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随宗俊霞生活,就在那栋空旷的别墅里,不常见到宗俊霞的身影,陪他最多的是保姆,以及姥姥姥爷。陆庆德生意上早就开始出问题了,大概他高中那几年,陆庆德经常喝得烂醉过来闹,家里只有他,他也什么都不懂的年纪,还得安抚自己不靠谱的爹,一团乱麻,还闹得叫过警察。
他和宗俊霞的关系反而是近些年才亲密起来的,大概因为他如今已经能帮衬她了,十八岁的年纪,他高考失利,虽然本来也考不了几分,宗俊霞不由分说地把他送出国,人在异乡,那是他最恨父母的一段时间,愤世嫉俗地感觉被全世界抛弃,包括林凛,于是开始自暴自弃,作践自己的身体。
不仅不吃早饭,每一餐都是随便对付几口,偶尔旷课,年纪轻还爱装逼,不懂威士忌纯饮的好,每天上午彻底唤醒自己的,是各式各样装满冰块的鸡尾酒。
胃就糟践坏了,他主要是胃寒,吃不了生冷的,所以最讨厌日料,尤其是刺身,其次则是西餐。喝酒倒还好,虽然这两年跑了不少应酬,倒是没怎么胃疼过,而他直到回国也没遇到符合心意的厨子,经过几年磨砺,嘴巴没那么刁了,什么都能吃,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吃热乎的,冷的不碰。
感觉到胃部的刺痛在平复,他缓缓起身,走到冰箱前,认命地把矿泉水都拿了出来,随便放在料理台上——人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他觉得今天犯病也不能全怪老丈人,是他最近太嘚瑟了。
宗遇疲于再出门去健身房,家里客厅的角落里有跑步机和简单的器械,临近年尾,接下来一周的时间里,他不得不去的酒局其实不少,幸亏大多喝白的,不至于喝出个啤酒肚,掐算着自己选的“良辰吉日”,宗遇不禁抿嘴轻笑,换上睡裤光着膀子练了一会儿,满身细汗地进了卧室,打算冲澡。
一进卧室的门,他就闻到了无比清晰的香水味,被子整齐地铺在床上,像是有田螺姑娘打扫过,留下挥发不掉的香气。可东北哪有田螺姑娘,肯定是林凛故意整的,床头柜上放得几近落灰的香水瓶被人动过。他拎起来看了看,嘴角噙笑,手机适时地响了。
Lynn:你说的良辰吉日,是哪天?
Z:色狼,不告诉你。
Lynn:沈阳有个室内的家具集市,我看网上的照片不错,打算去看看,顺便看下咖啡机,我爸轮休,开车带我去,你最近应该都挺忙吧?
Z:原来你不是急着上我,伤心了。
Lynn:说点儿人话。
Z:年底都忙,没空陪你了,一起跨年?咱们从2023年干到2024年。
Lynn:滚。
Z:我家好像进小偷了,倒没丢东西,香水喷得卧室老大的味儿,你知道是谁干的不?
Lynn:你还敢提,变态。
Z:对你很难不变态。
他越聊越起劲,发散了半天的香水味道正好,烟熏感的茶香,并不像她外表一样冷淡,辛香、八角、生姜、肉桂,过于出脱直冲,茶香中的温柔刀,蕴藏着锋芒。
还是去年的同学聚会,他幸运地在路边捡到她,她坐上车,他便闻到这个香味。
鼻子差点闻得嗅觉失灵,宗遇逛遍各大香水专柜,一无所获。早已放弃之时,有次在燕江新区的一家酒吧见朋友,和他借过钱的老板娘每次都亲自过来打招呼,老板娘身上的香味儿多变,就那么巧地临幸了林凛同款。他问了香水的名字,朋友还以为他在勾引老板娘,殊不知他只是要买一瓶在家里放着。
后来,他靠着这股香气度过了无数失眠的夜。
如今回想,确实有些变态。
林凛没再说什么,他一手抓着手机,一手拿着林凛穿过的睡袍,进了洗手间,给她发去一条语音,直白地表述心意:“林凛,我发现我从你那儿特别容易得到满足,就你今天跟我一起吃凉了的菜,那一下,我就知道我完了,我栽了。”
林凛这下回复得很快:“那你也太好骗了。”
“那你多骗骗我。”他正经不过五秒,话锋一转,“你说这是不是就叫舔狗心理啊?好不容易追到了上学时的女神,可不就容易满足吗?你动动手指头我魂儿都飞了。”
“大哥,您也是男神级别的吧?别扯了。”
“那我是你男神么?”
“不是,想什么呢,我男神金城武。”
“操,那我不还是舔狗。我和金城武差哪儿了?”
