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反击的意愿和手段,虽然激烈,却也需要有人来组织协调,从叶昭齐的表情来看,不但姨母沈曼君抵抗得很消极,符合叶瑶期‘姨母已不堪重负’的猜想,便是大姐昭齐,似乎也没有凝聚起反抗的意志,虽然经过极力的遮掩,但谈起此事时,她的表情也还是和家中这段时间的气氛一样,低迷颓丧,似乎对于未来已有了详细的猜测,只是还没有做好接受的准备。
这都已经是注定的事,一直以来,自己骗自己,事发之后,又缠绵忧郁,拒绝接受,这是为了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叶瑶期并不多愁善感,她虽然也能理解家人软弱的根源,但却很难在情绪上和他们共鸣,只是,这话就算说出口,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双方都固执己见,只能不欢而散。
多年前,刺探过几次之后,她就从不和家里人争执,此时也只是轻轻地握住了叶昭齐的手,道,“大姐,别想多了,我们一家行得正,坐得直,又不曾违法乱纪,也是善尽职守,就算下野回家,难道还少了一口饭吃吗?再者,这也都是后话了,买地一向就事论事,就算姨妈下台了,也未必就一定牵连到你头上啊。”
这是完全装糊涂,直接把叶昭齐往败局已定的方向去引导了,也是叶瑶期的私心:要说后辈中,有谁最适合接过姨妈手里的大旗,来号召亲眷故交们组成攻防同盟,回击那些新一代的平民才女,那这人自然非昭齐莫属。
她的血缘、名气、职位,都是最优,可叶瑶期却是不愿叶昭齐再来趟这个浑水了,要不是最近使团组建,几乎所有报纸的重心都在羊城港,她甚至还希望叶昭齐回壕镜去呢,那里是《万国报纸》的大本营,也是相对远离纷争的所在。只要叶昭齐从前得势的时候,不曾排挤过《万国报纸》的那几个洋番主编,大家把关系好好地处过,那么,即便姨母沈曼君下台,也没人就说叶昭齐的位置也就一定坐不稳了。
“你这孩子……总是标新立异。”
她善意的急切,也被大姐完全领会,叶昭齐黯淡的面容上,浮现出了一丝微笑,她反握住妹妹的手,拍打了几下,“孤拐得厉害,且还护短,我看,除了舅父舅母,我们爹娘还有姐妹兄弟这家人,哪怕是对姨母,你也是面子情……你这是怕我被牵连,只想着先把我摘出去,可你不想想,事已至此,如果我们一家谁也没有出面,亲戚故交间,又会如何议论呢?”
“那就让她们议论好了!”
叶瑶期冲口而出道,“正好撕巴开了,大家生分了,如此才能各自安好。还不明白吗,姐,姨母的事情,是吉是凶,还不是六姐存乎一心?六姐不忌讳,别人说破天都没用。可六姐忌讳的,是姨母一人,还是我们这些看似分家,却比没有分家还更加亲密兴旺,淤积在一行一业内的乡党友朋呢?”
这话一说出口,叶昭齐身躯微微一震,望向叶瑶期的眼神立刻有所不同。叶瑶期也知道,自己无意几句话,却是把心中隐藏多年的倾向给漏完了,不过,料来她和情报局的往来,不会轻易露馅,因此她也还算镇定,只是望着叶昭齐微微点了点头。
叶昭齐苦笑道,“我明白了,这是你的心底话,难怪当年你一定要去金融部做事……原来,我们都愚钝,家中最聪明的儿女,还是小妹琼章。”
这是叶瑶期的小名,久已不用了,叶昭齐突然提起,叶瑶期也是双目一红,也不知为什么,忽然间极是感伤,不由得紧紧握住姐姐的手,哽咽道,“姐,我不是不想说,只是——”
只是,她年岁太小,说话不管用,只能藏在心底,却不是自私自利,只顾自己!
