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再往下看,辛圣一已经不在车前了,想必是往楼里走想提前迎上戚缘,让她少走点路。
商榷心中涌现出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他感觉自己这样像是争风吃醋的小丑,小缘都没有问过他的过去,他却总是对她的过去心心念念,介怀不已,更别说他还拿她当初恋的替身,如果被她知道……
他凭什么去问那么多?
楼下,戚缘接过打包盒,笑出声:“还真就只买了一人份啊?”
“不知道商先生吃不吃得惯。”辛圣一平静道,“附近外卖很多,他可以自己点。”
他的钱为什么要花在姓商的男人身上?哪怕是十二块钱一份的火腿炒饭也不行。
“谢啦。”
戚缘接过炒饭就想走,辛圣一看着她的背影,突然大步上前,从背后把她紧紧抱住,但这个拥抱只短暂地存在了两三秒钟,她不喜欢被人从后面抱,他知道。
戚缘扭过头,轻笑:“这是在干什么?”
“……你懂。”
“你这话说得稀里糊涂,我可不懂。”
辛圣一先是低着头避开戚缘的视线,然后累积了足够多的勇气,才敢看她:“我不是故意的。”
“嗯?”
“从后面抱你。”
戚缘歪歪头:“你知不知道,刚才我差点儿就给你一巴掌?”
“你要打就打吧,是我不好。”辛圣一闭上眼,颇有种视死如归的气势,睫毛轻颤,更显得面如冠玉,戚缘说他跟商榷帅得不是一个风格并非信口胡说,辛圣一长得很有古典美,气质出众,她真的挺喜欢的。
就算跟商榷结婚了,也还是挺喜欢。
辛圣一闭眼等揍,四下无人,他听到戚缘在朝自己走近,但预料中的巴掌并没有落下,而是被捏了下耳朵。
他愣了下,睁开眼,戚缘已经松手往电梯走了,头都没回,“下不为例。”
辛圣一瞬间欢喜,“嗯!”
第12章
早上五点钟左右商榷醒了,他先是看了下时间,想起昨晚戚缘说会早点走,就想先起床,但戚缘还在睡,他小心地松开她,把被子盖到她腰间,轻手轻脚下床进了卫生间。
五点十分,辛圣一准时到达,他原本想像从前一样直接掏钥匙开门,转念一想里头多了个碍眼的人,遂收起钥匙,抬手按门铃。
来开门的正是商榷,他穿着家居服,屋子里的冷气开得有点低,辛圣一见他两手湿淋淋,不由得问:“商先生在做什么?早饭么?小缘有家很喜欢吃的早餐店,我已经买来了。”
商榷不动声色,回以微笑:“哪儿能呢,我不像辛先生擅长厨艺,但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还是会为小缘做的。昨天晚上弄脏了衣服没来得及洗,所以起早一点洗干净,免得小缘辛苦。”
昨天晚上弄脏衣服,为什么会弄脏衣服?
辛圣一微微垂下眼眸,也露出笑容:“商先生说得是,小缘不爱做家务,上初中时她第一次来生理期,还是我发现的,把外套脱给她带着她回家,想想可真是怀念啊。”
“人嘛,过了那村儿就没那店儿了。”商榷继续微笑,“很遗憾小缘的过去我没有机会参与,但她的未来,必定有我的一席之地。哎,辛先生,怎么还在门口站着?快请进吧?”
事到如今,在商榷心里,为戚缘洗内裤已经是一件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好事了,他不乐意有的是人乐意,这不竞争上岗的?
他以主人的身份招待辛圣一进来,转头又进了卫生间,戚缘的内衣要用内衣专用的柔顺剂泡一下,然后手洗才行,还没洗完呢。
辛圣一薄唇微抿,眼神不善,商榷不回头都能感受到对方心中的不平,快意的同时又禁不住顺着辛圣一的话胡思乱想,小缘初中来生理期,是他发现的,他什么意思?是在跟他炫耀?
