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不了我的。”
他的手在黑暗中解开她的旗袍立领,探上锁骨,带着刺骨凉意,肯定的说。
女人想反驳,却被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雕花檀香木架子大且宽,坠在雪浪似的锦被里,四周好像密不透风的堡垒。
抬头望去,帘帐上一个个烟绿万字织锦图,都随着男人的动作变得扭曲且模糊。
丁绍芸明明应该哭泣,应该抗拒。但痛苦和寒冷放大了欢欣,让见不得光的妄念显得如此顺理成章。
唰的一声,鹤顶子香炉被佣人点燃,用来引火的蓝色纸张劈啪作响。
碾碎的玫瑰香在焚烧中迸发。
借着跳跃的火光,男人眼角边的泪痣微微晃动:“这件事,你自己最清楚。”
“好一出——一梦黄粱——”
窗外,戏子伴着荒诞走板的胡琴,水袖一抖,咿呀弹唱。
袅袅上升的烟雾迷茫了一切,如同一个腐朽而陈旧的梦。
……
“小柳!”丁绍芸回神,只觉得口干舌燥,撕心裂肺的呼唤着。
小柳并没有走远,很快就推门进来了:“密斯丁,您喊我?”
“这是谁送来的信?”
“邮差呀。”小柳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没事。”丁绍芸额头都渗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旗袍襟子黏在前胸,不大爽利。
“不是赵公子给您的信吗?”
还真不是。
这是来自被自己推拒的那门婚事的信。
这是来自宋二爷的信。
……那个像蛇一样的男人。
“密斯丁?”小柳可能是看她愣神久了,呼唤道。
这声真真切切的呼喊,反倒让丁绍芸踏实下来。
自己现在是在家里,不在他府上。
宋二爷就是有通天的本事,还能来有钱有势的德兴洋行丁买办家抢人不成。
等她嫁了赵公子,这一段算不上光彩的前尘旧事,自然也就随风而逝了。
“你去叫司机备车,我们现在就去起士林。”丁绍芸想毕,匆忙起身,像是想要抓住些什么。
“现在就去?”小柳有些诧异,“怕是这会儿还没开门呢。”
丁绍芸没有做声。
她急急的拎起皮包,蹬上高跟鞋,先一步下楼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全部重写了。密斯丁是民国时对Miss Ding的翻译。
不能保证日更,这个完结了我会在微博喊一声。男主宋二爷,一个在新旧思想冲击下有些矛盾、但愿意为理想和家国奉献终生的男人。有伪囚禁系内容,也会有反转。故事概括的话大概是逃离玩偶之家(男女主都是)+山河飘摇下依旧坚定的理想,结局he。
写完这个更新12月的第32天,让宋二爷插个队hhh
☆、琉璃锁(2)
汽车夫姓林,正带着雪白的手套,哼着歌用细布把林肯轿车擦得乌黑油亮。
——他原先不过是在老家养马,丁老爷行商时为了躲雨,在他家宿过一宿,方才得了这份好差事。
养马和开车差不离,一个喂草一个喂油。都是得先哄顺了、伺候妥当了,才能保证它们不闹脾气,听话,跑得顺畅。
“三小姐早!”