这未尽之意,其实不必说,姐姐也能明白。叶瑶期见昭齐微微摇头,笑容中只有欣慰而无埋怨,不由更是委屈,多年来的压力和担忧,全数涌上,真恨不得大哭一场,泪眼朦胧中,端详着姐姐的面庞,又是情不自禁地想道,“这样的瘦,脸上没有一点肉,这眼角的纹路——姐姐也老了,是呀,快四十了,不年轻了,看起来可是憔悴!这世道可真不该呀!我姐姐是多好的人才!”
的确,此时此刻,真不算是叶昭齐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她少年成名,从压抑的江南来到买地之后,便是一飞冲天,不但被当成家中的‘麒麟女’,受尽了家人的重视和栽培,事业上,更是每一步都超出了当时对女子的偏见藩篱,每一步都是跨时代的壮举!在当时,小小的瑶期所见的,便是那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样子,这让她如何能接受叶昭齐此刻的疲倦、憔悴与迷茫?!
但现实就是如此,没有人永在巅峰,姐姐不能,姨母不能,沈家也不能,属于她们的时代,似乎已经结束,不管再残忍,最理智的做法,仍是垂头接受。叶瑶期深吸一口气,咽下发咸发涩的泪水,喉咙中堵得厉害,可她现在不能哭——她还要再劝一劝叶昭齐。“姐——”
“不必说了,都懂。”
叶昭齐反而比她轻松,在那一刻诧异过后,虽然也被小妹的泪水,勾动情肠,双唇颤抖了片刻,但很快,她又释然地长呼了一口气,甚至还轻笑了起来。“三妹,我家女子,以你最慧,你想得一点错也没有,错不在你,在于我们,一个小女孩都能看明白的道理,我们却看不明白。如今悔悟,已是晚了。”
“不过,过去的事,也不必再提。有你在,我也能放心许多,今次找你谈天,心里其实也压了事,颇为惴惴,不知可托付给谁,又有谁能懂我——知道你的立场,我反而轻松了,原来早有达者,比我醒悟得早得多了。”
先听到‘我也能放心’,叶瑶期还当是叶昭齐要回壕镜去,所谓‘放心’,是指她离开之后,羊城港风云诡谲,有自己照料家人,大姐能够放心。谁知道越听越不像,不由得急道,“大姐,你这是——”
“也不是坏事,”叶昭齐哪舍得让小妹担心,自然不会吊她的胃口,垂头犹豫片刻,扬起脸来,故作轻松地笑道,“就是刚才你问的采风使——此次出使,对《万国报纸》的读者来说,意义非常,当然不会不派采风使。
而且,人员组成也是被你猜中了。的确是白番、黑番和汉人,各出一人,互相配合。随时发出报道,跟着传讯船往回送,在《万国报纸》上陆续发表。
三个玛丽,对此事非常重视,三小姐马德烈是三姐妹中身子最好的人,她没有束过腰,可以承受远航,因此她决定亲自出任白番采风使——”
说到这里,叶瑶期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叶昭齐已经决定,去当那个汉人采风使,远航欧罗巴——不但离开了此刻必须要由她出面的窘迫情境,而且,还开辟了一个新的战场,这是一个她的出身将不会成为任何负累,反而会重新为她加分的战场!
金蝉脱壳!妙啊!倘使旁人如此,叶瑶期必然大赞,可这是她的亲姐姐!她一听之下,如遭雷击,哪有不担忧质疑的道理。“不是,此去万里,归期未定,而且——而且姐夫和囡囡呢?爹娘有我,姐夫——囡囡怎么办?”
