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小说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好看的言情小说,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加大 ]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自甘上流_分节阅读_第56节
小说作者:陆雾   小说类别:言情小说   内容大小:495 KB   上传时间:2024-11-12 18:35:38

  “这样的日子真的会长久吗?”狄梦云不禁联想到自身。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时,也不是没有幸福的回忆。有一年她生日,母亲提早下班买了蛋糕,又给她下了面。吃完后她抱着半个西瓜,坐在外面乘凉,那个夜晚有星。

  “长不长久,要看运气。如果我爸没有生病,我大概现在也就是继续在芝加哥大学读博,吃着我的三明治看花。”

  他冷笑一下,依着栏杆远眺水面,“但我是运气不好的人,我爸死后第二天,我还要去学校,又经过那条坡道。郁金香依旧开得很美。我最讨厌的花就是郁金香。不管在你高兴还是痛苦的时候,这花都是那么开着的。就像这个世界。”

  “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搞定朱明思吗?因为我们是一样的,运气不好的普通人。但绝不能就这么认输。我曾经是吃鸡肉三明治,坐灰狗巴士很开心的人,因为真的很开心。但是当我去求人时,我就变成一个过廉价生活的下贱东西。这个世界上有老鼠,也有老鹰。我原以为当老鼠也很开心,可如果老鹰要吃掉我,我就不能再当老鼠。你也是。”

  他的眼睛又红了,狄梦云心念一动,侧身抱住了他。手先是在他背上虚悬着,停了片刻,终于紧紧搂住他。因为他们都清瘦,便能感受到心在胸膛下跳动的起伏。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感受。杜秋给了我二十多万,我妈进了精神病院,我想把这钱花掉,忘了她。我去试穿了一条三万多真丝吊带裙,有手工绣花和蕾丝。我买下来,回家看绣花,并不比我绣的有多好,我分不出它和几百块裙子的差别。我真的很痛苦,连钱都不尊重我。”

  “你这么说,我倒对你的丑裙子有点好奇了。”他随手把她别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

  她松开他,低着头笑了,多少也有些尴尬,略微沉默了一会儿,便道:“别难过了,我请你吃冰激凌吧。我记得再走一段路,那里有家店。”

  说完她就小碎步跑开了,他跟在后面,倒不是怕她走丢,而是担心她走夜路危险。因为他在夜风里有些冷,就顺便自作主张把外套披在她身上。

  正好是最后一单生意,狄梦云拿着两个甜筒出来,店老板就在后面关机器锁门。她随口说了一句,“这样的小生意还挺忙的。”他就想到了叶春彦。他之前也不过是个开咖啡店的小老板,究竟是凭什么运气,竟然博得杜秋青睐?叶: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狄梦云催他快吃,以免冰激凌融化滴在手上发黏。虽然不说,他也看出她挺喜欢这种小甜品的。因为她总是很压抑的一个人,这种时候流露出契合年龄的俏皮,倒让他眼前一亮。他道:“为什么你的和我的不一样?”

  “我给你买了朗姆酒味,比其他口味贵五块钱。不喜欢吗?”

  “挺奇怪的味道。你要不尝一下?”他把蛋筒凑近她,指给她自己没碰过的地方,她舔了一小口,点头道:“确实有点怪,被骗了。看来我们确实是不会花钱的穷命。”

  夏文卿笑了一下,因为他不再落泪,湿润的睫毛根便微微发凉。他凝视着月光下狄梦云的脸,她嘴角沾到了一点,但他并不准备提醒她,只生出一种微小的快乐来。

  他们的相处有许多的虚情假意和仓惶错乱,但至少在这个夜晚,那些寄托了眼泪的伤痛都是真心的,有那条无声流淌的河可做见证。

  吹了一夜的风,夏文卿倒比狄梦云更娇贵些,略有些伤风感冒。母亲在电话里声泪俱下要和他回来,他也就姑且去见了她一面。依旧是老调重弹,她还是哀怨着劝他离开。

  “我是不会走的,是我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去争?就因为我是私生子?为什么你的错要让我来让步?” 他顿了顿,不愿把话说得更难堪,“既然杜守拙把我叫回来,就说明他对杜秋不满意,该小心是她不是我。”

