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晚平安无事。
第二天一早,方尖儿就被她奶奶拎去面壁抄书了,抄到中午,才看在央仪的面子上放她出来玩。
“别光顾着玩,记得把东西给人家带去。”
奶奶拎着方尖儿的耳朵命令。
小小一座村,白天看起来更小了。
一条小溪溯流而下,横贯村寨。能逛的地方一小时就能逛完。
“我奶为什么选了这么个地方养老。”方尖儿随便采了根野草,边走边在手里舞着。
“气候温暖?”央仪将手藏进长袖里,半张脸埋在竖领下,“对身体好。”
“换我我就选三亚。”
两人沿着小溪爬上坡,走了不少泥泞路。
那座翘脚小楼逐渐被她们甩在身后。
“我以前暑假流放过这边,隔一个山头,那方向有信号塔。”方尖儿一指,“咱们下午可以在这刷手机。”
央仪莫名:“你不是要替奶奶送东西吗?”
“你说这个啊。”方尖晃晃用纸包着的一包东西,“这个不急,回去路上再送。”
好歹找到一块凸石,两人背靠阳光坐下。
这个地方果然能收到一点信号,虽然很慢,聊胜于无。
到四五点,太阳快要下山时,方尖儿才遗憾地合上手机:“没电了。”
央仪随手将出来时带的画纸和碳素笔揣回兜里:“那走?”
方尖儿打了个长长哈欠:“一会下去的时候,路过那,就能把我奶的任务完成了。”
方尖儿指的是一座独立在村寨外的吊脚楼,古朴沉寂地掩映在树丛中。
要不是她特地去指,央仪压根没注意到。
离得那座小楼越近,越能听见呜呜咽咽的风声。四周草木茂盛,连脚下被人为踩出的小路都快无处下脚。
半途,央仪不放心地扎紧裤腿,生怕有什么不知名的虫子从草里钻出,顺杆爬上脚踝。
最窄的一段路过去,眼前好歹有了点没被植被覆盖的泥土地。
再往前,就是那座吊脚楼了。
风声在耳边停了,呜咽还在继续。
央仪顺着声音望过去,才发现这里罕见地聚了些人,夹在风里的呜咽不是别的,而是跪在堂前披麻戴孝的人发出的哭声。
日头已经逐渐西下了,那座古朴小楼散发的幽幽气息让人不太敢靠近。
央仪在小路尽头停下:“真去?”
方尖儿点头:“没事儿,你怕的话在这等我。”
身后是浓绿的茂密树林,随着日影西斜颜色又深了几分。央仪贴着方尖儿,一脸认真:“我觉得还是去有人的地方比较好。”
要不是碍于场合,方尖儿真的要笑了。
别看她姐妹平时温柔淡定,这个时候真是,可爱得要死。
两人一前一后往前。
方尖儿到底是被流放过的人,认识一两个这里的村民。两边用蹩脚的普通话交流完,有个头戴白帽的村民接了东西带她进屋。
央仪听到里面呜呜咽咽又是一阵,紧接着乐声大起。
后面有人抬着东西借过。
见方尖儿还不出来,央仪躲到一边。
她们这样穿着的外乡人在这里特别显眼,稀疏往来的人时不时往树荫下瞥她一眼。
几拨人过去后,身后再次传来脚步。
央仪作势又要躲,忽得传来标准的普通话。
“凳子,坐吗?”
她诧异回头。
目光与来人相触,短暂的一瞬,她同样也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惊讶。
来人一身白布麻衣,右手的疤终于脱痂了,露出浅粉色的新肉。他站在原地,手里还拎着一张竹马扎。
苍白的嘴唇在认出她时很轻地动了下,却没再发出别的声音。他抿唇,只有拎着马扎的右手往上抬了抬。
“谢谢。”
央仪的惊讶和尴尬都混在了一起,半天只说出这两个字。她好好整理了下心情,才继续道:“我是来陪方尖儿送东西的,不待很久。不过你怎么在?这里离榕城那么远。”
不远处似乎有人在喊他,用的是央仪听不懂的语言。他朝那处招了下手,示意自己马上过去。
随后晃了下神似的,目光缓缓落在她身上。
路周说:“这是我家。”
第11章 云州
方尖儿回来的时候,路周刚好进去。
两人碰巧错开。
见央仪似乎在走神,方尖儿摆着手在她眼前晃:“喂喂,怎么了?没信号啦?”
