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季知涟不假思索。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刻,江入年觉得元宝这名字取得妙不可言。
季知涟低头,单手捏住下方元宝跃跃欲试的狗嘴,不让它够到桌上的薯条。再一抬头,看到男子和鸭子都幽幽地看着自己,她摊摊手:“我开玩笑的,那就叫——”
话音刚落,那鸭子一个鲤鱼打挺,脖子猛地往前一伸,瞬间叼走她最后几根薯条。
“……啊我的薯条!”
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了——薯条。
-
有道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元宝和薯条也从曾经哥俩好,到又一轮互相不对付的小菜鸡互啄。
元宝技高一筹,它每次惹毛薯条被啄的屁滚尿流后,都要精准的卡点把自己送到季知涟面前,将最忍辱负重的呜咽、最哀怨凄惨的模样表演得恰如其分。
三番两次后,季知涟便觉得是薯条蛮不讲理,于是把受了委屈的可怜狗狗单独带进屋子,给它小零食安慰,并让它卧在地毯上陪伴自己码字。
元宝很得意,薯条很生气。
江入年一开始看的津津有味,后来发现薯条郁结到打蔫,饭都不吃了。于是在元宝又一次故技重施时,把它单独带到一旁严肃教育。
季知涟看着元宝被训的脑袋一点点埋进土里,心软:“狗哪有不皮的……”
江入年不为所动:“我们家的家规是什么?”
季知涟在元宝求救的目光中摊摊手,表示爱莫能助:
“……和谐友爱大家庭。”
郁郁葱葱的庭院中,风哗然穿行过摇曳晶莹的草尖。橘猫在上蹿下跳的扑一只伶俐的菜粉蝶,薯条在鱼塘里畅游洗澡,夏日的阳光将男子温润的侧颜渡上一层淡金色。
季知涟与他并肩而立,一切都刚刚好。
-
新书《女性的史诗》一经问世,便引起激烈探讨,犀利冷静的笔触和胶卷拍摄的黑白照片互为诠释,争议与反响将这部纪实文学推向另一个高峰。
季知涟做她心中正确的、该做的事情。就像种一棵树,先从种子开始浇灌,然后松土施肥、悉心培育,待到它开花结果的那一天,她只需静静的看它走向远方。
陈湖背着双肩包几次登门造访,美曰其名找江入年聊公司事务,但包里那些绝版古籍、稀有乐高,无一不是季知涟感兴趣的。陈湖投其所好,两人越聊越投机,成为创作上志同道合的朋友,已在筹备合作新的片子,这将成为陈湖最期待的作品。
刘泠对她书中谈及到的一些地点很感兴趣,她打算带着自己的摄影师先去探探路,看有没有做成纪录片的可能性。
日子过的充实又有条不紊。
季知涟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工作的时候,习惯独自在家看片,阅读,喂狗。简单专注的度过一天,基本不出门。
需要出门的是江入年,他每年有一半的时间要外出拍戏,接的都是好本子。他在换场间隙给她发消息诉说想念,他尽量将工作集中完成,确保一年中的另一半时间,能完完整整空出来。
他要与她一起踏上旅途。
这是他答应她的,也是他无比期待的。
-
季知涟喜欢远行。
在远行中,她的每一个毛孔都是打开的,敏锐的感知触角扬帆起飞,时刻准备着要迎接陌生土地上充满生机的一切。
她已不是十八九岁的年龄,却觉得这是自己当下最好的年纪。她能爱,想爱,敢爱,有人能稳稳接住她的爱,与她一起体验生命的丰富质地,并从中得到愉悦。
她在他眼中看到真实又清澈的自己,这让她燃起熊熊斗志——她每年都要带他去探索未知的新事物。
江入年欣然配合。
他了解她,知道精神联结对她的重要性,旅途能带给她充电般的新鲜活力,他喜欢看她能量充沛的模样,也对她走过的路充满兴趣,那些她兴致勃勃说起过的,他都一一认真记在心里。
今年的旅途是东南亚地区。
先抵达琅勃拉邦,一座炎热又质朴的小城。
江入年已经学会开摩托,现在由他载着她,在高山环绕的城镇上自由驰骋,明媚炽烈的风扬起她的长发,她吹出孩子般快乐的口哨声,往往刚吹了前半段,他能好整以暇接力过后半段,或与她一唱一和,成为异国的两只蟋蟀合唱团。
