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拍戏从不用替身,敬业程度在行业里一向备受肯定和推崇。这次是意外,他在最后一场大漠上的追逐打戏中,对方惊到马儿,他失足跌下马背。
所幸地面是柔软滚烫的黄沙,创面不大,只是伤到了右小腿腿骨。
他坐在轮椅上,摸着元宝的头,垂着目光不敢看她。
季知涟很生气,她不想跟他说话。
于是把他推进屋,往客厅中央一搁。连拐杖都没给他拿,就晾着他。
她满脸冷漠的走进影音室,实际上一直竖着耳朵听他动静。
她就不相信这个节骨眼上了,他还不来求助她。
江入年是真犟啊,外面一声轰然巨响,季知涟顺势登场。她快步走进客厅,看他撞到了茶几,正撑着身子倔强的去够拐杖,更是气不打一处。
她把轮椅转了个圈,逼着他看她:
“不想麻烦我?”
“我看你在忙……”
“腿哪天断的?”
“四天前……”
“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怕你担心。”
又是这种温柔宁静的眼神,又是这种独自承担一切的清冷倔强。
季知涟看着他苍白的脸,他的脆弱让他显得更美,她的怒火变为心疼,生硬道:“你不能总是这样。”
她给他倒水,又去拧了温热的湿毛巾,像擦元宝一样劈头盖脸的擦着他,他闷闷在毛巾下呐呐道:“哎……”
“哎什么哎,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什么都能解决?你有没有想过,我会更担心?”
“但是现在已经没事了。”他小声道。
季知涟闻言把毛巾往地上一甩,吓坏了那只叫薯条的鸭子,它嘎嘎叫着跳过那条毛巾,心有余悸地跑开。
江入年看到她喃喃道:“是不是因为我一直往前走忽略了你,所以这么多年,你已经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扛着?”
这话说得也没错。
江入年很小就知道要对自己负责,失去所有亲人后,更是习惯独立做决定并承担后果。他心思细腻敏锐,擅长将情绪埋在心底自己消化,然后去将问题一一解决。
她是他最爱的人,她吃过那么多苦。他只想把所有好的都给她,舍不得她受一点儿委屈和负累。
但她现在就在难过。
她的难过让他心慌,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错了,小心翼翼掰过她的肩,待看清她眼里的黯淡,他慌道:“我……对不起,我下次一定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跟你说,好不好?”
她摸上他有着淡淡青色胡渣的下巴,摇头:“你还没弄明白。年年,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你有我了。你要学会依赖我,表达你的情绪和感受,发生事情了,你不需要再一个人扛,因为我会和你一起扛,一起面对。”
“我是你的家人。”
因为我会和你一起扛,一起面对。
我是你的家人。
这真是江入年听过最动听的情话。
他埋首在她颈侧,闷闷道:“我知道了,我记住了……”
季知涟仔细盯着他,循循善诱:“所以你现在最想干嘛?”
他败下阵来:“我……想上厕所。”
她兴致勃勃:“要我帮忙吗?”
他捂住脸:“不……”
她拔高了声音:“我再问一遍!”
他被她逼得满脸通红,捂住脸道:“好……”
季知涟心满意足扶起他。
她深觉今天的沟通卓有成效。
-
江入年感受到季知涟的变化。
这种变化是润物细无声的。
她曾经像个战士,身披铠甲无坚不摧,他靠近她,但偶尔也会被那层铠甲的坚硬寒冷冻出小小的哆嗦。而如今,他感受到她心上固守的高墙已经坍塌,她变得更松弛,以博爱强大的人格与周边的人与物自然融合,她在真正的治愈别人和自己。
晚上,她与他相对而卧,坦诚交谈。
她轻松地将自己那天的思考与他分享:她竟然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因为他的喜欢皆是有利于她的存在。
她觉得这样不对,不公平。
她要他告诉她,他喜欢什么。
江入年抱紧她,内心因感动而愈发柔软,他与她额头相抵:
“我喜欢拍树,因为不同地方的树木在不同季节里都会不一样,光秃秃的枝桠漂亮,繁茂的枝叶也漂亮。”
“我喜欢在雨天和你依偎在一起看书,或是做些别的事情,外面狂风暴雨,室内一灯如豆,我会感到幸福。”
“我喜欢你穿我的衣服,好像这样我们会更亲近,我喜欢你夸我眼睛漂亮,因为这一刻你眼里满满都是我。”
“我喜欢安静的和你待在一起,就像现在这样,小声地讲着悄悄话。”
他吻她额头,将她拥入怀中,声音宛如叹息:
“还有,我真的很害怕你会再一次离开,剩下我一个人。”
-
年末,江入年恋情曝光,冲上热搜。
其实两人从未藏着掖着,只是这段视频拍的太过清晰。
而他的笑容也太过温柔。
人间烟火,茶米油盐。
夕阳西下,他与她手牵手,去海鲜市场买新鲜的食材。
他们穿得舒适平常,但一举一动无不亲近自然,相识一笑间令观者怦然。
江入年在新的电影发布会上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听说你结婚了?”
“对方是谁呢?是谁先追的谁?”
“在这么有前途的年纪就英年早婚会不会有一天后悔啊?”
“听说对方是你的初恋?”
“可以详细跟我们讲讲吗……”
……
记者蜂拥而至,问题层出不穷。
嘈杂热闹中,男子眉目秀致,如清风朗月。
“我确实已经结婚了。”他微笑着轻抚戒指,直面镜头:“能和她在一起,是我一生之幸。”
面对潮水一样的哗声,和接踵而至的问题,他侧耳聆听。
江入年回答记者,容色温柔:
“——是的,我爱了她很多很多年。”
第60章 知知年年
多宠家庭里,元宝看似憨厚实则猴精。它最知晓该对谁撒娇贴贴,谁又最吃它那套。次次出手,次次百发百中,都能讨到分量之外的小零食。
元宝骄傲地翘着尾巴,自认是天底下最聪明的金毛小狗。
江入年每次看到元宝亦步亦趋跟在季知涟身后,纯真模样下是逐渐圆润的肚腩,那谄媚的模样令他哭笑不得。
季知涟拿着鸡肉干尚在犹豫,元宝已挤到她膝盖中央,探着湿漉漉的小黑鼻子,亮晶晶的眼睛泫然欲泣,不住眨巴眨巴。
她败下阵来。
给你,都给你!不就是一块鸡肉干吗,看把孩子卑微可怜的。
季知涟宠爱元宝大于小黄大于鸭子。
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江入年则对每只爱宠都秉承一碗水端平的原则,他尽量不厚此薄彼,美曰其名维护家庭和谐。
但偏偏有狗要破坏这份和谐,它要在三宠中争个头名。
小黄猫不在意这些,大部分时间它都会跳到树上,优哉游哉置身事外,俯瞰下方的鸭狗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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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柯尔鸭名唤薯条,名字是季知涟起的。
它为啥叫薯条而不叫浪里白条?一切早有预兆。
一只珠圆玉润的雪白鸭子,却对蔬菜水果等一切鸭子该吃的零食兴趣寥寥。它最感兴趣的东西除了薅元宝金黄色的毛之外,就是人类手中金灿灿的薯条。
季知涟发现这一点时是疑惑不解的。
彼时阳光正好。
那鸭子正嚣张的卧在江入年膝头上,它两足朝天任由男子按摩脚蹼,舒服的闭上眼睛。
季知涟搬了个小板凳,一边吃着薯条,一边端详着它,大脑却不断被那张“送你去做绝味”的热门表情包刷屏。
“要不要给它取个名字?”江入年觉得这是个好时机,他悠然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