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泽点头。
不过,就在两人收拾收拾准备往回走的时候,旁边草丛中突然蹿出几个灰影,嗖嗖的,从他们前面往另一边蹿了出去。
没等傅明泽反应过来,沈茉儿已经把手里挖野菜的短锄头扔了出去,并且,迅雷不及掩耳地,夺过傅明泽手中的镰刀也给一把扔了出去。
嘭地一下。
歘地又一下。
灰影被砸中了,傅明泽快走几步过去,顿时目瞪口呆,地上躺了几只兔子。
是的,好几只。
有被锄头砸到脑袋的,有被锄头柄砸到身子的,还有被镰刀钉住的,并没有什么鲜血淋漓的场面,但是这一二三四……四只兔子都躺那儿跑不了了。
死命挣扎,但跑不了。
“你……”傅明泽回头看向沈茉儿,欲言又止,“你还挺厉害的。”
如果只是一只兔子,还能说是巧合,一下子四只兔子,那绝对是实力了。
沈茉儿也有些无奈,她其实纯粹就是条件反射。毕竟她从八岁起就骑着小马参加大凉一年一度的秋猎,十来年根深蒂固的习惯,进了山林看到猎物就会出手。
尤其来了这世界以后,吃肉的机会极少,看到兔子,她肚子里的馋虫都冒出来了,手可不比脑子更快?
也就是手上没有弓箭,不然留下来的就不止是四只兔子,而是一窝兔子了。
事已至此,沈茉儿扯了一把草利落地将兔子绑了,把其中三只扔进了傅明泽的背筐,一只提着耳朵拎在手里,这才解释了一句:“我其实天生力气大准头好。”
这话傅明泽无法反驳。要不是准头好,能随手一扔就扔中飞奔中的兔子?要不是力气大,能用一把锄头砸晕三只兔子?
更何况,她绑兔子的手法也非常娴熟。
要不是亲眼看见,傅明泽都不敢相信有人能这么轻而易举地打到野兔。
但同时,傅明泽心里也浮起一丝疑惑,比如,既然有这样的能力,之前怎么会差点饿死?只是交浅言深,他并没有将心里的疑惑问出口。
“咦,这是……山参?!”
收拾完野兔后,沈茉儿眼角余光突然瞥见野兔们光荣负伤奄奄一息的地方,有几株植物被砸得东倒西歪,其中一株分明就是野山参。
看叶片序列,年份倒不是特别久,可他们这边已经相对靠南,山参这种东西本来就极为罕见,更何况是有些年份的山参?
这不会就是柳吟霜之前一直在找的那棵野山参吧?
想到这里,沈茉儿简直头皮发麻,之前半信半疑是一回事,现在发现柳吟霜说的事情真的成真,死而复生的事愈发铁板钉钉,心头到底还是有些发寒。
虽然她自己也经历了一些神奇的事情,但她到底并没有经历过生死,对于鬼神,除了敬畏,其实难免还有些恐惧。
傅明泽显然也想到了一层,不过,唯物主义者的信念坚不可摧,他的声音依旧冷静平和:“应该只是巧合。”
没想到就算真的发现了野山参,傅明泽还是不信柳吟霜的话,沈茉儿扭头看他一眼,见他清俊的面容上波澜不惊,知道他是真的这么想的,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又无比佩服。
傅知青可真是个意志坚定的人。
大概是被傅明泽平静的态度影响,沈茉儿倒是没那么害怕了,很快稳定了情绪,撸起袖子迅速把那棵野山参挖了出来。
既然都被他们发现了,总不能就扔这儿吧。
其实别说这种十几二十年的野山参,就是数十年、上百年最好的人参,她家宝库里也是有的,只不过那些东西他们根本不敢拿出来。
反倒是这种山林里偶然碰上、年份也不算太久的山参,不算太扎眼,是能直接拿去收购站换钱的。
沈茉儿把挖出来的野山参也扔进了傅明泽背的竹筐里,又就地割了几把野菜放在上面,勉勉强强把竹筐里的东西给遮掩了。
然后大喇喇地拎起那只特意留在外面的兔子:“走吧。”
她一套动作做得行云流水,傅明泽在一旁看着,忍不住挑了挑眉,他发现,自己从前对沈茉儿同志因为道听途说而产生的印象,好像跟她本人差距非常大。
俩人走出没多久就碰见了回来找的陈大妈他们,陈大妈满脸焦急:“哎哟,你们跑哪儿去了,真让人急死了。”
蔡大妈家的孙子大壮眼尖,一眼看见沈茉儿手里拎着的兔子:“啊,兔子,兔子!”