他们去逛夜市,在异国他乡中完全就是一对隐于人海的普通恋人。两个人穿着短袖长裤人字拖,一人拿着一个不同口味的冰激凌吃着,然后交换品尝。
熙熙攘攘的陌生人群里,他卸下所有装扮,季知涟用相机拍下他灿烂大笑的样子,她愉悦的撸着他的后颈,知道他跟自己的感受一样——都因自由而快乐。
有江入年在身边,她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品尝当地的酒而不必担心喝醉,反正他在呢,她对他信心满满。
他们吃新鲜河鱼、手抓糯米饭、河粉,交谈分享对于寺庙壁画和佛学的观点。她喝的双颊酡红,在他怀里颠三倒四说着话,一会指着天边的星星说自己上去过,一会儿拉着他要加入当地居民的传统舞蹈中去。
他温柔地望着她,低头任由她给自己簪上鲜花。
一方是世界,一方是他们。
生命真美。
-
清晨,寺庙悠远的钟声传来。
窗外阳光普照,微光透过窗帘布料流泻进来。
而她在他怀中醒来。
季知涟枕在江入年肩头,被他紧贴环绕,她听到他稳定有力的心跳和清浅均匀的呼吸声,闻到他肌肤干净沁人心脾的淡香,清新暖融的像午后晾晒好的洁净衣物上的芬芳。
这气味像是多年记忆的一个锚点,让她无论在任何一片陌生土地上醒来,都会循迹而去,并为此心安。
他们是恋人,是盟友,是彼此唯一的亲人。
他们自成花好月圆的小小天地。
那种回到母体的温暖感,那种儿时无所不能的自由感。
那种少女时代的百无禁忌、快乐散漫。心安的相伴,默契的交谈。
原来,有人相伴真的是不同的。
阿婉没有骗她。
季知涟去过的地方,认识过的朋友,思考过的一切,冥冥之中自有深意。
-
这段旅途从老挝到越南、尼泊尔,再行至泰国,最后直飞回国。
回国后,两人仍意犹未尽,于是一拍即合,兴致盎然地收拾行囊去爬黄山。
被誉为“天下第一奇山”的黄山,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哪怕现在是淡季,造访的游客仍然很多。
巍峨耸立的山峰,迎客松在悬崖峭壁上迎风飘摇。
名扬四海的奇景,人在云海中仿佛置身人间仙境。
爬山途中,有粉丝认出他们,惊喜想要合照。
他坦坦落落摘下帽子,容色温和。
比起明星,二十九岁的江入年更像一个演员。
只是爱她的时候,仍然热烈如少年。
他们终于登顶,在围栏旁的一方石台上休憩。他从背包里取出保温杯、小巧茶盏,为她不急不缓地沏一杯茶。
茶雾袅袅,清香入鼻,余香在唇齿间漾开,水还是滚烫的。
他知道她喜欢,所以如此自然地将一壶滚水背上高山。
季知涟将茶一饮而尽。
目之所及,峰峦叠嶂,雨雾缭绕间仙气浩荡。
她侧首,与他含笑的目光撞上。
远处山河无恙。
而江入年一生所求,不过是与她朝暮皆安,能如此刻般——
喝一杯茶。
听一场雨。
观一座远山。
第61章 周淙也
我心里一直有个人。
她费尽力气,就是不想成为什么人。
——by心如止水の淙
这是周淙也小号发的第一条微博。
他最炙手可热的那一年,粉丝开始扒皮考古他,而这句带着伤感、带着暗戳戳指向意味的话也被粉丝重新扒出,展开了一波新的八卦探讨。
这句话当然不是他自创的,写这句话的人叫加缪,就是那个叼着根儿烟的拽的二五八万的大文豪。
周淙也讲不出这么文绉绉的话。事实上他对任何文字密集的书本都有一种天然的恐惧,这恐惧源于幼时多动症的自己被逼写作业时,那一次次被母亲打手板训斥的噩梦经历。
所以当他第一眼看到这本书,脱口而出一句“加liao手记!”也就不足为奇了。
奇的是季知涟的表情。
她一言难尽地侧了侧手里精装书的封面,又看了看他手里五颜六色的漫画书,终于确认了他念叨的是自己的书名。
她没吭声。
她居然不纠正他。
周淙也变本加厉,坐在懒人沙发上倾身向她凑了凑,兴奋道:“你这本书借我看好不好?作为交换,我给你我最喜欢的漫画书!”
“给你。”她合上书页递给他,又推开他递来的书,婉拒:“不用交换。”
“好嘞,你人还怪好的嘞。”
周淙也对那本书没什么兴趣,他只是借口找她搭话。