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派遣皇后来问我,如何才能放心的把军权托付他人之手。
老夫说,兵不知将,则统帅无方,将不知兵,则败军死国,两者都不可取,唯有在将,兵之间搭建一座桥梁,让兵知将,让将之兵才是上上之策。”
云初苦着脸道:“所以,英公准备大力提高行军司马的权责?”
李绩点点头道:“行军司马为大将军之副贰,如今军中对他的位置安排的非常不合理,大军中,不能只有一个行军长史,更不能只让他担任大将军的副手,应该在军中专门给行军长史搭配一套合适的人手,自上而下贯彻全军……战时,大将军之令可以通过两套人手向下传达,不但可以保证军令被执行无虞,平日里,行军司马这套班底又必须掌握军心,知晓军卒们想要什么,想要干啥,再有目的的进行引导……”
给说话说的口沫横飞的老贼倒了一杯罐罐茶,云初脑袋里立刻就出现了“政委”这两个字。
“平日里向那群啥都不知道的大头兵们传达朝廷的旨意,宣扬朝廷对军队的各种政策,督促折冲都尉清廉……战时,则以大将军为中心,在军中掌刑罚,督战,抚军……职责……”
不等李绩把一杯茶喝完,云初就已经知晓了他为什么会在风烛残年的时候还要来他的军中忍辱含羞的来当一个小小的行军长史了。
身为大唐军神,云初看到大唐军队的问题,没道理他看不出来。
军队就是一把刀,刀尖冲着谁的时候谁发慌,李治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有那么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胡乱举动。
李绩想通过行军长史这个职位,减弱军中大将军对军队的绝对掌控权,让原本阳刚万丈的军队,变得稍微柔和一些,没有那么锋芒,这才容易为上边,跟下边的人都放心。
“你在长安说的,长安子弟保长安,这句话就很好,你用一座城将城池附近的府兵拧成了一股绳,老夫相信,将来但凡有侵犯长安的敌人,都会被你的长安子弟打的落花流水……
既然你的那句话在长安管用,为何老夫就不能告诉大唐所有府兵——大唐子弟保大唐呢?”
云初给李绩的茶杯续上水道:“长安子弟保长安,这句话的背后,嗯,长安官府花费了将近二十万贯钱,因为我们首先把长安府兵当自己人,为他们解除了很多的后顾之忧,这才让长安府兵们认同了我说的那句话。
那么,英公,哦,或者是陛下,愿不愿意从内心里将府兵们当自己人呢,愿不愿意花大价钱为府兵们解除后顾之忧,让全大唐的府兵心怀感激的去保护这个国家呢?
别跟我说行军长史们做到爱兵如子,愿意为他们舔舐金疮,就能让全天下的府兵们愿意为大唐卖命。
以前不是没有将军这样做过,吴起就为伤兵吸允过脓疮,可惜骗得过兵卒,却骗不过兵卒他妈,以至于军卒的母亲哀求吴起莫要再为他的二儿子吸允伤口了,因为,她的大儿子被吴起吸允过伤口之后,就心怀感激的为吴起战死了。
即便是行军长史们做到了,府兵们感激的也是行军长史而不是大唐帝国。
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府兵们感激他们的大将军呢。”
李绩笑道:“这背后自然会有国帑支持。”
云初笑道:“大唐可能支应不起,最重要的一点在于陛下乃是天子,最近陛下还准备当天皇,不管是天子,还是天皇都是高高在上的神,根本就算不得人。
位置高了,看底下的人的时候,目光自然是俯视的,太宗年间算是府兵与朝廷关系最好的时候,那是因为太宗皇帝常年在军中,与府兵们一口锅里的吃饭,一个帐篷睡觉,一起上阵杀敌才结下来的情谊。
府兵,府兵,有土地,有财产才叫府兵,现如今,长安附近几乎没有府兵们的立锥之地,如果不是我创造性的将城市活路引申到府兵群体中,在长安,你只能看到一群老迈的府兵,想要一群精锐府兵,做梦去吧。
明知道大唐天下离不开府兵,偏偏矮不下身子去亲近他们,还要干着戕害府兵们的事情,这是生怕自己死的太快了啊。
河北,山东两地的百姓对朝廷没有什么好感,至少也要先笼络住府兵吧?
此次大唐精锐尽起,十二万铁骑踏破山东,河北一点问题都没有,我还可以表现得更加嚣张一些,拿火药把他们再炸一遍。
然后呢?人家只会更加的仇恨我们。”
云初觉得李绩要弄的行军长史计划可能弄不成,因为太唯心论了,现如今的府兵不如早年的府兵们好骗了。
就云初了解,现如今的府兵,只要你把钱给足了,把他当狗用都没有问题,不用给他们礼遇,完全用不着,一定奋勇作战,死而后已。
如果好处不能满足他们,说真的,就算将军们每天都给府兵们舔脚,人家还嫌弃这些人有口臭呢。
政委这东西出现的基础是啥?