见女人和小柳下来了,小林精神头十足的打招呼。
丁绍芸目光扫过他,浅浅一点头,足以让这毛头小子羞红了脸。
“去起士林。”女人恹恹的倚在真皮座椅上,连掏出粉饼敷粉的兴头都没有,砰的一声关了车门。
路不远,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远远见着那桩雅致的白色小楼。
泊车的西崽最是会识人接物。
丁绍芸来的次数多了,脸熟。她人还没走上大理石阶梯,对方的脸上媚笑早就挂好。
佣人小柳先前说的不错——西点房还没开。
若是寻常人,也许三言两语便打发走了。但大堂巡视的顾经理恰巧看见了丁小姐,热情的招待她先饮一杯咖啡。
用他的话说,“请三小姐稍等片刻,保准给您拿最新鲜的蛋糕。”
丁绍芸把珍珠挎包放到窗沿上,依言在法式拱门边的方桌前坐定。
顾经理一面把黑咖啡斟进描金茶杯里,一面笑道:“不知道是哪位有此等荣幸,让您这么早屈尊跑上一趟。”
眼前这位每次来都不点甜食,连咖啡都喝苦的——想来有口福的定然是某个小少爷了。
丁绍芸现下心里像长了草,实在提不起精神敷衍他,便笑笑没做声。
顾经理又说了两句俏皮话,美人始终不肯赏光,只能讪讪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门口突然传来一片喧嚣声。
丁绍芸抬头,只见一众穿洋装的体面人吵吵闹闹的走进来,油亮的皮鞋碾过光洁地面,吱呀作响。
她粗略扫了一眼,倒有两三个是一起去郊游过的旧识,城中有头有脸的纨绔。
丁绍芸此时格外不想社交,因此把脸埋了下去,专心致志喝起咖啡来。
等了会子,那阵闹腾止住了,才再抬眼。
而这一瞥,却好像在大理石立柱转角处瞥见了一个影子。
那人身量颇高,老式衫裤穿在他身上,极是服帖妥当。只是快走时,八宝纹暗色绉云长衫荡了下,才显出几分瘦削的筋骨。
再晃眼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丁绍芸一瞬间不知道是自己精神过敏,产生了幻觉。
——还是她当真一大早,就撞见了宋二爷。
天津竟如此之小么?
她好像害了寒症,牙齿咯咯打起颤来。
“丁小姐,蛋糕好了,让您久等。”
恰逢此时,顾经理笑容满面的出来,手上拎着缠了硕大丝带的蛋糕盒子。
他还没卖几句好、让女人在她父亲面前为自己美言两句、看看有没有新的营生可做,对方就扔下钞票,抢过盒子,逃也似的走了。
她尖细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发出一连串马蹄似的哒哒声,踩碎了一池春梦。
顾经理一头雾水。
……大清早的,这位是发什么癫呢?
丁绍芸确实在发癫。
小柳和小林说的话她一概不应,直到车驶进左敦道,再拐两个弯就到赵公子家门前时,她才神志渐渐清明起来。
先不说宋二爷大抵是不会有闲工夫去吃西餐的。就是去,也不会是一大早。
自己一朝被蛇咬,实在有些大惊小怪。举止丢人现眼不说,这要是传开了,还恐被人耻笑。
看来隔两日要再去趟餐厅,和顾经理寒暄两句才好。
她这厢还在车里打着小算盘,赵青函赵公子那边已经得了信,久久的等在公馆门口了。
他是个爱漂亮的青年。大热天穿了一身簇新的白西装,扣子一直系到下巴底下去。领结过于紧和小,勒的脖子发红。
他手里举着一捧扎眼的红玫瑰,等的久了,花咕嘟都被晒得有些打蔫,垂头丧气的。
但赵青函的热情没有跟着垂头丧气。
一见着丁绍芸的林肯轿车出现,他便失了体统,大声喊起来:“达令——”
那亲热程度,仿佛婚事已经是板上钉钉。
丁绍芸觉得有点丢人,是很想装作不认识他的。只是事到如今,哪有掉头回去的道理。
她只能把刚刚那件烦心事抛在脑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付眼前的麻烦。
“怎么在这儿等着?不热么。”她柔声问,让男人扶着自己下了汽车。
“不热!”赵青函大着嗓子表忠心。
“你不热,这蛋糕却是怕热呢。”丁绍芸提起手中的礼物,掩嘴笑道。
赵青函激动地几乎要哭出来了:“达令你真好,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他年纪比丁绍芸还要小三岁,又是家中独子,受的宠爱颇多,因此别有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
“你的事,我怎么会忘呢。”丁绍芸敷衍道,跟着男人进了赵公馆。
里间已经花团锦簇,看上去热闹非凡。宴会厅被清出了场子,为下午的舞会做好准备。
“还满意吗?”赵青函偷偷瞥着心上人,表情多少有些得意。
丁绍芸是爱跳舞的,他知道。
上次见她在新时代舞场,其他女人都唯唯诺诺的,只有她合着华尔兹起舞,动作流畅的像一只翩跹而行的蝴蝶。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耀眼的发光。
但她那么骄傲,四处流连,始终不肯多看自己一眼。
他写了很多诉衷肠的信,不是被退了回来,就是被敷衍过去。好不容易去看场电影,对方也没有显得多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