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一两个月便可,到了半年的时候,就开始看到成效了,各州县都多出了一批精力旺盛,身体素质极佳,又有一定收入的年轻人——因为他们的出现,身体好也成为了高收入人群的一个基本素质似的,仿佛现在买地的年轻才俊,不论男女,在收入高、学识好之外,还要再加上一个身体好,才能算是全面合格,在婚嫁市场上占据绝对的优势。
而这批人锻炼的需求也在不断的膨胀,随着蜡烛价格的下跌,油灯、煤气灯这些照明手段的丰富,终于体育场这里,在晚间也开始燃烛开放了,愿意在晚间来这里锻炼的人,只需要交一二文的照明费,便可以入场,当乡间还是严格恪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力争把一切活动都在白日里做完时,城镇这里,晚间照明已经普遍开来了,虽不说是亮如白昼,也让锻炼成为了可能。
灯架被立起来了,伴随着雾蒙蒙的瓦斯灯,篮毬、足毬也恰好于此时横空出世,以测试之名,让一种新兴的运动,进入到了这群如饥似渴的受众之中。最开始玩篮毬的,确实只是测试员而已,但他很快就发现了这项运动中的乐趣,并且写信向亲友讲述介绍,于是乎,这股风潮一发不可收拾,不过是一个月的当口,就像是带门襟的金属扣裤子、衬衫配马面短裙一样,篮毬、足毬一下就成为了一种非赶不可的时髦,在各州县这里势不可挡地流行起来了。
“最开始,大家是说凑钱来竖篮球框,但是你竖起来了,旁人来玩怎么办呢?难道都让你先?毬可是公家的啊,现在拿着银子都没处去买,所以还是官府出钱竖框子,一开始大家要玩还要付一文钱,等到收回本钱了,也就免费玩,只是夜里入场的话,还是要交一文钱的灯火费——现在夜里有时候还举行球赛呢,甘愿花一文钱入场来看的百姓,为数不少!”
黄景秀实在难以想象,万州城那些劳苦的百姓,会情愿花一文钱来看所谓的球赛!要知道这不只是一文钱的事情,夜里花时间看了球赛,难免就减少了休息的时候,第二天上工,倘若没劲儿干活可怎么办呢?再说,从体育场回家里,怎么也要走个半个小时的路的,难道完全看月色赶路吗?倘若自己点灯笼,灯笼是不是也是一笔钱?来来回回,总是要两三文的开销……
买地的富裕,她是久有耳闻的,但当时所想的,大概还是那些天马行空的仙器,是她在万州见识到的,大富大贵的人家,他们炫富的一种手段——收藏奇珍,使用仙器,一城中有寥寥数人的豪富让人赞叹,甚至可以写成笔记流传。黄景秀从未想到,买地的富裕竟然是这种普遍的,虽不说是人人可得,但大部分人都可以触碰的富裕!
哪怕是最穷的人,杂粮饭也是可以吃饱的,不必饿肚子,稍微富裕一点,就可以花好几文钱来满足自己娱乐的需求,甚至还有这么多的人,闲来无事可以搬运摔打自己的身体,以至于要用这样粗暴的运动来宣泄精力——不,或者说,这样粗暴的运动,也只有在这样的城镇里才能流行起来,非得要有这么多‘富贵闲人’,这么多潜在的球员,这么好的医疗,这么好的场地,才能流行起这样动不动就撞成一团的运动。
撞坏了,那就去看医生呗,这并不是什么很贵很难的事情,医生的水平也都不差……如此人们才敢去冲撞那!倘若在敏地,就算有了橡胶球,也没人敢玩这个的,便是平民百姓又有谁敢效仿?撞断了骨头怎么办?便是没撞坏骨头,撞出淤青来,对于一些营养不好的人,好起来都很慢!指不定撞出内伤来,一辈子都要受影响!