当晚他独自入睡,难免有些落差感,鲜有地穿着衣服,不太习惯,可那件睡袍上似乎还有林凛的气息,伴着卧室的香味,他不禁飘飘然了,睡得很沉,一夜无梦。
第二天还是要早起,他却醒得比闹钟还早,被子一掀,脑袋嗡的一声,又觉得好笑,自己在心里骂自己:陆宗遇你他妈多大的人了,还整这事儿呢?
他不信任百度,百度的话他肯定就病入膏肓了,生怕自己掉链子,他厚着脸皮打电话问余泽,他这样正常吗?
余泽笑得整栋医院都能听见,在宗遇的辱骂声中作答:“你觉得你身体没毛病,那就是正常的,一次没什么。”
“不是,那为啥啊?”
“比如有外界刺激,谁刺激你了?”
宗遇想起昨夜的痴汉行径,还自觉睡得很好,闭口不言。
余泽也不追问,又告诉他:“这种事儿一般都是青少年时期发生,你这样的,应该是长期没有性生活的原因。”
宗遇确定自己没事儿,放下心来,也找到了机会反击,笑道:“啊,那你经常这样吧,怪不得懂。”
“我操你爹。”余泽一股火冲到颅顶,送他一句辱骂后挂了电话。
第36章
跨年夜,宗遇原本订了个私房餐厅的位置,朋友的朋友开的,位置在城郊,虽然偏了些,但景致实在是好,有些年头的一栋俄式小楼,窗户外面就是覆了一层积雪的五崇山,五崇山本地人都不乐意去,提起来都说就是个小土坡子,宗遇提前踩了个点儿,觉得在三楼的包厢看着山景还挺漂亮。
餐位紧俏,宗遇少不了找朋友帮忙,朋友还笑他,当初餐厅开业时,牌匾还搞了个中英文版本的,宗遇对此嗤之以鼻,笑说私房餐厅就是黑店,搞什么创意菜,老大一颗白菜就取点儿菜心儿,糟蹋粮食,价格还贵得抢钱。
如今他通通不认,美滋滋地等着带林凛过去,觉得她肯定会喜欢,菜不难吃就行,毕竟景色美,氛围肯定贼浪漫。
俩人能有三五天没见,林凛一见到他就说饿,宗遇打趣了一句:“怎么,老丈人还生气呢?不给你做饭。”
“没有,我坐在那儿又研究了半天咖啡机,忘吃饭了。”她琢磨着将来总有一天要买Lamarzocoo,犹豫是否要一步到位,想方设法地节省预算。
“还研究呢?”宗遇纳罕道,林凛并没有什么都跟他说,只是知道她这几天一直在合计这事儿。
没等他开口说带她去个好地儿,林凛先开口提议:“我们去吃铁锅炖吧?”
宗遇一愣:“又吃铁锅炖?”
“想那口了,我爱吃里面的土豆和青菜,土豆炖得糯糯的,特好吃……”
她在那儿越说越饿,瞧着是真想吃了,宗遇从来没那么讨厌过铁锅炖,纠结了不过五秒,点头开车:“成,还去那家?”
林凛点头:“那肯定的,还是他家好吃,以前我上大学的时候,每次放假和宋慈一起回来,第一顿肯定是去他家,尤其冬天的时候。”
宗遇想起她读大学时,他在国外,回国的次数寥寥无几,但也和余泽去过城北铁锅炖,没遇到过,心情不免泛着酸涩。
年终岁尾的原因,提及往事有些感性,林凛话说得很多,又和他讲:“你什么时候开始去他家的?你知不知道,他家以前特别破,看着跟苍蝇馆子似的,装修也土,好像是这几年翻修的……”
宗遇低声接话:“去年初重装的,我高中时候就去过。”
“高中时我还不知道呢,后来也是宋慈听朋友介绍的。”她又想起那么一桩趣事,脸上鲜有的露出娇憨,扭头和他说,“还有个有意思的事儿,好像是我大三那年寒假,那会儿他们家只有那种长筷子,特别长,你肯定用过,我用不习惯,桌位离得还近,我夹了一块鸡肉,上面有脆骨,也不知道怎么的,嗖的一下就滑出去了。”
宗遇笑道:“整人身上去了?”
“对。我特尴尬,一姐姐穿了件白色的毛绒外套,就身上都是长毛那种,放椅子上了,正好落在她衣服上,幸亏不是貂儿。宋慈知道我脸皮薄,主动说是她不小心弄的,然后赔了人家一百五的干洗费,幸亏对方挺好说话的,也没生气。”
那瞬间宗遇的心窝子软得不行。
当年他发现城北铁锅炖的筷桶里准备了正常长度的筷子,和老板打趣:“龙哥,赚钱了啊这是,舍得买新筷子了。”
老板笑得很无奈:“就前些日子,一姑娘在这儿吃饭,你说那么老大个姑娘了,筷子拿不明白,肉都飞隔壁桌去了,把人白花花的衣服整埋汰了。幸好都没红脸,我寻思该省省该花花,也总有人专门要一次性筷子,得了,买点儿短筷子吧。”
当时他对此一笑置之,只当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怎么也想不到主人公就是林凛,多年久离柳城的岁月里,偶尔同期归来,错过的次数定然不少。
如今她揽着他的手臂,绘满竹枝的手臂,纤细的手插进他宽阔的口袋,与他十指相扣,一起走进门脸低调的饭馆,宗遇许久不发一言,她歪着脑袋,在室外的冷与室内的热过渡的时刻,问他:“你怎么了?心情不好?”
