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秋大惊失色,急忙把冰给他止血,“对不起,春彦,我不是有意的。”
他推开她的手,不要帮忙,依旧放任血流满下颌。只拿手指略微点了一下面颊上的泪,倒也笑起来,道:“汤雯的事,如果你真的这么想,或许我就是这么不堪吧。”
转身他便回房去了,再心灰意冷也依旧客气,只是轻轻带上门。
杜秋追悔莫及,他的疏离比怒火更让她不安。等汤君回家时,他已经若无其事与女儿聊天,到晚饭时他们也是很寻常相处着。可入了夜,他却把枕头搬去客房,连道歉的由头也不施舍给她。
就这么静默无言过了两天,他忽然主动找上她,道:“我一直在想,我们会不会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
杜秋道:“这算什么?你已经要和我分居了吗?”
“并没有,我只是暂时离开几天,我姨母过世了,我要去守孝,处理丧事。等料理完了,我就回来。这几天汤君就麻烦你多照顾点。”
她不悦,可一时间也无可奈何,到底这个理由选的太好,她总不能和一个死人计较什么。叶春彦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拿就走了,似乎又让她安心了些,不像是在外面常住的打算。
叶春彦嘱咐了汤君几句再走,但没有细说理由。门一关,汤君好奇道:“爸爸去哪里了?”她坐在椅子上晃腿,并不是太有挽留的意思。
“你爸爸不要我们了。”
“好耶,那我们今天吃炸鸡吧。”
“对不起,我刚才开玩笑的,你别放在心上。”杜秋把她抱到膝上搂紧,强作笑脸,道:“你爸过几天就回来,那我们趁着这几天做点坏事好了。想吃什么,我让人给你叫。”
夏文卿的人生以机场一别作为分水岭。出国之前,他是杜秋理所当然的跟屁虫。父母不在身边,只是偶尔的寂寞,更多时候他因为身边有着同龄人而快活。表姐总是很耐心,给他讲故事,哄他睡,听他的悄悄话,仔细消毒他擦伤的手指。
只有一次他在学校和同学打闹,被随手一推,嗑伤了鼻子,留了些鼻血,倒也不是很痛。他只急着向杜秋撒娇,准备放学后多讨根冰棍吃。
杜秋却变了脸色,抓着他的手去学校找人算账,把同学全堵在教室里,嚷道:“谁欺负了我表弟,给我站出来。”
他的父母都是斯文有礼的人,又忙着工作,过去也只是让他和同学搞好关系,带着家里的零食去学校分。杜秋这么霸道的作风让他尴尬又新鲜,也不乏被庇护的得意。
她原本就大几岁,已经发育了一圈,个子格外高,叉着腰站在黑板前面吓得底下鸦雀无声。她也不怵,只是重复道:“我再问一遍,到底是谁欺负了他。现在站出来,我可以看着办。”
有同学怯生生指了罪魁祸首,杜秋正要过去教训两句,老师终于赶过来,摆出些大人的威严劝她不要闹事。杜秋不悦道:“本来管好这个班级就是你的责任,我表弟被欺负了,你在做什么?”
“这是班上的事情,我会处理的。这位同学,我不知道你是哪个学校的。可你再这样我就要叫你家长了。”
“好啊,我的家长我自己都见不到。你能把我爸叫来,我还要感谢你。”
底下隐约有笑声,夏文卿却觉得很得意,好像是堂堂正正炫耀了自己的表姐。最后还是他把杜秋劝走了,说再这样下去,他在班上就要没朋友了。
“这样就很好了,不要紧的,我已经知道你在意我了。”回去的路上他又重新去牵她的手,之前有些不情愿,怕被人笑话不够男子汉。
每个周末,母亲都会带他回家,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可因为平时不常见面,反倒有些生疏。母亲也总是问功课上的事,但又对他的老师同学全不认识,只是道:“你以后想做什么吗?”