篮毬、足毬这样动不动冲抱在一起的运动,实际上是很昂贵的,并不是在毬本身和球场的造价上,还在于这股风气流传开来需要的一些条件……黄景秀虽然还不能很明确地说出其中全部的道理,但她大概也能明白为何买地没有大力宣扬这两样运动了,对于身体不好的人来说,还是玩玩白打罢,白打的危险性,最多就是被球碰碰头,还是很低的。当然,对大多数敏地的城市来说,能有一二球门,玩个筑球都不错了,要平整出一块场地,而且撒上煤渣拌匀,做成不容易起尘的球场,这样的物力也不是他们愿意承受的。
“不过,到底只流行开半年,大运动会还没有列项进去,只是会举行表演赛,不产生什么奖牌——”
谢金娥还在和她解释其中的不同。“若是算牌,对于农村和贫穷的地区是不公平的,所以大概这几年内都不会被列进去,不过即便如此,民间一传十、十传百,对这两样东西的追捧,也是极其狂热的。我们出发之前,在衢县停留那几日,虽然是寒冬腊月的,可每晚踢球的足有上百人,来看球的也有近千人呢!都是些球疯子,一天一两多的燃料费,这体育场上空是红烛高照,热闹极了。也不知道现在来看球的人,会不会更多些,还有多少人去看晚戏,吃晚茶的。”
“都有,人数都不少,现在天气热了,看球的人自然更多。”那做橡胶的小年轻又搭话了,他似乎不急于就走,而是对这两人颇为留意,很注意和他们攀谈,若是在万州,这是个值得警惕的登徒子,可现在买地的风俗如此有异,黄景秀倒不敢贸然判断了。“今晚我们的球社灌篮社,就要和天高社来比一场,你们要来看吗?”
年轻人的问话,似乎暴.露了他想和两个年轻女娘加深交际的野心,谢金娥有些警戒起来了,但一时没有吭气,而是静静地望着这个贼嘻嘻的健壮小伙子,小伙子不无察觉,但还是有些厚颜地,嘿嘿地笑了起来,以热情的语气,说出了自己的终极目的——
“若来凑趣给我们加油,一人还给发个橙子吃!”
第531章 脐橙和幻灯片(上)
“橙子?福建道也有橙子吗?”
“什么, 来加油一人就给一个橙子?真的假的?”
一句话,激起的是两种不同的反应,不过此时那小伙子已经被人招手叫去了, 他便不好多说, 只是匆匆地对两人道, “就说是衢县纺织厂的灌篮社, 今晚七点半,来了找我,别人不给,你们俩也一定有的——”
他扬臂喊了一声,重新又回到了篮球场上去,换下了一个队员,谢金娥这时候差不多也消化完了, 便带着黄景秀去跑道那边——那里的人是很少的, 跑步这个东西, 毕竟没有什么人会喜爱到想方设法, 连中午都不肯错过, 要来练习一番。只有游戏是能激起这样的兴趣的,哪怕就连黄景秀,看谢金娥练习了几次短跑,也忍不住依旧在偷偷地回头去看一群人抢一个小球,往篮筐里灌呢——
踢球的场地更远, 她是看不到,不然, 她倒是更喜欢看足毬,因为黄景秀踢毽子是很灵巧的,腿脚也有力气, 她自己熟悉足上运动,那自然也会对足毬有特别的关注。
等休息几日,倘若能有踢球的机会……不行不行,她是来读书的,肩负着血海深仇,怎能有闲心做这些无益的游乐?
虽然这样想,但黄景秀毕竟也还年轻,只是个小女孩子,她对于足毬的爱好,就像是对食堂的关注一样,都是天性中不可违逆的一部分——衢县丰富的食堂,让她对自己未来的饭辙有了很大的期待,不再抵触买地的学校生活,而这新鲜的运动,也让她一反常态,对于之前就听说的体育课半点都没了疑问,黄景秀已经不再去想什么君子稳重、淑女娴雅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入乡随俗,从现在开始重视运动,甚至于说参与蹴鞠,应当是没什么错处的。
此外,她还对那小伙子许诺的橙子,有很大的兴趣——橙子这个东西,当然不算是很罕见,万州虽然是种植红橘出名,但也不乏有人试着种橙子的,不过,在黄景秀的印象中,橙子是一种略偏酸涩的水果,而且多数是在秋日、初冬出产,不如柑橘受人欢迎。
因为橘子可以白口吃,也比较甜润,橙子的话——正所谓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橙子按规矩是撒盐吃的,为了用咸味来调和酸涩,突出甜味,也正因此,在黄景秀看来,一个橙子似乎不足以成为一个很有办法的年轻人,招揽两个漂亮姑娘的助威的报酬,而谢金娥也不该对这样一个橙子感到纳罕才对。这都五月了,就算是十月成熟,储藏了七个月的橙子,早已不再新鲜,还有什么好吃的?
