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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的她[快穿]_分节阅读_第138节
小说作者:鱼曰曰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545 KB   上传时间:2025-01-13 18:08:54

  原主的母亲是百乐门的一名歌女,生得妩媚动人,可在这样的乱世里,美貌只是累赘。

  原主母亲被一个男人欺骗后,怀了原主,大概也是因为这张脸,原主的母亲并没有被赶出舞厅。

  原主出生在这个醉生梦死的娱乐场所中,每天看着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在这里来来往往、一掷千金。

  心中暗叹着,有钱真好。

  直到十二岁那年,原主的母亲生了一场重病,大概因为年老色衰,舞厅老板放弃了原主母亲,不久后,原主的母亲撒手人寰。

  原主为母亲收拾遗物时,看见了百乐门的舞台上,另一个更年轻貌美的女子取代了母亲站在麦克风前,唱着一首天涯歌女。

  那时原主便知道了,有钱有势的人,命才值钱。

  而母亲和她这样的人,死了也有更多人前仆后继地代替。

  原主开始向往那些富丽堂皇的生活,想要往上爬。

  也是在她被赶出舞厅时,她捡到了半块环形玉佩,玉是上好的玉,卖了能值不少钱,够她生活好一阵子。

  可原主没有卖。

  半块玉佩被人用上好的金丝线串起,更像是一场约定,而且……是有钱人的约定。

  于是原主将玉佩时时刻刻戴在身上,哪怕是沦落到乞讨为生时,也从不离身。

  直到十八岁这年,原主被一辆小汽车拦下,从车上下来了一个英俊风流的男人。

  男人穿着白衬衫与西装马甲,望着她手中的玉佩:“真是有缘,一回国我们就遇见了!”

  周围人唤他:沈二少。

  沈家二少爷,沈聿,一个多情的文人。

  原主思索了几秒钟,故作疑惑。

  沈聿很快掏出了另一半玉佩。

  原来,当年沈聿和玉佩的主人曾经一起被沈家的对头李家人绑架过,二人相互鼓励,彼此安慰,脱险时,沈聿打碎了从小戴在身上的玉佩,以做二人今后相识的证据。

  在市井混过多年的原主大脑飞快地转动:这么多年她带着玉佩招摇过市,陌生人不会相信她一个乞丐会戴着真玉,而玉佩的主人也从没上前认领,只能说明玉佩的主人早已离开。

  而她冒领,没有人知道。

  况且,那可是沈家啊。

  申城只手遮天的沈家,军政两界都要卖几分面子的沈家,就连百乐门那些达官显贵提到都要噤声的沈家。

  于是,原主将玉佩认领了下来,又担心沈家会介意她歌女女儿的低贱身份,为自己编造了一个假的身世:

  金陵时家的千金大小姐,前往东洋留学,归来后才发现家族落魄,她只能前来申城投奔伯母,没想到遇到土匪,将银元首饰劫了去,才变成现在的狼狈模样。

  沈聿听后,对原主果然十分心疼,并将她接到沈家,派人寻找她的伯母。

  伯母本就是虚构出来的,沈聿自然什么都找不到,却也窃喜地以此为借口,将原主留在了沈家。

  一来二去,二人越来越亲密。

  最初,原主只想要攀上沈家的高枝。

  可后来,沈聿风流的文字与灵魂,日日陪在她身边的温情,会为她唱西洋歌的温柔,除夕夜时的陪伴,一点点打动了原主的心。

  原主爱上了沈聿,也越发害怕沈聿知道真相。

  直到有一天,沈聿对她单膝下跪,求了婚,原主的惧怕到达了顶峰,在答应求婚前,她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我不是玉佩的主人,你会不会爱我?”

  沈聿不假思索地说:“会。”

  于是,原主答应了他的求婚,她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幸福。

  最初,二人的确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新婚日子。

  一起看书,一起参加舞会,一起去游玩。

  可惜,原主并不是沈聿的命中注定,只是一个炮灰过客。

  结婚不过半年的时间,玉佩真正的主人回到了申城。

  女人名叫楚笙,巧合的是,楚笙的身世,和时窈为自己编造的几乎一模一样:金陵来的家世落寞的贵族大小姐。

  不同的是,穿着洋装的楚笙的举手投足之间,尽是贵族小姐的高贵优雅。

  楚家虽然落魄,楚笙的父亲却还是有些声望的,申城市长为欢迎楚家,举办了一场晚宴,在那场晚宴上,真正的男女主角在觥筹交错中重逢。

  沈聿也理所当然地知道了一切真相。

  想到每天和自己浓情蜜意的妻子,竟然从一开始就在欺骗算计自己,沈聿便觉得分外可笑与愤怒。

  他没有丝毫迟疑地便提出了离婚。

  原主拼命地挽留、解释,表明自己后来是真的爱上了他,甚至搬出求婚前,沈聿说的那句“即便她不是玉佩的主人,他也会爱她”,试图打动他的心。

  沈聿果真有所动摇,最终说:“让我看到你的心意,真正的心意。”

