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人心乱了
李治休息一会就继续殴打云瑾,打累了,休息之后再打,打的云瑾都明显感到这里面一定有一点个人恩怨存在的意思。
李治的力气不大,加上这些年来他的身体衰败的厉害,打人,尤其是打云瑾这种皮糙肉厚还穿着软甲的,自然没啥效力。
为了不至于让李治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因为打女婿,活活把自己累死的皇帝,云瑾在匆匆赶来的百骑司大都督瑞春的眼色下,大叫一声就晕厥过去了。
大宦官和春过来试探一下云瑾的鼻息,就对皇帝道:“晕过去了。”
百骑司大都督瑞春也连忙求情道:“错不在驸马,陛下不宜苛责。”
气喘吁吁的李治挥手道:“送去太医处医治。”
于是,昏厥过去的云瑾就被宦官们抬着去了太医处。
听到自己的皇帝父亲在没完没了的殴打云瑾,太子李弘就急匆匆的跑来了,见到皇帝二话不说就跪地为云瑾求情。
喘均匀了气息的李治喝口茶水道:“云初当初是怎么殴打你的,朕今天就怎么殴打云瑾。”
听皇帝父亲这样说,李弘胸口像是堵上了一团棉花,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来的时候他还以为父亲在为太平的事情生气,才殴打云瑾的,来到这里才明白,父亲是在心疼自己被师傅打的太惨……
“师傅殴打孩儿起因是孩儿有错。”
“这一次朕殴打云瑾,起因是云初有错。”
李弘没有继续辩解,他知道,这是来自父亲的爱意,说什么都显得多余,安心接受便是。
“朕已经传了旨意,染指火炮者死,但是,你是不一样的,太子六率中必须装备火炮这个东西,朕给你留了六门火炮,在万年县,回长安的时候记得带走。”
李弘道:“母后那里……”
李治冷笑一声道:“她若是再敢纠缠火炮的事情,朕就把太平赐给云初。”
李弘连忙道:“万万不可。”
李治道:“她既然舍得将自己的闺女剥光送到其他男子的澡堂里,朕把太平赏赐给云初有何不可,至少,朕还能保证太平在云氏可以活得快活。”
李弘摇头道:“这样做对太平不好。”
李治叹息一声道:“很多年前,朕已经不求事事顺遂了,更不求事事都有一个上等的结果,求上而得一个中下的结果,朕就心满意足。
你去吧,去看看云瑾,他今日可能伤的很重,说到底,还是朕心中的怒火无处发泄的缘故,只能拿自己亲近的人来泄愤。”
对于李治表现出来的软弱一面,李弘也只能在心中暗自叹息一声,自己的父亲如今就是一个色厉内荏的皇帝,别看他现在一声令下,就能让无数人家破人亡,这种强硬恰恰表示他现在非常的软弱。
杀人,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永远都是最后的选择项,毕竟,政治这个东西协商要远比杀人来的重要,能在一百个人一千个想法的环境里协商成功,最终达成自己的目的的皇帝,才是真正强大的皇帝,不是谁杀人多,谁就是最强大的皇帝。
云瑾今天被皇帝殴打的很是凄惨,李弘到云瑾居所的时候,发现,李思正在给云瑾喂枇杷吃。
这些橙黄色的大枇杷来自于白帝城,据说那里的枇杷树喝饱了汉烈帝刘备眼泪的缘故,因此长得格外的大,又因为刘备眼泪中有盐,盐糖混合之后,只会让甜味更加的明显,所以,白帝城的枇杷就比其余地方的批吧都要好吃。
云瑾见李弘来了,就咳嗽一声道:“被陛下一顿殴打伤到了肺,所以就吃点枇杷润润肺。”
李弘拉起自己的袍子,露出还有些发青的胳膊道:“我才是那个需要滋补的。”
说罢,就拿起盘子里的枇杷吃了起来。
李思没好气的道:“你也不劝劝父皇,把我夫君打成这个样子。”
李弘吐出一颗硕大的枇杷核道:“父皇应该让我帮着下手的,这样就不会累坏身子,也不会打不成要达成的目的。再者,师傅殴打我的时候,我记得你好像也在袖手旁观。”
云瑾见自己的姑丈兼大舅哥啥都看的很清楚,也就不装了,从床上坐起来道:“皇后还在九成宫外扎营安寨呢,陛下这样不见皇后,我很担心时间长了会让皇后产生误判,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
李弘道:“说起来父皇好像有些害怕见母后。”
云瑾闻言皱眉道:“害怕?这从何说起?”