  他照例还是回杜家的别墅住,对杜秋家里的一番争吵都缄口不言,料想杜秋也没胆子对杜守拙说。日子还是照样平静过下去,只是他的感冒更厉害,甚至开始低烧。

  杜守拙很挂念他的病,每天都端着上楼来看他一次,但到底不会照顾人,也就只是站在床边叮嘱几句,又重复道:“你想吃什么?我让厨房给你做。”

  因为得病,夏文卿也不再勉强自己敷衍他,只是闭上眼,静静躺着。杜守拙只当他是病的厉害,又一通电话把杜秋叫回来。杜秋不情愿,推说自己也病了,“我在咳嗽,到时候见了他,互相传染更厉害。”

  杜守拙也不疑有他,只当是年轻人贪凉,把空调开得太冷。于是别墅里的空调关了一半,剩下的温度一律上调三度,搞得厨房里的佣人热汗淋漓,敢怒不敢言。

  夏文卿陷在枕头里昏昏欲睡,醒来的时候,杜守拙已经在床边站了一阵。他也不叫醒他,只是静静看着。

  过了一阵,他才开口道:“你妈妈在楼下。她回来了,你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我也好提前准备。”虽然是责怪的口吻,他却是面带微笑,一本正经对着镜子梳理微秃的后脑勺。

  夏文卿轰然一惊,原来他们竟是还有旧情难忘,这么多的错误底下竟是真心相爱。

  杜守拙下楼去客厅,见她端坐在沙发上用小瓷杯喝茶,他也会心一笑,挺了挺背,对她道:“你好啊。”

  “你也好啊。”

  “你要上楼看看文卿吗?”

  “先让他歇着吧。我知道他病了。我是专门来找你的,有一些话想同你说。”

  他点头,带着好奇看她,因为许久不见,容貌大改,她在他心里完全成了一个新人,却并不觉得讨厌。他故意不要佣人开门,为她把门拉着,笑道:“那我们出去走走吧,今天天气很好。”



第80章 我和她的结合,是时代与命运的阴错阳差

  起先的一段路,他们都没有说话。年轻的时候,他们又穷又无聊,就把散步当成唯一的娱乐。就这么肩并肩走着,他还有一番道理,“水边都是小虫,走起来就不会被咬。”

  和过去的习惯一样,杜守拙让她走在里面,怕外面的车开过把水溅到她身上。他对她还是那么仔细,可人终究是不一样了。她印象里他像一棵树,年轻时高大从容。现在老了也像是树,干枯萧条,只剩枯败的枝叶朝天支起。

  那么她呢?或许她没有那么老,却像一根藤蔓,悔恨的汁液上下流淌着。

  她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又是淳朴人,总教她知错能改的道理。她那时候还天真,并不当真,后来才明白其中的深意。一个错犯下了,并不会停下,而是像点燃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就窜下去了。

  姐姐比她大五岁,读书时正好遇到上山下乡。父母怕轮到姐姐,连夜把她送回乡下由姥姥带,过了五六年,等风头过去了再接回来。

  再回来时,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说话带着一种乡下土话的口音,人也晒得又黑又瘦。因为小儿麻痹症,走起路来甚至略有些跛。她在学校跟不上功课,只能多留级一年,个子又长高了,处处让同学笑话,做劳动时,他们故意把桶里的脏水泼到她身上。

  父母都心疼她,她也只是笑笑,说道:“不碍事,都是不当心的。”

  姐姐在乡下吃了不少苦,身上总有种卑微感。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生煤球炉,她都是抢着做的。作为妹妹,她却不喜欢这个姐姐。因为父母觉得亏欠她,所以好东西都是优先给她。她只觉得姐姐平白抢走了他们的爱,过去她可是家里唯一的孩子。

