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你怎么不应?”
朝别默默换了个位置,站到她左侧:“……走神了。”
“心神不定,”喻栖棠挖苦道,“怎么,和我一起委屈着你了?还是记恨着抢你一坛酒喝?”
喻栖棠本就容貌出众,纵做劲装打扮,也依旧引得过路人频频相望,朝别有点不自在,将她拉到一侧,解释道:“没有。”
喻栖棠本就是小姐脾气,一个不顺心,将人重重推开他,大步往前迈去。朝别隔着几个身位跟在后头,眼睛盯着那一晃一晃的发尾。
有此前便注意二人的,如今看着闹了别扭,干脆大胆上前,与喻栖棠并肩而行,打趣道:“小美人,有什么喜欢的,在这方家镇上,哥哥能带你玩个遍。”
喻栖棠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冷冷讽声,“你算什么东西,滚远点,别碍着我。”
“你这小妮子,怎么这么凶呢,这样可不行,往后哪个夫家受得了?不如跟着哥哥,哥哥教你如何……”
他一边说话,一面动手动脚,喻栖棠眼疾手快,掐着男人小臂一拧,只听得一声脆响,竟是直接将人胳膊脱了臼。
“啊!”男人脸色痛得煞白,又觉丢了面子,气愤不已,当街便要与她争论。
朝别略抬手,刀柄抵在男人肩头,男人回头一望,看到朝别那张露凶的脸与自带煞意的双眼,登时打了个哆嗦,再不敢多讲半句,自认倒霉,跌跌撞撞地跑走了。
“真没用!”喻栖棠朝男人远去方向唾了一声。
许是方才男人与她推攘间扯到了头发,只走了数步,那条束发的鹅黄发带就这么松松垮垮地跌落在地。
一头青丝瞬间散落,喻栖棠惊叫一声,捂上脑袋:“啊呀!头发……”
朝别蹲下身子,捡起发带,发现沾上路面泥沙,已经有些脏了。
喻栖棠这般发丝散乱,实在不成个模样。朝别握上她小臂,拉着步入最近一间首饰铺子,向掌柜问道:“可有……能簪发之物?”
掌柜还没开口,喻栖棠已然抢话:“要你们这最贵最好看的!”
朝别转头看她。
喻栖棠柳眉微挑,洋洋得意,衅目回望。
“怎么,本小姐难道不应该配最好最贵的东西么?”
掌柜连连恭维:“这位姑娘天姿国色,得配最好的,”看向朝别,眼睛笑眯成了一条缝,“公子,姑娘喜欢,那当然得买啊!”
身后架柜中一只檀木方盒被取下,打开盒盖,里面赫然是一支精致繁复,宝石雕刻成紫藤花样式的金簪。
“……多少钱?”朝别问。
掌柜道:“只需二十两!”
朝别:“……”
朝别吃穿皆十分简朴,且大多时候喻谨负责,他这些月份累积下来的银钱,不多不少,恰好二十两。
喻栖棠笑吟吟看着他,青丝落在细白的颈子与胸前,手指还勾着一点发尾绕玩。
朝别沉默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了银钱,买下簪子。
只是,到别发之时,握着那捧细细凉凉的青丝,有些手忙脚乱,试了两三次皆以失败告终,问喻栖棠:“怎么戴?”
柜台上摆了只铜镜,喻栖棠勾着唇,将长发的一部分卷出盘绕,握上朝别的手,教他将簪子插。入发间:“这里。”
肤上还残留着一点柔软触感,朝别目光落在铜镜,许是靠得太近,还能闻到她发间淡淡幽香。
喻栖棠直起身子,回头看他,润然的眼睛与浓睫扑闪,宝石打成的紫藤花反射一点亮光,衬得那张绝色面庞与额心朱砂更添明艳。
朝别生出一股莫名冲动,抬起手,指腹按在那点朱砂痣上。
喻栖棠眨了眨眼,浓长睫羽簌簌而颤。
总归是个镇子,统共就这样大的一条街,很快便逛到了头。喻栖棠口中咬着糖葫芦,返回程中远远瞧见蹲在路旁的喻谨,招手示意:“阿谨,阿谨!”
喻谨站起身,拍拍衣裳,方才与他交谈的小乞儿匆忙跑走,怀里还紧紧攥着什么。
朝别随之上前,听到喻栖棠好奇发问:“你玩了这么久,赢了没?奖励呢?”
“当然赢了,”喻谨震惊道,“我会输吗?不过都是些小玉坠戒指什么的,我看刚刚小孩可怜,送给他了。”
抬头看到喻栖棠发间簪子,又惊讶:“什么时候买的?”
“刚刚啊,”喻栖棠晃了晃脑袋,转了一圈,“朝别给我买的,二十两,好不好看?”
“他身上一共也就二十两!”喻谨抓住重点。
“他自愿的啊,不信你问他嘛!”
朝别偏过一点目光,“嗯”了一声,以示作答。
喻谨连连摇头,哀叹:“你可真是个大小姐命。”
“我就是喻家大小姐,大小姐命怎么啦,就算你以后当了家主,也一样是要讨好我这个大小姐的,懂不懂?”