李弘叹息一声道:“就是这个意思,父皇似乎对母后有着很强的愧疚感,父皇知晓不能放纵母后,可是呢,每约束,打击母后一次,回头就会给母后更多的补偿,同时,母后也会变得更加强势。
虽然不知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但是,我就是感觉,父皇害怕见母后。”
云瑾一点都不怀疑李弘对皇帝跟皇后的看法,毕竟,他才是人家两人的亲儿子,所谓之子莫若父,有时候,这话也能反着来听。
皇帝跟皇后的矛盾外人无法调和,也不配调和,如果好的话,只能人家两个慢慢的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如果坏的话,也是两人刀兵四起,相互杀戮。
云瑾知道这一点,李弘当然也清楚,至于李思,她觉得世上所有的错都是她母后的错,虽然这话很没有道理,李思就是这么认为的。
“父皇威胁母后,如果她再不收手,就打算把太平下嫁给师傅。”
云瑾吃惊的抬头道:“做妾吗?”
李思闻言却哈哈大笑起来,对李弘道:“我以后要是见了太平岂不是要喊她母亲?”
李弘皱眉道:“父皇也就是那么一说。”
李思笑道:“反正父皇的闺女不值钱,萧淑妃的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城门官,一个嫁给了巡街的金吾卫,我嫁给美玉儿算是嫁的好的,没想到太平还能嫁的更好。
我公公虽然已经快四十岁了,看起来却很年轻,再加上身体强壮,比太平喜欢的那些美少年强多了。”
云瑾在李思背上拍了一巴掌道:“休要胡说八道。”
李思冷着脸道:“皇家公主嫁给耄耋老翁的也不是没有,伺候人家三代人的公主也不是没有,说真的,太平能嫁给阿耶真的算是一门好亲事了。”
李弘瞅着云瑾道:“你要小心了,太平嫁给师傅这件事,我觉得母后未必会拒绝。”
云瑾断然摇头道:“我阿耶那一关过不去。”
李弘道:“要把这件事告诉师傅吗?”
云瑾不理睬李弘眼中的担忧之意大笑一声道:“不用。”
这种决断同样是出自一个儿子对自己父亲的了解。
九成宫被薛仁贵的兵马守卫的水泄不通,但是呢,这并不妨碍居住在法门寺的武媚在傍晚时分知晓了皇帝跟太子的对话。
法门寺距离九成宫不过百里之遥,快马大半个时辰就能杀到,因此上,就在李弘,娜哈,云瑾,李思一起把太平的婚事当作笑话说的时候,武媚已经知晓了一切。
正在释迦牟尼佛前静坐的武媚在看了春嬷嬷拿来的纸条之后,就对同样一身缁衣在佛前跪拜的太平道:“你父皇准备把你嫁给云初呢。”
太平的身体抖动一下,马上恢复了平静,轻声道:“君侯当我是婴孩。”
武媚道:“果真如此?”
太平叹息一声道:“孩儿的双目未盲。”
武媚笑道:“云氏与李氏皇族牵涉颇深,他甚至是你姐姐的亚父,从小养育你姐姐长大,爱屋及乌之下,把你当成为成年的婴孩也是有的。”
太平抬头看着母亲的脸道:“母亲的计策失败,还让孩儿日后无颜再见君侯。”
武媚抬起手用长长的指甲划过太平白皙的面孔道:“云初之所以待你如婴孩,一则是因为陛下,二则是为了他的孩子,这些说白了都是礼法所系。
如果礼法不存在,你这样的美人儿必然会成为云初这等虎豹一般的男人的心头好。”
太平迟疑一下道:“君侯不会!”
武媚笑道:“如此说来,你终究还是喜欢上了云初。”
太平张嘴道:“母后,长安不可夺。”
武媚笑道:“母后自然知晓长安不可夺。”
太平疑惑的道:“此次长安炮击事件,母后损失惨重,尤其是武承嗣,武三思兄弟二人,恐怕会对母后多有怨言。”
武媚大笑一声道:“武氏兄弟早就不是母后麾下的人了,早在两年前,这两兄弟已经成了云初手中的提线木偶,他们死不死的关母后何事?”