“他说的是新下来的橙子,就是四五月里刚刚成熟的。”
谢金娥来回练了足有半个多时辰,从慢跑、长跑开始,到短跑、折返跑,还有些并非跑步的训练,如高抬腿、侧跳等等,有些她做起来是很勉强的,多少有些滑稽——球场那里,有人注意到了,并远远地发出了嗤笑,不过,这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而且立刻就受到了考察团那帮人的呵斥,谢金娥对此则完全置之不理,还在专心练习。黄景秀对她的气魄有些肃然起敬,心里想道,“如果我有福分去参加运动大会,对这样的小脚运动员,我也要好好呐喊助威。”
她父兄的悲剧,虽然是因为伎女的地位争议而起,而小脚运动员十有八.九恐怕都是伎女出身,但和谢金娥一路相伴行来,黄景秀心中的纠葛似乎也在不知不觉间被完全化解了,如果说在奉节临行时,她对于王小芸心中还抱有些抵触的话,那么现在,黄景秀仿佛已经把对这个职业的仇恨完全抛诸脑后了……
甚至于,她也认为,父兄的悲剧,虽然和背后的政治阴谋有关,但或多或少,还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实在是——就如同低温下的橡胶一样,太过于脆性了。不过就是被讥笑几句罢了,就算是之后被人嘲笑、冷眼,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说谢金娥好了,她现在都已经是吏目了,但因为这双小脚,时常还要遇到别人的歧视和嘲笑呢,不论是金娥还是小芸,她们展现出的韧性和坚定,还有这份理所当然,难道不能让人震动吗?仔细想想,倘若没有这份面对苦难和挫折的韧劲,她们是怎么从烂泥潭里把自己□□的呢?
黄景秀不是不能理解父亲自尽时的想法——他干净了一辈子,临老却陷入了无法自辩的泥潭中,对他来说似乎唯有一死,才适合他一向高洁的品性。便是现在,她也敬佩父亲一辈子坚守德行,甘于清贫孤寂的情操。只是,她已经用这样的方式死过一回了,似乎这会儿黄景秀更想学着谢金娥和王小芸的做法,带着伤痕继续开朗地往前生活下去,依旧用热情拥抱着这不完美的生活——她刚刚还在自责,自己背负着血海深仇,除了学习之外,似乎不该对任何事情表示出兴趣,但现在就已经完成了自我说服,对于那被许诺的橙子感到了很大的兴趣。
“新下来的橙子?五月还有橙子吗?”
“有的,叫晚橙,的确是非常的好吃,但也很贵,去年是初产,刚下来的时候,一个能卖到五百文。便是最盛时也要二十文一个。”
这就解释了金娥的惊讶了,毕竟,倘若来加油的人,一人能得一个橙子的话,随随便便岂不是能拉到个两三百人的?也就是说,这灌篮社一晚上得开支二三两银子出去?就是为了和天高社比赛时,在声势上压过对面?不过,倘若说他们是纺织厂的社团,这又合理了起来,因为纺织厂是现在最赚钱的厂子,如果天高社也来自另一个有钱的大厂,那么,为了应对这场比赛,在助威方面多加投入,几两银子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天高社是蒸汽机厂组出来的班头。”考察团里也有出身衢县的吏目,他们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真谛,“他们厂子里的工人,不论男女都是舞弄扳手的,身体壮实——食堂吃得也很好嘛!不必说,在衢县是战无不胜的。要说县里有什么社团能和他们比,也就是纺织厂的灌篮社,他们厂子里的工人灵巧,协作性也好,而且特别喜欢灌篮,我还是喜欢灌篮社这个名字,天高社太傲气了点。”
“现在应该是要选拔去运动大会打表演赛的社团,所以每一战的表现很要紧,今晚又是强敌对强敌,球场这里应该是要热闹了。不过我没听说来加油有橙子发啊,这东西那么贵,产量也有限,灌篮社最多给球员发几个尝尝鲜,给助威的人,能发几块糖就算不错啦!”
