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辞挑眉:“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她到处偷别人的钱,别人的东西?”
男人急切地摇头:“对不起,对不起大侠,我、我妻子生了病,我一直在照顾她,小麦说她是出去替别人帮忙换来的钱,我也不知道她竟然会做出这种事……”说完又往地面一下下地磕头,撞出几道闷响,“小麦拿的钱我们会还的,您大人有大量,求求您放过我的女儿吧……”
如今早已不再是平和世道,人心急乱,一言不合便相互残杀之事频频发生,男人身体瘦弱,面色暗黄,知道自己不是越辞对手,只一味求饶,妄想他宽恕自己犯了错误的女儿。
越辞嗤了一声,还要说什么,薛应挽已经按住他手臂,顺着力道,小麦重新落地,当即扑上男人佝偻在地的后背:“爹!”
男人抚摸上小麦脸颊,他的指尖缝里都是黑泥,反倒将女孩勉强还算透一点白的脸摸得脏污一片,才送下心,身体后悸地发软。
复又跪在薛应挽面前:“谢谢侠士,谢谢恩人,钱我们会让小麦还回去的,谢谢,谢谢,谢谢……”
他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额头已经嗑出了血印,薛应挽垂下眼睫,将他扶起,说道:“不用了,也没有多少钱,小麦既然说是拿来救命的钱,那夫人身体现下如何?在城外能买到草药吗?”
男人知道薛应挽是好人,最初的惶惧逐渐转变为感谢,忙答道:“能的,能的,那些钱换了些药,我妻子身体已经转好了,恩人若不嫌弃,请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
薛应挽环顾四周,这间木屋藏得极深,若非熟悉林子的人很难寻到此处,他问道:“你们一直住在这里吗?”
男人为他们寻来两个粗简打造的木凳,依着张低矮的,缺了一角的木桌而坐,怀中抱着小麦,答道:“不是的,我们从前也是住在浔城里的。前段时间做生意失败,没了钱财,又恰逢邪魔乱世,便被从浔城赶了出来,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容身之所,就此留了下来。”
说到此处,屋中又走出一位妇人。
妇人同样身着粗布简衫,只用一根木钗束发,手中端着一锅米粥,先是感激地看向薛、越二人,又返回屋中,取了碗筷与一小碟咸菜炒蛋,这才匆忙擦了手,坐在男人身侧,不忘接过小麦,替她整理头发。
“多谢二位侠士愿意不追究我女儿,我们没什么可以做的,只有这些简单小菜,希望侠士不要嫌弃才是。”
米粥煮得很稀,几乎看不出有几粒米,农妇还是为他们和小麦盛了足足一碗,将米尽数捞了上来,余下的米汤才给自己和男人。
见没有动筷,农妇试探问:“二位是不愿吃吗?”
越辞一股气没消,闭了闭眼,随意答道:“没有。”便端起碗要喝粥。
嘴唇还未碰到碗沿,却被薛应挽指尖按住:“别喝。”
“嗯?”越辞抬起头。
薛应挽出声问道:“你为何走路没有声音?”
农妇夹菜的手腕一顿,发愣地看向他。
薛应挽沉下眉眼,道:“失礼了。”
几乎是同时,他握起剑鞘,隔着衣物朝桌下妇人右边小腿处打去——
随后,剑鞘没有丝毫阻碍地,由前至后,穿过衣裙位置。
越辞一个激灵,站起身子,唰地抽出长剑指向农妇,再去看桌上东西时,发现哪有什么咸菜炒蛋,只剩下一颗颗的砂石杂草。
他心头怒起,剑尖微动:“你们——”
你们压根就不是人!
一句话未完,农妇与男人便再次双双跪下,速度之快,熟练程度,令越辞目瞪口呆,将后半句硬生生卡在喉咙里。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们有眼无珠,不知道两位是修行仙人。我,我只是怕小麦一个人无法生活,才动了歪念头……”
薛应挽放下剑,揉着眉心。
“你们原本打算怎样?”
农妇与男人对视一眼,知道无法隐瞒,只得支支吾吾:“小麦好久没吃东西了,我与老黄,与老黄又没有什么办法……”
言下之意,便是倘若他们没发现菜的问题中了招,便会彻底留在此处,充当孩童食物。
“你们对几个人这么做过?”
妇人头垂得很低:“若是有人跟着小麦到此……”
薛应挽没有再问下去。
逢乱世人人自危,有人资源充沛不愁吃穿,有的人却连一顿饱饭也吃不上,他有什么立场去指责这些已经不堪称为“人”的东西?