他揉了揉她的脑袋,分外喜欢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柔声说:“没有,最近是有点儿累,喝酒喝蒙了,寻思事儿呢。”
“什么事儿?”
他又把她揽到怀里,大步走到仅剩的空桌,笑道:“给你准备礼物了,吃完去我家看?今晚别回去了。”
林凛的笑容带着暗示,戳他腰间的痒肉:“你可真没诚意,送礼还得去你家看,是不是还得进被窝才能看清楚啊?夜光的。”
“我可是正经人。再说了,非得在被窝看么?客厅厨房不能看?”
林凛冷飕飕地白他一眼,咬着口型骂他“龌龊”。她显然丝毫没受上次刘一舟的事情影响,落座后大方点单,宗遇喜欢她在感情上的那股矫情劲儿,勾得人心痒,可到了日常的事上,她是典型的东北女生性格,分外直爽,从不会扭捏地说吃什么随便,随便是烦人的两个字。
宗遇又加了两道菜,问她喝不喝酒。她笑得更加耐人寻味,摇头拒绝:“不想喝啤的,也不想喝白的,我还是喝水吧。”
宗遇拿走菜单,接道:“我那儿什么酒都有,回去一起喝。”
“真的只是一起喝酒么?”
“那必然不是。”
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吃饭的时候,林凛还开他玩笑,提醒道:“你今天可别打人了啊。”
宗遇说:“我没家暴倾向,那天刘一舟不该打么?”
“该打,当然该打。”这点林凛自然赞同。
宗遇默默剔着碗里那块鸡肉上的皮,反过来问她:“那天他跟你说什么了?怎么说着就开始上手了。”
他好奇很久了,只是每每想起都觉得打刘一舟那顿不够重,还得再重点儿。
林凛轻笑道:“还能说什么呀?他说他高考之前和我表白,我把他拒绝了,但说实话,我根本不记得这一茬,和我表白过的多了去了。”
宗遇牙根都要咬出响了,冷哼一声,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有点儿暴力倾向的,又想打人了。
他把剔了皮的鸡肉夹到她碗里,林凛愣了一秒,默默夹起来吃了,她吃肉确实不喜欢吃皮,也不喜欢肥肉和五花肉,不知道宗遇什么时候注意到的。
宗遇又想起那么一件事,忽而幽幽发问:“咱们那届的理科状元你还记得么?”
林凛觉得这问题很突兀,还是爽快作答:“记得呀,许开霖,他现在在北京读博呢。”
“你初恋是他么?”
林凛顿时怔住,对上他炽热的目光,眼神闪烁,隔了十几秒才摇了摇头:“不是他,是我一同校的学长。”
宗遇似乎松一口气,又没完全松气,他并非在这儿吃陈年飞醋,也无心与林凛翻旧账,只是卑劣地想着不是许开霖就好,高考最后一天见她“最后一面”,那时不知怎么的,深深认为他们两个会走到一起,大概因为看起来就十分登对。
可她眼神闪烁,他立马就猜得到,这俩人肯定有过什么,应该暧昧过,却没有正式在一起。
果不其然,林凛立马说:“我俩都考到北京,学校离得不远,周末约着出去玩儿,有时候宋慈也会一起,他性格太冷了,什么话都憋在心里,就没然后了,但我看得出来……”
“他喜欢你。”
林凛轻轻点了下头。
宗遇无声叹气,许久不发一言,却掏了根烟示意她,见林凛没遏止的意思,他就点着了。
烟雾散开,林凛的双眸分外明亮,盯着他问道:“你干嘛?吃醋?生气?不至于吧。”
他觉得自己或许有些吃醋,但绝没有生气,只是无数次厌弃自己,偏偏又生得一副死性不改的脾气,早在高中时与她错过,他就是活该。
“没有。”他没什么底气地否认。
林凛却很想揍他,完全不心疼,冷哼道:“你提这些干什么呀?我也没数过你前女友有多少啊,你初吻、初夜都跟谁……”
宗遇脑袋里嗡嗡的,语气却十分坚定:“我今后下半辈子每天的初吻、初夜,都是跟你。”
“渣男语录。”林凛下定判断。
见她撂下筷子许久,宗遇都打算起身结账了,老板端着个盘子过来,还神秘兮兮地扣了个盖,说是给他送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