“我要做表姐的小狗。”他把两根手指竖在手上,兴高采烈。
母亲笑着摸他的头,道:“傻孩子。”
因为父亲的工作调动,他们去了美国。这事家里已经筹备了一年多,但全然没告诉他。等他知道时,已经要收拾起行李,搭五天后的飞机了。他也哭过闹过,那时候手上还打着石膏了,生气了也一样去砸墙。
父母都忙着哄他,但也依旧把他的意见当孩子气,想着出去习惯了就好。他自然犟不过他们,只能抽抽嗒嗒求他们带个口信给杜秋,让她来机场送别。那天他等到飞机差点晚点,都没见她来,为这事,他也短暂恨过她半年。
十多年前,跨过电话不容易打。他们也就断了联系,再联系上已经是他十八岁时,母亲随口提了一句,表姐可能也要来美国读书,但和他们不在一个洲。他辗转要来了她的邮箱,起先只是交代她一些过海关时的注意事项,渐渐也聊起许多生活上的琐事。隔上多年岁月,他也并不觉得他们了生疏多少。
他性格里是有封闭的地方,记忆里有许多甜蜜,之后就会一厢情愿觉得永不改变。他住的社区多是中产阶级,高中也算好,虽然是少数族裔也不至于太收排挤,但他依旧被归入书呆子一类,总带着异乡人的疏离,又混不进华裔的圈子。每每这时,他都想起和杜秋在一起的过去。
再见面前,他本以为他们的差距在文化观念,没想到在钱上。
父亲在软件公司做工程师,母亲考了 rn 护士证。 虽然这样的生活已经远远优于开洗衣店的同胞,但要在美东过得光鲜亮丽总有些吃力。金字塔的顶上是根避雷针,细而长,一路升上云端不见头。
十八岁后有驾照,他也会去百老汇看剧,但从来只用学生优惠,也从来不看热门剧。他自嘲还是小市民心态,不是真的感兴趣,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看过,要不然总有种吃亏感觉。
留学生里愿意接近他的大有人在,也不乏出来镀金的富家子弟。他自是看不上这种货色,不屑和脑子空空的草包交易,刻意疏远,反倒注意到一个穷学生。
小组作业的成员里有个叫小袁的,从国内借了钱来读书,在餐厅打两份工,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夏文卿看不过去,就主动提出开车接送,还给他带 dunkin 的零食。小袁感激不已,就主动做了家乡菜给他。
一来二去也熟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在这份友谊里颇为自信,不止一次承诺以后有事会尽量帮忙。杜秋来看望他时,第一天他正巧忙着,也是小袁领着她游览芝加哥。事后她对小袁印象很不坏,说是个很细心的人,递锐器都是先把尖锐的一端捏在手里。
杜秋好像还是那个样子,拿他当个孩子关心, 问他钱够不够,吃的习不习惯,有没有被人欺负。他知道叔父在国内挣了很多钱,但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等见识了杜秋出手的阔绰,他才叹为观止。
他们已经彻底成为两个世界的人。有一次他想约她吃饭,问她在哪里。她说在罗斯福购物中心。他让她千万小心,前段时间长岛发生过枪击案。她说好,然后问他裤子的尺码。她花了五万美金给他买了全套衣服,四季替换。
读书的几年里杜秋从不搭地铁,买了辆保时捷代步,回国的时候也留给了他。如果单是这样,他还能自欺欺人,车不方便带回去,保税也麻烦,卖二手也吃亏,不算单纯便宜了他。可他第一次去试车,发现里面还特意留了一叠钱。杜秋就是在照顾他。
告白被拒绝后,他郁郁寡欢了很一阵,父亲看出些端倪也来劝过,“你们生活的环境不一样,小时候在一起玩,长大了说不到一起,也很正常。”
他不理睬就走了。对这个父亲,他一直不算太尊敬,嫌少言寡语,乏味无趣。他们父子平日就聚少离多,话也说不在一处。他原本还觉得自由,可半年就后悔了,有太多的话还来不及开口。
父亲病倒了,是在公司突然昏倒的。初步检查是贫血,他之后已经便血快两个月了,以为是痔疮,碍于面子没有和人说,只自己偷着涂药。可症状这么严重,倒像是肠癌的征兆。
美国不比国内,普通人要先经过全科医生的诊断,才有资格去上级医院做检查。一套流程走下来,动辄要三四个月。有时一项检查结果不明,还要打回重做,一等又是几个月。
全科医生水准本就不高,父亲又是亚裔,描述起症状来模棱两可,医生更觉得不是大事,潦草做了个检验,说是癌症的可能性不大,不用浪费医疗资源。医嘱是多吃蔬菜,配了点抗生素和止痛片。
夏文卿气不过,吵起来说要投诉,在医院闹事可大可小,严重时会被拘留。父亲劝他算了,拿着药就走了,回去路上满怀希望道:“说不定就是痔疮呢?”