叶昭齐的丈夫,自然是最符合买地标准,最为典范的贤良丈夫,一切以她为主,要说陪着一起,还算正常,但孩子还小,如何经受得住远航?叶瑶期问完了自己也明白过来,“你是想把囡囡托付给我——”
这也就难怪叶昭齐说,‘不知可托付给谁’了,叶瑶期这边才刚自以为恍然大悟,叶昭齐却在那边摇了摇头。
“不是,囡囡还是归她父亲带。”
她的头又低了下去,似乎这依然是一个难以吐露的决定,不过,尽管每一次都不好启齿,可叶瑶期百忙之中,还是情不自禁地注意到,每一次叶昭齐抬起头时,她面上的笑容也都多了几分真诚和解脱。“这件事我们还没有和别人说,不过,我们已经办好手续了——
瑶期,我和你姐夫,我们已经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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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9章 番女返乡
“虽然已经在信件中, 多次表达过了我的崇敬,但请您容许我再次占用您宝贵的时间,当面赞扬您的勇气——加入使团返回欧罗巴, 尤其是作为一个洋番女人?还是一个如此了解欧罗巴现状的洋番女人, 一个弗朗基女人, 一个知名的弗朗基女人——您的决定,诚然体现了您的勇敢, 世界正是因为您这样的人而进步的。”
“倒不如说,诚然体现了我的鲁莽, 以及对赌博的爱好。我对此也并不忌讳, 我的两个姐姐常常这么说我——如果有机会的话,我甚至连我的头都能捧上赌桌。不过, 不,请别误会, 我从来不玩任何棋盘游戏。”
马德烈摘下草帽, 随意地将它拿在手里, 冲卢马姬展示了一下,“来自四大总督区的黄金地草帽……如今刚流行开来的黄金地特产,是那些投奔北黄金地定居点的土番和黑番带来的手艺和种子。一会儿你也戴一顶走, 柔软透气、轻便防晒, 很适合羊城港的天气——”
两个人边走边谈,已经走进了宽敞的起居室, 马德烈打开了墙角的风扇, 和卢马姬在宽敞的藤编沙发上坐下,熟练地打开了茶几旁, 犹如置物柜一般安放着的藤编外壳冰箱, 取出一大瓶冰镇的里木薄荷饮子, 以及两个安放在冰块上方的玻璃杯,“加点蜂蜜?还是你的口味已经汉化了?”
卢马姬依旧保持着洋番的口味,她很能耐甜,前任壕镜总督家的三小姐便随意地从茶几下方取出了一瓶蜂蜜,拧开瓶盖,往两个玻璃杯里头慷慨地加了足足一指甲盖的蜜浆,结束了短暂的跑题,“我从来不玩任何棋盘游戏,只关系到金钱的赌局,最好的牌场在交易所,而那些和权力有关的博弈豪赌——这才是最迷人的。它才值得我们倾注全部的热情。”
“毫无疑问,您当然是个最大胆的赌徒,这一次您押上了自己的命。”卢马姬热切地说,这倒不是因为马德烈的权势地位,而是因为对方的行为的确让她钦佩:再没有比马德烈更容易陷入危险中的使团成员了,就算是卢马姬自己,也不敢轻易地返回欧罗巴。
任何一个从欧罗巴出走的洋番女人,都会有所顾忌,因为她们这些在东方学会了许多新规矩,对事情有了强烈的、离经叛道的新见解,甚至拥有过高薪、大权的女人,在欧罗巴老家都是毫无疑义的最危险份子,铁板钉钉的女巫。
任何人都可能主持着将她们烧死,而不会遇到任何的阻力——这也并非是她们的妄想,而是有过实际例子的,当返乡的女人被烧死的时候,只有同样去过东方的船长和水手会同情她们,为她们说话,其余本地人全都笼罩在对魔鬼的恐惧之中,不是陷于对这些女巫的极度憎恶,便是感到非常的害怕,甚至不敢去看她们的处刑现场,哪怕这样的场面,在乡村中也算是罕见的娱乐。