越辞道:“你们是什么时候死的?为什么就剩下了个小麦?”
被称为“老黄”的男人答道:“半月前我们被赶出浔城,来到此处后,我妻子本就腿脚不便,一开始还能去外面一起讨食,后来染了风寒,我们没钱医治……”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我,我则是……把食物给了小麦,自己吃干草树皮,有一日醒来,就已经……”
薛应挽想到什么,打断他:“你夫人叫你老黄,你的名字……可是叫黄郊?”
男人发愣:“仙长为何会知道我名字?”
薛应挽取出客栈中老人给的灰蓝布袋,放在桌面。
黄郊瞳孔放大:“这是,这是我母亲……”
“你父亲让我给你的——你的母亲在街上买菜时候不慎遇到了觅食的魔,父亲在客栈中躲过一劫,镇上其他人在那件事后也搬走了,据说都到了浔城,你们一个也没遇见吗?”
黄郊面色滞愣地摇头:“我们才离开浔城不过几日,阿苑便得了病,也没能回去看他们,怎么就……”
布袋被粗糙手指扯开,调转方向,从里面掉出来一团黑乎乎黏在一起的,有些潮湿发臭的花生米。
“啊!”
黄郊不可置信地盯着这袋散落在地的花生米,过了很久,眨眨眼,才恍然回过神来。
他抬起一点手臂,抓起花生米往嘴里塞,腮帮子塞得满满当当,而后意识到什么,机械而僵硬地开合上下两颚,把花生米嚼得咔哒咔哒响。
黢黑的脸上此刻竟洋溢着笑意,说不上的诡异。
“多谢二位,”令人作呕的酸臭味从发黄的齿缝间飘出,黄郊却吃得很香甜,比他女儿更像个孩童,“好久没有尝过母亲的手艺了,还是和之前一般好,炸的正是程度!”
甚至摊开手,问薛应挽道:“二位要不要也尝一些,家母从前就是卖花生米的,隔两条街都有人跑来买哩!”
越辞:“……还是不了,你留着自己吃吧。”
他的妻子,阿苑,则是郑重地,朝着薛应挽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仙长,我们离开后,能不能麻烦你们,替我们照看一下小麦。如果魔被驱赶走了,再将她送回爷爷那,好歹往后能有个依靠。她不是故意去偷盗的,年纪小,又是自己一个人,如果不去偷东西,她会和她爹一样饿死的……”
“离开?你们要去哪?”越辞不明白。
薛应挽却道:“你们是往生魂?”
阿苑苦笑:“我们本来只想陪着小麦,能帮她就多帮她些,可没想到遇见了二位仙长,也算是,天意如此。”
往生魂,则是因着对世间事务留念,介于恶魂与寻常魂灵之间的一种鬼魂,他们有丝微的灵力,也能做些生前简单之事。相应的,也十分容易被认出,而一旦被认出是非人,便会魂飞魄散,再无转圜。
故此大多时间,小麦夫妻都避着人,大家也才会认为小麦在骗人,根本没有家人。这次是越辞跟到了小麦居身之所,还要对她动手,夫妻见到女儿出事,又想着能有人送上门,才主动现身。
小麦虽然年纪不大,可却极为敏感,她抬起头,看向阿苑:“娘亲,你和父亲要走了吗?”
阿苑想说什么,可张着口,半句话也讲不出。她抬起不住颤动的手腕,替女儿梳理最后一次头发,用袖口将小麦的脸颊擦得干净:“娘亲要去为你找好吃的,你跟着这两个哥哥,要听他们话,知道吗?”
小麦问道:“那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麻花马尾在妇人巧手下编到最后一节,阿苑跪在地上,抱着与自己肩头等高的小麦,掌心揽着巴掌大的后脑勺,和往常教育她调皮一般揉弄数下,没有告别。
小麦就这么跟着薛应挽了,越辞有些后悔:“早知道是往生魂就不去了,就算偷一偷抢一抢,能活下去就行,她父母还能陪着她,我们俩能干嘛?”
薛应挽没有理会越辞不满的嘀咕,他当了玉簪,问周围人给小麦买了件御寒衣物,买了干饼,牵着小麦一路往回走。
经过入林小岔路时,又遇见那总爱谈天侃地的几人,葛东旺看到小麦跟着薛应挽,不禁稀奇:“你们怎么把这小骗子带着了?”