他一说,其他几个孩子也发现了。
“哇,真的是兔子!”
“茉儿姐姐,这兔子是你逮住的吗,你也太厉害了吧?!”
“这个兔看起来好好吃啊,吸溜。”
沈茉儿拎起兔子瞅了瞅,理直气壮说:“不是我逮住的,是傅知青逮住的。”
孩子们崇拜的眼神顿时都投向了傅明泽,清澈而愚蠢的眼眸里满满的都是对兔子的渴望。
傅明泽:“……”
他这时候反驳说兔子其实是沈茉儿抓的,似乎、好像也没有人会相信?
傅明泽无语地看向沈茉儿,沈茉儿狡黠一笑,扭头就心安理得和陈大妈商量起兔子怎么处理的问题。
要是按规定,山里的猎物其实都应该交公的,毕竟山林都是集体的,山林里的一草一木乃至一兔,自然也是集体所有。
但其实各个大队都不会管得这么严格,不然社员挖棵野菜采个菌子是不是都得交公?那就乱套了。
他们这边山里没什么猛兽,野猪是有的,但一般都躲在深山里,几乎没人亲眼见过,山鸡野兔也有,但是附近几个大队都没有猎户,能猎到山鸡野兔的,也是很少的。
偶尔瞎猫碰见死耗子,只要不大张旗鼓地声张,拿去黑市卖掉或是自家人悄悄吃掉,其实也没人会管的。
也就是说,这只兔子他们其实也完全可以自己处理的。
沈茉儿和陈大妈商量了一下,决定由陈大妈把兔子拿回家烧了,回头请今天在场的所有人一起吃。
一只兔子没几斤肉,一个人分不到几块,但对于一年到头都难以吃到肉的农村人来说,这就是莫大的惊喜了。
别说几个孩子立马高兴地欢呼起来,就是几个老太太也是笑容满面。
心里惦记着吃肉,一群人
见沈茉儿篮子里没几个菌子,以为她是忙着追兔子,没来得及采菌子,直接你采几个我采一把,没多久就帮沈茉儿把竹篮给装满了。
甚至原先计划的竹笋也不去挖了,直接打道回府。
等到下山进了村子,一群人分散开各自回家,说好先回家煮饭,到时候各自带着饭去陈大妈家吃菜。
单单做菜已经要贴不少了,柴火、调和还有炖兔子的蔬菜,细算起来其实都是钱,可没人这么没数,还想让人贴粮食的。
陈大妈也高兴,拐去自留地又拔了一些空心菜,准备炖一个菌子兔肉,炒一个空心菜,再凉拌一个野菜。这在农村来说,就算是请客吃饭,也很体面了。
临分开前,陈大妈抓着傅明泽叮嘱:“傅知青你可不能不来,这兔子是你逮的,你不来,我们可没脸吃兔肉。”她怕小年轻面子薄不好意思上门。
傅明泽:“……”
可兔子真不是他逮的。
老太太热情得不得了,不答应就拽着他的手不肯放,傅明泽推辞不了,只好答应下来。
因为背着的竹筐是沈茉儿家的,傅明泽和沈茉儿一起先把竹筐背回家。
竹筐底下还有一些傅明泽采的菌子和野菜,不过都压在几只兔子底下了,东西不多,傅明泽也就不想费事拿了,于是放下竹筐就准备走人。
才刚转身,就被沈茉儿一把拉住了:“傅知青,咱们还没有分赃呢!”