  杜守拙也是她先认识的。那时候她新买了一辆自行车,停在外面,他每天经过,有一次特意等在下雨天等着她,认真道:“你别把新车停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很快就锈了,多可惜啊。”

  她见他半边肩膀都湿了,还记着给她的自行车撑伞,只觉得他傻,又傻得讨喜可爱。后来熟悉了,她才知道他早就关注到自己,只是一直寻不到由头和她说话。

  他道:“第一次是你和一位女朋友一起经过,远远就听到了你的笑声。听了就让人很开心。”

  她道:“那是我姐姐。”

  他点点头,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道:“你姐姐和你长得不像。”

  她笑,暗自得意,谁都能看出来,她长得比姐姐好看许多。

  他们交往了大半年,虽然没有明确关系,但周围朋友已经能很自然拿他们打趣了。她觉得时机成熟,就带他回了家里。父母对他也很喜欢,觉得他长相周正,人有灵活,口才好,心气高,是能有一番大作为。

  姐姐倒是没和他说一句话,只是低着头擦玻璃窗,等他走后,她也一声不吭回了房。后来她才知道,姐姐借着打扫卫生的机会,一直默默盯着他在玻璃窗上的投影。她对他,完全是一见钟情了。

  他们的感情稳定后没多久,母亲忽然带着她去找了外地的舅舅,说是要探亲,一待就是三个月。

  她再回来时,姐姐和杜守拙的关系已经稳定了。一问才知道,是父亲告诉他,她过去的一个朋友追求她,她过去和他见面了,完全是移情别恋的意思。

  他不是没有给她写过信,只是全让母亲截住了退回去。她一封都没收到,信退回来,他只当她是不愿意看。心灰意冷之下,他终于病倒了,都是姐姐去上门照顾的。久而久之,她的温柔体贴还是打动了他。

  得知真相,她又哭又闹,追着问父母为什么要这么做。父亲只是沉默着抽烟。母亲抱着她劝道:“你姐姐已经很苦了,你就让她一次吧。你还是有机会遇到好男人,可她错过这一次就难了。你要怪就怪我们吧。”

  话说到最后,她们抱在一起哭,却是为了截然不同的理由。

  姐姐到底还是和杜守拙结婚了。像是为了赌气,几个月后,她也匆匆嫁给了一个不喜欢的男人。一位姓夏的木讷男人,国字脸,戴厚厚眼镜,随身带一个手帕,在外面吃饭喝茶,他就先帮她把桌椅擦一擦。他们相处时,他的话很少,只是偶尔点头,说道:“很好,很好。”

  她嫌他了无生趣,父母却很喜欢他,知道他踏实上进,一门心思想着读书深造,以后是有大出息的人。脾气又好,吵架时总是带着些不知所措的样子,尴尬地笑着,任由她来骂。

  两个女儿都有了着落,两个家庭也稳定,把孩子的事列入计划,父母也都松了口气。可午夜梦回时,她总是意难平。杜守拙发迹发得很快,才四五年光景,他们家出行就靠车代步。

  姐姐原本是又黑又瘦的一个人,娇养一番,头发烫卷,平白生出一副娇滴滴的样子来。她倒是憔悴不少,夏虽然才学好,可是在单位不懂关系,处处受人排挤。眼看着他就混不出头,房子也分不到,她又气又急,心一烦就和他吵。

  姐姐知道他们的矛盾,两边劝和,对她道:“小夏是个好人,我也很喜欢他。他会对你好的,你先稍微放宽心,别总是催着他。”

  她不说话,心里自然不服气,想着这鬼话说给谁听啊。真的喜欢,为什么当年要抢她的男人。

  后来姐姐摔伤了胳膊,家里的事情顾不上,她就是时不时过去帮衬。她自然是有私心的,每次去都打扮得花枝招展。

  他那时候也忙,半个月才回一次家。起初见了她,也不过是淡淡,她有些挫败,也弄不清他有没有知道当年的内情。直到一次,姐姐去照顾生病的杜秋,没留心就让他们独处,他特意带了一瓶酒,他们都喝了许多。