这样的事情,的确是曾经有过的,以至于在如今的买地,对于洋番女人来说,回乡就如同自杀,而让回乡女人登船,也会被外界视为是参与到了谋杀之中,每一个环节的人,都会极力劝说这些女人打消主意。
也因此,这一次的欧罗巴使团,在性别上呈现出一种分化迹象——东方女人并不罕见,不论是使团团长、船长还是水兵、汉人土番吏目,很多都是女人,但洋番女人却非常少见,上头既不安排,这些女人也不敢回去。
即便是后期加入的知识教、欧罗巴商船,也以男性为绝对主流,当然,欧罗巴的商船水手一向也全是男人,这没什么,但知识教的祭司也是如此,就可以看到知识教在这件事上的态度有多慎重了。
马德烈大概是主动要求参加使团,返回欧罗巴的洋番女人中,出身最好,地位最高也最有名,敌人也最多的一个——她不但是《万国报纸》的编辑,知识教的祭司,更是东方贤人说的缔造者之一,让教会非常头痛的东方贤人理论,就是她们姐妹三人鼓捣出来的。
可以想象,她在欧罗巴那些虔诚的信徒中,会是怎样的形象,而她的身份,在欧罗巴一经走漏,会有多少潜在的敌人,宁可抛却性命也要报复这样恶毒地窃取信仰的深渊魔女……卢马姬之所以如此钦佩马德烈,便是因为马德烈并不是陷入瓶颈,去欧罗巴寻找新的机会,她在买地也拥有光辉的未来。
——在知识教,她显然要比体弱的大姐做得更好,更得到信众的支持,被视为下一代有机会和张坚信大祭司分庭抗礼的强势大祭司人选,只等着姐姐让位了;而在《万国报纸》,她也很显然能够接过二姐的棒子,不论怎么选,她都可以胜任自己的岗位,而且做得比前任更好。
而要说姐妹之间,如果有什么关于权力的矛盾,那也是万万没有的事情,马德烈的两个姐姐,毕竟都受到过束腰的戕害,多年来的锻炼,也无法让她们完全恢复,不但难以承担过分繁重的工作,还有一点,就是她们虽然成婚了,但都没有敢于生育——
对于束腰女人来说,生育的危险比小脚女人更甚,这两个群体都是生育率比较低的。马德烈就是她们唯一的继承人,事实上,姐姐们常常敦促的,是让她抓紧时间,乘年轻生育一个孩子,随后便可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选择一个衣钵继承。
卢马姬听说,三个马家女,更倾向于让马德烈接任知识教大祭司的位置,因为这个位置工作量更大,更需要东奔西走,大姐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她退休之后,便可以回到《万国报纸》去帮助二姐。不过,马德烈似乎也并不打算顺从她的两个姐姐,她并没有生孩子,这会儿更是出人意表地,选择以《万国报纸》采风使的身份,回到欧罗巴老家去。
毫无疑问,她的身份一定会让她成为一个焦点,一个能够引发矛盾的核心人物,但凡使团稍有差池,马德烈一定是最危险的那个人,就算使团别人都安然无恙,她也有可能被刺杀。同时,马德烈对欧罗巴又非常的陌生,自从她有记忆以来,她都在壕镜长大,她对欧罗巴当然没有什么对祖地故乡的特别情感,她绝不是基于把家乡变得更好如此纯粹的愿望而启程的。
在卢马姬看来,她前往欧罗巴,根本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旺盛的权欲和野心,马德烈想要打破的,是洋番在买地的前途上限。如果她成功了,那么,她便理所当然能掌握比张坚信大祭司更庞大的权力,也就无需眼巴巴地等着他退休了——张坚信大祭司今年还没有四十五岁呢!
