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小到大,轻易得到的东西,没了兴趣就懂得丢掉。这次,为什么变迟钝了?】
【她什么都给不了你,又没那么爱你,我真不知道你在坚持什么。】
周庚礼终于抬头看向她,“妈,她不爱我,那你当年是用什么理由劝退她的?”
【我没有逼她离开。】他的母亲微笑看他,真实的情绪大概是不屑,【是你根本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当然,她也不够了解你。你们连彼此是什么人都没看清,就谈爱情,太狂妄了。】
【我答应过她不会把那天的谈话内容告诉别人。但庚礼,你是我儿子,我也跟你交个底,其实她早就决定离开你了,我只是推顺水推舟。】
【你一再地追究这个问题,是不愿意相信她不爱你?那就从今天开始,试着接受吧。你也不小了,不要再让家里人替你操心。】
她说完,就走了。
周庚礼一个人坐在餐厅里,面无表情地将碗里的饭吃完。
他不能去找她,他答应过她的。
她走了就不会回头了,他一早就知道。
他只是不想承认。如果承认了,他一定会忍不住地去找她。可他又答应过她...
那年,她给他们的爱情画下一个句号。
她给他留下的是一个死局。
......
头疼到后半夜,怕吵醒遥遥,李佩央一直忍着,没有去拿药。
睁着眼,不知过了多久,她起身,轻柔地把孩子的被盖好。
灯已经都关了,外面是黑的,她还以为他离开了。
刚下楼梯,才看清门口处站着的人影。
他站这里多久了?怎么还没走?
李佩央站在台阶上,没有再往前。
屋内视线很暗,夜又足够黑,衬得他的背影都沉重。
半晌,有了声音。
“当年...你离开的原因,能再说一次吗?”
“...我不爱你了。”
“嗯。”男人的情绪似乎已经从刚刚的争吵中平静。
如果不是周围寂静得针落可闻,她大概都听不见他说的话。
他说:“我爱你。”
“央央,我的爱...耽误你了,是吗?”他很小心地在问。
李佩央抬眼,看向黑暗里他的背影,抿了抿唇。再垂眸时,睫毛颤动,眼角又一次湿润。
“可是...我也不知道,要怎么爱你,会好一点。”低哑的声音中带着苦涩,听起来像遇到了难题,束手无措,压抑沮丧。
“你能不能,先留下?...给我几天时间,让我想一想。”
半天,她没说话,也没拒绝。
他就当她默许了。
周庚礼迈出几步,打开大门。
“谢谢。”
离开之前,他对她说。
第23章 戒指
周庚礼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他第一次把戒指拿给她看,李佩央脸上的表情。
按理说,结婚戒指应该是求婚仪式上的惊喜环节, 但那段时间她总是心神不定的。他知道, 她完成了一篇重要的论文在等待发表,心情凝重很正常。
他拿出来是想让她开心一下,当然, 他自己也等不及了。
一个不怎么正式的夜晚,刚洗过澡, 她的发尾还有点湿, 人就被他抱到了床上。
“看看这个。”他亲手给她打开盒子, 递到眼前, “喜不喜欢?”
周庚礼看见她先是惊讶,然后迟疑,最后抬眼看向他,目光问询。
有什么好疑惑的。
戒指还能做什么?
他笑着又问了一遍, “喜不喜欢啊?”
她又低头看了一眼,没说话。
“真不喜欢?”她表现太淡定了,搞得他都紧张了。
“...不是。”
那就是喜欢,但也不算特别喜欢。
周庚礼凑到她身边,搂着她肩膀, 两人靠在床头,他说:“结婚戒指还是要贵重一点。但又不是就这一个,你以后可以换别的戴。”他知道她不喜欢浮夸的。
“就一个要求, 你要记着。”
她好奇:“什么?”