黄景秀和谢金娥都不做声了——这是两个聪明的姑娘,如何能不明白呢?大概是球员的份额,被那小伙子当做给她们两人的报酬了。原本以为是来兜搭,后来以为是被误会了,现在发现,还是被兜搭了,这样峰回路转的变化,倒是叫人忍不住要笑一笑,又忍不住有点儿要恼呢。
不过,这会儿那帮人已经离开了,下午不论是上班还是上学,也都到了该走的时候,只有考察团一行人,因为下午的开会时间定得比较晚,还能再玩一会儿,但也该陆续收拾着往驿站走了。黄景秀和谢金娥走在一处,谁也不先说话,谢金娥看看黄景秀,再垂下眼看看自己的脚,对黄景秀点了点头——应该是冲小黄来的。
这是因为她认为自己的脚透露了出身的缘故,而且,黄景秀基于女子的敏感,虽然是才到买地,但已经明白了不少买地默认的潜规则:做过放足手术的女娘,在择偶中往往是处于劣势的,很难找到条件相当的对象,因为买地的活死人都知道,折骨缠的女娘骨盆发育不好,生育可能容易难产,且不论她们是否伎女出身,光是这一点,便足以让许多人另择佳偶了。
是冲她来的吗,还是冲金娥的……两个漂亮的姑娘走在一起,惹来地痞恶少的兜搭,是颇有些危险的事情,但危险之中似乎又有一种别样的诱惑力,尤其是当这个‘恶少’生得端正,谈吐令人喜爱,还在同样漂亮的同龄人之中选择了你的时候,一个当龄的大姑娘在羞涩警惕之余,似乎也会感到一些被肯定了似的喜悦。同时,因为这选择并不是那样落到了实处,还会油然生出一种忐忑来,似乎非得要确定他看中的并不是谢金娥,而是她黄景秀不可。
黄景秀现在就正竭力掩盖着这样的喜悦,同时她也很不知所措:这种行为在敏地当然是绝不被接受的,若是被父亲知道了,怕不是要惹来几个月的禁足,但是,在买地呢?买地的姑娘会如何应对呢?被一个有正当工作,收入、身材、学识都很不错的小伙子,邀着去看球,去助威,尝尝他送的珍贵的橙子……甚至于进一步地,一起谈谈天,并肩走一走,是不是也是一件很司空见惯的事情呢?
这个念头,这幅画面,在一瞬间对黄景秀迸发出了极大的吸引力,她很难想象自己出现在这副画面中——她哪有这个福分呢!她生做了父亲的女儿,便注定要一辈子循规蹈矩,便是再想轻狂,也有太多要守护的东西……
但现在,她来到了完全不同的,千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里,或许在这个世界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和另一个年轻的异性肩并肩地走在一处,并不是什么很让人大惊小怪的事情,黄景秀当然不会做任何真正过线的事情,她只是,只是很憧憬于这样的一种画面所蕴含的自由——
不过,她毕竟是个胆大又聪明,敢于在豆蔻年华便远航千里的姑娘,黄景秀瞟了谢金娥一眼,就像是抓住了一根绳子一样,忽然间又从憧憬的海洋中被拉出来了,她撇了撇嘴,有些过分地责怪起了那个年轻人来。
“那个人,不老实得很!我看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橙子就买得我们过去加油了?我们若去了,未免有些不值钱!”
她的责怪,看似是出于这个理由,但实际上却是因为那个人跳过了谢金娥,对黄景秀示好,却还要拉着谢金娥一起去,不肯明确表态的缘故——
黄景秀等于是把自己和谢金娥绑定在一起了,金娥被人当成了陪衬,因此她也决计不会搭理这个人递来的话口儿。她慨然地表示,“这橙子,我们想吃便自个儿买着吃了么——金娥姐,一会带我去买去,我请你吃一个,感谢你一路上的照顾。”
女孩子之间,这微妙的人际关系,是不必言明的,谢金娥完全能够领悟得到,虽然她似乎并不在意这个年轻人玩弄的一点小手段,只是不在意地笑了笑,但黄景秀能感觉得到,金娥对她的态度无疑要亲热得多了,她们在舟中一路同行,自然彼此已经很熟悉了,但很奇怪的是,非得要在这样的事情之后,双方才感到好像真正的亲近了起来,缔结了一种稳当的,双向的友谊。
“说得是!”