之后一个月依旧是定期的贫血与偶尔的昏迷,夏文卿坚持再去医院,换一个墨西哥裔的医生。他冷眼看着医生在偷着用手机搜索病例,知道是新人,故意把症状说的极其严重。医生终于同意做胃肠镜,转到消化内科。不过公立医院病人多,排期紧,轮到他们做检查是第二年春天的事。
然后是等,等,等,等了十个月,中间父亲的病情也有好转,他也忙于毕业,宽慰自己说不准是虚惊一场。
直到圣诞节他放假回家,父亲兴致很高要给他做菜,却把醋当成酱油,说道:“最近水平不行了,这道菜有点糊了。”可第二天他又贫血昏倒了。
他决心不能再等了,决心考虑过把父亲转入私立医院,除了多花钱之外,一切都是最优解,立刻就能接受治疗。他有杜秋的联系方式,可以找她借钱。
父亲知道了他的企图,却严词拒绝,“我只求你一件事,别去和你姨夫说这件事。别找他借钱。”他不懂父亲的执拗,为什么尊严会比命更重要。想让母亲去劝一劝,她也只是叹气,道:“你就尊重你爸的决定吧。”
他只能每天打电话去医院,希望前面有人能取消预约。学校里也不太平,小袁受了刺激,精神时好时坏,他一面联系他国内的家人,一面打电话的给家里。
微小的希望降临了,有人取消预约,他们能提前一个月。父亲入院检查后,检验结果又等了半个月,终于是肠癌晚期。得到消息的时候,他还在学校,挂断电话,耳边一阵嗡鸣。
他问学法律的同学,这算不算小病拖成大病,难道不是医院的责任。同学耸肩微笑,道:“是又怎么样?这就是生活,你只能接受。”
当然,他可以打官司告医院。每家医院都有律师团,摩拳擦掌就等着他送上门,一拖能拖上七八年,就等着他身心俱疲,接受和解。
他哭着骂人,冲了出去,漫无边际地往外跑。学校旁边有一条坡道,疏密有序地种着一列彩色的郁金香,背景是暗红色的砖墙。正是花开的季节,绚丽多彩,景致宜人。
他蹲在坡道上哭,旁边有几个中国学生经过,拍拍他的肩膀,礼貌道:“请你让一让,好吗?挡着我们拍照了。”
第79章 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还是更恨自己
最后的希望是同学里的富家子,如果能借钱转入私立医院,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他甚至突发奇想准备去古巴,听说那里有对癌症的试验性疗法。只要有钱,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
因为杜秋把保时捷给了他,留学生里玩跑车的有钱少爷不少,多少也把他当自己人,偶尔会相约着吃饭派对。这群人有一个姓赵的,出来学金融,也算有一番抱负,不是寻常败家子。
他把赵约出来,说有要事相谈。赵也慷慨,请他去了不错的牛排馆又开了瓶酒。他说明来意,想借 30 万美金救急,如果不方便,20 万也可以。
赵面有难色道:“我理解你,不过你最好理智一点。这不是钱的问题,你父亲已经是晚期了,多活一段时间也不过是更痛苦。你的学生贷款还完了吗?借了这些钱又要花多久才能还完。”
“我没有助学贷款,家里付的学费。而且我已经开始找工作了。”
“我毕业后就要回国了。难道你要把钱寄回去吗?”他笑着抿一口酒,道:“我很抱歉,愿他的灵魂安息。我会为你父亲祈祷的。”
他换斜眼看桌上的一把牛排刀,再望着对面。这家伙连西装都是对花的。一瞬间他手在桌下攥成拳头。多简单,一手揪住他的头发,一手从后面捅刀。他学过解剖,从肺里捅进去,叫都叫不出声。
赵看他脸色发白,也觉得把话说太过,就问他之后有没有空。明天晚上有个游艇派对,酒和女人管够,夜景迷人,足够抚慰他丧父的伤情。
他凄然一笑,起身便走了。因为没有开车,他步行两个街区回宿舍。路灯早就不亮,耳边忽然传来枪声,就在附近,这一带最近出过好几次抢劫案。他依旧低头走着,想着就这么被打死也算是一种认命。
终于还是平安回去了,他折价卖了那辆保时捷,拿了钱立刻赶去医院。等见到父亲时,他明白再做什么都来不及了。但他还是擦干泪眼,微笑道:“别灰心,我已经找人借到钱了,对方说什么时候还都好。会有办法的。”
父亲摇了摇头,道:“孩子,你放下吧,这是命。”
葬礼在十天以后,父亲临终前说有封信放在他卧室的抽屉里,是特意留给他的,不要让他母亲知道。他把信带上飞机,不敢轻易去看,总觉得只要不拆开,就像父亲还在一般。
可到底还是看了,信上写道:“孩子,你不是我亲生的儿子。你是父亲是杜守拙,杜秋是你亲姐姐。我确实为此痛苦过,但这已经过去了。我依旧记得你的到来带给我的无限喜悦。你第一次叫我爸爸,第一次换牙,第一次朝我走来。记住生命中最好的事,这是我对你最后的期望。我可以原谅这一切,也希望你能原谅。生活对你还有无限可能。”
