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混入这个安防严密的小区,还摸到正确的门牌号,也算是相当本事。
之前住在这栋楼的明星,曾多次在地库遭遇代拍,看来小区物业还是有疏漏。
程音在下楼途中,试图思索林建文的来意——他如此不辞劳苦地绕着北京城寻到她,总不可能是为了与她父女情深。
毕竟他们之间不存在那种东西。
必须承认,她心里更多的是好奇,有点想知道那个生了她、又扔了他,独自逃往异国的男人,现在究竟变成什么样子。
大约也不会差,如果上次那位“生于艺术之家”的裴大师真的林霏霏,那么这家人现在混得还挺风生水起。
等见了面,程音立刻后悔自己的好奇心过剩。
林建文哭天抹泪,先诉说这么多年的思念和担心,再回忆当年小林音的活泼与可爱,最后还痛苦地回忆当年,直说自己满心悔过,若不是程敏华坚持切割,绝不会闹成那般田地。
说一千道一万:都是别人的错。
程音就不该指望从他嘴里能说出什么新颖论点,然而老借口正好能戳到旧伤疤。虽然过去这么多年,她一直执着地在单方面和程敏华闹矛盾,但林建文没资格说她妈半句坏话。
全世界数他最不配。
林建文见程音一直面无表情,心情倒比进门时要放松。
他这个女儿从小暴脾气,有点情绪全都写在脸上,若要翻脸早就翻了,现在虽然看不出对他有多友善,至少不像从前那么敌对。
亲生的还是不一样,他毕竟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前些年,还托人往台州的学校寄钱,你收到没?”他瞎话张口就来。
这句不过是个引子,为了引出后一句来。林建文用手指潇洒地梳过自己日渐稀疏的头发,眼睛滴溜溜望了一圈屋子里的陈设,将目光落在了始终不发一言的季辞身上。
“小季啊,当年哪想得到,你能这么有出息,这房子买下来得不少钱吧?有按揭要还吗?”
季辞不语,眉心微微收拢。
“嘿呀,瞧我问的,季总买房肯定全款!”
林建文笑得见牙不见眼,牙龈由于营养缺失,萎缩出一个个黑色小三角,远看像魔鬼口中的对排的锯齿。
程音忽然涌起一股极强的耻辱感,她太了解林建文,几乎能猜到他下一句要说什么。
还能说什么?永远在赌,永远缺钱,赌徒是没有人格尊严可言的。
就算十年不曾见面,当年像扔旧家具一样将她丢弃,也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厚着脸皮出现,和她谈钱。
林建文却根本没打算和她谈,他的笑模样完全做给季总看。
“你俩现在,还在一起呢?”
且不说二人同居事实确凿,端看他俩之间的化学反应,他这情场老手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更别提季辞对程音那过于明显的保护姿态。
林建文越看越得意。
“我这闺女,十几岁就跟了你,那会儿可还未成年啊,我老早看你小伙儿有前途,干脆睁一眼闭一眼,怎么样,老泰山够意思吧?”
程音若不是坐着轮椅,恐怕已经跳了起来。
这老不修在说什么?还是说,在威胁什么?他怎么能这么不要脸!
她刚一直起腰,还没开口说话,便觉季辞往她肩膀落下一只手,轻轻的安抚意味。
“林叔,”一直沉默观察的男人,终于说出林建文进门后的第一句话,“外面天气不错,不如出去边走边聊?”
初夏的北京,今日天气预报说降水概率80%,外面正大风卷着垂杨柳,似摇滚歌星疯狂甩着长发,不知哪里看出的“天气不错”。
然而林建文定定看着季辞,这个曾经借宿于他家的年轻人。
当初不过是个青葱少年,如今已经是成熟男人了,久居高位使他的眼神充满压迫感,鬓边微微的灰调和眉间淡淡的倦意,让他无需多言便有掌控者的气势。
他笑着说天气不错,天气就不错,你只能附和。
林建文面对他时,有一种被正值壮年的头狼盯住了咽喉的战栗。
狼王现在要从领地将他驱逐,他只能同意。
第67章 盛夏
林建文二话没说起身出门, 能有机会和季总谈条件,原本就是他的来意。
不料程音却不允许他继续信口雌黄,脱口道:“林先生, 我从没收到过你的汇款。”
她叫他“林先生”。
林建文扭头去看程音, 这还是他进来之后第一次正眼好好看她——有什么可看的,就是个不重要的小道具, 他用来谈判的筹码,和赌桌上花花绿绿的代币没有太大区别。
仔细看,却和从前大不相同了。
她的目光安静而深邃,像流沙或者沼泽,可以将面前的人无声吞噬。
林建文这才注意到,她居然坐了个轮椅, 这让他心生惊恐,她是残疾了?受了挺多苦?直到现在他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程音像是读出他心中所想,笑得阴柔:“对啊,你们把我一个人丢下,我太害怕了, 连夜追出去找你们,半路上被车撞了,从此半身不遂。”
她显然是在扯淡,季辞却眉心一跳, 捕捉到了其中一个关键信息。
“把你一个人丢下?”他问得是程音,看的却是林建文。
“唉,我当时也没办法, 都是你姜姨不同意, 她不舍得多花一份钱。”林建文继续熟练甩锅。
“是姜明月留给我一笔钱,让我能付学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不至于进收容机构。”程音继续戳穿他的谎言。
“那会儿你都高三了,跟着我们偷/渡出国,学业可就荒废了,你妹妹成绩差嘛反而不可惜。你看你留在国内多好啊,考了好大学,找了好工作,又跟你从小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些都是我靠自己努力得来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说的好像你是为了我好。我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更有可能遭遇的是各种不幸。被拐卖、□□、诈骗。被完整地或者拆开来卖。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孤儿,不正是刽子手最喜欢的目标?”