这个年纪,在政治上来讲正当壮年,他对知识教现有教区的掌握,是牢不可破的。而比起和张坚信争斗不休,马德烈选择了另一条更积极的道路,那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也押在这场豪赌上,她辞去了知识教的职位,选择回到《万国报纸》,以采风使的身份前往欧罗巴。
而如此一来,起码从表面来看,她的职位和卢马姬也就差不多了,她们都是《万国报纸》的供稿人,也都是表现出色的洋番女人,更是少有的,能以不同的身份,参与到买地的高层权力斗争的洋番女人。因此,虽然她们素未谋面,但在马德烈的决定流传开后,伴随着卢马姬主动的写信赞扬,也就很快熟稔了起来。这一次会面,主要是马德烈想多了解一些华丽姿的事情。
“这也是个大胆的小女孩子,她选择了一条更艰苦的路。”
她用赞赏的语气说,“我们三人其实都在尝试一样的事情——我们的前辈,第一代洋番女人,利用了自己在性别上的优势,把发展空间拓展到了某个局限,某个定点,我们的空间,要比洋番中的男性稍微更大一点点,但也仅仅是如此而已了,我们的发展已经到达了极限。
所以,我们选择了三条不同的路,你以取巧的办法,渗透进了买地的正统报纸……唔,我不会说这一定会失败,但我很担忧,这只是时势带来的一个特例,如果没有大势的变化,你会成为一个特殊的哲学家、思想家,罕见的个例,但你的道路,对别人来说不会有太多的参考作用……”
“您说得非常对。”
卢马姬并不以为这是鄙薄,她反而感到非常兴奋,抛开她和马德烈显而易见的不同,两个卓越的头脑终于互相靠近,开始交流,这样的交流,所带来的精神愉悦简直无以伦比,她语速飞快地说,“我也时常这样想,如果我希望我的成功不是个例化的,真正能为和我一样的人打开一条通道,那么,在本职工作之外,我最该做的就是——”
“利用我/你现在的职位优势,尽可能地帮助潜在的政治新秀……让他们扩大影响力,让我们的纲领和口号加速成形——”
两个女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表达了相似的意思,随后很快又相视一笑,很显然,她们对于这一次会面的目的,已经达成了共识:马德烈会告诉卢马姬,她在欧罗巴预计采取的行动策略,和背后的核心意图,卢马姬则负责在买地,为马德烈发声,注释她的行为,以达到两人共同的政治目的。
对于汉人来讲,政治同盟的形成要复杂太多了,要考量出身的阶层、乡籍、政见、性别,如今的职业、性格,所有这些分歧都可能会造就不同的团体。但对洋番来说,他们还处在极早期阶段,只需要一个共同点就可以联手——她们都是常住买地的欧罗巴人,这就够了。
至于说原本的教派、国家之间的恩怨,这些根本都不重要。眼下,沉寂在买地各处默默生活的洋番平民,才是常驻人口的绝大多数,有政治理想和政治能力的人非常稀有,他们必须团结起来,才能成为一股值得正眼相看的力量。目前来说,大家的政治目的是简单的三个字,‘被看到’,因此,他们也不容易产生矛盾。
“我打算随机应变,在几个可能的策略中进行选择。”
马德烈告诉卢马姬,“我摆脱知识教祭司的身份,就是为了进一步获得出牌的自由。说实话,在使团内部我看也存在竞争,欧罗巴是块肥美的肉骨头,很多人都想要吸一口骨髓。你知道吗,仅仅是《万国报纸》这一次派出的采风使,就姑且都能算是彼此的竞争对手。
我的两个同事,叶昭齐——你知道她的,她是《买活周报》主编沈曼君的外甥女,也是人们眼中她公认的继承人,但是,她出人意料地选择出这趟长差,并且还离了婚,很多人被她的这个举动迷惑,认为出差是离婚的后果,你知道,她突然间厌倦了一切,包括强加到她身上的这些责任和生活的模板,犹如他们所说的,‘新时代的八股和女诫’——”
她做了个手势,引用了对卢马姬来说颇为陌生的一个词组,卢马姬便知道这是马德烈的圈层常常能接触到的抱怨——也是她,以及没有见过面的窦湄和董惜白两个出身低微的文人所难以听闻的,属于‘新贵族’(或许可以这么来形容)的心底话,其本身就是身份的象征。不过,她是过来人,既不会因为这些事情而激动,实际上也不好奇这些新时代的囚徒到底在想什么。
“但在你看来一切恰恰相反?”卢马姬抓住她关心的重点,“出差才是她的目的?离婚才是附加影响?”