金娥并不推辞黄景秀堪称奢侈的请客——二十文一个橙子,在万州是难以想象的高价,便是在买地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得起的,黄景秀财力有限,也只能买两个,和金娥一起尝鲜。
她只是说,“晚上黑漆漆的,就算点了蜡烛,篮球赛也不如白日的好看,他们是凑不齐休息日的时间,才只能在晚上打,我们干嘛为了一个橙子浪费一晚上?走,我们去给你在银行开个户头,兑点钞票——下午吃你买的橙子,晚上吃完饭,我请你逛夜市去,谁晚上去看篮球赛啊?”
“就是,就是!”黄景秀忠诚地跟着附和起来,像是一只跟着头犬狂吠的小狗,兴奋地叫了好一会儿,她才猛地回过神来——晚上还在食堂吃饭,去夜市自然不会有胃口了,她也没钱买东西,那么去夜市的目的,当然是——
“金娥姐,我们去夜市做什么的呢?”
“当然是去玩的了!不是我和你吹嘘,就是姑苏的十里山塘,只怕也比不上我们买地的夜市,衢县的夜市已经不算太红火的了,我们鸡笼岛的夜市,那耍子才叫多呢,土仙画看过没有?那东西又叫新式皮影戏,好像川内连老皮影戏都还不太流行,今晚要是有《蜀山剑侠传》的皮影戏看,篮毬赛比起来,又完全不算什么了……”
第532章 租书店的发展
皮影戏这东西, 对黄景秀来说不算是太陌生,但她还没有机会看过——在北湖道,这个算是很有名的一种戏曲了, 也叫灯影戏, 逐渐地缓缓流传到川内, 但因为演出的剧目有限, 而且据说唱腔一般,并没有受到很广泛的欢迎,只是依稀听说锦官城里有戏班子专做灯影戏的,唱腔可以和川剧名班比较,不过,这种东西照例和黄景秀家是没什么关系的,他们家也就是偶尔赶庙会时, 听听戏台子上荒腔走板, 后台十几个人帮着喊唱, 锣鼓喧天的热闹酬神戏罢了。
倒是船行到北湖道时, 考察团受到办事处的招待, 看了一场灯影戏,这个东西,在黄景秀看来不是不好看,但是舞台很小,离远了看得不是很清楚, 而且戏班子说的是北湖道的土话,她听得半懂不懂的, 也就是看个新鲜罢了。
金娥说要带她去看新式皮影戏,倘若不是以《蜀山剑侠传》作为剧目,恐怕她是不太提得起兴致的——那还不如去看人打篮毬的, 虽然黑灯瞎火的,也看不太清楚,但皮影戏不也是在黑灯瞎火中,勉强地看着几个小人儿动来动去,听着那嘶哑的嗓音拉着长调子,唱着晦涩的歌谣吗?
不过,只要和《蜀山剑侠传》有关,终究还是吸引人的——黄景秀毫无疑问是《蜀山传》的书迷,这本书在川内实在是太流行了,就连她父亲,哪怕对买地的什么东西都是不以为然的,也不可自拔地成为了《蜀山传》的忠实读者,他的书房里,摆了两套《蜀山剑侠传》,一套是买地的精装本——左开横排,简体字,拼音标注,虽然是精装本,但哪怕算上运费,价格其实也不是不贵,和川中书坊自己翻印的竖排繁体字版本,价格是相当的。一向十分节俭的黄举人,不但买了竖排版本,还买了简体版本来收藏,可见他有多喜欢这套书了。
当然,这也是很有道理的,蜀山剑侠传,讲述的就是青城、峨眉这些名山的传奇故事,这叫生活在附近的百姓们如何能不喜爱呢?便连其中的地名,也都是川内确实有的,在黄景秀看来,或许撰写这故事的人,只是随意地借了买地之外,偏僻处名山大川的名头一用而已,起到一种‘仙在虚无缥缈中’的感觉。
故事本身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但即便如此,她对这话本的喜爱,还是超过了其余所有,黄景秀曾经很真诚地认为,买地现在所有话本、剧谱,都无法和《蜀山剑侠传》比较,唯一让人遗憾的一点,就是这是一本仙书,其作者并不在此世之中——黄景秀希望,也认为他是升仙去了。能写出这样仙气故事的,必定也是逍遥度日,悠闲一生,仙风道骨的神仙中人罢!