  说了许多琐碎的闲话,终于聊到过往,他道:“我和你姐姐的结合,是时代与命运的阴错阳差。”

  她一抬头,见他的眼里有泪光,澄澈如镜,照出他们这么多年的蹉跎来。原来他早就知道了。她哭着扑倒他的怀里。

  两个月后,她怀孕了,偷偷托关系去验性别,是个男孩。他求她别打胎,道:“这个孩子虽然名义上是我的外甥,可我会对他像对亲儿子一样。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我就把他接到身边。杜秋过什么样的日子,我也一样对他好。”

  她起先是惴惴不安的,生怕那两个人看出破绽来。可夏欣喜若狂,姐姐也很是为她高兴,还四处为她找医生,准备孩子的衣服鞋子。她也就渐渐放下心来。文卿这个名字是杜守拙取的,她对外只说是自己从字典上挑的。

  夏文卿出生那天,她的喜悦达到了顶峰,然后迅速坠落,只剩余生的追悔莫及。杜守拙自然没来医院,忙于工作,月子里也只看过她一次。是夏和姐姐守着她,他们还笑着抱起孩子说,长得真像爸爸。

  夏文卿越大,夏对他就越好,甚至动了出国的念头。他白天上班,晚上温书,清晨六点醒,给家里做了早饭再骑车去单位。等他说他们要举家出国时,她吓了一跳,连忙说了许多不该走的道理:人生地不熟,离娘家又远,孩子也不习惯。

  夏并不勉强她,只是道:“没事,你可以再考虑一段时间。我先出去,等拿到身份了再回来问你的意思。”

  她那时还存了些侥幸,又不是八十年代,去中餐馆洗碗也要留下去。他只是去美国公司里当工程师,绿卡也没那么好拿。可他一走,她又忧心起来,生怕他在美国为了身份和别人结婚,或者是移情别恋。

  好在一年后,他终于回来了,问她考虑的怎么样。她到底还是跟着他走了,杜守拙自然没有挽留,父母那年已经过世了,姐姐又劝她把握机会。她也就没有留下的理由。

  到了美国,完全是另外一番天地,既新鲜又惶恐,她的娇小个子埋在人堆里是看得不到头的。日子难过时她是埋怨过他的,可心里还是拿他当依靠。二十年风雨坚守,偶尔的拌嘴,长久的陪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个人。原本想着等夏文卿工作,他们自有很长的闲暇可以享受。

  但他又忽然病了。这时她才惊觉,不是他离不开她,是她离不开他。这么无趣的一个人像是块砖摆在家里,倒有沉甸甸的分量。

  为了钱的事,她有想去求过杜守拙,夏却断然拒绝。他脸上露出屈辱的神色来,原来他早就知道了。临别时刻,他搭着她的手,道:“是命,我认了,别怪你自己。”

  杜守拙盯着她的十字架看了一阵,道:“你怎么就信教了?以前你是连庙里的菩萨都不愿意拜的。”

  “做了亏心事,也就不能不信了。”

  “你也不要这样子,现在孩子们不是都很好吗?”他习惯性板起脸,又生怕太严肃,笑了笑道: “你怎么突然间回来了?”

  “我不知道文卿来找你了,我本来想把他劝走,但是他不愿意走。”

  “别让他走了,留下来吧,也当是陪陪我。你也留下来陪我,那就更好了。”

  “别这样了,为过去的事,我时时刻刻都在忏悔。这事的过错在我,我已经不求这辈子能偿还,只希望来世的。可是孩子都是无辜的。我没有求过你什么,但看在许多事情的份上,给文卿留一条活路吧。他原本就不该回来,有机会我也一定会带他走的。”

  他皱眉,觉得她絮絮叨叨的话里有太多感情用事,眼泪与哀情也多,败坏了久别重逢的兴致。他原本是很乐意见到她的。

  他略显不耐烦道:“你别太操心了,我会好好照顾他的。虽然他名义上是我的侄子,但钱我也一样不会少了他的。”