这份信他至今随身携带。因为让眼泪浸湿多次,字迹已然模糊。
接到杜守拙电话的那天,他又重新把信拿出来。放声大哭。原本杜守拙对他不过是亲戚,一个和气的老头,小时候总是送他不少玩具和零食。杜秋还嫉妒过,后来自我宽解道:“因为你是最小的孩子,所以我爸对你很好。因为我是他女儿,所以他对我就很严格。”
他也没往深处想。没什么血脉相联而生的亲近感。他唯一认下的父亲早就过世了。一切的恨总要有出口,他就是要回国去争,去抢,去搅得鸡犬不宁。
原本还觉得杜秋可怜,蒙在鼓里一厢情愿。原来早就知情了,不由得对她轻蔑起来——真够能忍的。亲爸都把私生子叫到面前来了,还要装傻当不知情。要是他这次真走了,她估计还能捏着鼻子,一忍忍上二三十年。
谁比谁可怜啊。
从杜秋家跑了出来,夏文卿漫无目的在街上走,无处可去。他在美国是异乡人,回到了这里一样是无根,唯一能想到说上话的只有狄梦云。他们的相处是带着些狼狈为奸的味道,因此就格外坦诚。
狄梦云刚洗了头发,吹得像颗蒲公英,他见了忍不住一笑。她却道:“你哭过了吗?”
“怎么,你要笑话我吗?”
她不理会他的挑衅,从口袋里拿出湿纸巾,道:“你拿着吧,别用手擦眼睛。眼睛会痛的。我妈刚出事的时候,我也一直哭,有经验了。”
他没接,只是道:“我们去散步吧。”
狄梦云家旁边有一条人工河,因为夜里僻静,照明不好,还没来得及被附近的退休老太占据了跳广场舞。夜已经深了,他们慢慢沿着河堤走,都静悄悄低着头,完全是一对腼腆的情人。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不是找你倾诉的意思,不过我们是一伙的,叶春彦都知道的事,你不应该不知道。”他走到河边,手搭在栏杆上,极目远眺。他并不看着她,就这么说完自己全部的故事。
狄梦云沉默了片刻,一样把手搭上栏杆,道:“你累吗?”
夏文卿点了点头。
“你是恨到累了吗?我也是。”
“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恨自己还是恨那些人?”
“都恨。”
“我也是。”
“要是我一开始就是他的儿子,我就能拿出钱来帮他。他也不至于变成这样。”他抬头,只有一边眼睛落泪,泪恰好漫过那颗泪痣淌落。
“我前段时期又遇到那个不愿意借我钱的同学。他听说我和杜守拙在一起,对我客气到不行,完全变了一个人。我从不是他儿子,到变成他儿子,突然就有了一切,可是我还是我,一点都没有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好笑,血都是红的,却能分出高低贵贱。”
再见面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人还是那个人,依旧是件对花的西装,可脸上的谄媚的笑却换了一个样。那他又是谁?是那个在大学校园里穿帽衫的夏文卿,还是那个有富豪亲戚当靠山的夏文卿。变了一重身份,世界也换了一张笑脸。
狄梦云依旧不做声,只是把栏杆上的手靠过去,小指贴住他的小指。他的手很冰。他只微微一僵,依旧不看,只注视着远处波浪的拍打。他忽然问道:“你喜欢吃鸡肉吗?”
“挺喜欢的。”
“我的意思是,鸡肉,牛肉,鱼肉和猪肉里,你最喜欢哪一样?能连吃几年吗?”
“那还是鸡肉吧。”
夏文卿放声大笑,道:“那说明你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命。因为已经培育出了白羽鸡,所以一般鸡肉是最廉价的。我在美国的时候最喜欢吃社区超市里的鸡肉三明治,很便宜,几乎比牛肉三明治便宜三分之一的价钱。我连吃了三年,都不算腻,也不是心疼钱,是真的喜欢。”
狄梦云琢磨了一下,如果换作是她,也不是不行,顶多是多换几样酱料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物质享受没有精神充实重要。晚上吃披萨,早上把冷披萨热一下,买了辆二手车到处开,有时候坐灰狗巴士去玩。因为我和家人在一起,学的又是喜欢的专业,所以真的很幸福。芝加哥又很漂亮,有一条大道专门栽满郁金香。我们学校附近有条坡道上也种着郁金香,红色的砖墙映着五彩的花,我有时会特意过去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