喻谨摆手:“我可不当那劳什子累死累活家主,你别害我,你爱找谁找谁去吧。”
喻栖棠嘁声,不以为意,叼着糖葫芦往前晃悠,背手一蹦一跳,发尾轻轻飘摇。
如今才过春分,和风煦日,鸟雀呼晴,连吹过脸上的风都是暖融融的。
薛应挽亦在此时感受到朝别胸中微微涌动的情感。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像是冲破了封存已久的屏障,推着他一点点走出那些不堪的过往。
可这世间最难的,就是事事遂愿遂心,薛应挽猜到了猜到即将要发生的景象,甚至有些不敢去看,不敢去体验通感时的朝别心境。
*
——面前视野逐渐模糊,再清晰时,整幅场景似乎变得昏暗许多。
喻谨的历练结束,朝别与他一同回了蜀中。
二人驭马而行,入蜀中,穿过重重大山密林,停留在一处山脚之下,其上百层石阶,通向山顶一处云雾缭绕的山庄。
喻谨翻身下马,此时才道:“朝别,有件事,我并非刻意瞒你,只是与家中有约,才不得已而为之。”
朝别并未觉察异常,只道:“怎么?”
喻谨握着长弓,指向山庄方向:“我其实并不姓喻,那处,才是我家。”
“只是这个?”朝别问道。
“毕竟这也算欺瞒,与你认识这么久,却一直没告诉过你我的家世,”喻谨握着长弓,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也不姓喻,在外一是为了方便,二为隐藏身份,才暂且借用母姓。”
朝别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淡淡“嗯”了一声。
“不会生我气吧?”喻谨与他一道踏上石阶,又问了一遍。
二人一步步走上石阶,距离山庄大门更近,至山顶,风声萧疏,两侧林叶被吹得沙沙作响。
“我是与你这个人相处,不是你的姓,为什么会生气?”朝别反问,“何况,不过是一个姓氏……”
话至一半,随着踏上最后数层石阶,朝别终于看清那雄伟而恢弘的山庄大门牌匾上,笔力遒劲,如银钩铁画的四个大字——流云山庄。
他心脏停滞一拍,身形骤然发僵,似乎极为不可置信,连手臂也控制不住地剧烈发抖,眼睛死死盯着那几个字。
继而,又听到那一贯朗清,带着笑意的喻谨声音在身侧响起:“那就好,既然回了家,我也就没有再瞒你的必要了——我原姓付,名谨之,是流云山庄的庄主儿子,你还和从前一样,叫我阿谨就好。”
第62章 朝别(四)
一瞬间, 那些被刻意埋藏掩盖的记忆忽而如翻滚海啸,在疾风厉雨间被汹涌猛烈地涌上脑海。薛应挽突然感到一股从头至尾的凉意,冰块般渗透进身体的每一处。
太久了, 太久了,久到他都快记不得那日究竟是个怎样的日子, 天气是好是坏,白天还是黑夜, 下雨或是艳阳。
唯独忘不掉的,是那个名字, 那个令他全族覆灭的罪魁祸首。
——付谨之。
还有那块被他带在身上, 在寂夜无人时一遍遍涌手指抚摸过, 将纹路深深刻在脑海中的玉佩。
山庄牌匾之上,亦有纯金打造, 雕篆精细的一模一样标志。
如何能忘, 如何敢忘?
薛应挽虽一直能与朝别共感,可多是浅淡情绪,从未有过现下一般强烈到影响他心神,似乎此时此刻, 自己就是朝别本人一般。
脚步似灌千斤铅水沉重, 久久迈不出下一步。
付谨之毫无觉察,白衣衣袍被风卷起,回头望去, 笑意粲然:“朝别, 你怎么不走了?”
朝别怔然。
与他相处的两年,在记忆中混着那日的漫天血海, 付谨之与喻谨的脸庞也渐渐融合交织,终于拼凑成一个具体形象。
两侧护卫对付谨之行礼, 叫出恭敬称呼:“少庄主。”
流云山庄占据了一整个山头,几乎位处云端,似是建造者有意仿造皇宫所制,重楼飞阁,玉砌雕阑,人间罕有。
朝别在此处住了下来。
他的先辈是曾与遗留魔族有过混血的荀狼族,也唯独他们种族能够年纪轻轻化形,且混在人族中不被探测出妖族血脉。
付谨之没有骗他,就算回到流云山庄,依旧视他如兄弟。
不仅如此,还给了他极大的权利,朝别能庄内自由行走,二人也如从前一般修行切磋,偶会下山做些除妖兽,剿山匪的义举。
身为流云山庄少庄主,付谨之双亲疼爱,阖家团圆,似乎世上没有什么让他能够忧虑的事。只唯独一件,是朝别偶然在山庄间所听见的争吵。
流云山庄庄主付成海希望他能够继承山庄,付谨之却不愿,只道父亲身体康健,还有许多寿元,又道自己往后要游历天下,不愿困在山庄之内。
这显然不是付成海第一次与他争论,这次也还是没达成一个双方满意的结果,不欢而散。
朝别于付谨之不在庄内之时,去到了他的屋房。
不出意外,在仔细保存的精木匣中,找到了一件他阔别多年之物。
他七岁时,独自猎杀了一只野猪,用骨头做成了骨坠子,洋洋自得地带在身上。
九岁那年,赠予了一个来林中游玩的孩童,当做日后相认的礼物。
在他带走骨坠的第三天,付谨之便有些苦恼地敲开了他的屋门。
“朝别,你是不是到我房间里了?”
朝别道:“本来想去找你,结果发现你不在,就离开了。”
付谨之思虑再三,还是问道:“那你有没有……见过我房中一只盒子?”他用手比划,“约莫这样大,没有上锁,乌檀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