  “我要求你的不是这个。我怕的是杜秋和他,他们两姐弟个性都那么强,以后难免有纷争。”

  “这你放心好了,我会看着他的。”他顿了顿,道:“你的白发不少,应该去染一染。”

  “随他去吧。我知道自己老了。”

  “我老得比你更快,所以看出来你还是很年轻的。”他很自在地望着她的白发,笑道: “你也别急着走,好吗?以后有些事我还要找你商量。”

  她同意了。但他们想的完全是截然相反的事。她只想着多留一段时间,从旁诱劝,以便能把夏文卿带走。

  杜守拙不禁飘飘然,想着这人生到这境地已算圆满。有两女一儿在身旁,破镜也能重圆,到了他现在的地位,他们走得近些,也不至于有人说闲话。他只当她是来为儿子讨一些好处的,也觉得是情理之中。夏文卿到底是他的血脉,就算不认祖归宗,以侄子的身份,也理应拿一些钱。

  “你放心好了,我对文卿早就有安排了。我本来就想把他叫到身边来,只是小秋一直不结婚,不太方便。现在他跟着我,什么都好办了。这个家总是有他一份的。”

  荣达的潘总突然以私人名义请杜秋吃饭。她自然去了,猜他是有事要同自己说。虽然荣达自资代债的事闹出些波折来,但他们的交情没受影响,逢年过节还有礼物往来。生意场不过如此,帮来帮去,混个脸熟,只要手里有资源能动,总是不缺朋友的。

  潘总把杜秋请来,先是大大方方把她恭维了一番,酒过三巡,才说出正题,道:“其实我是有件事想麻烦杜总你,不知道方不方便。怎么说呢?是我儿子工作的事。”

  事情倒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办起来比较急。下个月结束招聘流程,到今天他儿子的简历才递出去。属实是庸才中较嚣张的一类。不过对面欠过她一个人情,一通电话过去安排个闲职还是容易的。这小子入职也无非是混日子,做上一年半载,充实了履历,他爸估计对他来另有打算。这样两边都不难堪,杜秋也乐意帮这个忙。

  她把酒杯满上,笑道:“潘总别紧张,一句话的事,给我五天,我给你一个回应。”

  “杜总爽快人,我敬你。”他喜上眉梢,一连喝了三杯。

  “客气了,你也是为家里操心了。不容易啊。”

  “别人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这话也就听听。要我说啊,是儿孙要享父母福。我真是操不完的心啊。倒不是占杜总便宜,我是真的想啊,我儿子有你们家里人一半的出息就好了。”

  “也不要这么说。我们家的人是各个出息,有时候太有本事了,也不好,都进去了。”她说的是朱明思的事,少见的促狭。他疑心她是醉了,不着痕迹把话题转过去,道:“杜总,你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尽管说。我是责无旁贷的。”

  “其实大家都是朋友,潘总也不必太放在心上,我这次就是举手之劳。”这些都是场面话,从耳朵里顺一遍就好。杜秋刻意一顿,关键在后面,“其实我也就件小事,想请你帮个忙。听说环宇的钱总和您关系不错,有空能不能一起叫来吃个饭?”

  “当然没问题,我今天回去就和他说。不过有一件事,他这个人说话比较直,可能有时话不太中听,你千万别放在心上。”

  钱忠恕算是老资格的企业家,搞连锁商超起家,虽然近几年收到国外资本冲击,效益走低,但他手头还控制着多家投资公司,实力雄厚。但真正确立他江湖地位,倒是一桩官司。十五年前,他突然被人以诈骗和行贿的罪名带走。 本以为他要进去待上几年,没想到喝了茶出来,有惊无险过了这关。这件事后,他也低调了不少,醉心公益和投资。虽然事后证明当初落难是站错了队,但没有深究,就足以证明他在政商两界底气都算足。

本文每页显示100行  共78页  当前第56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上一页  ←  56/78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自甘上流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