第19章 大妈们战斗力堪比原子弹……
傅明泽微微一愣, 下意识地看了眼自己的手臂,沈茉儿其实稍稍拉了下就放开了,但是傅明泽总觉得手臂上似乎还残留着温热柔软的触感, 他怔了下, 说:“那些菌子和野菜没多少,你放着吧。”
以为沈茉儿说的是他采的那些菌子和野菜。
沈茉儿把房门半阖上, 从竹筐里拿出三只奄奄一息的兔子和野山参,又把底下的菌子、野菜跟竹篮里的倒在一起, 然后才一样一样说:
“野山参让我爹明天去公社的时候拿去收购站卖了,到时候钱咱们一人一半。兔子还有三只,咱们也一人一半,这个我不打算卖, 准备自己红烧半只, 另外一只做成肉干放着满满吃, 要么你留半只我给你一起红烧了?还有这些野菜和菌子,菌子我多分一点,晒干了可以留着慢慢吃,野菜你多分一点, 你们知青点人多, 可以趁鲜嫩多吃点。”
沈茉儿仰头看傅明泽,问:“这样分你看行吗?”
傅明泽没想到她是所有东西都要跟他对半分, 错愕之下忙说:“兔子是你抓的,野山参也是你发现的, 跟我没关系, 你不用分给我。”
想了想,他说:“不然我拿一点野菜回去。”
估计沈茉儿同志是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分给他,傅明泽想到她家就父女俩, 而野菜是这些东西里面最不好存放的,就主动选择了野菜。
沈茉儿听他这么说,忍不住笑了下。
傅知青瞧着冷冷清清的,其实人品真的很不错,明明自己穷得衣裳都快被补丁摞满了,给人写信挣两个鸡蛋才能换几个包子打打牙祭,可是面对这些明显能换不少钱的东西,却是一点都不贪心。
不过,他什么都不要肯定不行的。
沈茉儿虽然相信傅明泽的人品,但是一码归一码,见者有份的道理沈茉儿还是懂的,不然她吃肉也吃得不安心不是?
“东西是咱们一起发现的,你不分一点,我怎么敢要?”沈茉儿直接说。
她这么说,傅明泽马上懂了,有点哭笑不得,却也理解。这年头山上的东西都是集体的,两个人一起发现的东西,如果他一点不拿,人家还真得担心他是不是要去告密举报。
在这个血脉亲人都能相互举报的年月,有这种顾虑完全很正常。
傅明泽想了想,妥协说:“那我拿一只兔子和一些野菜,兔子是你抓到的,你应该多分一点,其他的也不用给我。”
他认真道:“我不会出去乱说的。”
沈茉儿估计多的他也不会要,于是干脆地点头:“行,那别的不说,兔子我烧好了再给你半只。”
傅明泽不好再推辞只能应下,稍稍迟疑了下,询问沈茉儿能不能帮他把另一只兔子也一起烧了。
一只兔子是烧,两只兔子也是烧,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不过沈茉儿还是建议跟她一样,半只红烧,一只做成肉干,红烧的今天就吃了,肉干可以放着慢慢吃。
其实沈茉儿有点好奇,傅知青怎么不拿这只兔子去换点钱,攒一攒回头买双新鞋也好呀,他脚上这双鞋都补得不成样子了。
不过想想,这年头饭都吃不饱,衣服鞋子确实也没那么重要,能穿就行了。
沈茉儿不知道的是,其实傅明泽也在奇怪,她居然从头到尾都没想过拿兔子去换钱。毕竟她家穷得很,哪怕拿回了三百块钱,可起一间青砖大瓦房再加一个她想要的卫生间,三百块钱怕是剩不了多少,而且家徒四壁的,到时候添置东西怕是也要不少钱。
不过想想,她之前饿得昏倒在地里,或许对食物的渴求远远高于钱。
俩人不约而同地,为自己眼中贫穷的对方找到了理由。
事情谈妥,傅明泽本来还想帮沈茉儿收拾一下兔子,后来发现她一把菜刀使得飞快,杀起兔子来娴熟得不得了,自己完全难以望其项背,就借了篮子拿了些野菜走了。
中午,之前一起上山的几家,老太太们都带着孩子一起去了陈大妈家。大家也没空着手,各自捧着饭碗,还捎了些自家种的蔬菜。
农村人吃饭捧着饭碗到处溜达不是什么稀奇事,有些爱凑热闹的,捧着一碗饭能把整个村子逛一圈。
沈茉儿再大而化之,也是受了十几年皇室教育的郡主,让她捧着饭碗穿过半个村子去陈大妈家吃饭,她心里还是有障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