“看到熟人了。”央仪道。
方尖儿饶有兴致:“谁?这破地方能有什么熟人,想诓我?”
央仪隐隐觉得路周的兼职并不值得村里人骄傲,即便猜测他们大概率听不懂普通话,央仪还是很小声地附在方尖儿耳边解释。
方尖儿听完,古怪地看着她:“我确定。你一定是无聊疯了。”
“……”
“拜托,这里离榕城飞机都要三个小时。一个繁华都市,一个深山老沟。前后才半个礼拜,就算在同一个地方碰到同一个人都要点运气。肯定是你看错了……”
“没看错。”
央仪心想,我还跟他说话了呢。
方尖儿沉思:“如果真是我们认识的那个,还有一个可能。”
“嗯?”
方尖儿斩钉截铁道:“他跟踪我们。”
“……”
“要不我们杀个回马枪?走着?”
央仪摆摆手:“算了算了。”
那里显然在做白事,再怎么没从路周脸上看出悲哀,也不方便继续过去打扰吧。
央仪拉着方尖儿的手一路下坡:“你说的对,是我看错了。”
回到方尖儿奶奶住的小楼,奶奶正在门前晾菜干。
老太太笑眯眯地跟央仪打过招呼,又万分不信任地看向自家孙女。
“东西送过去了?”
“送啦送啦!”方尖儿道,“人家让我给您带话,说明早出殡要进山,你腿脚不好就别送啦!”
“好好。”奶奶点头答应,“那就你代我去吧。”
方尖儿仿佛吞了苍蝇:“……what?!”
第二天一早,央仪就被方尖儿长吁短叹地拖了起来。
“我奶奶年轻时研究这的少数民族文化,一天到晚进山进山进山,这下可好!退休了往山里一搬,变成半个族人了!你看昨天,除了咱俩哪还有半个外人在呀!”
央仪睡眼朦胧地托着脸:“嗯……咱俩?”
“别告诉我你今天不陪我去。”
央仪耸了耸肩:“听起来我好像没有选择的余地。”
几个小时后。
央仪万分后悔晨起的妥协。
她要是知道进山是真正意义上的进、山,死都不会对方尖儿心软。漫山遍野苍翠的绿,密密麻麻缠绕的枯枝和荆棘,从天而降的毛毛虫雨——她承认,是最后一点让她破防了。
驱虫药水完全不管用。
长袖长裤也不管用,因为虫子喜欢从天而降掉在头顶。
遮天蔽日的绿荫下紫外线没那么强,但耐不住气候潮湿,在林间跋涉也难免闷热。
起初长发被央仪扎成了丸子头,后来又怕虫子掉进脖子,放了一半下来,变成马尾。
一是担惊受怕,二是实在体力不支,爬了不到半座山,央仪就落到了队伍最后。
方尖儿更绝,累得都快手脚并用了,被几个村人架住飞毛腿似的往前赶。
来这一趟,风景暂且不说,少数民族的土葬文化倒是体验感拉满了。
及至到达目的地,贴在颈间的头发都被汗濡湿了。央仪想象不出自己此时该有多狼狈,什么防晒什么驱虫,大概早被汗水冲刷干净了。
她撑着膝盖原地喘气,在肩膀感受到很轻的触碰时惊吓般竖了起来。
惊惧在看清肩膀上的落物时戛然而止。
央仪脸色泛白,对着来人不好意思地抿了下嘴:“……我以为是虫子。”
“喝水吗?”路周习以为常,递过一节竹筒样式的水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