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辞躺在月光中,闭着眼都能复述信中字字句句,月光使人疯狂,他想他真的不能再留在林音的身边。
她也喜欢他,这是圣徒都无法抗拒的诱惑。
只能以漫长时光和千山万水,将这诱惑强行隔断。
“你小子,还挺长情的。”林建文将座椅调整到舒适角度,对季辞的称呼已经变成了“你小子”。
若不是韧带弹性不支持,他能把脚翘上驾驶台去。
“林叔,”季辞客客气气,“这些年在哪里发财?”
“我一个老头子发什么财,哪有季总混得开。”
“听知知说,你们全家都移民了?怎么不带上她。”
“移什么民啊,野路子过海,搞不好是断头路,才没舍得带上她。那几年过得可苦,东南亚各国跑着,卖佛牌,养小鬼,好容易攒到钱回来。”
“那她倒是幸好没去。”
雨哗哗地下,季辞没开车载音乐,白噪音大得聊天都听不大清。
天光也黯得快,仿佛一眨眼就黑天了,既看不清路,也看不清赶路人的神色,只能听到他温和的声音,带着催眠似的韵调,季辞只要愿意,绝对是最好的陪聊者。
“林叔,我其实,经常会想起当年。”
“想什么……哦哈哈哈,现在得偿所愿,爽了吧?”
老不正经,一开口就直奔下三路去,季辞捏紧方向盘,声音仍是平稳无波。
“想起音音有一次,曾经遭遇过火灾,您还记得吗?”
雨刷器咯吱作响,在挡风玻璃上快速往返,试图让视线变得清晰真切。但这一场雨实在太大,无论怎么擦都是徒劳无功。
季辞的提问,也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林建文突然改换了坐姿,不再那么轻松恣意,他眯眼盯着窗外,专心研究了会儿路牌。
“啊?你说什么?什么火灾?”他半天才反应过来。
“程教授实验室的火灾。很奇怪啊,那天晚上也下着雨,也有这么大,空气很湿,怎么可能起火?”
“啊,是啊,怎么可能呢……”
“您说,会不会是有人纵火?”
“不会吧!那天下雨了吗?”
“哦,也许是我记错日子了。还是林叔的记性好。”
“哦哈哈哈,我那天跟人去簋街吃小龙虾,坐在户外院子里,被蚊子咬了一腿的包,记得可清楚呢。”
“原来如此。”
季辞噙着一丝笑,忽然轻轻踩下刹车:“到了。”
林建文疑惑地抬头,车外一片风卷浪的黑,连绵地拍打着车窗,像暴风雨中夜晚的海,雨实在太大,将目力所及的全部灯火都扑灭,能见度几乎只有半米。
这是到哪了?
季辞松开安全带,开门下车,在林建文震惊的目光中,步入了瀑布似的雨幕。
暴雨如注,瞬间将他浇得浑身湿透,衬衣与西裤紧贴于身体,显出蓬勃而张力的肌肉线条。
在车前灯刺目的光照下,男人仿佛突然卸下了文明外衣,显露出野兽般危险的内在。
季辞从车前绕到副驾侧,打开车门将林建文从车内拖出。
老头挣扎着发出恐惧的叫嚷,不明白为何季辞突然翻脸。
他的手劲太大,几乎是锁喉的姿态,瞬间扼住了林建文的呼吸——其实只是拎住了他的领口,他会觉得呼吸困难,只因季辞的眼神过于骇人。
有一瞬间,林建文觉得自己会被季辞扼杀,或者至少挨一顿狠揍。
但这个恐怖的瞬间迟迟没有到来。
暴雨如注。
季辞将林建文抵在车门上,虎口缩紧再松开,松开又缩紧。雨太大了,仿佛直接冲刷着他的灵魂,试图扑灭他滚沸的暴戾念头。
最终让他冷静下来的,还是仪表盘上的时间。
快七点了,该吃晚饭了。
他现在不是一个人,有人在家里等他回去吃饭。新来的阿姨做饭有点够呛,今晚的胡萝卜丝炒得卖相一般。
他要是不回去哄着,知知肯定不会乖乖就范。
有的人也许确实该死,但不是今天,也不是这里,更不是以这种方式。
于是季辞松开手,帮林建文整理好衣领,甚至还和善地拍了拍他:“从这里往西走十公里,就是高速入口,去吧。”
没有将老东西丢进山谷,他已经算是克制。
季辞转身上车,发动机爆鸣,尾灯划出两道如血的红痕,车辆消失在雨幕之中。
程音在家等得心神不宁。
这么大的雨,行车本不安全,何况季辞还有些情绪起伏。
