴起了参加锻炼的冲动。

  很快,前面开始放人了,大家排队验票,逐一钻进帐篷里,黄景秀注视着一个个人影消失,心中很是有些兴奋——她还从没进过这种帐篷呢!便连帷帐在万州都是很少见的,万州没有这样的大官,也不像姑苏那么繁华,金娥刚才给她讲了姑苏的一种珠灯:明珠串坠,编在灯架之外,还往下垂落形成流苏珠串,其中点上明灯之后,珠灯反射珠光,顷刻间大放光华,璀璨至极,那才是‘星落如雨’,这种珠灯在姑苏的大户人家几乎人手两架,上元节时都挂在自家门楣前方,引来众人赞叹。不过,便是那样的排场,也不能和买地随处都有卖的玻璃灯比较亮度。

  “这是橡胶布吗?”验票时,她好奇地摩挲了一下支起来的帐篷布,金娥心不在焉地摇了摇头,“不是,是鞑靼那里卖来的……”

  看得出来,她的心思已经完全在即将开始的演出上了,金娥拉着黄景秀利索地钻进了帐篷里,“快,最前头还有位置,咱们快去!”

第535章 脐橙和幻灯片(下)

  最前头的确还有位置, 因为她们还算是排在前面,还有一个,便是年纪较大的人, 还是更愿意坐在后方的圆凳上——这里的座位高度是不一的, 用绳索彼此连串起来,避免客人们进来乱搬。第一排是脚踏一样, 聊胜于无的小几子,再往上则逐渐越来越高,到最后一排,那已经不能叫凳子了, 几乎可以叫做小月桌,倘若没有别人的帮忙, 一定是要稍微费点力气才能爬上去坐好。

  这样的排布, 和体育场的座位是很相似的, 的确能让前后的人都看清楚帐篷中央的大帷幕——不过同时也让前面的人有被踢后背的风险, 所以也有些衣着体面的男女,宁可坐到最后一排去, 而且观众还大略地分了男女席,伙计们是不允许互相乱窜的:男子一个方向, 女子一个方向,如果男女要一起坐, 那就只能坐在中间。但这座位是十分有限的, 若都被人占去了,那就只能遗憾地当场分开,各自去找空座。

  “这是……”

  黄景秀有些不理解了,在她看来,帐篷里灯光明亮, 而且座位也不算太拥挤,就算是男女杂坐似乎也没有太大的不妥——至少在茶馆、街头,男女杂处时双方表现得都很自然,她不知道为什么到帐篷里反而讲究起来了。“看新式皮影戏也要熄灯吗?”

  她是问对了,确实如此,金娥道,“之前也不太分的,就有人在灯黑了之后手脚不干净,但买地的女娘,被臊皮了哪有忍气吞声的?当场就要叫骂起来,还要去报官,所以一两次事故之后,就开始分男女席了。”

  看来,买地也并非就是地上天堂,该有的坏种一个不少,黄景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今天演什么呢?”

  “今天演下南洋。”金娥说,“最近下南洋实在是太火了——嘘,人齐了,要开始了!”

  不是《蜀山》吗?虽然是今日也非常着迷的《下南洋》,但黄景秀还是有一点儿轻微的失落,但这失落很快又被第一次看新式皮影戏的兴奋冲淡了——旧式的皮影戏班子,找一块白墙就可以演出了,但是映上去的人像不大,新式皮影戏的尺寸,从这块白布来看应当不小罢?倘若还是那么一小块,也不好意思聚拢这么多人来看啊。

  帐篷里很快就聚满人了,即便是晚上气温下降,也显得渥热不堪,人们出了一身的汗,气味着实不算太好闻,但没有办法,似乎是为了不让幕布被风吹得波动起来,只能采取这样的防风措施。有个伙计走上前来,拿起了铁皮做的喇叭,洪亮地宣布了几条规矩:第一,不许大呼小叫,第二,不许骚扰邻座上下其手——这一点尤其要强调,若被发现当即扭送官府,第三,不能随意起身走动……

  很快,他一挥手,另几个伙计便立刻麻利地取下了玻璃灯,吹熄之后退出帐篷了,帐篷内一下陷入了一片朦胧的黑暗中,黄景秀吓得往金娥怀里一缩——这样完全的,连星光都没有的浓黑,对她来说是罕见的,帐篷里又有这么多人,万一乱起来出都出不去……

  不过,在入口处还有一盏灯火,给帐篷内提供了一点光源,这是很大的安慰,而且,这点光正变得越来越亮,随后,摇晃的,似乎被扭曲了放大了的,发光了的画面,突然间在黑暗的幕布上乍然闪现出来,背后的光源像是被什么东西罩住,变得较为暗淡,但是,幕布上的画面光亮却变得越来越强。

  它的大小不断地切换着,逐渐清晰了起来,很快就在人们的惊呼声中,完全呈现在幕布之上:一片浓绿色的丛林,每一片树叶都纤毫毕现,站在丛林中间的年轻人,穿着短袖衬衫,把中裤的裤脚挽到了大腿根部,赤着足,有些吃惊地望着大家——他的大小比真人还要更加高大,神色如此生动,几乎让黄景秀感到这丛林的浓绿,和少年的肉色一样,向着她扑面而来,把她也卷入了那个奇幻的世界之中。

  “哎呀!”

  她大概是惊叫了起来,若不是金娥拉着她,景秀几乎都要扑到地上去了,不过她并不是唯一一个惊呼的人,身后的观众,哪怕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也还是发出了低低的赞叹声。直到幕布旁边,那伙计洪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大家这才逐渐平息下来,屏着呼吸,听他念诵起了道白。

  “‘吾至南洋也!’少年庄长寿跳下沙滩,到处睃视起来……”

  这是《我在南洋做驸马》的开篇!

  虽然下午才看过配了彩画的文字,但在这样的环境里,凝视着这样令人赞叹至极的幕布彩画!这依旧是让人浑身汗毛树立的兴奋和新奇,黄景秀逐渐冷静下来,又辨认出了彩画的来历——这的确是在那本书里的第一张照片!庄长寿的写真小像!不过是颜色和书本不同,而且尺寸也差了太多,她才一时没有发觉二者的联系。

  天啊,在这个尺寸来看,画面里有太多细节了,庄长寿本人不说,背后的丛林浓绿,远处的村落图腾,还有树叶掩映中的一点亮光,黄景秀看书时就看了好久,认为那可能是蛇眸,在这个尺寸上她发现只是林间的光斑而已——已经她完全徜徉在这样巨幅的画像之中了,对于解说,是一种似听非听的态度,她从来没有……没有接触过这样大幅的图像……

  当然了,去寺庙参拜的话,是可以看到佛祖的雕像金身的,仰头凝视时,也的确会感到一种难言的压力,一种敬畏的崇拜,就像是此刻,凝视这画面中超过了常人尺寸的人像,在着迷之余也有一种想要膜拜的冲动,虽然明知道庄长寿也不过是常人而已,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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