“没错,出差才是叶昭齐的目的,叶昭齐——我和她同事多年,互相熟识,她的脑子也不错,而且,那是个薄情的人,我想她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她的丈夫,男人不过是——”
马德烈轻蔑地挥了挥手,“生活中的调剂品和装饰品——这倒也的确是适合他们中那些无能之辈的位置。”
她对于异性的看法,从她自己的选择中就可以完全明白了,马德烈对于谈论普通异性的兴趣,也仅限于这句话而已,她很快说回那些真正要紧的东西。“她想必也从姨母的危机中预见了自己的将来。如果她不做出改变,即便现在她继承了姨母,经过卓绝的努力成为了短暂的掌权人,但命运也已经注定了,她会在新一代更符合标准的报纸人,终于通过这些斗争成长起来之后,一如她的姨母一样,被毫不犹豫地抛弃和取代。
她们这个出身的女人,被设计成磨刀石,就如同我们在体系中被设计成了边缘人物,如果我们想摆脱既定的设计,那就必须要做出超出设计的成绩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倒是个公平的系统。”
系统必然服务于某个中心阶级,公平的浓度也是由里而外逐渐辐射,对于公平性,卢马姬不予置评,不过,在短短几句话中,她对叶昭齐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了解,“你说得对,这也是个有野心的女人,通过这个长差,她巧妙地摆脱了几乎是既定的命运,而且还找到了一片新的空白土壤,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她可能是你的竞争者,不过话又说回来,只要利益够大,你们也完全可以达成合作,分割地盘,对抗未必是唯一的选择。”
马德烈哼了一声,似乎不置可否,她对叶昭齐在竞争中必然具备的优势似乎有些不太服气,但卢马姬也并没有安慰她,她不准备为马德烈提供任何情绪上的抚慰和支持,这不是一个孤身前往欧罗巴的番女应该习惯的东西,她公事公办地问着:
“——你的汉人采风使同事是这样,那么,黑番呢?你的黑番同事,他怀有什么政治意图吗?话又说回来了,你们是如何在《万国报纸》中选拔出黑番采风使的,我还以为——”
卢马姬没有说完,不过,她的言下之意当然也很昭然——以如今黑番和白番的关系,以及白番把持了洋番上层职位的现状来说,她还以为,《万国报纸》会贯彻洋番中那些隐晦的老毛病,绝不会让黑番来玷污了高贵纯洁的编辑部办公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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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0章 吴诚与谭雅
“谭雅, 你确定这真是个好主意吗?我是说,抛下你和孩子们——这么多年!我甚至无法确定归期,而且, 你也知道,我们在欧罗巴会有多危险。这是问题的关键,我是说, 我是说——”
“好了好了, 又不是说你就真的回不来了,听我说,吴诚,你的离开对我们来说当然是一大损失和牵挂, 但——说实话, 我是个黑番女人, 我们早就习惯了独自抚养孩子。
这是写在我们血脉里的东西,我就是跟着我母亲长大的,从来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 我的母亲也不知道她的父亲, 我的外祖母从老家被掠上船的时候, 也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但这不妨碍我们也好好地长大了,是不是?”