是平等,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而平等,在大唐这个半封建半奴隶的社会里,无疑是最缺少的,每一个人的奋斗目标都是成为人上人,而不是留在地狱的最底层跟那些脏乎乎的人一起为别人发光发热。
李绩的行军长史计划,执行下去没问题,估计能管用上五年左右,超过这个年限之后,那些精挑细选出来的行军长史,就会变得跟军中其余人没有什么区别。
李绩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否则他也成不了大唐军神一般的人物。
既然他老骥伏枥的不甘心,云初自然全力支持他在军中进行一场这样的改革,成不成的不保证,只保证不会成为他做事路上的绊脚石。
毕竟,一代军神愿意在军营里跟一群小兵乐呵呵的说笑,也能起到收买军心的作用不是?
李绩到了云初的后军当行军长史,苏定方去了薛仁贵军中就任行军长史,老将高侃去了裴行检军中任职行军长史。
如果按照军中资历排队,行军长史应该跟大将军们调换一下。
时到今日,云初还是想不通李治为何会答应李绩他们的要求,这里面一定还有更加深远的图谋在里面。
当军营里的饮马槽上开始出现一层细碎的薄冰的时候,就说明一路向东的道路都已经开始逐渐上冻了。
这个时候,原本柔软的道路就能经得起十二万铁骑的踩踏,以及大量的马车的碾压。
裴行检的大军已经离开了洛阳,正式踏上了东巡的道路,在裴行检身后,就是薛仁贵的中军大营了,中军大营的核心在于皇帝,皇后,太子的车驾,而皇帝李治这一次非常大方的将留守洛阳的重任交付给了纪王李慎,以及上官仪这位宰相。
总人数超过三万的观礼队伍,将会跟随着皇帝的车驾一起行走,而云初家,以及跟云初有联系的长安勋贵们则吊在队伍尾巴上,几乎与云初这个后军相接。
整整十五万人如同蝗虫一般向东走,云初估计这一遭,能把沿途的州府吃的重新返贫。
因为,皇帝行在的供应,是地方官府的事情。
前军,中军,勋贵大队过后能剩下什么呢?云初从不指望他们会嘴下留情,也不期望沿途的官府。
所以,他发动了大量的商贾,拖上巨量的粮食,跟巨量的物资跟在他的后军后边。
到时候,可以跟那些粮食被吃光的沿途州府做一些粮食生意。
第一百零六章 信任是一种冒险
离开洛阳,眼前便是河洛之野。
与八百里秦川一样,河洛之野也是大唐难得的富庶之地,只是这里的百姓略显淳朴,不如长安之郊的唐人那么灵动。
已经上冻的田野里全是被冻的趴在地上的冬小麦,一些走路走的不快的牲口,就低头啃两口,看的守在路边的的农夫们欲哭无泪。
其实被牲口啃几口已经冻僵的叶子问题不大,只要根部还在,开春的时候,冬麦依旧会长出来。
问题严重的是被骑兵们踩踏过的麦子,来年未必能从坚硬的大地里再钻出新苗。
骑兵们都不怎么愿意走大路,主要是大路上的碎石子太多,这对战马的马蹄以及马蹄铁非常的不友好。
云初不知道曹操的战马踩踏了麦苗就要寻死觅活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反正李绩的战车轰隆隆的从麦地里驶过的时候,老家伙脸上看不到半点的愧疚。
他如今正在严格的执行自己行军长史的职责呢,空闲时间还跟一群小兵们混作一团,时不时的有豪爽的大笑从人群里传出来。
出发前几天的时候,云初说过,他这一套行不通,老家伙就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找云初上商量行军长史序列安排的事情。
“别的老头这个时候会无可救药的爱上年轻女子,就像是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
李绩老头却在这个年纪爱上了大展宏图,所以,也固执的一塌糊涂,听不进去忠言,更见不得别人说他不成。”
初冬的时节骑马不算舒坦,不过,要好于跟虞修容云鸾挤在一辆马车里,要是车里只有虞修容气氛会很好,有了云鸾之后,再温馨的气氛都会被这个熊孩子破坏的干干净净。
所以,云初选择骑马。
与他并辔而行的人是温柔,他听了云初的比喻之后,觉得不妥,摇着头道:“李绩虽然足够老,如果想要某一个女人的话,还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离开洛阳的前一天晚上,老家伙包下了名满洛阳的春风楼,听说那一晚,老家伙面前的投壶里放的秋菊,数量第一,你去都未必能比得过李老头。
因此上,人家的追求要比别的老头高一个档次。”
云初冷笑一声道:“他要是再年轻十岁就没有那么多小娘子喜欢他了吧?”