他本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虽然现在看起来温文尔雅,但她总觉得那只是一层皮,皮下仍然年少时的季三,一把开过刃的藏刀。
尤其当季三对上了林建文。
她至今记得,当年林建文因为赌球和程敏华大吵特吵,险些动了手,被三哥当场卸掉了一只胳膊。
少年瘦削如竹,身手却利落得惊人,程音以前只见过季辞拿笔算习题,见到这一幕才相信他能在奔马之上如履平地。
惊人的核心与腕力。
她有点担心老头满口胡言,别搞出点什么意外碰撞……给季辞带来麻烦。
终于听到楼下门响,程音松了口气。
待季辞走进餐厅,这口气又重新吊了起来——乍看她还以为季辞浑身浴着血,因为身上的戾气实在太浓,像刚跟人打了一架,定睛一看却只是雨水。
“怎么淋得这么湿?”程音惊道。
浑身都被浇透了,站在那儿淋淋漓漓的,没一会儿,脚边就积了两小圈的水。
季辞没有回话。
他站在门口,用一种奇异的眼神将她望着。
程音一直怀疑季辞身上是不是混了一些藏彝血统,因而眉骨比一般人高,个子更是高,顶天站在灯下,显得眼窝格外深邃。
目光因此而明昧不定,柔软且锐利,激昂又沉寂,矛盾得让人看不懂。
“上去换套衣服吧,”她移动轮椅,去拿桌上的纸巾抽,“这样吃饭你会感……”
她的话没有说完。
季辞忽然疾步而来,双膝触地跪于她的面前,将她用力揽入了怀中。他体温还是一贯的热烫,抱着她时微微颤抖,像高热病人控制不住寒战。
程音贴在他的胸口,听到他极速搏动的心跳。
“你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她被他抱得有点喘不过气,伸手试图推他,被他捉住了手,十指牢牢相扣。
“知知。”他的声音哑着。
季辞小时候不善言,沉默锋锐如一把藏刀,被岁月一遍遍打磨,才成为了今天的季总。
此时他仿佛又退回了当年,语言并非他所长,语言无法表达他所思所想。他有积年的想望和压抑,有无尽的懊悔和喜悦,还有压抑不住的疼惜和骄傲。
她曾一人独行于沼泽和悬崖,历经千辛万苦,终究毫发无伤地走到了他面前。
命运对他如此残忍,又如此心软。
种种心情不能言说,也无人可说。季辞忍了又忍,终究还是低头捧住了她的脸,寻觅到她的唇。
他的吻毫无章法,混乱而急切。
第68章 荒唐
窗外, 暴雨被狂风卷出了无数白色的漩涡,程音被突来的亲吻堵住了呼吸,他的吻比雨点还更密集。
她轻喘着将他抱住, 手指深入他湿透的发。
这是季辞惯做的动作, 每当她心绪烦乱,他都会如此予以安慰, 如同抚摸应激的小猫。
难得他也有情绪失控的时刻,她试图效仿一二。
可惜,这种程度的抚慰,对他完全无效。
似乎只有她,她的嘴唇、呼吸、跳动的脉搏、呜咽的娇吟,才能给他真正的抚慰。
程音再度睁开眼, 是因为身体突然悬空,季辞将她打横抱起,大步走入了电梯。
上行两层楼不过几秒,他竟也没停,换了姿势将她抵在轿厢壁上, 吻得越发深入。
等到进了卧室,她的衬衣纽扣已经松开了大半。
新婚夜以来,他们进入一种莫名的僵持,或者说矜持也好, 总之再未有过亲密接触。
连亲吻都再没有过。
可是这样下着暴雨的夜,深浓的云层中起伏着明紫色的闪电,整个世界都在白花花的雨水中化为模糊背景, 让这栋房子变成海中孤岛, 让他们相依为命。
他需要确认她还活着,他也活着。
暴雨冲刷, 衣裳委地。
暗室内,他抱紧她微凉的身体,像在海边深黑的礁石上,捉住误闯领地的惊慌人鱼。
人鱼细白的手指被人握牢,引着探索未知的领域,翕动着,潮湿的,遥远而模糊,海的气味。
程音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在做什么。
但她知道抱着她的人是谁。
是季辞的手指和亲吻,是他在对她做这些事——只这一个念头,快感的浪涛便从远海奔涌而来,一层层堆叠,轻易将她没顶。
迷蒙中她听到他问,可以吗,知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