薛应挽道:“教她以后不再偷盗骗人,等到动乱平息,如果她愿意,就送回她爷爷家去。”
葛东旺嘁了一声,不以为然。现在这情况,多带一个人都是累赘,别人多事,他也没这个闲心管,转头又与身侧人讲起了那个被魔侵略的镇子。
才迈出几步路,薛应挽却捕捉到了其中关键词:“等等,你们说的,是邬镇?”
“怎么?”葛东旺仰靠在树干上,百无聊赖地往空中抛石子玩,“我们一直说的不就是邬镇吗,最开始,被那些邪魔入侵最惨烈的地方。”
“一整个镇子,每一个屋子都被闯了进去,什么客栈酒楼商铺院子,简直干干净净——足足几百上千人啊,连一个活口都没留下。”
第37章 终局(三)
薛应挽此刻才想明白, 邬镇客栈时老人惨白到不同寻常的脸色,为何能精确讲出的那些怪物模样与行为,像是亲眼见过一般, 又为何说镇上之人来了浔城,小麦一家却一个也没有遇到过。
整个邬镇, 早就被倾巢而出的邪魔啃食得干净,没有任何一个在镇上的人能逃脱。
他看向小麦, 女孩方才蹲在路旁,仔细地逗弄着一只路过的小蟋蟀。她尚且不知晓自己连世上的最后一个亲人也失去了, 只甩着母亲给她编的长辫, 乌溜溜的眼睛转悠, 像是反着光的黑曜石。
那间木屋其实早就不再能住人,薛应挽就这样带着小麦, 为她多买一份吃食, 在物资紧张的情况下,也能从几个书生手中借到书本。出乎意料,小麦倒是对看书很有兴趣,一个人端着书便能看足足一日, 有吃的穿的, 也不再像从前一般行偷盗之举了。
夜晚,便和他们一起睡在林中,小麦蹲在一旁, 好奇地问:“你们为什么要抱在一起睡觉啊。”
越辞没好气地答:“因为这是我老婆。”
小麦问:“老婆是什么?”
薛应挽也一直不明白越辞为什么这么叫自己, 顺着问道:“老婆是什么?”
越辞道:“老婆就是爱称,只有我能叫的名字, 就像你叫我老公一样。”
薛应挽道:“可是老公不是你的小名吗?”
“也是爱称,”越辞道, “不过,只有你一个人可以叫。”
薛应挽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换了个位置,将自己团进越辞怀中。越辞身体长得好快,初见他时还是少年身形,如今却可以轻易地将他环抱,替他阻隔夜间寒风与忽来骤雨。
天气似乎又转冷了,听着风吹枯草的沙沙声,好久好久,薛应挽都没睡着。
越辞问他:“在想什么?睡得不舒服吗?”
薛应挽像只小兔子,或是黏人的猫儿,整个人软乎乎的,嗓音有点儿泛哑:“我的师尊走了,师兄也走了,这些在浔城的人说得没错,要是魔种真的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被消灭了就好了,这样……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事,这么多人离开了。”
越辞似乎明白他在为什么而忧恼了,抬手一捞,将人连着胳膊带高,夜色中对上那双澄澈如琥珀的双瞳:“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后悔也没有办法弥补,着眼当下,不好吗?”
薛应挽睫毛很长很浓,讲起话来像蝴蝶翅膀扑簌,他偏过一点头,轻声道:“我听说,有一个上古密咒,名曰‘华胥’,能够让人入梦。入梦之人有机会在梦中将错误重新弥补,直到得到想要的一切,直到这个世界完美的属于他,他也将永远留在其中,心甘情愿,不辨真假。”
越辞问他:“你想做什么?”
薛应挽眨了眨眼,想掩去一点湿意:“我有很多后悔的事,比如没有多陪陪师尊,比如不该去对李恒动手,促成了第一个魔气的释放;又或者,那日不该出门,被人钻了空隙毁去丹田;再不然……就是该千方百计阻止师尊,不要将内丹给我。”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话,最后一句却很轻很淡,像是融化在了不间断的风中:“这样,也许大家就都不会死。”
“不要把什么事都怪在自己头上,”越辞道,“你没有做错任何事,发展成现在模样,你也没有一点责任。”
薛应挽喃喃道:“都说一切到了最危难之际,都会有救世之人挺身而出,可是大家都很累,很辛苦了,那个人还没有出现呢?”
越辞道:“也许他在等一把剑。”
薛应挽看向他:“是那把没有完成的神器吗?”
越辞眼神有一瞬的闪躲:“……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