谭雅把手——很有力的手放在吴诚肩膀上, 她的语调低沉而肯定, 充满了不可违逆的味道。“既然这是你的梦想——也是我们一家人的梦想, 那么, 我们当然支持你,我不希望家庭是你实现梦想的拖累。吴诚, 你至少该尝试一下, 如果你实在感觉到危险, 那么,我相信马德烈小姐也会很高兴帮助你提前逃脱,回家乡来的。”
吴诚瑟缩了一下,他当然充分地感受到了谭雅话里的潜台词:‘你’的梦想,不,与其说这是他本人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她的梦想,他们正是因为相似的梦想而走到一起的——他们都想为自己的家乡和种族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若非如此,吴诚怎么可能和谭雅成亲呢?她完全可以娶得到一个性情稳重的汉男,即便不做婚主,也完全有资格缔结平等婚。和谭雅同肤色的姐妹几乎全都做了相似的选择,和白番、土番一样,所有番女的第一择偶群体都是汉男,只有很少的情况他们才会选择同族婚配。
因为,理由是很显然的,就算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两个种族的结合,就意味着两个方向的人脉,同种族之间的结合,资源就完全重合了,没有半点扩张。如果找不上资源最好的汉人,他们也更愿意和不同种族的番人结婚。像谭雅这样,找了完全同族的吴诚——如此的情况非常少见,因此,人们经常认为这一对是真爱的结合。
因为,谭雅可绝不是那种找不到人成亲的老大难姑娘,恰恰相反,她的条件可好得很。她是买地最有名的蓝毬运动员,在连续三届运动大会上,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期间还抽空生了两个孩子,对她的统治力也丝毫无损。
她早就已经不是女工了,而是凭借自己的运动天赋,拥有了多重身份:谭雅拥有好几家篮毬场,定期巡视期间,训练对于玩毬有独特痴迷的市民,同时她还经常被邀请去参加一些友谊赛,甚至很多时候列席衙门的会议,以运动专家的身份,对于羊城港乃至东南、南洋等地的运动节日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
如此的身份,别说一般普通的汉男了,就是那些英俊老实,专门被家里人当做是结婚员培养出来的上品汉男,都不是没有途径认识,而且以她的身高,也的确更匹配这些多数都有仪仗队经历的兵士。只是谭雅的想法和所有人都不同,她最后选择了吴诚——一个出身卑微的奴隶,小了她近十岁,除了情感丰沛,爱写诗之外,在一般人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优点,他并不具备和谭雅一样出众的才能。
不过,谭雅对他可谓是眷顾有加,在大家的不解中,这对情侣坚定地结了婚,或者说,谭雅坚定地结了婚。而对吴诚来说,他似乎从没有过选择,谭雅有点儿像是他的半个母亲。他们相识的时候,他刚十五岁,从底舱被救出来不过半年,汉话也说得磕磕绊绊,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吴诚的名字都是她起的,那么很自然的,在她面前他从没有一点男人的自觉,似乎永远地停留在了那个岁数和那种茫然的,只能用部落诗歌来抒发情感的状态。
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于谭雅的推动,谭雅坚定地认为,他是很有才华的,证据就来自于吴诚的爱好,吴诚是从非洲直接来的买地,他是第一代黑番,而不是那些出生在殖民地和欧罗巴的黑人奴隶,他还记得很多部落长老从小吟唱的口传史诗,可以用长而悠扬地语调哼唱出来——黑番们,不论什么来路,倒都出奇地很喜欢听这些,吴诚走到哪里都颇为受到黑番们的欢迎,其实,如果不是谭雅的督促,他很可能就做了全职的伶人。
“你不能在这些领域浪费你的文艺天赋,因为有更重要的地方需要你,既然没有别人顶上,那你就责无旁贷。”
他严厉的妻子——或者也可以说是他的养母对他这样说,她敦促吴诚去做一个采风使,因为吴诚的记忆力不错,而且,出于兴趣,也能仿写很多诗歌,他拥有一种广博的艺术天赋,在许多方面都有体现,不过,谭雅认为,这些方面的价值有高有低。
“作曲唱歌的伶人,你的成就是什么?不过就是灌一些唱片而已,除了黑番,没什么人爱听这些!如今是仙曲仙乐的年代,还有白番的音乐大放异彩,我们黑番没有积累,音乐只有自己同种人喜欢,你的影响力很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