程音冷笑,本意是要将丑陋的事实狠狠砸向林建文,不想被砸的另有其人——季辞搭在她肩头的手指倏然收紧,甚至控制不住微微颤抖,她立刻闭上了嘴,不再继续多言。
但季辞的情绪,似乎遭到了十分剧烈的冲击。
一时疏忽……她给忘了,他并不知道她在台州时的悲惨往事。
“知知,你要是饿,冰箱里有你喜欢的点心。”季辞俯身在她耳边道,“我送林叔一趟。”
他的声音轻缓柔滑,像是半空中垂落的尺素白绫,只有程音听得出,那背后藏着雷霆万钧。
三哥生气了。
也罢,至少他不会再相信林建文的巧言,老东西休想再从她这儿骗走半毛钱!
季辞其实并不像程音想象的那么轻信。
虽然在过去的岁月,他始终对林建文保持着晚辈的谦卑,但那只是出于对程敏华的尊重,他不想令自己的恩师感到难堪。
这不代表他不知道林建文是哪种货色。
毕竟,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交锋。
雨倾盆而下,将车前玻璃变成了毛花玻璃。
雨刮器忙忙叨叨,林建文却满心踏实——他跟季辞一起进的地库,亲眼见到他挑了最贵的一台豪车。
特意为了送他。
一旦不用四目相对,无需直面季总的目光压迫,林建文又重新拿起了倚老卖老的岳父范儿。
小季的开车技术不错,怎么看怎么顺眼,他几乎想不起他当年一穷二白的样子了。
林建文一度很烦季辞。
确切说,他烦的是程敏华的软心肠,刚结婚的时候,她可喜欢往家捡猫捡狗,弄得他颜料里成日都是猫毛,画面还没干透,上面又多出两个狗爪印。
林建文大发了一通雷霆,程敏华捡小动物的毛病是治好了,竟然又开始往家里捡人!
还赖说是林音捡的?有什么区别,她们母女俩性格如出一辙。有那个闲工夫,怎么不知道多伺候点自家的男人?
他委实讨厌家里突然多出的这个半大小子。
脸倒是漂亮,却有一双野物似的眼,远远地打量着人,眼神让他极为不适。
仿佛一个半大的狼崽子,然而认下的主子并不是他,旁人一个唿哨,就能冲上来将他咬得血肉模糊。
有季辞在家里,他再不敢对程敏华大小声。
后来终于让他寻了个由头,将这小子赶回了老家。
那是盛夏,雷雨连绵,明紫色的闪电于云层之间起伏,上万伏的高压刷过隐秘的峰峦,正是万物勃发的时节。
同样生机勃发的,还有少年人蓬勃发育的身体。
季辞以为没有人在家。
他枕着一件洁白的校服上衣,似有若无的馨香如同夏蝉薄如蝉翼的蜕,将他轻轻细细地包裹,完全无法挣脱。
手臂上的青筋随着激烈的动作时而饱胀凸起,英俊的脸却慢慢涨红,仿佛沉醉于某种折磨,是矛盾挣扎的神色。
又一道闪电劈下,他用力收拢手掌,将脸埋入那件校服,身体如弓紧绷,难以自抑地发出低吟。
刚刚度过变声期的少年,声音已经转为深沉醇厚,与沉沉雷音混在一处,本不会被人听到。
偏偏有人路过了他的门口。
季辞睁大微微失神的眼,如同被雷电当胸劈中。
他的动作很快。
迅速翻身而起,清理痕迹,试图以被单遮挡一切,然而留在枕上那件被揉皱的校服上衣,已经被大步闯入的林建文一把拎起。
罪证确凿。
这个寄人篱下的乡下小子,不知从何时起对恩师未成年的女儿产生了龌龊念头。白日里与小姑娘兄妹相称,一旦入了夜,他那肮脏心思便再压抑不住。
可惜那年季辞也未满十八,否则林建文还能给他罪加一等。
好在少年人脸皮薄,被随意辱骂了几句,已羞得面色紫涨。
第二天季辞便收拾东西回了老家。
林建文以为,他是害怕自己将这件事告诉程敏华,毕竟季辞视她亦师亦母,非常在意程敏华对他的观感态度。
这当然也是一个原因,但最关键的,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的原因是——那天晚饭后,林音给季辞悄悄塞了一封情书。
少女情怀纯白如诗,显得他的所做作为愈发龌龊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