就算是‘君子不语鬼神’的父亲,也是何等的喜爱这本小说。黄举人一向是反对儿女们偷看闲书的,有些买地的书籍,譬如《斗破乾坤》,在他看来,便是对学问丝毫无益,大哥偷看被抓住时,被毫不留情地鞭挞了十下。但这话本不但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书架,而且即便父亲发现了自己正在偷看,也没有声张,而是一副若无其事、佯装不知的样子……
对黄景秀来说,《蜀山剑侠传》,像是过往那段虽然限制重重,却也不乏本真之乐,在艰苦的生活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彼此扶持的生活中,所有温馨一刻的缩影,乍然在千里之外,诞生这话本的故乡,听到了这书的名字,仿佛是故友重逢,惊喜过后,又有些说不出的苦涩,所谓‘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她从前很少能够读词,便是偶然读过这样的词句,也很难想象到底是怎样的感受,直到如今,在热浪中所感受到的沉重,那无可奈何追不回的憾恨猛然涌上心头,方才让她忽然间明了,什么叫做载不动,许多愁,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买地的日子,当然是极好的,她也能想象到自己之后的生活,怎么想都要比从前更自由也更快活,但是,如果能让黄景秀选择的话,或许她还更情愿选择在那山城小院中,清苦而单调地,与父兄一起再生活短暂的几年。即便,即便那也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她总是要嫁人的,但是,至少她的父亲和兄长还能好好地活在世上……
“或许是《蜀山剑侠传》,也或许是别的话本,现在我们买地这里的话本,已有许多了,也不都是天书走红,有很多我们活死人自己写的话本,也一样大受欢迎。尤其是在土仙画上,《我在南洋当驸马》,这些南洋派的小说要走红得多了!你可看过这些小说没有?”
谢金娥在她身边絮絮地说着,很显然并未察觉到黄景秀的感伤。黄景秀也很快从强烈的情绪中恢复了过来,她掩饰地一笑,摇了摇头——她已经不是孩子了,如今在世上举目无亲,像她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絮絮叨叨、喋喋不休地述说着自己的痛苦呢?虽然从没有人教过她这些,甚至于她父亲还出名地不擅长这些,但黄景秀凭着本能,还是迅速地找到了自以为最适合自己的处世之道。
“川中的书籍很贵。”她说,“而且交通不便,主要都是靠同乡会带一些回来,但是,他们的地方也有限,更多的还是带教材,带有用的书。小说这些东西,即便带回来了,也不是都能翻印流传。就算流行,我们也未必能看得到。”
“敏朝的地方,信息流通的确是太缓慢了。”谢金娥也说,“万州的书店里货的确很不全那——你爱看书吗?爱看书的话,一会倒是可以去租书店,花一文钱便可以租一本书看两日了,若是看得快,当天借当天还的话,那就更划算了——对了,我们可以去租书店吃橙子。”
前方已经是一个集中的菜蔬市场了,不过时值正午,大多摊贩都去茶棚里乘凉,把箩筐用叶子、笸箩遮蔽起来,表示里头虽然还有货,但主人暂且不在。卖鲜果的摊子上,只有两三个早熟的甜瓜堆着,一些零星的树叶在篮子底部,看来生意很好,别的品类都卖完了。不过,晚橙这么昂贵的东西,是不太在摊子上卖的,金娥说,它们主要在茶馆里供应。
“也有些果农,会把品相不太好的橙子自己收集起来,走街串巷叫卖,十文一个,但是那得有运气。大多好的,都被茶馆包完了,想吃橙子得到茶馆里来——一般茶馆边都有个租书店,他外头也有骑楼、桌椅,都是一起做买卖的。”
谢金娥看来也是个租书看的老手了,她带着黄景秀走了几个巷子,老道地相着租书店的成色,“这家好,书架多,那几家里头全都是报纸架子,多是给茶馆客人消闲的,要看话本还是这样的租书店合适。存货多,实力强,时新的话本一次能进几份,不怕被人借没了。”
果然,这里头的话本,简直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了,黄景秀一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书拥挤在一起的画面——主要是《斗破乾坤》一套就能占满一层书架了。要来个几套的话,一个大书架岂不是就全被占去了?
