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辞也道:“你就听我老婆的吧,他不让,我也不会让你去开启阵法的。”
朝别呵笑一声。
越辞本闲然地与他对招,一个倏忽,发现朝别身影就这般在眼前消失,直至薛应挽喊声响起:“不要!”
一股绵稳之力将越辞推向墙面,朝别将自己所有灵力用在了这一招式上。
并非杀招,却能暂时制住他的行动。
大意了。
越辞胸口闷疼,身形沉重抬不起力气。
“越兄,多谢了!”他笑道。
越辞眉心紧皱,急切运功破开经脉。朝别瞥他一眼,来到那处阵法中央,化刀割破自己腕上动脉,再以灵流之力引导,大股鲜血汩汩流出。
最后一点阵法也要被填满。
他要用自己的血去强行开启大阵!
朝别知晓自己要流失生命,勉力分出最后一丝心神,让自己能够保存灵识进入大阵。情急之下,薛应挽三两步上前,两指并起交叠,指尖快速掐诀,结印,使出了朝华宗抽魂之法。
他并没有足够把握,也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抽魂之法本是用来搜查此人灵识中异样,可朝别现下是将灵识放出,他却想借用反向抽魂按回将灵识按回肉身。
阵法将将大成之时,朝别最后的血却没能逼出,转而应对突然袭来的薛应挽。
两相剧烈对撞,薛应挽亦感到自己的元神被影响,心神紊乱,口中亦吐出大口鲜血。
“阿挽!!!”
两人谁也不愿退让,灌入更多灵流对抗,压迫之感渐甚。到最后,薛应挽甚至呼吸困难,眼前发白,感觉像是自己体内灵力被吸入一般。
朝别亦到了极限。
他咬紧牙关,去抵抗薛应挽灌注之力,跪在地上的身躯依靠膝盖向爬行:“让我,让我……”
一股极其强大的灵流忽而爆起,琉璃碎裂,薛应挽只觉被那灵流冲上胸口,双耳嗡鸣,脑中“轰”地一声炸开,痛楚如电流一般窜上四肢百骸。
这是种极为奇怪的状态。他似乎感应到了朝别的灵流,随后吸力不断增大,神思恍然,眼前陷入黑暗,对身体的掌控力也逐渐消失。
随着视线一点点重新清晰,耳侧清澈溪流声响起,薛应挽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进入了朝别的神识中,看到了对方从不敢忘却的,最为深刻的记忆。
第59章 朝别(一)
逐渐适应后, 率先映入眼前的,是一片淙淙溪流。
溪流中映出一张约莫七八岁大,年幼无邪, 却隐约能见日后俊朗的孩童脸庞。
他身着粗衣,此刻手掌正掬了一捧水, 大口大口往嘴里灌去。
唯一与常人不同的,则是脑袋上两只狼犬般尖尖竖起的灰色耳朵。
薛应挽讶然, 横断之乱中杀害妖族立下大功的朝别……竟自己就是妖族血统?
喝完了水,朝别舔了舔两颗略有些尖利的犬牙, 往林中走去, 眼疾手快的抓住一只逃窜而过的兔子。
他哼着首不知名小调, 提着兔子耳朵往回走。
途径小道,却忽闻身后有一阵草叶窸窣, 细听下去, 竟好像还有抽噎之声。
朝别两只耳朵前后动了动,不情不愿地收回头发之下,化作寻常人类一般的半月耳形,朝着那处走去。
绕过两丛极高的杂草, 朝别才看到声音的源头——是一与他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孩童。
着一身月白锦衣, 腰上挂着名贵玉坠,粉润的脸被面前一只盘踞在枝杈上的蛇吓得惨白,正啪嗒啪嗒地往下掉眼泪。
朝别嗤笑一声, 上前两步, 一把握上蛇身,重重一甩, 救下这个战战兢兢,跌坐在地的孩童。
孩童惊悸未平, 抽抽噎噎地看向朝别,又看到他手里被提着耳朵的白兔子。
“兔子……”
“这可是我的午饭,”朝别抬起手,晃了晃兔子已经无力挣扎的身躯,“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孩童咽了咽口水,忙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泥土。
“我,我是付谨之,我和爹爹一起来的,爹爹在休息,我就自己偷偷跑出来了,没想到遇见了大蛇,”他抿着唇,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你救了我。”
朝别端详着他,确认真是个胡乱闯入的小屁孩,冷冷哼了一声。
“往后小心点,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到我这样好……人的。”
本欲就此离开,付谨之却又三两步跑上前,扯住朝别一点衣袖。
回过头,看到付谨之被养得粉润的一张脸,大眼睛真诚地一眨一眨,从怀中掏出两颗丹丸。
回过头,看到付谨之被养得粉润的一张脸,眼睛水汪汪的,从怀中掏出两颗丹丸。
“……干嘛?”