“别的首饰你喜欢什么买什么。戒指不行, 戒指只能我买。”他坏意地用头发蹭她颈窝,她怕痒, 身子蜷起来,刚好被他捞进怀里。
“以后都买一对,你戴哪个我戴哪个。”周庚礼还把戒圈里的缩写给她看,“都刻你名字。永远都是你的。”他也是。
他的美好憧憬,李佩央全程没怎么回应。他要给她试戴,她也攥起手指,想拒绝。
他霸道又孩子气地咬了一口她的拳头,软磨硬泡,“央央,你先给我看一眼。不然等你睡了,我也要看的。难道你就一点不想看?”
“...”
李佩央看着他将那枚戒指缓缓推进她的无名指,尺寸刚好。她终于明白为什么结婚要用戒指而不是别的,硌在指间的触感,连着心脏,不容忽视,会一直提醒人它的存在。
“真好看。”他说她。
她看戒指时,周庚礼一直在看她的侧脸。
一想到她会戴着他送的戒指,跟他白头到老,他觉得死亡好像都成了一件浪漫的事。
那天晚上,睡梦中,他感觉到枕边人朝他靠近,一个吻落在他的脸颊,持续了大概三四秒。
周庚礼没睁眼,心里却在笑,果然,她还是喜欢的。
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没有一个能理解为什么他会爱她爱得不能自拔。
抛开家世背景,他们也像两个世界的人。他一直是个冒险家,喜欢刺激,热爱新鲜,哪里的阳光滚烫他就奔赴哪里;而李佩央,她不爱出门,不爱运动,不参与任何对生命有威胁的活动。戴上眼镜,给她一本书,她能一整天都不动地方。
他们觉得她无趣,周庚礼也懒得和他们解释。生活方式不代表感情追求。
这段关系里,她的稳定专一,让他非常安心。
一般的低级诱惑拐不走她。要不是他真心对她,她也早走了。
她留在他身边几年,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也喜欢他。
她的爱像一座静谧的秘密花园,只有他能感受到,比如,夜里的偷偷亲吻,白天看书时不自知的倚靠。
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李佩央的感情很少外露。
她就只爱过他一个人。天上地下,就他独有。这种私有的踏实感才真正令他着迷。
依照周庚礼往日张扬的性格,求婚一定要隆重,越多人知道越好。他都想在她毕业典礼上撒花瓣,拉横幅。
但他没那么干,因为李佩央肯定不喜欢。
再说,她那天要作为毕业生代表发言。她那么优秀,她的优秀都是用勤奋换来的,他不能抢她风头。
周庚礼唯一后悔的是,他早上忘了让她把戒指戴上。这样他就不用听后排男生在叽叽歪歪地讨论她有没有男朋友的事。
她当然有。他不就坐这了吗?
放着上百亿的生意不谈,他在这硬凳子上聊坐一上午,换成他亲儿子,他都未必做得到。也就是她了。
不过就这一点遗憾,李佩央都帮他补足了。
演讲的最后一个字落下,她站在台上忽然转头朝他的方向看。
掌声雷动的那几秒,她炽热的目光越过人海,专注地只看向他一个人。
就连他这样厚脸皮的人,都被她看得耳根热。
那时候,周庚礼以为她在用眼睛跟他“告白”,后来想想,她大概是在跟他...“告别”。
他当时想,不管求婚还是结婚,就他们两个人也行。最好是靠着大海,奏乐都省了。
然而,他不可救药的“浪漫幻想”还没落地实践,只持续了一个月,就被她亲手打破了。
认真算,都不到一个月。
七月初,刚好他们家的人都回京,能聚一聚。
他每个人都打了电话,让他们回家一趟。
除了老头子真忙,其他人都回来了。
饭桌上,周庚礼跟他们正式宣布,“我要订婚了,和我女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挺庆幸,还好他从小混蛋事没少干。比起那些,他愿意找人成个家,都算是改邪归正了。
除了他妈,和他大哥,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我女朋友人漂亮,又聪明,刚刚硕士毕业。今年过年,我领她回来。对了,大哥也见过她。”
他碰了碰旁边人,他大哥没说话。
周庚礼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两脚。踢得挺狠。
他才开口,避重就轻:“嗯。那天在饭店,老三身边确实有一位女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