还有《我在南洋做驸马》、《逍遥游》、《鸳鸯错》……全都是一看就知道绝不正经,肯定不是一个有正事要做的姑娘应该沉迷的东西,但是,这些书名对黄景秀的吸引力,刹那间又盖过了篮毬了,简直比什么新鲜的衣料、首饰,都能得到她的喜爱,她的眼神在这些书本上游弋着,几乎不知道该选哪一本好,谢金娥则拉着她,老道地在骑楼里找了个桌椅坐下——椅子还是藤编的圈椅,塞了一个绑在椅背上的竹靠垫在腰侧,坐起来相当的舒服。
“一壶凉茶,两个杯子,晚橙来两个,瓜子一碟!”
餐点的价格是写在水牌上的,悬挂在骑楼下方的屋檐内侧,风一吹来,这些竹牌便叮叮咚咚地互相敲击,发出悦耳的声音。一壶凉茶十文钱,晚橙比金娥想得贵,要30文一个,瓜子一碟倒是很便宜,不过是一文钱,但数量不太多。谢金娥对黄景秀介绍,“在这里租书,是要付押金的,还要登记姓名、住址,因为有时候押金是不能完全扣抵书的损失的,要是成套的书被你弄得缺损了一本,那岂不是麻烦吗?”
“所以,旅客租书押金要加倍,不过,若是在这里一边用茶一边看,那又另当别论了,你想看什么都可以,额外出一文钱就行了。一天之内,能看几本都是你的事,所以,虽然这里的茶要比隔壁茶馆略贵一些,但一些看书很快的人,宁可坐在这里看,对他们来说还更合算些。”
当然,在租书铺附近的茶馆看书的话,也可以免了押金,但那要多给茶馆伙计赏钱,因为他们要来向租书铺分说,而且要承担监督书本去向的责任。所以总下来的话,开销是差不多的,只是在茶馆看书,能吃的茶点更多而已——在租书铺看书入了迷,也可以请租书谱的伙计去茶馆跑腿买茶点来,如此自己就不必挪动了,餐具也由伙计代还。
可见,这租书店和茶馆,实在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久而久之,在租书铺子边上,有一间或者两间茶馆,或者茶馆自己兼开报刊铺带几本小说,也就成为默认的规矩了:茶馆每周都要买大量的报纸,过期之后如何处置本是难题,现在倒好,一个报刊铺,全解决了,还能多带客,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有些书蠹,平日里在学校里也是读书,休息日还要来租书店,一坐就是一天!”谢金娥笑着说,“把店里的书全看遍了,就自己写。有不少走红的话本,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就像那个《逍遥游》,引领了一个派系,我们都叫它支招派,很爱看呢!”