然而辛圣一在商榷跟前说话虽然夹枪带棍,可只要对上戚缘,那绝对不告状不蛮横也不阴阳怪气,只会温柔地笑,然后招呼她吃早餐,贴心地连醋碟都准备好,三分糖的豆浆也插好吸管。
商榷蹲在地上洗衣服的时候,辛圣一已经把戚缘的牙膏挤好了。
双手都沾了水,便抢不过人家,商榷忍着怒气,可真要说辛圣一干了什么,人全程也没碰戚缘一根头发,只是方方面面周周到到妥妥帖帖,让商榷只能生闷气。
戚缘在家不穿胸罩,商榷突然意识到这一点,她的睡裙只到大腿,辛圣一还在——
他火速放下手里的衣服,转身抢在辛圣一跟戚缘中间,“辛先生早饭也没吃吧?不如先吃,一会儿我跟小缘再吃。”
“没关系,我等就是了。”
两人的视线再度于半空交汇,都不掩饰对彼此的敌意,但辛圣一到底技高一筹,他争风吃醋是常有的事,戚缘最烦别人给她找事,所以甭管私底下辛圣一干了什么,到她跟前必定是温顺听话的小狗狗,这一点,商榷就不如他了。
会告状的男人一点都不可爱,没完全占据女人的心是他们自己无能,闹到戚缘面前多难看?嫉妒使人丑陋,会直线降低戚缘的耐心。
一开始她可能会说两句好话哄一下,但再二再三她就不耐烦了。
聪明的男人从不会找女人麻烦,而是神不知鬼不觉解决掉情敌还不破坏自己在女人面前的形象,这才是高手。
商榷突然挤到两人中间,戚缘觉得他有病:“干嘛呢?”
他不确定辛圣一有没有看到,但决计是不能给对方看的,“……没干嘛,你不是要洗脸吗?我帮你把头发扎起来。”
他笨拙得很,戚缘嘶了一声:“你是给我扎头啊,还是薅头?”
辛圣一看不下去,将商榷推到一边,双手一拢,以指代梳,发圈一缠,便给戚缘扎了个低马尾,不仅没有弄疼她,还速度极快,吊打商榷。
戚缘拿起牙刷,看到上面已经挤好的牙膏,似笑非笑看向商榷:“这么体贴啊,连牙膏都给我挤好了?”
商榷抿着唇,想说不是自己挤的,又不想便宜辛圣一,刚才从辛圣一那掰回来的一点得意,瞬间烟消云散。而辛圣一也没有解释是他挤的,只是淡淡地看了商榷一眼,带着只有男人才懂的示威与得意,转身出了洗手间。
戚缘洗漱完毕,发现商榷还傻站着,一米八几的大高个杵在原地,问:“你干嘛呢?洗手出去吃饭?”
“哪有饭?”商榷闷闷不乐地说。
“圣一都来了,肯定会带饭来,这还用问吗?”
“……你就这么了解他?”
戚缘咦了一声:“怎么回事,我好像闻到一股酸溜溜的味道。”
商榷抬手就把卫生间的门给关上了,搂住戚缘的腰,低头就亲,亲完了心满意足地说:“就是酸了,不行吗?”
他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让他就这么认输绝无可能,对方充其量就是个前男友,哪怕是竹马,也是被分手的前男友竹马,综合来看,还是自己占据高地,这种时候得稳住,不能被激怒,否则就真的让对方称心如意了。
“你先去吃,我把衣服洗完再去。”
语气柔和,约莫有辛圣一三分功力。
戚缘:“先吃饭吧,吃完再洗。”
“已经泡到时间了,不然一会儿泡久了不好,我很快,你先去吃。”
戚缘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他:“我真去了?”
“去吧。”
戚缘这下一转身,嘴角就勾了起来。
商榷蹲在卫生间,他都没意识到,一大早爬起来给老婆洗内裤,被人撞见还心中得意,这意味着什么——他习惯了,并且以后会继续保持。
洗完了晾起来,辛圣一正在给戚缘的醋碟里加辣椒油,出声提醒:“晒到防盗窗里面,免得被变态偷走。”
商榷扭头:“这个小区有变态?”