太平吃惊的道:“普天之下,人人都知晓他们兄弟是母后门下走狗。”
武媚看着高大的释迦牟尼佛道:“你错了,他们是云初门下的走狗,虽然他们兄弟不肯承认,但是,门下走狗就是门下走狗,半点由不得他们。”
太平见皇后终究不愿意跟她讲清楚长安炮击的前后因果,就知晓,自己在母后眼中也并非是最为重要的一个人,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太平就认真的参拜了释迦牟尼佛,这一次她不为别人祈福,只愿自己此生平安顺遂。
第二零二章 好毒的心
皇后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自然不会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放在夫妻之情,母子之情上,她很清楚,这东西有多么的脆弱,尤其是皇家的感情,有时候说起来连厕筹都不如。
前一刻,夫妻还生死与共呢,下一刻,就把对方吊死,这是皇家的基本操作,前一刻还母慈子孝呢,下一刻兵戎相见的也不少。
所以,握在手里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皇后的力量在洛阳,在河北,在山东。
原本调兵,调人啥的都该偷偷摸摸的进行,这才符合皇后一贯的立场,可是,这一次,皇后是明着将自己的人手向九成宫聚集。
李治之所以选择留在九成宫而不是洛阳的紫薇宫,就是因为在洛阳,他很容易被皇后钳制,就算他在洛阳制造了血案,结果好像没啥变化,他的秘书依旧前赴后继的为皇后献身。
一个两个也就罢了,当他的秘书前赴后继的为皇后死,这就很可怕了,以至于皇帝不知道秘书监里还有谁是可信的。
如果有的选,皇帝连云瑾都不想用,秘书就该是自己的人才对,而云瑾身为云氏长子,天生就不可能忠诚于任何人。
因此上,云瑾这一顿揍,其实挨的一点都不冤枉,是皇帝多年来的愤懑,失望达到顶点之后的一次彻底的发泄。
上官仪当街头飞,洛阳血案,长安炮击之后,皇帝可用的人越来越少,所以,他身边叫各种春的宦官就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大唐的政治舞台上。
皇帝在为他以前肆意妄为的行为买单中。
有人看好皇后,有人看好太子,唯独很少有人看好他这个日薄西山且情绪一点都不稳定的皇帝。
当太子置身事外,云初置身事外,满朝文武置身事外看皇帝与皇后争斗的时候,李治身边可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还好,云初,薛仁贵还能给皇帝最起码的安全感,否则,天知道一个疯狂的皇帝会干出啥事情来。
九成宫最近的天气一直都不好,不下雨也看不到太阳,甚至没有风,天空中总是有阴云,太阳隔着云彩蒸煮大地,这让九成宫峡谷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
世界跟死了一样毫无变化。
长安不是这样的,她最近的变化很多,比如,爱岗敬业的不良人们就发现持械进入长安的农夫数量很多,以前都是挨一脚,屁都不敢放一个家伙们,现如今变了,挨了不良人的脚之后,就敢握着腰后斧头柄作出一副要反抗的样子。
他们可不仅仅有斧头,还有锋利的钢制镰刀,夸张一些的家伙甚至会在背后背着一柄短柄铁锹,这东西是开刃的,椭圆宽刃的铁锹薄而锋利,虽然跟横刀这一类的武器比起来有所不如,但是,装上长柄之后,不论是砍,劈,还是剁威力都很不错,手持这种铁锹的农夫跟一个手持横刀的人比起来,在武力上并不遑多让。
还有一些身强力壮的农夫会带着镐头进城,一头尖,一头有扁刃的镐头,只要农夫装上手柄之后,愿意用力气,尖头可以凿开铠甲,就算没有凿开,沉重的打击力道并不输给锤子,狼牙棒一类的重武器。
这副模样看起来真的很傻,甚至显得很蠢,可是,放在关中这片极度尚武的环境里,则毫无问题。
关中孩子长得没有笤帚高的时候,就知道抡着笤帚大杀四方,现在有了钢制农具之后,岂有不拿来防身的道理。
不良人一旦开始问了,人家就回答的很有道理———农夫带着农具,跟文人带笔墨,士人佩剑一样都属于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情。
“这不正常!”
卢照邻在说起农夫携带农具进城事件的时候,嗓子尖锐的厉害。
“他们手里的铁锹更像是一柄砍头的利器,而不像农具,铁镐更像是破甲锥一类的重武器,一两个也就罢了,农夫们进城售卖田地里的产出,有必要带着这些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