原来,《蜀山》、《乾坤》各领风骚的局面,在买地早已是过去式了,现在买地的剧本且先不论,光说话本,就有几大流派:第一,敏朝本有的世情小说,如《拍案惊奇》、《情史》,这类小说,讲的都是市井中的奇情故事,文笔是很——很旧式的,这么说或许不恰当,但只要读过买地的小说和敏朝的小说,便可以感觉到明显的区别。如果说在从前,这些小说已经可以算得上是白话,那买地的小说出来之后,它们也显得古典了;
第二,是模仿《蜀山剑侠传》创作的寻仙故事,《四游记》因为《蜀山》的东风,又再火了一把,也可以算在里面,但是,这些故事模仿蜀山的痕迹,要比模仿《四游记》多多了。还有大家耳熟能详的套路,借由蜀山的人物,敷衍自己的故事。
便犹如借潘金莲敷衍出《金瓶梅词话》一样,蜀山剑侠传中人物极多,其中三英二云,很受众人喜爱,又有石生、秦氏姐妹等扣子人物,命运跌宕起伏,惹人怜惜,却偏偏写到一半,笔锋一转便写丢了,他们的下落也着实令人悬心,不乏有人试着为其撰写结局,有许多《蜀山石话》、《我在蜀山做狐仙》等话本,都是借了蜀山的名气,也颇为走红。
还有些故事,就完全跳出蜀山的框架了,但还是以修仙为主题,也可以分入此类,这也是黄景秀最感兴趣的一类,谢金娥道,“这家老板分得好,寻仙类的都在里头那个大架子上,你可以从《我在蜀山做狐仙》看起,那说的是秦寒萼自悔前尘,忽然间触动因缘,穿梭时光重回过去的故事,写得也颇新奇好看。”
第三类,则是模仿《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一套武侠丛书而写的武林故事,不过,黄景秀连原著都没有看过,谢金娥便推荐她看原著,“写景之处,许多是取了《蜀山》之意,不过故事要更完整跌宕得多,也挺好看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丛书没有出完的,只出了雪山飞狐、连城诀、射雕、白马啸西风,然后就出笑傲江湖、神雕侠侣了,‘飞’、‘书’、‘鹿’是什么,到现在也不知道。”
不过,故事之间没有联系,也不妨碍阅读就是了。黄景秀听到这里,恨不得就立刻要取一册来看了,但看最显眼处的书架,摆着的是《我在南洋做驸马》,便问道,“现在南洋派的小说,怎么如此走红呢?我好像在周报上看过一期的,也不算小说吧?好像是真有的事。”
“你去拿一册翻开看看便晓得了。这书还不外租呢,只能在这喝茶看——便连手抄、翻印的都少!”
什么书这么特别呀?黄景秀也好奇起来,有些怯生生地走到书架前,往柜台处相了一眼——柜台后的伙计,大概也听到了她和谢金娥的对话,便对她点了点头,语气平和地道,“把桌上的手牌拿来,取了到这里来登记一下。”
这还是黄景秀第一次独立和外男打交道,好在买地的男子,目光清正并不让人反感,但她仍有些紧张,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忙忙地出门去骑楼下取了一个小竹牌——这是和杯子一起送来的,几个杯子便是几张竹牌,如此可以防止一人借多本,倒是简便有效。
取来手牌之后,大概是看出了她的不自在,这么短短一段时间,柜台后已换了一个少女坐着,原本的伙计则离开去做事了,黄景秀心下一暖,暗道:“买地做事,倒是颇有让人宾至如归的感觉。”
既然是和女伙计打交道,她便自如多了,取了书籍,和手牌一起送去登记,还和女伙计谈笑了几句,得知那晚橙其实书店也没有,那男伙计是去茶馆取货了,这才拿着书册回到座位,笑道,“买地的书,很少有硬装的,这本的装帧倒是很结实——”
说着,便揭开了硬皮封面,只是一眼,黄景秀的眼睛便一下瞪大了,几乎是不可思议地看着扉页的版画,她揉了揉眼睛,连刚被送来的两个橙子都顾不得留意了,只是反复地细看着这版画那栩栩如生辉煌华彩的细节,又虔诚而小心地,用手指搓磨着光滑的书页。
“这——这是天书吗?”她不禁问道,“这书页,这滑手的感觉——还有这人,天呢!那三公主好像在看着我!等等——这是什么香味儿?”
这里对书的震撼还没完呢,那边又闻到了前所未有的芬芳甜香,却是谢金娥已经开始用小刀给橙子削皮了,一股从来未曾闻过,充满了芳香和甜蜜,又带有柑橘特有的一丝涩味的气息,立刻就闯入了黄景秀的鼻端,她这会儿都不知道该惊讶什么好了,一会儿看看书,一会儿看看金娥手里被迅速剥出的橙子——谢金娥手很巧,这橙子皮很快便被完整地剥落了,剩下薄薄的内皮,包裹着黄橙橙的果肉,她轻笑着掰下一片犹如橘瓣完整的橙瓣,塞进黄景秀口中。
少女的眼睛一下又瞪得极大了——“怎么这样酸甜适口,天,这是什么味道——等等——”
“这橙子……这橙子它竟没有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