“有可能!”温柔重重的点点头,继续道:“位高,权重,多金,又足够老,这就是人家的优势!”
就在云初,温柔在旷野中诋毁李绩的时候,李思带着云瑾,温欢,狄光嗣忙的不可开交。
这一次到底能赚到多少钱,李思觉得就看她们四个人的努力程度了。
普天之下能拿的出十万贯的人在如今的大唐有不少人,可是呢,愿意拿出十万贯交给以一个十三岁小姑娘为首的四个孩子,让她们尽情折腾的人,只有云初一个。
这一次的买卖其实就是一个傻瓜一般的买卖,裴行检的前军自备粮草,对地方上消耗不算大,薛仁贵的中军也是如此,可是,在中军与后军之间,还有足足三万多人需要吃喝拉撒,李思此次的买卖对象就是这三万多人。
米面粮油早就从长安拉过来了,同时拉过来的还有种类繁多的生活用品,就连女子喜欢的各色首饰珠宝也不缺,更不要说李思还从长安大食堂花大价钱请来了三十几个大厨。
大军走,她们就跟着走,大军停下,她们就立刻开张生意。
李思站在马车车辕上朝后看,云瑾,温欢,狄光嗣三个人挤在一辆敞篷两轮小马车上过来了。
天气虽然不能说寒彻入骨,对于这三个小少年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被温欢推在最前边的云瑾鼻涕都被冻出来。
李思跳上小马车,帮云瑾擦掉出溜出来的鼻涕,又把云瑾的手握在手中暖着,温欢看看自己同样被冻得通红的小手,忍不住伸向李思。
狄光嗣则仗着肚皮上的肉多,很自觉地把手揣在肚皮上一边嘶嘶哈哈的叫,一边享受暖手的快乐。
李思无视了可怜的温欢,直接道:“不是说给厨子扎帐篷的人要先行二十里吗?”
温欢可怜兮兮的道:“厨子们嫌马车颠簸……”
“你是死人啊,他们嫌颠簸,你就不让发他们的马车快跑?
一个月五贯钱的工钱,这可比长安都要高了,他们有什么不满意的,如果不是离开了长安,你觉得我能看上他们的那点本事吗?”
温欢委屈的道:“你骗他们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李思怒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既然我们不欠他们的工钱,那就要给我好好的干活,有人要是实在不愿意,就让他走回长安好了。”
云瑾见李思发怒了,就道:“阿耶说要体谅下苦人。”
李思抱着云瑾的手道:“阿耶说的没错,是要体谅下苦人,不过,体谅下苦人的重点是不拖欠他们的工钱,给足工钱,至于干苦力活,他们就是干这个的,不下苦怎么赚钱?”
云瑾不好意思的将手从李思手里抽出来,李思又牢牢地抓住,将挂在脖子上的一双丝绒手套给云瑾套上。
狄光嗣小心的在一边道:“你现在还不能叫师傅为阿耶。”
李思横一眼狄光嗣道:“你有意见?一个大冬天的连棉帽子跟手套都不知道穿戴的笨蛋,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狄光嗣扒拉一下发痒的耳朵,不耐烦的道:“就这样我也不冷,又不是女娃。”
李思柳眉倒竖:你哪一样比我强?正负数你弄明白了吗?”
温欢伸出一只手掌得意的道:“我弄明白了。”
李思的丫鬟送来了棉帽子跟手套,被她嫌弃的给温欢跟狄光嗣穿戴好,最后把自己的长耳朵帽子戴在云瑾的头上,对他们三个道:“现在还有时间,你们三个要多跑,还要带上护卫,不要事事都亲自去说,你们三个是贵公子,打发护卫去说,跟那些人把话说多了,人家就不怕你们三个了。”
温欢伸舌头舔舐一下发干的嘴唇恨恨的道:“最近干的苦力活多,我都快忘记我是一个贵公子了。”
云瑾话不多,拉扯过缰绳,就驱赶着这辆轻便的两轮马车朝后边去了,这一次,他决定就算是拖,也要把那些偷懒的家伙拖到前边去。
温柔瞅着自家儿子呲牙咧嘴的在寒风中坐在小马车上跑的飞快,忍不住对云初道:“他们能干好?”
云初转过头看着温柔道:“干坏了又怎样?”
一句话把温柔问的哑口无言,确实如此,前后不过是十万贯钱而已,更何况这些钱如今都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物资,就算干的一团糟又如何呢,自己刚才的问话显得穷酸了,十万贯钱而已,他又不是赔不起。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就在于从小培育孩子们对钱的感官,是要告诉他们钱这个东西就是一个工具,他们会通过这次的买卖来调配这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