“这是辟谷丹,吃了能三天不用吃东西,要不……你别吃那只兔子了呗。”
朝别觉得好笑:“我们又不认识,你凭什么管我,好心肠留给别人去,别来烦我。”言罢转身欲去。
“不是,”付谨之黑瞳湿润,十分真诚:“你去吃兔子就要走了,但我还想和你一起玩。”
朝别咳了一声,声音暗自有些得意:“找我干什么,你没别人玩啊。”
付谨之摇摇头。
朝别勉为其难,大手一挥:“成吧。”
白兔子得了大赦,四条腿一蹬,三两下往林中窜不见了影儿。
朝别领他到方才那条小溪边,两人坐在岩石上,付谨之小腿一晃一晃,看朝别熟练地用半人高的木头去扎溪流里的小鱼。
一扎一个准。
“烤鱼,烤兔子,烤山鸡,都好吃,”朝别骄傲地说,“你今天让我放了那只兔子,我之后还是要抓回来的。”
付谨之托着腮,问他:“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没吃过?”
“吃过,但是都是家里做好的,没有自己做过。”
“养尊处优,”朝别不耐嘁声,“还真是小少爷。”
他抬起木棍,棍子头被削尖,插着一只湿淋淋的鱼,鱼尾还在上下摆动,甩出几滴溪水。
“给你表演个厉害的。”朝别说。
一团火种从他掌中升起,点燃堆聚在一起的杂草碎木。那只鱼被熟练处理内脏,再串过身体,架在火上,烤得两面焦黄。
朝别从怀中掏出一只装着盐巴的小布袋子,均匀洒在鱼的两面,等鱼儿刺啦刺啦冒着油香,才显摆似的递到付谨之面前。
付谨之咬了一大口鱼肉,险些被烫了嘴。
“怎么样,”他信心十足,“味道不错吧。”
“好吃!”付谨之惊讶,“比家里做的还好吃!”
朝别满意地哼哼。
付谨之第一次来这里,什么也不懂,朝别开始还嫌弃他,可小孩子,聊着聊着就成了朋友,哪还记得先前有什么不快。
朝别还给他当场再抓了两只兔子,极为显摆地说,这整个林子都是他的地盘。
付谨之嗯嗯点头,应他话语去碰兔子耳朵,朝别松开手,兔子便一下往外窜,付谨之扑了个空,栽倒在地,一身白衣都沾满了泥水,成了个脏兮兮的泥人。
“你真厉害,”付谨之咧开嘴,毫不吝啬夸奖崇拜,“我第一次和爹爹离开家,没想到就能遇上你这样的好朋友。”
“这就厉害?真没见识,”朝别虚荣心大为满足。
“那下次我还来找你玩!”付谨之笑吟吟的。
朝别还是哼哼,别过脸。
好一会儿,还是付谨之主动戳了戳他脸蛋,有些丧气道:“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你家在哪里呀?”
薛应挽心中咯噔一下。
若薛应挽猜的不错,此时应逢横断之乱才启,正是人、妖族争斗水深火热之时,众仙门皆以围剿消灭妖族为己任。
虽说有些皂白不分,可情境如此,除却主战的领头几族,其余大多妖族都避之不及。
朝别一族居于深林,想必也是抱了此等心思。
许是入了元神的缘故,薛应挽惊觉,他似乎能感知朝别此刻想法。
果然,朝别父亲与他说过,不能与外人透露族群位置,是以犹豫片刻,少有的一点理智占据上风,抬手指向远处一条小径方向。
小径分左右两条,分别没入林间。
朝别族群在西边,他指明方向却是东边那条入深林之路。
“那儿,”他说,“不过,我们不让外人来,你要是想来找我,就还来这儿,我经常出来猎食的。”
付谨之本就生得乖巧而教人见之喜爱,他点点头,“我知道的!”泥水沾染下的脸蛋白净肉乎,泛着股糯粉,眼睛扑闪扑闪的。
他取下自己腰上挂着的一只玉牌交给朝别:“那我也把这个给你,以后你要是来找我,我们就靠这个相认!”
朝别不擅长应对付谨之这种直白讨好,臭着一张脸,摸了摸身上,干脆扯下胸口的骨坠子,胡乱塞到付谨之手里。
“诺,别说我白拿你东西啊。”
付谨之擦了擦脸上泥污,笑得傻兮兮的:“那我下次还来找你玩,你还给我烤鱼吃!”又跟他挥挥手,以示作别。
*
朝别就这么睡了一觉。
付谨之给的辟谷丹满是清濯之气,似乎和他体内妖气相撞,整个人没什么力气,何况临近冬日,做什么都有些困乏。
于是他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
再醒来,已是足足一日后。
日落西山,云蒸霞蔚,透过林叶,看到被染成一片粉橘色的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