“高中的时候有,附近好多人都被偷过,不过后来被抓了,据说满屋子都是他偷来的各种内衣。”戚缘嘴里塞了个包子,鼓鼓囊囊也不妨碍她说话。
商榷转身就把衣服晒在了里头。
吃过早饭也才六点,辛圣一开的车就是普通国产车,价格大约在十几万,跟商榷的车没法比。
商榷难得能有个地方比辛圣一强,就跟他推荐了自己喜欢的几款车型,辛圣一平静地听了,说:“谢谢商先生的好意,我买不起。”
他并没有因为商榷在财富上的优势感到自惭形秽,什么人就过什么样的日子,开国产车生活在这样的小城市,辛圣一觉得也挺好,只要他还在这里,小缘总有一天会回来。
他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什么特殊能力,教师一个月的工资也就那么点儿,但那又怎样?
他给小缘守着这个家,就不担心她一去不回,她在外面累了、倦了,总是要回巢的。
商榷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由得有些气闷,但戚缘没有注意他的小情绪,洛城的公墓坐落在城市边缘,因为不是清明中元,来往的人不多,开在公墓山脚下的花店客人同样稀少,风铃响起,女老板看见辛圣一就笑了:“辛先生又来买花啊?”
辛圣一微笑:“是的,请给我包两束红玫瑰。”
“好嘞。”
商榷一听女老板的语气,就知道辛圣一肯定是常来给戚妈扫墓,所以连卖花的都记得他了。
他问:“怎么会选玫瑰?”
一般情况下,会选用百合或者菊花来祭奠吧?
“我妈最喜欢的就是红玫瑰。”戚缘回答。
“……抱歉,小缘。”
“为什么要道歉,不知者不罪,老板,麻烦包三束!”
女老板爽快地应了一声,她包花时,戚缘跟商榷在店里转了两圈,辛圣一因为常来已经习惯了,商榷低声问:“小缘最喜欢什么花?”
戚缘回答:“我最喜欢仙人掌。”
没等商榷问,她就认真地说:“因为它有很多刺,我喜欢带刺的,这样的话谁敢碰,就把对方扎死。”
商榷:“好巧,我也最喜欢仙人掌,特别与众不同,绿绿的一看就很有活力。”
戚缘笑起来,她的心情还算不错,女老板包好了花,商榷抢着付了钱,鲜艳如火的玫瑰还流淌着水珠,从花店往上走,没多久就到了洛城公墓,戚缘的妈妈便葬在这里。
虽然不是祭拜的节日,但除了戚缘他们外还有其他同来扫墓的人,大家都很安静,没人大声说话,鞋子接触到青砖地面,发出轻轻的却又沉重的声音,最后,停在一座新坟前。
妈妈死后,戚缘就离开了洛城,已经一年没回来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怪她不关心她,都不知道来看她。
墓碑上的女人笑得非常灿烂,戚缘把花放在了妈妈的墓碑前,伸手摸了摸她的照片,眼睛微微垂下,“妈妈,小缘回来了。”
商榷跟着她单膝蹲下,“妈,我是商榷,是小缘的丈夫。”
辛圣一悄悄后退了一步,他望着并肩的两人,眼神无比落寞。
第13章
说情绪毫无波动那是假的,戚缘红着眼圈,商榷揽着她的肩膀安慰,这一刻无论辛圣一之前有多么得意于自己和戚缘之间深厚的羁绊,也不由得失意至极。
他甚至都不明白小缘为什么跟自己分手,又为什么离开洛城,她连结婚也没有告诉他,天知道他听商榷说他们已经结婚时内心所受到的冲击有多大。
更懦弱的是辛圣一连问都不敢。
商榷甚少看见戚缘脆弱易碎的模样,怜惜更甚,“以后有我呢,再也不会让你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