  陷入爱情的原主感动又喜悦,对沈聿几乎言听计从,将自己低到了尘埃中,去讨好他、爱他。

  沈聿去舞厅饮醉,她便在凉如水的夜色里等着他喝完,接他回家。

  沈聿故意和其他女子亲密跳舞,她忍着心痛,告诉自己这是欺骗他的代价。

  沈聿的好友瞧不起她的心机与攀炎附势,哪怕沈聿从不会帮她解围,她也从无怨言。

  本以为日子长了,沈聿总会看见她的真心,却没想到,她先看到了沈聿的真心。

  他对他的朋友说:“原谅她?好笑!我只是不甘心被她欺骗,如今要骗回来而已。”

  “何况,楚笙如此心善,我岂会放着珍珠不要要鱼目?”

  原来,一切都是报复。

  甚至,在她讨好他的这段日子,沈聿和楚笙之间通过书信与电报往来,续上了曾经的那场缘分。

  男女主角的爱情,不是一个炮灰就能斩断的。

  年少时隐隐约约冒头的恋慕,在长大后彻底发芽,成长,开花……

  甚至来不及等到他们彻底离婚。

  原主伤心欲绝,思绪像是走进了死胡同,开始黑化。

  一次次找楚笙的麻烦,故意在楚笙面前显露出结婚戒指,陷害楚笙推倒自己,匿名登报宣扬楚笙和有妇之夫来往……

  种种作妖之下,沈聿终于彻底厌烦原主,扔下一封离婚书,便与她彻底断绝关系。

  原主大受打击,她开始想起自己为什么要嫁给沈聿,想起当初只图权势不图感情的自己,她越发偏执。

  原主想:既然得不到喜欢的人,那就要得到权势,比沈聿还要大的权势。

  而这样的人,只有一个:沈聿的大哥,沈家的家主,沈知韫。

  和风流多情的沈聿不同,沈知韫十六岁便开始接管整个沈家,纵横商政两界,如今已有十年。

  而他的身边,从没有过任何一个女人,就连身边跟随的,都是男的。

  原主对沈知韫,有一种骨子里的惧怕与尊崇。

  当初沈聿第一次带她见沈知韫时,沈知韫不过淡淡地扫来一眼,就仿佛将她完全看透。

  看透,却懒得戳破。

  可想到权势与地位,原主还是在一个夜晚,穿着单薄的衣裙,走进了沈知韫的房间。

  然而,她的手不过才碰到沈知韫的手背,便被他冷漠地拂开。

  他平静地看着她,像是在看着一样东西,而不是一个人。

  他拿着绢帕擦拭着被她碰过的地方,一遍又一遍,直到手背上通红一片。

  不用言说的嫌厌。

  而后,沈知韫命人将她“请”了出去,并带给她一句话:申城足够大,走丢一个乞丐不会有人发现。

  很显然,沈知韫一直都知道原主曾经是乞丐的底细,甚至……在威胁原主,他可以让她随时消失。

  可后来,原主隔着远远的距离看见过,沈知韫对楚笙伸手,绅士儒雅地扶她走出汽车。

  这一次,他没有擦手。

  被赶出沈家的原主再一次沦落到市井之中,失魂落魄,茫然无助。

  申城上层社会的人都说,这是她的报应。

  报应……

  可她的报应,还没有完。

  一个满头白发瘦骨嶙峋的男人找到了她,眉眼间与她有几分相似。

  他说他是她的亲生父亲,还拿出了当年和母亲的定情信物。

  无家可归的原主,受到一丁点的关爱,便缴械投了降。

  她跟着男人回了家,最初,这个名义上的父亲对她很不错,可后来,一次烟瘾的发作,让她知道,这个男人是个烟鬼。

  她要逃!

  却还没来得及逃走,便被这个烟鬼父亲迷晕了,卖进了巷子深处的野堂子里。

  进去那种地方的女人,没有活着出来的。

  原主熬了三个月,直到沈聿登报离婚,并宣布和楚笙订婚,原主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疲倦。

  最后那天,原主乘坐黄包车,原本是想要投江自尽的。

  却没想到,遇见一个疯男人,提前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剧情就此结束。

  时窈感受着脑海中多出来的繁杂的记忆,许久揉了揉眉心,站起身来。

  原主并非世俗意义上的好女人,可在这样的乱世里,她也不需要是。

  唯一可惜的,是她对爱的奢求,大过了最初的野心。

  时窈轻叹一声:“现在剧情发展到哪里了?”

  【系统:沈聿已经知道原主并不是玉佩的真正主人,故意报复原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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